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他不会用一个只能任职半年的人为员工,但官仲仪的专长太诱人,他可以不去计较他在网路履历表中提到的「只能任职到年底」这句话。
他是喜欢人才,但眼前这个人才太劲爆,有点不似真的,「以这样的资历,在卡农有点大材小用。」
「那你觉得哪里比较适合我?」
「图书馆或是大学之类的。」
官仲仪好整以暇的回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可以管理一个中上型企业,又为什么会在卡农呢?」
简单几句话,问得潘才驹哑口无言。
「我觉得,」官仲仪脸上虽然有笑容,但却没有笑意,「工作只有合不合适,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
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六月重新装潢后,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你有专长,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
官仲仪笑了笑,他其实很想告诉他: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所差别者,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
在沙漠,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
在雨林,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
在加州,他四周围绕着美女。
在台北,有童正熙。
骆驼一只换过一只,蚊子一批飞过一批,加州美女年年有,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
他会来卡农,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
以前分隔千里,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
现在近在咫尺,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
不是迫切,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
当年,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她是乖乖女高中生,再次见面,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运气好,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运气不好,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
「我喜欢这里的环境。」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我想我会很愉快。」
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咖啡送来了。
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
「帮你们先介绍一下,这位是童正熙,咖啡馆的员工。」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迳自说着话,「正熙,这位是官仲仪,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
四目交错,她显然没认出他。
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欢迎。」
童正熙……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吸引人」是怎么回事了。
她的眼神成熟了,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看似矛盾,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
不是女人,也不是女孩,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
「童小姐。」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幸会。」
「叫我正熙就好了。」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蹙起眉,模样是打量的,「我们是不是……」一句话还没说完,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
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哪,才两天没睡好,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
他们怎么会见过呢?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书上说的,既视感嘛,还好她紧急煞车,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上演对陌生男子说「你好面熟」的脱线剧码,她的形象就全毁了。
不过,真的只是既视感吗?
正熙偷瞄了那个名叫官仲仪的新同事一眼,他也正看着她,眉眼之间有着看好戏的捉弄,不是她在说,那种喜欢嘲笑跟捉弄别人的眼神,她一定看过,问题是在哪?在谁身上?
是谁、是谁、是谁……她想着想着,突然间「肮了出来。
她伸出手指着他,对,就是这个人,害她一整年在公车站被迫目不斜视的罪魁祸首。
「正熙?」
她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的手还指着他,连忙放下。
「怎么了?」潘才驹的声音。
「我跟正熙是旧识。」官仲仪故意略她起鸡皮疙瘩的表情,「只不过很久没见,所以她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
正熙瞪了他一眼,如果可以,她希望永远不要想起来。
***
正熙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在潘才驹面前啊了一声,然后宫仲仪说他们是旧识,于是,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头上了。
当着潘才驹的面,她实在也不好意思说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只好装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惊喜(或说是惊吓),拥抱,互问对方的近况,你笑咪咪,我也笑盈盈,和乐也融融……
然后潘才驹说:「既然这样,就由正熙负责迎新吧。」
卡农书馆的迎新并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而是很简单的熟悉环境兼两人吃顿饭。
官仲仪当下就约了她周末晚上的时间,有外人在场,正熙几乎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好笑着答应了。
「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他别有含意的说。
她不得已介面,「那是当然的。」附上苹果般的甜蜜笑容一个。
不想让潘才驹觉得她古怪,她只好对他表现出欢迎的样子。
细细考虑过后,她带着刚回国的宫仲仪两两出现在华纳威秀,别误会,可不是看电影,就是吃饭而已。
会选中华纳威秀的美食街,当然就是因为这里够吵够热闹,尤其是周末,挤满了学生与情侣,音乐,吆喝,电影预告,吱吱喳喳,在这种环境下,别聊天,埋头猛吃才是正道。
「原本以为你不会记得我。」
「我也很意外。」呜,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装死也该有个限度,面对面还假装没听到就太没礼貌了,她那根深蒂固的国民礼仪不准她太过离谱,「我听店长说你在国外住了很久,怎么会突然想回来?」
见她的回应比自己预期的要好,官仲仪微微一笑,「你已经说出原因了。」
「因为很久没回来?」
「嗯哼。」
那就别回来了啊,她在心中呼喊。
他的出现会伴随着那段不甚愉快的回忆。
正熙记得,他曾经约过她,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候。
他的表情非常的有自信,但眼神却带着玩笑的意味——她是年轻,但不蠢,她看得出来他在约她看电影时,完全没有喜欢眼前人的感觉,反而比较像是游戏,试探,更甚者,纯粹为了证明自己的吸引力。
「看来,你似乎不太想跟我独处。」官仲仪微微一笑,态度很是惬意,就像口中的「我」是另外一个人。
正熙看了为之气结,舀起咖哩饭,狠狠的吞下肚子,「当然。」
「我很好相处。」
「那不关我的事。」
「我们是同事,以后会天天见面。」
「我在附设咖啡馆,你在图书部,各有工作,不会常碰到的。」
「卡农说小不小,但说大也不大,要见一个人很容易。」
「要见谁?」正熙拉高音,在发现周遭的人已经开始注意他们之后,勉强放低了音量,「我?」
他没说话,但脸上的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没什么好看,阁下心意,小女子心领,不过我们没啥特别关系,不需如此劳神。」
「童正熙,不要这样剑拔弩张。」
「难道你还想我跳迎宾舞吗?」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她淡忘的事情在见到他以后逐渐浮上心头。
她不太喜欢,那种感觉太不好了。
「既然大家要做同事,那我还是先跟你说明白好了。」正熙放下汤匙,双眼直视着他,「因为你当初约我看电影的眼神好像在施着某种程度的恩惠一样,高高在上得让我想掐死你,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一瞬间烂透的感觉。我可以跟你和平共处,前提是你不要来惹我。」
劈哩啪啦的说完,她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表情很是痛快,接着拿起汤匙,在嘈杂声中继续吃咖哩饭。
宫仲仪轻叩桌面,「童正熙。」
「干么啦?」
「对不起。」
正熙一怔,正在铲着餐盘的手突然间停下来。他说对不起?即将成为同事的考古菁英在跟她道歉耶!
他勾起一记微笑,「没听清楚的话,我可以再说一遍。」
正熙在心中忍不住哇了一声,是真的,不是幻听。
他说:对不起。
因为工作关系,她认识了一些经济上的中坚分子,他们分处于不同的领域,但唯一一样的就是永远不低头。
淑女不说脏话,菁英不说抱歉。
即使他们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愿意开口说对不起。
人家都说对不起了,那、那——那就算了吧,得理要饶人,何况,那时她又不是像小白兔般的承受他的捉弄,对于他的孟浪,她也在言词上小小的修理了他一下,说他适合宁滥勿缺的女生之类的。
正熙笑开了脸,「接受。」
官仲仪伸出手,「和平了?」
「嗯,和平了。」
第三章
考古最棒的一件事情--面对的都是化学仪器可分析的东西,官仲仪只要有足够的学识与胆识,便可胜任愉快。
镇日泡在人骨与破陶瓦片中,他已经许久没接触一整群的活人了,这样说来或许有点恐怖,但事实的确如此。
所幸,大学时期玩乐王的本能还在,没几日,官仲仪已将卡农少数员工的个性全摸得熟透:阿福好酒,技安喜欢高尔夫,大雄对火车有特殊喜好,唯一没有外号的孙佳成是那种在人群中见上一百次也不会有印象的,当然,他也知道这个毫无特色的人约过童正熙。
「他的」童正熙。
如果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而她恰好又保有令人动心的特质——恰如其分的自信,偶尔的放松,以及大部分的认真,因为如此,要唤醒过往的心情并不是一件难事。
只不过曾经给她孟浪的印象,所以这次,他要慢慢来,让自己像个朋友一样的接近,这对彼此来说都会比较轻松。
至于。
男生的话,就容易多了。
同性别聊天容易,他也没什么避讳的话题,除了有次阿福突如其来的「下次去你家玩」给他打了回票之外,余下的,都好商量。
「你不是一个人住吗?」阿福问。
「我们共用一个客厅。」
「孤僻型的?」
「我想那两个人不欢迎我带朋友去。」四两拨千斤的回答,「毕竟我们要相处很久,所以还是尊重一下对方。」
虽然注重私生活,但他的个性并不孤僻。
不愿让人来访的原因无他,因为他那两位名字闪亮的室友,林辉煌与韩凯圣。都是女人,而且都是美人。
难怪小毛离去时的表情十分暧昧,还丢下一些「如果要谢我的话,请我吃顿饭就好了」之类的话才走。
他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为了避免麻烦,多年来谨守着不吃窝边草的戒条,而那两位有着男人名字的大小美女,一个迷糊,一个坦荡,对于他这突然冒出来的考古人,除了欢迎还是欢迎。
林辉煌是空姐,空姐送了他一个刻有航空公司名称的杯子。
韩凯圣是学生,学生则送给他一包科学面。
她们两人爱他的原因跟古文明研究博士的头街,或者是曾经发表过的论文完全无关,他在沙漠跟雨林的重大功绩比不上在这里顺手打死一只蟑螂。
「因为啊,」林辉煌拉着长长的音,给了他一记足以颠倒众生的亮眼笑容,「你又帅又不色埃」
是啊,他又帅又不色,美女于他如过眼云烟,想,即使美丽如林辉煌,过了一百年会是怎样?好一点是一堆骨头,但比较有可能会是一盆骨灰。
那日,他要出门购置物品,没排班的林辉煌自动请缨陪伴,一日下来,只见她哀怨万分的说:「你好像都没被我电到。」
官仲仪簿唇一弯,「我只对死人有兴趣。」
林辉煌咯咯一笑,完全不介意他的玩笑,「对喔,你是研究古文明的嘛,不过等到我的骨头可以考的时候,你也早已经作古了,所以还是等不到你深情款款看我的那天,真讨厌。」
「不会的,如果你现在跑去干燥地区让气候将自己风干,过个三、五十年,我还是会用显微镜与断层扫瞄爱恋的看着你。」
林辉煌不愧是空中服务人员,被他这样深层挖苦,还有办法笑出来,「这样对淑女说话,没礼貌。」
「你是淑女吗?」野蛮人还差不多。
「不是淑女,总是美女吧。」
唔,这他倒是不否认了。
「哎。」林辉煌轻拍了他,顺便奉送一记标准的甜蜜笑容,「你们书馆不是趁着下个月重新装潢的时间,员工一同出国散心顺便联络感情吗?决定地点了没?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看在你的份上帮忙买机票喔。」
两人边走边说,边谈边笑,西门町的俊男美女虽多,但这对因为身高都超过一百七,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只要经过他们身边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回过头多看几眼。
别人看得到他们,而身高过人的两人,却无暇顾及其他。
***
男人的友情好像建立得很容易,至少在正熙的眼中是如此。
官仲仪来还不到一个月,已经跟阿福,技安跟大雄混得颇熟,就连小惠跟媚媚好像也颇卖他的帐,于是,就在某个她有事告假的下午,他们决定了重新装潢时的员工福利出国旅游地点,义大利。
据说是官仲仪提议的,奇的是居然人人附议——怪哉,他们什么时候这么有共识了?
小惠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帅埃」
帅?不觉得。
正熙还是比较喜欢潘才驹那种长相,英挺、俊美,哎,用白话一点说,就是卡农书馆中的金城武就对啦,谁会说金城武不好看?答案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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