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圆淮詈笥铮鳙h却没钟坚锐那么好糊弄,揪着错非要刨根问底,墨息被他逼得好几次不得不举手投降表示自己脑子发昏记错了。多来几回明玥便有些不快,鼓着腮帮子哼哼唧唧地道:“息哥哥不肯好好和我说话。”
墨息笑着敲了一下他的头,道:“哪有这种事!当着外人的面,别撒娇。”
明玥听他说到外人眼睛又亮了起来,脸上泛起一层粉色,只如明珠生晕美不可言。钟坚锐在旁忍不住心想:世上竟有这等美貌,便是东振林和墨息也有所不及,可惜还不如墨大哥。
他这边胡思乱想,那边却有人过来传话说是府主请息少爷过去,墨息如逢大赦,叮嘱明玥好好招待钟坚锐,匆匆忙忙地去了。
见他背影消失在渐暗下来的天光中,钟坚锐随口说了一句:“不知道府主叫他去做什么。”
“还能是什么?”一旁的明玥冷冷地道,“墨让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擅做主张灭了东南柳家,东南我府势力本就不强,他突然闹这么一手,表面上是风光了,但柳家一倒,却白白地便宜了天一教!孟希翰气的不得了,如今他回来了,可不得大吵一架。”
钟坚锐听他
口气冷咧,目光一转,见他面上如玉如冰目光森然,心中不觉一凛。
之前路上墨让和墨息都曾先后叮嘱他不要和他人谈及柳家之事,虽不知他二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钟坚锐并没有违背他俩嘱咐的意思,是以明知明玥有所误解却也不好多说,只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没有接口。
明玥却继续又道:“墨让这些年在江湖上风评甚差,在府内也是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我宗明府好歹也是现今的武林盟主,江湖各派却畏之如蛇羯全无敬重,皆是拜他所赐!也不知叔叔是怎么想的,什么都由得他来,若是爹爹还在……哼!岂容他放肆!”他脸色一转,又显出些凄然来,幽幽地道,“说这些有什么用,都是我自己没用……”
这时恰有下人送了披风过来,钟坚锐听他说的可怜,又见他怯怯的身姿似有不胜,心中一动,脱口道:“你不会武功吗?”
明玥听他这一问,脸上倒露出几分诧然,道:“你不知道吗?江湖上都知道,我自小体弱多病,兼有心疾,爹爹虽以奇药保住我的性命,却是不能习武的。”
钟坚锐怔了一怔,缓缓点头,心想这倒没听东振林提起过。
明玥继续道:“所以爹爹才收了息哥哥做义子,就是希望有他保护我。”说到这他甜甜一笑,道,“这些年来,也多亏了有息哥哥在身边,否则还不知道怎么过呢,只怕早被墨让暗地里给害死了。”
钟坚锐心头一震,小心地问:“墨……他不是小息的哥哥吗?”
明玥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钟大哥可真爱说笑!”他忍着笑对钟坚锐解释,“他俩都是我宗明府收养的孤儿不假,但根本没有血缘关系,何况我宗明府各处分舵每年收养的孤儿不计其数,但蒙我爹爹收入门下的也就息哥哥一人而已。他俩一个姓墨一个姓明,哪来的什么兄弟。”
钟坚锐恍然大悟,之前种种疑惑此刻尽数冰消,怪不得东振林说根本没听说过墨息这么个人,怪不得柳云川追杀墨息会招来墨让灭绝性的报复,怪不得墨息的武功虽然不精却显然出自正宗名门,那个叫翡翠的少女在伤重垂危时唤的原来才是他的真名,他不叫墨息,他叫明息!
“坚锐,我求你件事。”
前来宗明府的马车上,夕阳透过车窗照在墨息脸上,好友的手紧紧扣住他的五指,就像一个溺水将死的人抓住水面上仅有的浮木般,用力到似要将指节揉碎。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会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请你一定要提醒我,提醒我不要忘记,我叫墨息。”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小息那句话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总觉得现在小息还没有完全下定决心……啊,小钟和大哥这种心智坚定的人很好掌握,小息这种纠结系真让人头痛……
☆、十九
晚饭的时候钟坚锐见到了明逊。
不得不说,明逊的样子与他想像中大相径庭。听过了明进的种种传闻,再见到明玥那般的美貌,钟坚锐怎么也想不到现任宗明府主明逊会是这副模样。身材瘦小,头发花白且有些谢顶,眼角下垂,眼神也有些昏浊,看上去不像明玥的叔叔,倒像明玥的爷爷。
似是注意到他的惊讶,明逊呵呵地笑起来:“很意外吧?”他冲钟坚锐挤挤眼睛,“当年很多人都说我和大哥不是亲兄弟。”
钟坚锐有些狼狈地摇头,明玥见怪不怪地捂着嘴笑,末了满满地给他斟上一杯酒,道:“叔叔,你不要每回见到客人都说这句话啦~钟大哥是老实人,你看把人家吓的,快自罚一杯!”
明逊哈哈大笑。
钟坚锐注意到饭桌上只有明逊明玥明息三人和自己,亦即是说,这是明家的家宴,他趁那叔侄二人玩笑的时候偷觑了一眼明息,只见他脸上带笑神情却是前所未有的正经。
钟坚锐觉得有点不习惯。
“既是明息的朋友,便在这儿多住几天吧。”明逊慈爱地摸摸明玥的头,笑道,“正好阿玥也总嚷嚷一个人无聊,多个人陪他也好。”
钟坚锐不由得迟疑了一下,明逊似是知道他在烦恼什么,呵呵笑道:“你既到了宗明府,便是我宗明府的客人,柳云川算什么东西?别想那些个有的没的,只管住下来!”
钟坚锐不知他究竟了解到何种地步不敢搭话,只得勉强笑了一笑,幸好他长了一张纯良的脸,虽显紧张,却也并不令人起疑。
酒过三巡,明逊话锋一转,说到明息身上:“明息这回出去历练了一回倒确实长进不少。先前你痛陈天一教收伏柳云川对本府在东南一带势力的影响,很有想法,也很有道理。墨让这回实在太冒失了。”
明玥轻轻地道:“可不是吗,无缘无故灭人满门,实在有失仁厚。”
明息只道:“府主说的是。”
明逊又道:“但墨让带你回府路上竟会遇到蛮人的阻杀,而且蛮人还与天一教勾结,这倒实在令人不得不防。”
明玥失声道:“什么?蛮人?”他霍地转向明息,急急地道:“息哥哥,你受伤了?听说蛮人都不要命的,你……”
明息微微一笑,截口道:“一点小伤,早就好了。”
明玥忿忿地道:“早知有蛮人,便不该让墨让去接你!那些蛮人恨他入骨,他带着你,可不牵连到你……”他偷眼瞄到墨息神色不佳,识趣地闭上了嘴。
明逊却不将他这小儿形态看在眼里,只道:“蛮人若真有不稳,只怕我们接下来不得不派人往北边走一趟了,却不知……”话音未落,突听得四下尖
啸声起,伴随着数声唿哨,正是有敌闯入的信号!
除了钟坚锐,在座三人都不由得吃了一惊,心想何人这般大胆竟敢夜闯宗明府,便在此时,只听外面一个冷冽的声音叫道:“明息,你给我出来!”
月华如练。
站在屋顶上的是个高高瘦瘦的少年,大约十五六岁年纪,尖尖的下颌,黑发在脑后扎成马尾,留海有些长,细碎地披散下来,遮住半边刀锋般凌厉的眉。夜风吹起他黑色的披风,在空中哗哗作响。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钟坚锐也能感觉到他锐利的目光。
那个少年有一双野狼般凶悍的眼睛。
不待明息答话,明玥抢先开口:“大晚上的,你跑来发什么疯?”听他的口气,和那少年竟是相识。
那少年却不理他,只盯着明息道:“你上来!”
明玥有些恼怒地道:“你太放肆了!叔叔……”
明息转身对明逊微微低了下头:“府主,我出去一下。”
明逊温和地道:“去吧,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们长辈不便插手。”
明息低头道:“是。”
当是时,四面的警哨原本都已围了过来,但就在明息踏出去那一刻,突又悄无声息地各自散去。
明息知道,墨让就在附近。
他在心里苦笑了一声,纵身跃上屋顶。
“真珠。”他咳嗽了一声,道,“好久不见。”
“谁想和你见?”意料之中的激烈回应,一如往昔,“人家说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看,我看你还是和三年前一样无耻无聊无能!”
“呃你也和三年一样,粗鲁蛮横暴躁。”
“呸!翡翠喜欢你这油腔滑调,我就最讨厌你这一点!”
果然……明息在心里叹气:“你是为了翡翠……”
“不然你以为我很喜欢见到你吗?真没见过像你这么没用的男人!竟然需要女人舍命相救!明息,你不觉得丢脸吗?一晃三年,难道你竟然一点也没有长进还在混吃等死?别让那群老太婆嘲笑翡翠喜欢错了人丢翡翠的脸啊!不对!连我的脸也跟着被丢尽了!”
辛辣的指责毫无反驳的余地,明息只能低头苦笑。
“喂!你骂够了没有?你们治水神宫的女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惹人讨厌!”说话的却是明玥,他不会轻功上不了屋顶,却不知着人从哪里搬来张梯子爬上来,却是爬的急了,这话说完,趴在房瓦边直喘气。
钟坚锐不禁哑然,原来这个外表凶悍的少年竟是个女孩子。
那个酷似男孩的少女抬起下巴傲慢地睨了明玥一眼,冷冷地道:“我骂他是因为觉得他还有希望成为一个男人,至于你……哼!求着我骂还不能呢!”
“你!”明玥因她这□裸的蔑视气的发抖,偏又在屋顶之上不敢乱动,只恨得牙齿咬的咯咯作响,那少女紧接着又道:“你最好能在二十岁之前成长为我认同的男人,否则你不要指望我会出现在我俩的婚礼上!不过看你这三年同样毫无长进,估计连我的话也听不懂吧。”说完披风一甩便欲离开,突听得下方屋内明逊慢吞吞地道:“真珠啊,说完了吗?说完了进来让我看看。”
那被唤作真珠的少女身形滞了一滞,随即披风旋转,宛如一只大鸟般自屋顶翩然而下,昂首步入室内。
明逊仍坐在饭桌上,挑着菜喝着小酒,看见她,放下筷子,微笑着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道:“三年不见,长高了。”
少女直直地看着他,叫:“明叔叔。”
“吃过饭了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明逊道,“一个女孩子家行走江湖要小心,事情办完了就赶紧回家,不要让姥姥们担心。”
不是通常少女会有的羞涩点头,而是男子般英烈的大声回答:“是!”
明逊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疼惜的神情,含笑点了点头,道:“去吧。”
少女稍稍顿了一顿,然后移步上前,弯下腰,给了他一个亲密却率真的拥抱。
“明叔叔。”她说,“您会身强体健,长命百岁。”
然后她就离开了。只在掠过某处黑暗的时候,她微微停顿了一□姿,以一种近乎温柔的语气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明玥此时已被明息从屋顶上带了下来,他似是余怒未消,呼吸仍有些急促,明逊叫他进屋吃饭,他气呼呼地甩下一句:“不吃了!”扭头就走。
钟坚锐有些困惑地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听到身边的明逊叹了口气,叹息着道:“年纪相差只有一岁,但这孩子比起真珠真是差的太远了……”
“他会长大的。”明息淡淡地道,“他不会永远都是小孩子。总有一天,他会知道自己必须长大。”
钟坚锐知道,明息说的不止是明玥,他也在说自己。而如果明玥是他眼中的小孩子,那他又何尝不是墨让眼中的小孩子?只是,被当做小孩子的人真的是小孩子吗?
想到这一点,钟坚锐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事实上从刚刚明玥离开时他就有这种感觉,而这种感觉到底缘于何处,答案要在不久之后才会浮现在他面前。
她并不喜欢住宿客栈。行走江湖的时候,她更喜欢在郊外过夜。没有人声的嘈杂,也没有虚伪的繁华,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让她打心眼里由衷的热爱。半夜里降下的露水,小动物在树上爬行跳跃,偶尔有大型动物趁着夜色外出觅食,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天赋异能,
让她从不担心会与它们发生冲突。事实上,偶尔逗弄吃饱后抚摸肚子打嗝的猛兽是她从小到大最爱干的事。就连墨让那么大胆子的人,第一次见到年幼的她与母豹扑在一起的时候也不由得吓了一跳。
那个人吃惊的表情真好看。真珠托着下巴,将手肘放在膝盖上,歪着头想:可惜后来就不大容易看到了。
虽然震惊,但墨让并没有像其它初见面的人一样赶过来妄图救她,也没有大声呼喊,只是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饶有趣味地看着她,那目光并不凌厉也不热烈,但不知怎么的,小小的女孩子突然觉得有点心跳加速,她和母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