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糊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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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糊涂心-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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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糊涂心》(又名《我的美丽猎物》)BY:龙千岁

  

  

  1

  上官文央,我的名字是上官文央。

  良好的教养使我有着与这个文雅名字相称的良好风度。

  当然,我能有这样风度其实应该归功于娇贵的少爷生活。

  经过二十多年的熏陶,这种风度成功地渗入我的骨子里。

  就算是一块烂石头,被水流不断冲刷,也会圆润生光。

  “就算没有Giorgio Armani,你依然性感。”女人们说着。

  我不知道Giorgio Armani本人对性感二字有何解释,我个人更喜欢Cerruti。

  我很懒,懒到不愿意汲汲寻觅所谓的个性。

  名牌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把一只癞皮狗改造成杜宾犬。

  看中几个牌子,理所当然地成为拥有白金卡的忠实顾客。

  我实在懒得变化。

  优雅的做派,旖旎的气氛,一切都离不开钱。

  我比她们所以为的更加俗气。

  我很幸运,一出生就不必为钱发愁。

  我该愁的,是如何让我的钱更快的花出去。

  奇怪的是,虽然我本性懒惰,个性乏味,在别人的眼里我似乎完美无瑕。

  公司里,我是谈笑用兵的英明总裁;

  酒会里,我是潇洒不羁的翩翩公子;

  卧室里,我是技巧娴熟的狂野情人。

  我为人大方,送给女友们的礼物永远能令她们惊喜尖叫。

  这些大家闺秀并不想你想象的那么难伺候。

  严谨的家教使我能够自如的控制情绪,我永远温柔体贴,风度翩翩。

  让女人哭的男人不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我永远是被甩的那一个,坐在灯光柔和的餐厅,听眼前端坐的佳人委婉地表达去意。

  一个鼓励的微笑,一份精致的礼物,即使分开亦是朋友。

  既然没了新鲜感,就没有必要再玩下去,没有人会为这个撕破脸皮。

  这是贵族式的矜持,即使是在情人之间。

  我对时间的掌握一向有自信,在预定的时段被人温柔的抛弃并不太难。

  我让每个女人都满意离开,作为一种补偿。

  如果有能让人口吐真言的药水,她们一定不敢当着我的面喝下去。

  我是一个冷血的人,这是第一个女友给我的评价。

  她很聪明,没有和我浪费太多时间。

  我实在应付不来愚蠢又痴情的女人,还好在我们这个阶层,那样的傻瓜并不太多。

  爱情……到底是什么?

  我曾经严肃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无解。

  既不能幼稚地归功于魔法,也不能教条地得出全是化学作用的刻板结论。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眼看着家里的一位亲戚为了所谓爱情寻死觅活,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何如此疯狂。

  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就要放弃整个世界。

  你真是个傻子。

  我可不想当傻子,我很现实。

  没有钱,什么花前月下都是狗屁。

  正因为我养尊处优地活了二十三年,我才更不会傻到去冒险。

  我不是从底层爬上来的能人,我没受过这样的生存教育。

  我要滋滋润润地活下去,虽然已经有些厌倦一成不变的生活。

  可能出去探险,但我一定会回到这个温暖华丽又狭窄的牢笼。

  建筑在半山腰,视野良好,名家设计,附带泳池的牢笼。

  我是训练有素的杜宾,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反叛。

  如果……没有看见他的话。

  

  

  他代表了两个字:生命。

  矫健修长的四肢,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协调灵活的动作。

  这一切其实并不容易夺走我的注意。

  我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眼神。

  野性的眼神,那样的明亮,几乎要把我灼伤。

  一头美丽的动物。

  他应该在非洲的草原上,追逐惊惶的羚羊,肆意展示优美的身姿。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边放着快递包裹,怒气冲冲地盯着我的雕花大门。

  佣人的一时疏忽,竟带给我这样的惊喜。

  张婶急匆匆跑到门口,好像在连声道歉,还要让那只猎豹进屋歇息。

  他拒绝了,脸上是和善的微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被这样的牙齿咬上,会是什么感觉?

  我全身的血液,急速奔流。

  仅仅一个微笑,就勾起了我的全部欲望。

  我瞪着他,实在难以置信。

  一个漂亮的年轻男孩,勾起了我的欲望。

  如果是昨天,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不是同性恋。

  现在我不敢确定,我坚硬的下体时刻在提醒我这一点。

  我大概知道如何抱一个男人,但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

  我不缺发泄的对象,但我还是自己解决了。

  我怕自己让女伴失望。

  风度翩翩的上官文央从不让女伴失望,无论是床上亦或是床下。

  所以我不会允许自己留下供人品评的话柄。

  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优雅,对人类来说这一类的话题永远是种隐秘的乐趣。

  人性本恶。

  这个世界很现实,很虚伪。

  这两者在我们这种人身上结合得最紧密。

  得不到的和自己没有的都是最好的。

  他的眼神,锋利如刀,一望见底。

  如果是以前,让我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直白的东西,我会先笑其愚蠢。

  有谁知道,当我亲眼目睹的时候,竟然那么轻易地被压倒,被诱惑。

  透明的东西,总是一面引起人类的破坏欲,一面被小心翼翼地仔细呵护。

  如我母亲手上的钻石,如我巨大的落地窗。

  这个男孩,把我这两种矛盾的欲望毫不留情地挑动起来,仅仅用几个平常不过的表情。

  如果能得到他,是不是这种奇怪的感觉就会消失?

  没有把握的事,我一向不做。

  不过,为了他,为了这个稀有动物,我愿意——尝试。

  我习惯让一切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这要归功于我冷酷的父亲。

  在成功架空他之后,我得到了自出生以来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

  一个莫名其妙的权力狂,原来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一个能将自己征服的对手。

  如今,我也碰到了一个。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

  父亲等了我二十年,我只用了一个周末。

  今天我本该去俱乐部健身,一点点任性的冲动把我留在了自己刚盖好的房子里。

  一个天大的惊喜。2D83BB6F3AD授权转载 Copyright of 惘然

  也许是魔鬼的礼物,它生怕我身上的颜色不够污浊。

  漂亮的野性的礼物,你本不该来。

  但你已经被我发现了,你逃不掉了。

  我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吩咐他联系最好的侦探社。

  我要那只猎豹的全部资料。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要捕获他,一定要。

  

  2

  我叫封小雅。

  这个名字是我的学究爷爷起的,取自《诗经》。

  听说当年他本来打算叫我大雅,叫我堂妹小雅,被我爸爸坚决制止。

  还好还好,不然我今天的外号就是大门牙之类的了。

  堂妹的名字被我抢走,只好换成封小蓁,也是从诗里选的字。

  她倒觉得现在的名字比较适合自己。

  我俩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个“疯子”“疯婆”“大魔怔”之类的绰号。

  我觉得愤慨,她倒是很看得开。

  如果到了大学还有人敢叫我疯子,我一定让他知道拳头的厉害。

  说起来我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可惜爷爷的文学气质显然没有成功地遗传到我的身上,我的语文成绩永远是低空飞过。

  幸好我其他科目的成绩都相当漂亮,让我得以进入这所百年名校。

  大伯一家也住在这个北方城市,正好有个照应。

  我搬进了陈旧狭窄的宿舍,同屋的几个人看上去都挺友善。

  相互介绍之后,大家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错。

  有个融洽的住宿环境,几乎可以成为顺利毕业的保障。

  我是清闲忙碌的大一新生,每天最重要的活动是三步上篮。

  第二重要的活动就是吃饭。

  食堂的饭菜中杂物的比例永远高于可被人类摄取的营养物质。

  还好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我不挑食。

  现在除了CS,我也学会喝一点小酒。

  工科的女生少得出奇,仅存那几朵奇葩都有些惨不忍睹。

  我想泡——这个字听说不太文雅——是追一个外语系的MM,这需要孔方兄的帮助。

  本来以为做家教就能应付,没想到根本不够。

  为了证明我的诚心,我得请她和同学在五星级酒店办生日聚会。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我周末去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晚上干家教。

  有时候指定投放地无人留守,有时候我的小徒弟做不出四位数以上的加减法。

  这一切我都忍了过来。

  等到她生日那天,我敬了在场所有人一杯酒,潇洒离开。

  第二天那个MM找到我,一脸幸福,祝贺我通过考验。

  我感激她的盛情,但敬谢不敏。

  她想扇我一个巴掌,被我挡住。

  连我爸都没扇过我,你算老几?

  从此,我在女生中的评价两极化。

  正方:又酷又帅有担当。

  反方:冷血无情黑心肠。

  我没什么担当,也没拐骗谁家MM,事实证明她们都是一群傻鸟。

  我的心还没冷下来,但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宿舍的哥们都是真哥们,开头几天拉着我灌了几口马尿,然后集体逼我上进。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他们,其实我根本没怎么伤心。

  算了,学习吧。

  我辞了快递的工作,只保留了两份薪水够高的家教。

  混在大学。

  

  

  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大学四年的漫长日子,没想到遇见了贵人。

  与其说是贵人,不如说是贵族。

  他有一张能让整个校园尖叫的脸,女生是爱慕,男生是嫉妒。

  他有着时装模特般的挺拔身材和国学大师般的儒雅气质。

  看到他,我就想起敬爱的爷爷。

  他们有着同样温和恬淡的气度,一派大家风范。

  如果让古龙来描述他的穿着,很典型。

  干净,合身的剪裁,对细节的把握是出身高贵的证明。

  多么偷懒的写法。

  让我来说,我会说他衬衫上的一粒扣子是我半个月的饭钱。

  P.S.我很能吃。

  我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位大少爷?

  很离奇,很简单:我不小心救了他一命。

  从学生家里出来——高级住宅区——遇到一起车祸。

  真是巧,如果我走得再快一些,那辆黑奔就要连我一起挤瘪了。

  现在它吻上了一堵很结实的墙。

  我电影看得太多,赶紧冲上去把车里的伤者或死者拽了出来,以防汽车爆炸。

  这副修长的身躯大概有185公分,我这个178公分的拖他实在有些费力。

  居然没出血,命大的家伙。

  不过好像陷入了昏迷状态,也不知道有没有骨折。

  左思右想之下,我用他的手机叫来了120。

  大夫非让我跟着,只好乖乖从命。

  如果开得起大奔,估计不会拖欠住院费。

  大夫们的算盘都比较精。

  我看着他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发现这个笨蛋司机长得很帅。

  他身上没有酒味,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撞的,想骗保险费。

  哼,保险公司的算盘比大夫还精,能让你黑着?

  也可能是自杀,不过这个方法未免太蠢。

  我在医院待了一夜,反正自己没有蹲监狱的危险,就当是我善心大发。

  他早上自己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的时候吓了我一跳。

  我知道他很帅很漂亮,可我没想到一个年轻男人居然会这样优雅迷人。

  我以为只有到了我爷爷的年纪,才会有这种醇酒般的韵味。

  简直像一个真正的公爵。

  不是肥胖的国王,不是苍白的王子,是手握大权,仪容俊美的公爵。

  公爵为了感激我对他的救命之恩,盛情邀请我到他的公司工作。

  我告诉他,我现在还在读书,没有这类工作经验。

  他告诉我,在我毕业以前,可以先在公司为我安插一个闲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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