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说:“我呀,最多是在那地方想吻吻你而已。想想而已。其实做了,也是那样。”
我没有再说什么或做什么,其实吻一个女人只是可以让我暂时迷失一下,吃了药一样。但我还是想,这世界上,会有一条路,是给我的。在英英拾球的时候,我又想起以前的大学生活,我的初吻,在飘满银杏树叶的地方打球或歌唱,安静的时候可以听见时间落在那叶子上时的滴哒声,就是月光穿透时那滴哒声也那么清晰。虽然老是考试不及格,但还是觉得非常的留恋那过去,因为那是我最年轻的时候,充满痛苦和希望,还以为诗歌可以治好我所有的毛病。
那时候,最多只吻过或想吻过女人。拉拉手,跳个舞,也会激动得连读一夜兰波的诗歌,那首《醉舟》,让诗人大哥伟地走上诗歌写作的光辉道路的东西。自写诗以来我一直喜欢自杀的艺术家,里面最吸引我的是荷兰的独耳画家凡高。
凡高,我一直以为他飘在天空中在画天空,埋在麦地里画麦子,他可以看见我,他永远戴着帽子,空虚但高尚的帽子。他看见一个孤独的中国男人,不再写诗,继续幻想去流浪。想到他,我以我有两只完整的耳朵而羞愧。这刻,我的耳朵正听着电脑里的忧伤吉他曲。我的耳朵正长在那里,微微地震动。我有两只耳朵!这或许是我写不好诗歌找不到方向的主要原因。
你不美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其他的一切都美。美,是夜色里正长大的夜色。犹如一个美女,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她在夜色里洗涤她美丽的双乳和双腿间毛色浓郁的地方。她散发出的身体的芳香,就是夜的味道之一。
我在白天的时候,也看见了这样浓郁的黑夜。
第三章 欢乐的感觉
更新时间2009…5…6 21:47:38 字数:11026
1
进入1991年,一个长得很似自画像里的凡高的样子的流浪诗人瓦瓦来南京找我和诗人大哥伟地。他还带了他情人,漂亮性感的女诗人辛红红。几年后,我才知道辛红红是瓦瓦的情人。他们早在北京就上过床了。当时,瓦瓦不顾以后可能要去讨饭的危险,用卖江苏民间画家他老婆丝丝的三张画换来的钱,当然也几乎是他所有的钱,在北京饭店开了一个套房,住了三天。
第一天,瓦瓦睡在外面的沙发上,第二天,瓦瓦睡在卧房里地毯上,第三天,终于感动了辛红红,睡在了辛红红诗歌般美妙的裸体的上下以及周围。
瓦瓦说:“那天的她,真的让我吃不消。不过以后的她,对性的要求也同样是很高。”来南京时,辛红红却和瓦瓦约好了,不说他们俩的关系已是上过床并还会上床的情人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做过爱,是纯洁的友谊。她不想暴露这一点。也许,她想保持她在男人面前的魅力,这是她单身生活的一个动力。
大家刚开始的时候只知道辛红红以前是另一个因写西藏问题小说而跑到香港的小说家的女朋友。在北京,还有一个当画家的干哥哥。的确,我还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女诗人。有一次,和他们去郊游,我一边听辛红红读自己的诗,一边通过她的无袖的衣服口子看见她美妙的微微翘起的乳房,以及一粒暗黑色的地方。看来,辛红红和何羊一样,都有不喜欢戴胸罩的癖好。也许,因为她们都热爱艺术,所以不喜欢有东西束缚她们身体上最艺术的地方。
那无意中的窥见让我不觉有了沉醉的感觉。女人,弯曲的身体,张开的唇,诗歌,有云的天空,郊外的风,让我认为这就是艺术的衣服正穿在大地女人的身上。管她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我眯着眼看着辛红红,感觉她也是一句毒诗化成的毒毛毛虫再化成的五彩蝴蝶。据说她迷倒了北京很多二十岁以上男诗人。我想这绝对可能。
辛红红说:“过去我为了男朋友、买衣服和一千块钱一个月的工作而活着,现在为诗歌。”
我说:“你这是诗歌式的大话。”
瓦瓦说:“我看辛红红的诗,缺少点沧桑感,但还有潜力。只要她找到真正的爱情,就会找到那真正的生活的感觉和方向。也许,她就是中国诗歌界未来的普拉斯。”
辛红红说:“我写过献给美国女诗人普拉斯的诗歌。我喜欢自白和自白派诗歌。不过,我可不认为死亡就是一种艺术,死亡就是死亡,最简单不过。我也不会白白死给你们看。”
我说:“我看辛红红将来一定比瓦瓦写得好。”
夜里,我们就一起到诗歌大哥也会画点油画的伟地那里蹭饭。每当见了美女,伟地都会很高兴。他会变得活跃和有幽默感。平时他则不喜欢说话,阴着脸让生人害怕。
到了那一年,诗人的社会地位已经很低。美女们开始远离伟地和诗歌。以为写出了南京这里很伟大诗歌的伟地和一个小书店的相貌平常的收银员谈恋爱都没有成功。他说他把她请到宿舍里,摸了她的全身后就放她离去,结束了他们三个月的谈婚论嫁。他孤独了几乎一年。然后,他决定不做老师了,去新华社当了记者,搬到了新街口去居住。
后来的那段时间,他唯一的艳遇是在出差的时候,和一个有男朋友的电视台女记者在外地黑夜的公园里相互抚摸亲吻,在满地的星光下,伟地还隔着裤子拱了她十几下,让她如真的进入般喘息了起来。
最后,那女人对伟地说:“你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当年,我失恋了,很痛苦,所以就跟了现在的这个没有啥有关爱的感觉的男朋友。但他是我男人。”
伟地说:“你有男朋友或是有丈夫,也还是可以来找我呀。我不在乎你有。”
那女人笑了:“我也不在乎。我男朋友在乎。”
2
瓦瓦那时在北京认识了一个年纪老一点画却挺前卫并能在东南亚卖点钱的画家。那老画家给了瓦瓦点钱,让他去民间寻访真正的诗人。老画家本来还想多给些。他说:“我起码还可以多给你二十万。”条件是美丽女诗人辛红红要陪他一夜。
那年头,二十万,都没有买到一个美丽女诗人的一夜。这是我迄今为止为中国女性诗歌最感自豪的一回。
有一天,诗人大哥伟地请我们大家去他新街口的宿舍吃咸水鸭和旺鸡蛋。那天,去了很多人,有吉他薛薛,流浪诗人瓦瓦和美丽女诗人辛红红。另外还有两个口语诗人。其中一个拿着一个砖头大的手机,这使日益平常化的诗人也有了一股豪情般的财气。还有就是英英。英英的二外的俄语,她还翻译了不少俄国小说和诗歌。知道诗人大哥伟地喜欢俄国文学,所以赶来凑热闹。但她的到来使我心里自感非常狼狈。因为,现在的她属于另一个男人,但别人却都以为我和她有一手!于是,我开始隐藏那狼狈。
先喝了几口酒后,大家开始用快板的节奏读了北岛的诗歌,又在薛薛的吉他曲《彝族舞曲》的伴奏下,让英英用俄语读普希金的诗歌。在座的估计除了她自己谁也听不懂。当英英吃到旺鸡蛋里的小鸡的屎时,英英没叫,倒是瓦瓦尖叫了起来。
他说:“美女吃了鸡屎!”
我则一直非常拘束,好像别人都知道了我的第一次手淫是想了这个美丽的南大女研究生英英。如今却是别人的女朋友。那夜英英很少和我说过话。我的脑子乱乱的。心里则一直想赶快逃离那里。其实那天后面的故事还有比较精彩的。
多年后,辛红红在美国和我在一个文学网站上奇遇,她在聊天室和我说到那夜,说,在另一个房间里,当只有诗人大哥伟地和她时,伟地居然去脱她的鞋去摸她的脚,是那是诗歌的结晶,并还想进一步往上摸,说是找诗歌结晶的上半部分。而看起来还算老实的薛薛更厉害,居然追进厕所里去解她的衣服和胸罩。辛红红说:“你们都说薛薛是你们里最纯洁的男孩子,我看最猛。他都快成功了。”我听了辛红红的故事后,打出笑的符号,说:“那天你居然戴了胸罩给他解?我印象里你一惯不带的呀。谁让你没说和瓦瓦有一手?他们以为你是单身、饥渴、远方而来的美丽女诗人呀。?
辛红红也打出笑的符号,说:“和谁不行,我怎么会和瓦瓦有一手?是不是那一年做梦了。或者是你们所说的心灵创伤让我的心灵既受伤又迷惑了。”
她还说:“在美国,我没有再写作,因为我必须学习用英语思考和生活,为了生存,我也放弃了用中文写诗。就是现在,我也不能用中文和你聊得太长,不然我会难受。”
我又说:“我印象里的过去的你,美丽,有趣,有艺术直觉,才是我们那个诗歌时代的真正回忆。”
辛红红说:“我看美国也没啥诗歌。”
我最后说:“你也不从帝国大厦顶上一头栽下来,真做我们中国的普拉斯。”
辛红红又打了一个笑的符号,说:“帝国大厦顶上,早圈起来了,没法跳了。”
我说:“那你,回我们上海跳吧,那里也有世界排名前五的高楼了。”
她则很久没有回音,沉默了。
3
有一个礼拜,青岛的老友毛毛每天在夜里两点钟给我打电话。白天他还把他的日记传真给我看。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我们这些卖电脑的也就是给别人装装区域网。毛毛知道我最近拿着老龙的手机玩。通话的时间几乎都是一个小时。弄得月底手机缴费的时候,老龙肯定要骂我。
在青岛的时候,有段时间,我和毛毛个人住在四方区错不岭堆电脑的仓库里。那里是好几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属四方区,在青岛算三等公民居住区。沿海的则是一等公民居住区。我快离开的时候才搬去了那里,离大海很近。而住在那仓库里时,老鼠经常会在半夜掠过我们的鼻尖。
毛毛比我小一岁的,但他却是经理。他读了科技大学的少年班,后来读计算机软件,记忆好得可以倒背中学课本上的古文。
我还和毛毛一起去练过健身舞,因为他说那里可以遇见漂亮的青岛姑娘。青岛姑娘在我印象里一直很好。就是她们化妆太浓太烈,又不注意细节,所以有时候会看见脖子那里有一道分界线,脸上抹了粉而脖子下沿没抹到。在健身舞班,我们认识了不少青岛姑娘。还和其中一个叫李红的到二体的舞场跳舞。我们的公司就租青岛二体的门面。我们倆就轮流和她跳贴面舞。有一回,从李红的脸上我都闻到了毛毛的味道,汗汗的,毛烘烘的。我们俩还一起去李红家,她妈妈正在等去香港定居的手续,李红的爸爸在香港扫大街。
那时候,未来国家队的主力中场李宵鹏也在二体练球,我和他爸爸还一起坐在球场边看他打高射炮,然后听带他那前山东队球员的爸爸用青岛话对他怒斥。
有一天,为了在街上找一找青岛有没有美丽的暗娼,并以第一感觉选一个最美丽的暗娼,我和毛毛,也不去和客户谈业务,却在青岛的中山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一白天。毛毛说,他很想知道从事性交易活动的女人看起来有没有美感或者有特殊的美感。我们看见了不少眼神比较热烈穿着比较妖艳的漂亮女人,却不能确定她们是不是做那个生意的。我还学着当年张林、牛京马路边插“潘西”的样子,去拉她们的手,让毛毛非常惊讶我的色胆。“南大的,真是厉害。”他还总是问:“她们怎么不骂你流氓?有的还朝你笑?”最后,我们走不动了,就坐在大街的栏杆上,看着青岛的夜色从大海里一点一点涨进这个城市。我们终于被发源于蓝色大海的猖狂的夜色淹没了。
4
毛毛的电话内容永远就是关于两个女人。一个是总公司的交际花宝宝。他和那个女人在圆明圆旧址拉过手。还在天安门城楼下接过吻。但毛毛只有回北京才能见到宝宝。宝宝有的是男友。第一号男友则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在大街上打她的耳光。
后来,毛毛终于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北大的漂亮女生,叫贝子。被我则叫为“被子”或“杯子”。他一回北京就陪她去打网球。尽管他的网球水平绝不能和他的记忆力同日而语。
一连七天,毛毛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做爱了。他感觉很好,因为他们倆都是第一次。毛毛说:“过去我让你看我的日记。现在是真的了。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对自己说,老天给你的爱情正式开始了。”他还说:“我在里面,一开始只微微地动,好像在发芽,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动。我喜欢看着她潮红的脸,那感觉就像看着老天采给自己的一朵大红花。”一个月后,毛毛被派去了香港,当香港联想的技术工人。香港的女人绝对看不上穷得发涩的这个大陆仔,所以,他以看一打一打的毛片和想念和“被子”做爱的时刻度日。有一天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