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请正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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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请正常点-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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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酒的生意自然先要会喝酒。”
  这是酒叔对他俩说的第一句话,三人忘年之交的开场白。
  
  王硕一时没反应过来,若不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他还以为自己上了梁山。胡荣倒是心领神会地揭开酒壶仰头就喝,酒顺着嘴角流下来湿了衣服,颇有一番江湖豪气。酒叔对胡荣点了点头说:“小伙子,不错!”
  “不要钱的酒,不喝白不喝。”胡荣嘿嘿一笑,豪迈地回道。
  “我这里可没有不要钱的酒。”酒叔不经意地看着胡荣,露出一丝笑意。胡荣顿时脸黑了一半,骂人的话差点出口,王硕连忙拉住他,对酒叔说:“酒叔,我们是来替十字街蚊子哥提货的。”
  “周建文?”酒叔挑起眉头瞟了王硕一眼,然后又转过头自言地说了一句,“他倒是说过。”王硕和胡荣同时松了口气,不管如何能拿到货就行,但酒叔接着说:“这规矩都知道吧?我酒叔向来都是钱货两清,不拖不欠的。”
  王硕和胡荣同时皱起眉头,他俩身上总共加起来不超过五百块,拿钱提货肯定是不可能的,可这到手的生意不能就这么白搭了。
  在江湖上做生意有时手段比钱更管用,这个道理王硕很明白,郑峪翔也相信王硕明白,所以这生意不可能一开始就得心应手。当然也不能怪郑峪翔没交代清楚,郑峪翔的老板可是王海云,而王海云自然看不上这小买卖,因此这是郑峪翔从下面弟兄手里顺来的生意。可这一来就断了别人的财路,断了别人的财路肯定就有人不乐意,不乐意就使绊子也是人之常情。
  
  酒叔是个豪爽的人,但豪爽的人往往很讲原则,倒不是酒叔有意要为难他俩,只是这是酒叔的规矩。
  “酒叔,钱是没有,我胡荣把这条命押在这里,半月内一定将钱补上。”胡荣向前站了一步,说得大义凛然。酒叔看着他笑了笑,摇着头说:“小子,你的命我换不了钱,我也不讲赊账,不如用你身上能换钱的东西来换。”
  酒叔的相貌看着很亲切,尤其是笑起来,即使说这种话也让人感觉不到恶意,但王硕此时背后却冒起一层冷汗。黑市上活体器官的买卖他听人说过不少,而他们现在身上能换钱的恐怕就只有那几个器官了。钱固然要赚,但命也不能丢,谁知道身上少了样东西会怎么死,王硕不是走投无路,相反他有无数个选择,所以他无所畏惧。
  
  “酒叔,我这里有500块,你卖我两瓶,我请你喝两杯如何?”王硕把胡荣身上的钱掏得一分不剩,五百还多了十二块。
  酒叔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盯着王硕问:“你叫什么?”
  “王硕。”
  “一般人都不敢请我喝酒,你小子胆儿不小。”酒叔说着面带笑意,目光却像是要扒掉王硕的皮,里外都看个清楚一样。
  “酒叔,不是我胆大,能请您喝一杯是我的荣幸,在这里自然按酒叔的规矩来。只是如果酒叔喝高兴了,还请让先我们先打个欠条,我保证多少这头个月的彩头全都归您。”王硕极为谦逊地说完,微欠着身恭敬地看着酒叔。虽然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打着鼓,他很清楚自己的分量,酒叔买不买账全凭运气。若一定要说,那他唯一的赌注就是酒叔看起来心情不错,很想找个人喝两杯。
  
  “小子,你确信你一个月赚的够收卖我?”酒叔笑了,看起来确实心情不错。
  “不够,但是我欠了您一个人情。”王硕坦言答道。在外面混的最怕欠的不是债,而是人情,尤其是有身份的人的人情。
  “这我倒不亏,可我怎么知道你还得起这个情?”酒叔手付在身后,在王硕面前来回走了两步。
  “那不如我先敬酒叔您一杯。”王硕微微一笑,颇有韩靖东谦逊时的味道,不过少了他谦逊背后压人的气势。
  酒爷目光一转,看着胡荣说:“你不行,叫他来。”显然酒叔对胡荣印象很不错,于是两人都露出一丝笑意,王硕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胡荣见两人笑了,他却笑不出来,他是确实性子急躁,但不是鲁莽,酒叔不是好惹的角他还是看得出来的,可已经骑虎验难下。他死瞪着王硕,王硕却回他一记笑脸。
  
  五百块在酒吧里买不了什么酒,在酒叔这里同样买不了多少,但也足够把人喝趴下。
  胡荣的印象里喝酒是件开心的事,即使也有不开心的时候,比如失恋买醉,虽然他从没体会失恋的滋味但看还是看过的。可胡荣觉得他现在比失恋买醉还要难受,他心里暗自发誓今天走出去之后再也不喝酒了,这完全是拿命来喝,即使酒量再好也是要命的。他喝了两瓶纯洋酒已经趴在地上不想再动一个指头了。而酒叔仍然安坐在椅子上,端着杯子似笑非笑地望着王硕。
  他们的喝法很不公平,酒叔拿出的酒本身就不一样,可按酒叔的规矩来是王硕说出的话,自然没办法反驳。
  
  “酒叔,要不我再陪您喝两杯?”王硕自高奋勇地说。
  “看你小子就不行!”酒叔眯起眼睛,有些微醺,今天他的心情着实不错。
  “只要酒叔您高兴!”王硕捡起地上的半瓶酒,朝酒叔走过去,眼带笑意。
  “小子,别拐弯抹角,有话直说吧!”酒叔仍然眯着眼睛,目光没有焦距地散在房间里。
  “我没拐弯抹角,只是觉得喝醉的人比较好说话而已。”王硕说着抬头喝了一口,那是壮胆的酒。
  酒叔笑出声来,王硕对他来说太过年轻,即使掩饰得再好也不能让人忽视他的年龄,酒叔大概真的醉了,那一刻他把王硕当成了孩子,一个懵懂又拼命的孩子。他不能对一个孩子狠下心,因为他曾经也有一个儿子,14岁时死在对头的手里。而这一瞬间的心软成了他致命的错误,一个让王硕心怀感激的错误。
  
  “我敬您一杯。”王硕站在酒叔面前,抱着酒瓶的手却突然往桌角一磕,砰的一声酒瓶碎了,站在门口的两人立即举起枪,酒叔却朝门口的人摇了摇头,迅速擒住王硕拿酒瓶的手,一记手刀砍在王硕的脖子上。
  王硕连忙身子往旁边一缩,酒叔那一下落在王硕的肩膀,被酒叔一拽他撞在一旁的桌子上。酒叔站起来,压住王硕的肩,一脚踢在王硕肚子上,却没注意到王硕手里真正的武器。王硕露出从皮带上卸下来的软匕首,身子向上一顶,借了体形小的优势,他直接撞进酒叔怀里,匕首抵在酒叔脖子上。
  
  酒叔没想到王硕手里会有武器,这是他的失误。
  “你要动了手也走不出去!”酒叔淡淡地说,保持着动作不动。
  “可酒叔您的命赔给我就不值了。”王硕同样淡淡地说。
  “你想要什么?”酒叔盯着王硕,有些看不明白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少年。
  “我们只是来和酒叔您做生意的,只希望酒叔能让我们先写个欠条,前面说的也绝不食言。”王硕丝毫没乱,一字一句说得明明白白。
  酒叔眼下有些动容,抽了抽嘴角说:“好,今天破例一回。”王硕立即放开酒叔,恭身说道:“冒犯了,酒叔!”酒叔冷哼一声定定地盯着王硕。
  
  酒叔点头之后,王硕和胡荣当场签了一张抵押书,各押了一颗肾给酒叔,那倒不是有什么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有人失信被办了,父母兄弟不要来寻仇,这是江湖的律法。
  
  “熬了一个月终于出头了,不用再担心我的肾了!”胡荣长出一口气,刚才终于从酒叔那儿把抵押书领回来他顿时一身轻松。他觉得酒叔这人其实还不错,说一不二。
  “我请吃饭。”王硕挑眉一笑,把钱都装回纸袋里,一把拎起来。
  胡荣立刻叫道:“老大,那钱可有我一半。”他知道以王硕的性子,这钱在他手里肯定放不到两天就没影了。
  王硕笑着把钱给胡荣扔过去,说道:“你付账。”
  
  胡荣抱着怀里的一袋钱愣了半晌,看着王硕的背影,他不禁想终有一天王硕肯定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作者有话要说:  脑补一下长成树的王硕,还真萌~




☆、第10章

  钱能解决的事都不叫事,这话绝大多数时候都不会有错。就好比王书益宿舍的管理员大叔,王硕每一次来就给他塞盒天子,虽说只是一盒烟,但没这一盒烟他就是不给王硕开门,无论来过多少次他都坚守着原则。
  
  王硕看着管理员精明的笑容往楼上跑去,他今天心情着实不错。一直以来他都记着王海云将他们领回王家时说的那句话‘你们是我王海云养的狗’,即使当时还不能理解,也本能的认知到了那一种不可违抗关系。王硕心里对王海云是一种本能忠诚,但忠诚的同时还有一种想要超越的欲望。
  所以今天,王硕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他与王海云的距离终于近了一步,这让少年的心里有些兴奋不已。
  
  四楼宿舍,王硕张望半天也没见到王书益,一问才知道是学校校庆,王书益留在教室排练节目。王硕一听就乐了,在他看来以王书益的性格打死也不会有上台表演的那一天,于是他心血来潮就跑去了教室。
  
  而王书益站在讲台上猛然注意到门口的王硕时,差点直接从讲台上跌下来,一脸惊慌地瞪着王硕红着一张脸,像是作弊被抓一样,他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问:“哥,怎么,你来,怎么来了?”
  王硕定定地望着王书益,他站在讲台上热情洋溢的模样,这是王硕第一次看到他笑得这么意气风发,好像整个人都闪闪发光一样。王硕不知道他讲的是什么,只是突然发觉他一心想要护在手心里的弟弟已经不再是那个爱哭的小孩,心里隐隐生出一丝骄傲。
  见王书益一脸窘迫,王硕不以为然地一笑,说:“来看你啊!讲得真不错,不愧是我弟!”
  王书益嘿嘿一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几个同学,对王硕说:“那我们出去说。”王硕眯起眼忍着笑意,也看了看王书益那几个同学,都有鼻子有眼睛没什么特别,他猛然定住脚步不动,“征哥和翔哥还在外面,等会儿一起去吃饭!你还要多久?”
  王书益低头想了下,“那现在走吧!”然后转身对教室里的同学说了一声就拉着王硕离开。兄弟俩刚走出教室身后就传来一阵笑声和小声的议论,王书益听得抓耳挠腮,眉头拧成一团。
  “你很喜欢读书吗?”王硕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王书益一愣,顿住脚步盯着王硕看了半晌,微点了点头。王硕什么也没再说,一路都低着头和王书益一起走出学校。
  
  今天,王硕和胡荣终于清了酒叔的账,足足一个月第一次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王硕自然高兴,但胡荣更高兴,毕竟他是要养家的人,现在还多了一个王硕。不过两人都不是深谙生活之道的人,有了钱当然就得花。王硕首先想的是要请郑峪翔吃饭,毕竟这生意要是没郑峪翔根本做不成,郑峪翔来了王征必然也跟着,最后再一合计,他们几兄弟也一个多月没聚过,于是便一起过来叫王书益一起。
  
  王硕和王书益穿过校门前的马路,对面街角有家台球室,平日少不了流氓混混在里面徘徊。他们进去时王征正好打完一局,伸着手跟对方喊道:“嘿,给钱!”
  那人和王征差不多高,身上的肉却多了不少,留着一个刺獭头,大冷的天只穿了一件花衬衣,一看就是个无事生非的家伙。他抬起下巴盯着王征,趾高气昂地说:“这还没完,叫什么叫?再来一局,我熊二能懒你的账?”
  今天来的时候王征被郑峪翔扒了他平时的一身装备,手臂的刺青藏在衣服里,腿上的牛仔裤是新买的,衣服是郑峪翔的加厚卫衣,连脚上也是双板鞋。因为之前他一副流氓头子的模样来找王书益,结果弄得好长一段时间没人敢和王书益说话,所以在王书益强烈的抱怨之后每次过来他都很配合的换了一身阳光少年的行头,当然出门前得郑峪翔提醒他。
  其实如果不细看,王征这一身打扮配上他的板寸给人印象还真像青春阳光的三好学生,而熊二显然就是那个没有细看的人。
  
  王征把球杆往球桌上一敲,嘭的一声,吓得在场的人都是一惊,接着目光往熊二脸上一瞥,一字一句地说:“老子叫你给钱!”
  熊二也立马火起来一掌拍在球桌上,瞪着王征一声冷哼,笑道:“哟!还挺跳的,你老师没教过你不要在外面惹事吗?”
  王征没等熊二把话说完,直接抡起手上的球杆就往熊二拍在球桌上的手杵下去,熊二的手背顿时被戳出一个血洞,疼得他哇哇叫起来。旁边几个本来打算看好戏的人连忙凑过来,王征把球杆一甩,目光冷冷地扫过去,最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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