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清风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就快要爆炸了。
等到夏慕时终於射了出来,他抽出卫生纸擦了擦射出来的精液,扭过头看著曾清风,用那带有水气的眼眸,红扑扑的可爱双颊,跟用舌头舔过的水亮亮的唇瓣说:
「曾清风,怎麽办,我好想找个人做爱喔!」
曾清风立刻就炸裂了,而且被炸得四分五裂。
(腐女A子的房间里……)
腐女A子把耳朵紧贴在墙面上,已经站岗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偷听了半天也没发现有诡异,她觉得很失望,而且她的脚已经酸了。
她的包包里藏有今天去书店买回来的山根大神的新刊,她想滚到自己的床上去看新刊了,因为她的脚真的很酸。
既然你们也没在H,我看看山根大神画的H安慰一下自己好了,山根大神的H也很精彩的,腐女A子在心里面自言自语。
才刚要移动脚步,忽然听见隔壁房传来奇怪的喘息声。
腐女A子立刻把耳朵贴紧墙壁,她恨不得自己能学会瞬移之法,飞到弟弟的房里去看他们有没有诡异。
「啊哈……好爽喔……嗯……啊……要……要出来了……!」
从隔壁房传来的声音虽然很细微,不过腐女A子能确定那是弟弟的声音,当发现曾清风同学一直没发出任何声音後,腐女A子喜悦的几乎快炸裂了!
他们一定是在H没错!通常BL里只有小受会被插的嗯嗯啊啊,小攻通常都是隐忍外加埋头苦干的一方,不会发出任何声音,所以他们一定是在H!
发现这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腐女A子当下连山根大神的新刊都不想看了,立马打开电脑,连上网路,到她的腐女子阵线联盟社团里去发布好消息。
她连敲著键盘的手指都在颤抖,银幕上方逐渐出现了几行字。
”怎麽办?我的弟弟交到男朋友啦!而且他的小菊花好像被攻下啦!你们知道我苦苦等待这一天多久了吗?我真是高兴到都快要炸裂了!!!!”
# 弟弟的恋爱观察日记之腐女A子的烦恼。完 #
再下来的日记是由迷死人不偿命的曾清风同学所发布,敬请期待。
下一则日记是:弟弟的恋爱观察日记之曾清风同学的烦恼
弟弟的恋爱观察日记之曾清风同学的烦恼
(上)
@弟弟的恋爱观察日记之曾清风同学的烦恼
曾清风同学,今天在日记本上记录下他的烦恼。
7月23日 天气晴 外头豔阳高照 我的内心却是狂风暴雨
怎麽办?我居然成了我的心肝宝贝小慕时的自慰器,虽然能碰到喜欢的人的身体让我欣喜欲狂,可是这种只有肉欲的关系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所想要的是心灵契合的灵魂伴侣,我现在真的好痛苦啊!!!(文艺青年思维角度)
*
曾清风同学,今年十七岁,是个貌比潘安,玉树临风的超级大帅哥,所到之处女人们无不速速包围,男人们则是急急离开,男人们还会边离开边回头用忌妒的眼神瞪他,因为所有女人的爱都给曾清风同学一个人独占了。
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似乎很夯,有各色环肥燕瘦的女人可供挑选,可是曾清风同学一直很苦恼。
他其实是个同性恋,只喜欢男人的同性恋,他尤其喜欢那种外表看起来瘦瘦小小,皮肤白白嫩嫩,眼睛水水大大,嘴唇像樱桃一样红红软软,看起来很多汁,会让他想狠狠一口咬下嚐嚐看里面甜不甜的美少年。
而曾清风同学虽然如此的帅,却从来没交过男朋友,基本上还是个处男,因为他长的实在是太帅了,男人的竞争性都很强烈,一见他走过来就闪开,不想变成陪衬大帅哥的一片绿叶,他喜欢的那些美少年也是一样,见他如此帅都觉得十分刺眼,不想与之结交,所以曾清风在自己的生活圈里根本交不到男友,因为没有男人想靠近他,他想靠近男人也不给他靠近。
其实曾清风一直很想交个男朋友,他虽然外貌风流倜傥,看起来好像很花,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尤其喜欢看那种讲述男女间风花雪月,你爱我我爱你的言情小说,他一直追求著言情小说里所写的那种爱情,认为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一定存在著他的灵魂伴侣,他只要找到他,自己的人生就完整了。
既然在他的生活圈里找不到男人,曾清风乾脆直接到gay吧去寻找,他想说那里比较多同类,也不用怕看上直男,到时落得一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悲惨下场,他觉得自己长的如此帅,在正常人的世界里不吃香,去了gay吧搞不好变得很夯。
结果他的境遇还是一样悲惨。
进去了gay吧,所有美少年旁边都有了一个肌肉男,肌肉男一看见他就恶狠狠的瞪他,彷佛在警告他:你不要过来抢我的人,否则我就废了你!
曾清风在gay吧里坐了好几个小时也是乏人问津,没人来跟他说话,只能眼睁睁的看著美少年跟肌肉男在gay吧里亲亲摸摸,他是gay吧里的一朵壁花,没人理他。
到後来终於有人来理他了,而且是一堆人来理他,曾清风反而觉得自己更加悲惨。
那些人是来gay吧玩的正常性向女人,一见曾清风如此帅都被迷花了眼,缠著他要跟他要电话。
我一定是缘份还没到吧?曾清风想著言情小说里常出现的一句话,在心里安慰自己。
可是看身边那些长的歪瓜裂枣的男人都交到男朋友了,他如此帅却只能在夜里看著G片,用自己的右手安慰自己,曾清风真的觉得很不甘心!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刚好转到一个电视频道,那是一个命理节目,带著无框眼镜,看起来颇和蔼可亲的命理老师在电视上大声疾呼:「没有男女朋友的人赶快去拜月老啊!让神明来帮你牵起你的缘分!」并叮咛要准备什麽什麽贡品云云。
曾清风立刻去买了供品,在老师指定的农历当月十五日挤进人多的要死的月老庙,跟一堆找不到情人的旷男怨女一起拜月老。
他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在心里面虔诚默念:「慈悲的月老啊!我曾清风已经单身十七年都交不到一个男朋友,虽然我是个同性恋,可是爱情是不分性别的!恳请月老大发慈悲,赐给我一个男朋友吧!」
万能的天神似乎听见了他的愿望,就在拜完之後过了一个礼拜,他的人生出现了奇迹。
话说曾清风长的如此帅,少不了有些小混混想找他碴,所以他总是避免经过小巷,因为小巷里常埋伏著一些想找他麻烦的小混混,万一被拖进去少不了赏他一顿毒打。
结果有一天他怕补习会来不及,抄近路行经过一条小巷,巷子里居然躲著一群老早想毒打他一顿的小混混,於是他就被拖进去了。
话说他人高马大,看似孔武有力,其实是个标准的弱鸡兼软脚虾,根本就不会打架,遇到小混混通常只能被扁成肉饼,完全没有还手能力。
当他正拿著书包挡在头顶上,哀嚎著不要打我脸的时候,正义使者出现了。
「以多欺少算什麽男人啊!今天碰到老子算你们倒楣,我非得海扁你们一顿不可!」
输赢只发生在一个电光火时之间,那人挥出几拳,踢出几腿,曾清风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些小混混全部被打趴下了。
小巷里光线昏暗,等曾清风终於把正义使者的面目给看清楚,心脏不禁跳了好大一下。
那人居然是他一直暗恋的同班同学夏慕时。
他初次看见夏慕时是在一个秋天早晨,微凉的秋风从窗户外吹了进来,夏慕时正低垂著头,专注的阅读一本书,当曾清风第一次看见夏慕时,只觉得呼吸都快要停止了。
想不到世界上居然会有这麽美的男生。
夏慕时的头发很柔很细,带点染过的浅棕色,眼珠子也是东方人里不常见的浅咖啡色,小而挺的鼻梁,嘴唇软软小小的,唇色是清晨初开的粉红玫瑰色泽,曾清风觉得他简直像是落入凡间的精灵,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感。
男孩垂下眼专注的看著书,曾清风看他那脱俗的模样,不禁在心里想著:他应该正在阅读泰戈尔的诗集吧?(文艺青年思维角度)
曾清风鼓起勇气走了过去,行经过男孩身边,还是不太敢正眼看他,只敢用眼角馀光偷偷瞄他,结果发现夏慕时正在看漫画,那是一本叫做游戏王的漫画。
自从那一天起,曾清风就开始暗恋夏慕时了。
他跟与他交情不错的同班女生打听夏慕时的底细,才发现女生都讨厌他,而男生也不喜欢他,因为据说他有暴力倾向,又非常的孔武有力,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他,恐怕就会被打断鼻梁。
夏慕时总是独来独往,曾清风看他总是一个人,也不太跟同学玩闹聊天,每当看著那瘦小的身影独自走在校园里,曾清风心里不禁起了一丝怜惜。
他才不是你们想像中的这个样子!他虽外表看似孤傲,其实一定有颗脆弱敏感的心,需要人悉心呵护。(文艺青年思维角度)
话说曾清风几次想跟他攀谈,夏慕时也不太理他,只冷冷瞪他,书包一背就闪人,曾清风也知道自己不讨男生喜欢,後来也不敢再找他讲话,只能把喜欢放在心里,变成了暗恋。
如今,拜过月老後夏慕时居然出手救了他,能说这不是月老牵起的缘分吗?!
曾清风二话不说,立马爬到那还在踢著小混混出气的夏慕时旁边,用力抱住他的大腿,感激涕零道:「夏同学!」
「怎样?」夏慕时居高临下的看著他,眼神还是一样冷淡。
「谢谢你救了我!」曾清风尽量在脸上装出和善笑容,「我想请你吃个饭可以吗?就当作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不需要,快点把我放开!」夏慕时居然踹了曾清风一脚,让他痛的趴在地上。
等到曾清风终於能抬起头来,昏暗的小巷里早已不见夏慕时的人影了。
曾清风觉得这一定是月老替他牵起的缘分,所以他要好好把握住这段缘分,他决定开始追求夏慕时。
(中) 微H
他开始对夏慕时大献殷勤,每天贴心的买了早餐放在他的位子上,閒来没事就上网看看团购,看最近有没有比较夯的团购美食,买来送给夏慕时。
一开始夏慕时还是不太甩他,曾清风打持久战术,热脸去贴著夏慕时的冷屁股,美食策略到最後终於起了效用,过了三个月後夏慕时终於恩准他与他放学一起走。
他也不是跟夏慕时成了朋友,他成了夏慕时的小跑腿。美人以为他想要报恩,就给他机会让他报恩,到最後他就成了帮夏慕时买早餐,买中餐,写作业,打报告的小跑腿,而且那些餐费还都是曾清风出的。
不过美人能允许他靠近就是好的开始,曾清风想著自己要慢慢经营,逐渐渗透入夏慕时的生活里来赢得美人芳心,虽然他在他身边跑腿一阵子之後发现夏慕时是个直男,可是他知道女生都讨厌夏慕时,夏慕时不容易交到女朋友,他有的是时间可以跟夏慕时慢慢耗。
他也觉得自己的经营逐渐有了成果,夏慕时从一开始不理他,到会让他跟他放学一起走,还会让他去他家,曾清风同学想著滴水穿石,我跟你慢慢的磨,慢慢的耗,总有一天我要把你掰弯!
他一直觉得夏慕时是月老赐给他的缘分,所以他应该有一定的机率把他掰弯。
所以他要从朋友做起,慢慢的经营,逐渐的掰弯。
事情却开始朝著一个奇怪的方向发展,让曾清风欲哭无泪。
*
那是很热的一个夏天傍晚,为了明天国文老师要求缴交的小说读後心得,曾清风去了夏慕时的家里读书。
那是一本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小说,作者是张爱玲,里面写的正是曾清风爱死的那种男女情爱,他看得如痴如醉,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
後来夏慕时要求他帮他写读後心得,曾清风一口答应,他可是文笔极佳的文艺青年,写十篇读後心得也难不倒他。
夏慕时为了赏赐他,居然打开电视播起A片。
这对曾清风来说实在不是什麽赏赐,他是个GAY,A片对他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看这部A片只让他觉得无聊。
不过到了後来,他居然真的得到赏赐。
夏慕时当著他的面把性器给掏出来,在他面前打了手枪。
曾清风看的欲火焚身,後来冲去厕所里给自己打了手枪,又用冷水泼了把脸,在厕所里好好冷静下来後,才继续维持著人畜无害的形象回到夏慕时的房里替他写作业。
本以为这种眼睛吃冰淇淋的好事仅只一次,想不到夏慕时相当好色,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老在他去他家的时後找他一起看A片,後来看得受不了就把性器掏出来打手枪,泄泄欲火。
曾清风简直是又痛苦又开心,开心的是每个礼拜眼睛都可以吃冰淇淋,毕竟他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