《局外人by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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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by蔚微-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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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记得,你和我一个系的?”
  张公子免去了一个人吃火锅的寂寞,心情好了几分,说话的语调也温柔了。
  “嗯。”谭宇点点头,垂下眼夹了一筷子煮得晶莹透亮的大白菜。
  “你和沈牧认识很久了吧?”张凯曦边说话边往火锅里加配菜。
  谭宇低著头,手中的筷子顿了一下,“嗯。我们初高中都在一个学校。”
  “这麽巧,连大学都考到了一块儿,你们前辈子得回了多少次眸啊。”张凯曦故作惊讶地感叹,不知道想到什麽,又对谭宇眨眨眼,“那你俩,感情肯定挺好吧?”
  谭宇的表情在火锅上空氤氲的白色热气里看不真切,“还行。”
  张凯曦“噢”了声,又笑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吧,我挺喜欢沈牧这人的,想跟他交个朋友,你跟沈牧关系好,肯定知道他的喜好。正好我周末要请他吃饭,就想问问他的偏好什麽的。”
  交朋友?谭宇在心里嗤笑了一声,要真是这样我可就对您老感激不尽了。
  “他喜欢安静的地方,喜欢口味清淡的菜色,喜欢养盆栽,不开花的那种”谭宇停了一下,这点估计张公子早就发现了,他自嘲地笑了一声,“这些,您应该早知道了吧?”
  张凯曦当初确实是叫人把沈牧的祖宗十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不过他坚信,一个人的内在,是靠非法手段查不出来的,得从他最亲密的人际关系上下手。谭宇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全都知道。”张凯曦笑笑,又看谭宇埋头吃了半天碗里都只有白菜梆子,难得生出了几丝不忍,给他涮了一块油光水滑的羊肉夹到他碗里,“我看你都没怎麽吃肉,不会是想减肥吧?”
  这笑话,可真够冷的。谭宇脸上就没几两肉,颧骨凹陷得厉害,只是他身形高大健壮,一点都不显瘦。他听完这话,脸皮扯动了一下,挤出一个配合的笑容,“男人也是要保持身材的……”
  “哈哈”倒是张凯曦大笑了两声,“你这人,比我想象中的有意思!”
  
  吃完羊肉小锅,谭宇便去员工室换衣服下班,张公子懒懒地倚在店门口,抽烟,顺便沈思。
  迄今为止,和沈牧的交往中有一点是让张凯曦最郁闷的。就是他对沈牧压根没那方面的想法。他自认为难得这麽喜欢一个人,想天天去看他,跟他说话,逗他开心,按理说,下半身有点反应晚上做个春梦什麽的应该再正常不过了。可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些天实在是忙得心力交瘁,没空动那些心思,还是说沈牧的身体对他完全就没有任何吸引力,总之,张凯曦就是觉得自己在沈牧面前太淡定、太君子了。简直君子得不正常。
  难道说,自己就是个彻彻底底的直的,想弯都弯不了?
  张凯曦正在苦思间,谭宇已经换完了衣服出来,看到他站在店门口,一副等人的架势,脸上的表情很是惊讶,“您……还没走?”
  张凯曦从纷繁的思绪中抽身而出,微微颔首,看著眼前的人,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这人穿衣服还能再寒酸点麽,球鞋都磨破一层皮了,牛仔裤洗得发白,黑色羽绒服里是一件老土的“爱心牌”高领棕色毛衣,至於发型,诶,惨不忍睹,估计这麽多年都是自己拿剪刀比划的。难怪沈牧看不上他……
  “张公子?”谭宇不懂他为什麽突然露出一副陷入沈思的表情。
  张凯曦被手指头燃烧的烟烫得回过神来,忙不迭地抖了抖手指, “靠……你要不要来一根?”
  谭宇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张公子抽的高档烟他可没这个能耐消受,可一想到刚才在桌上张公子脸上那种用力又轻柔的笑,他还是点了点头。
  
  “沈牧不抽烟吧?”
  两人走在深夜寂寥的街道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不抽。”谭宇哈出一口白气,不知想到什麽,眼皮垂了下来,声音也低下去,“他爸就是得肺癌过世的。”
  张凯曦不敢置信地转头看他。谭宇脸上的哀伤转瞬即逝,快得像是他的错觉。
  “……”张凯曦沈默了。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沈牧,更没有资格,去评价谭宇这个人。
  “你如果真的喜欢他,就对他好点。”
  谭宇说完这句别有意味的话,指尖夹著他给的烟,大步穿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身影很快消失在了理工大宏伟的校门後。
  张凯曦怔怔地站在路口,望著那个越行越远的身影,指尖的烟再次烫到了手指,却浑然不觉。




14。告白(一)

  “凯曦,你看了今天的新闻没?哎哟,我擦,你那些兄弟太会办事了啊,把人家套麻袋里群殴了一晚上。哈哈!以後薛二愣子可以改叫薛猪头了!”
  张凯曦正开著车经过篮球场,陈鸥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蓝牙耳机的另一头传来,幸灾乐祸,活灵活现。他放慢车速,嘴角缓缓勾起,“新闻我刚看了,竞标案被老三拔了头筹,薛二愣子还横在病床上。很好,咱们改天可以开个香槟庆祝一下。”
  “你那几个兄弟什麽时候也叫出来吃个饭。这次他们可是立了大功啊。老三也念著这事呢,不过他忙得转不开,就让我跟你说一声。”
  “这是当然。你等著,我问问。”
  张凯曦挂了电话,又拨了一个号码。
  “杰文,事情办得不错。”
  那头不知说了什麽,张凯曦发出一声轻笑,“上刀山下火海就算了,我和陈总想请你们几个吃饭。”
  “已经喝上了?”张凯曦挑眉,陶杰文这人义气是义气,做事也够狠,可就是脑子有时不太灵光。现在正是薛家查人查得最紧的时候,他们刚办完事就这麽放松警惕,未免有些不妥。
  话虽如此,张凯曦还是保持了关怀的语调,“那你们先吃著喝著,直接记我账上就行了。等风头过了,我再请兄弟们好好乐呵一顿。”
  挂了电话,张凯曦的脸上的笑容瞬间褪去。他面无表情地踩下刹车,开了车窗正想抽支烟,眼角却瞟到一个橘红色的物体成抛物线往这边飞来。
  张公子还来不及骂娘,那颗橘红色的篮球已经掠过车顶,直直砸向正从他车窗前经过的一个长发女生。
  “啊!”女生发出一声尖叫,手里的饭盒被篮球砸落,泼了满地的饭菜,白色高筒靴也溅上了触目惊心的油污。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高大男生慌慌张张地从篮球场跑过来,边帮女生拣饭盒边道歉。
  张凯曦看到男生那张脸,顿时低咒了一句。这个倒霉催的!
  “别捡了!我不要了!”女生气不过地指著自己的靴子,高昂著下巴看著对面的男生,“你把我两千多的靴子弄脏了,说,怎麽赔?“
  “啊?”男生表情变了,他半个学期的生活费加起来都没有两千。
  “我不是故意要弄脏你的鞋的,真不是故意的。我赔你一个月的饭钱行不行,这双靴子我替你洗──”
  嘟!
  张公子终於看不过眼地重重按了声喇叭。两人听到声响,都下意识地转过头来。谭宇看到是他,脸色更尴尬了。
  “我说你俩累不累啊?”张公子把车窗打到最开,对著那个女生挑了挑眉,“你,过来。”
  女生一看到他,刚还盛气凌人的表情瞬间就消失了,迈著小碎步走到车窗前,撩了一把额发,小脸上几分委屈和娇羞,“诶呀张公子,你也看到了的,这个人的篮球砸到了我,竟然还想赖账呀!我的鞋好贵的,都是普拉达的呀,这个人怎麽能这样……”
  张凯曦一扬手,截住了她的话头。他指著对面破了一个大洞的铁丝网,表情温柔,“同学,看到那是什麽了吗?”
  “一个……洞?”女生也含情脉脉地回看他。
  “看到这个洞,你就没想到点什麽?”张公子循循善诱,“比如说,这颗篮球会砸到你都是因为这个洞,比如说,你脚下的额……普拉达真皮靴似乎也……”
  谭宇抱著篮球站在一旁,不明白张公子是在玩什麽把戏。
  女生顺著张公子的视线往下看,窘迫地发现自己的靴子上印的Prada的标志不知道什麽时候掉了个开头的字母P……
  “谭宇!”张凯曦突然喊了一声还在怔楞中的某人。“给她两百块,不用找了。”
  女生哪里还敢接钱,在原地狠劲跺了一脚後捂著脸大步跑远了。
  
  “谢谢。”
  谭宇抱著篮球,走到车窗前,诚恳地看著车里的人。
  张凯曦被他这麽一看,倒生出几分不好意思来了,这眼神,搞得像是他做了天大的好事似的。他不过就是闲得无聊善心突发替他解了个小小的围而已麽。
  “嗯……”张凯曦不怎麽自在地换了个坐姿,“你以後自己也注意点,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根本不用手下留情。”
   谭宇点头,一副受教的表情。
  “我还要去接人,先走了。”张凯曦戴上墨镜,潇洒地向他挥挥手。
  谭宇站在原地,听完那句话,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张凯曦要接的人自然是沈牧。
  这一个星期他和沈牧的关系又有升温。两人在学校基本是同进同出,沈牧的公共课张凯曦一节也没落下;沈牧晚上参加社团活动,他也跟著去捧场,顺带帮沈牧所在的社团小拉几笔校外赞助;沈牧晚上在实验室加班加点,他就买了夜宵送到沈牧班里,看他一口一口吃完才肯走。追人追到这般任劳任怨的地步,张公子还是平生第一次。难怪陈鸥每次见到他都要调侃,我怎麽越看越觉得你一脸妻管严相呢!
  张凯曦的车刚开到七号楼门口,就看到一个清瘦的身影等在楼下的花坛边。
  “不好意思,刚有点事耽搁了,来晚了点。”张凯曦摘下墨镜,对著花坛边的人露出耀眼的招牌笑容,那副无辜的表情怎麽看怎麽让人心里痒痒。
  沈牧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了两秒,移开,“没什麽,我也才刚下来。”
  “今天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张凯曦替他开了车门,自己回到驾驶座,握著方向盘的时候一脸兴致勃勃。
  “什麽地方?”沈牧似乎被他的难得的兴奋感染到,脸上也有了笑意。
  “到了你就知道了。”张凯曦笑得神秘又得意。




15。告白(二)

  张凯曦带沈牧去的是郊区的一家私人骑术俱乐部,通俗一点来说,就是马场。
  沿著江城森林公园的湖滨路开车开到最尽头,一大汪碧色的湖泊便如同画卷般在车窗外徐徐铺开,沈牧简直有种置身於悠长夏日的错觉。湖很大,一条狭长的林荫大道把湖泊一分为二,张凯曦开车穿过铺满落叶的林荫大道时刻意放慢了车速。沈牧打开车窗,郊外清新而凛冽的空气争先恐後地涌进来,一大群灰蓝色的飞鸟扑腾著翅膀掠过车窗,又猛地拔高,远远地隐入了高树的枝桠中。
  “这个地儿怎麽样?”张凯曦漫不经心地腾出一只手调了调後视镜的角度,不著痕迹地把沈牧脸上的惊豔和欣喜之色尽收眼底。
  “这里……挺美的。”沈牧看著窗外,语气里有几分感叹,“没想到江城还有这种地方。”
  张凯曦勾了勾唇,“你想不到的地方多了去了。江城虽然这几年被污染得挺严重,不过还是有一些私人土地保存得很好,没被房地产商们给糟蹋。你要是喜欢,以後我们可以经常来这儿。”
  沈牧微笑,并不说话。
  
  不多时就他们的车就开到了马场,在一望无际的草坪尽头,一座酷似十九世纪英国庄园的建筑静静耸立著,红墙黑瓦,高树环绕,有一种干净雅致的巴洛克风味。
  “张公子,您可是好多天都没光顾咱们这地儿了!稀客,稀客!”两人刚走进俱乐部的大堂,一个黑西装的男人就笑著迎了上来。
  张凯曦也笑,“这不是忙麽,正好今天有空。认识一下,这我朋友,姓沈。”他很自然地揽过沈牧的肩膀。
  “沈公子好!”西装男瞟了一眼沈牧的穿著,心里虽然有几分不屑,但是脸上的笑容还是十分诚挚。
  客套完毕,两人便被侍应生带领著进了更衣间。沈牧虽说是第一次进这种高档的私人俱乐部,内心的忐忑和紧张却掩饰得极好,脸上半分慌张之色都没有。侍应生替他换了马术防护衣、马裤、马靴,外衣是自选的,统一为英格兰风格的双排扣呢绒外套,沈牧挑了一件墨绿的大衣,换好後站在全身镜前,几乎都快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太危险了,沈牧想。张凯曦带给他的,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钥匙。一旦他接过钥匙,打开那扇门,就再也不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换好全套装备,头盔和马鞭拿在手上,沈牧走出大堂,远远地就看到了正在围栏边挑马的张凯曦。
  那人手执棕色牛皮鞭,脚踩黑色高筒马靴,俊秀笔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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