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他们俩就真的要离开这里了,因为他们不仅考上了少年警校,并且他们的年龄也不再适合留在养育院。养育院不会收留超过十六岁的少年。
路筱跟颜铭必须在年满十六岁之时找到合适的去处。他们好像漂浮在水面上的浮萍,没有稳定的停泊点。所幸的是,这一路他们不是孤单漂浮,始终有对方陪伴,如此地相依为命。
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情愫,跟路筱一起长大的颜铭很依赖路筱,也很纵容路筱。
眼下,他意识到他将会付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来纵容路筱。然而他却深感失去并不显得脆弱,原因他将身心托付的人是路筱。
五岁就进入育幼院的颜铭一直都依赖自己的力量与其他孩童做斗争,或用甜美的嘴巴、或用幼小的拳头、或耍灵巧的心机,拼命保护自己不要成为被揍被排斥的那个。他以为自己生下来就被注定了要这样惶惶不安地孤独度过一辈子。
然而十岁的时候,雪丽修女却为他带来一份礼物。「路筱,你想对我做什么?」忍住小腹岩浆沸腾般的火热,颜铭问这份礼物。如果「喜欢」是彼此之间关系的结局,颜铭想知道,在把自己交给他之前,路筱是不是可以属于自己。
「铭,可爱的铭,我想占有你,把你变成我一个人的……」路筱一边套弄着颜铭腿心硬挺起来的肉块,一边舔吮上颜铭形状优美的耳朵,在他耳边用媚惑的声音说。
「那你呢?你是谁的?」颜铭的心悬在空中,颜铭的声音哽在喉中。
「我?」路筱玩味地笑了,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天下皆知、根本不需要再被提起的永恒定律一样,吻着颜铭的耳廓,告诉他:「当然是你的。只是你一个人的。」
得知这个答案,颜铭的身体沉沦得更为瘫软。那只邪恶的为他手淫的大掌快要把他的理智与身体给完全攻陷了。
「舒服吧?我的手像这样子弄着你这里,比你一个人弄棒多了……」跪撑在颜铭腿间的路筱问。
「……我、我一个人没弄过。」颜铭就没出息地呼吸打颤了,四肢发软地倚靠在墙头。
「接下来,我越弄你,你就会变得越舒服。」路筱的语调浓情,充满了引诱。
「路筱……不要这样,修女会骂……」颜铭想要抬手掀开他,可是却觉得这样被他弄好像真的好舒服。
「我们明天就离开了,我们今后可以照我们的意志相爱了。」修长的手指爱抚着颜铭的雄性,由徐至急地套弄着。说着心内想说已久的话,路筱的坏心眼越来越没节制。
「唔……路筱……」颜铭沙哑地淫鸣。
「铭,想被我吻吗?像女人一样被我吻,让你的嘴尝到我的味道。」路筱对颜铭发出既像引诱又像命令的话语。
颜铭感到自己此时此刻的想法真的愚蠢过了头,竟然想对路筱说的一字一句都那么有感觉地绝对服从。
「唔……我……」在颜铭口吃之际,路筱粗糙的手指忽然从他充满硬度的分身滑下,摩挲他灼热的蜜口裂缝,「啊,筱!」他立刻淫靡地颤动腰骨。身体内的热量决堤般地想要找到宣泄处。
红艳的唇不由自主地逸出娇声「啊……」后,第一滴晶亮的淫液从颜铭红润的分身渗出。在勃起肉根根部,蓄满蜜液的双囊开始了淫艳的抖颤。
路筱满意地笑出声音。「铭,你美得让我要为你失控。」这样的颜铭,路筱真的幻想了好久。
路筱一路诱惑着颜铭。一边爱抚着他美丽的嫩茎,一边将空闲的另外一只手按上胸前他的双珠,颇有力道地揉抚。樱粉色的小肉团在路筱的灼热指尖下发硬,变红。
路筱渐渐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当他玩弄颜铭左边乳头的时候,颜铭性器底部的左边阴囊就会莫名地颤抖,而换成右边的时候,就是右边的阴囊在发情。
而不管是玩弄哪边,他那已经由微粉变成艳红的性器都会热情地涌出白液。
到最后,「吻,吻我……」腿心已经蓄积了一滩小小的精液海洋的颜铭放纵地哀求。
「铭,我喜欢你。」在育幼院夏蝉隐隐嘶鸣的宁夏夜晚,路筱吻着颜铭喘息的唇失控地说,「我的眼中只看得到你一个人。我的世界因为你才变得有了意义。」
十五岁时候的喜欢并不是一种很确定的情感。莽撞的路筱拥着颜铭,温柔且急迫地将自己最滚烫的欲望刺入颜铭体内律动,渐渐让它耸动得超过自己的心脏。那种觉得活下去是如此幸福的事情的感觉,路筱感觉到了。
颜铭为路筱带来了生存的甜美意义。经过五年的时间沉淀,这种喜欢让路筱甘愿为颜铭做一切事情。
注:DB,即Dead body,受害者遗体。
第三章 伤痕
一不留神间,对着镜子刮胡须、然而思绪却沉浸在回忆中的路筱不慎用手里的刮胡刀刮伤了他瘦削的下颚。小量的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嗷!」路筱光火地尖叫。
他的右手食指曾在某次执行任务中,被子弹射击过,伤到了指骨,当时被诊断出是不可恢复性的小骨折,以至于后来不管是他在面对普通生活、还是举起手枪朝罪犯射击时,他都要疼痛地使用这根食指。
具体的受伤原因是因为在跟颜铭一起追查一桩枪火走私案时,为了保护颜铭。
在某个与军火走私贩交锋的危险夜晚,有颗子弹朝颜铭飞去了,眼看就要擦伤颜铭好看的眉眼。如果他受伤,路筱会觉得比伤在自己身上还疼,所以在千钧一发那刻,路筱决然地抬手挡了那颗子弹。
子弹擦过右手食指,被弹向别处,结果是路筱的手顿时鲜血淋漓,并且被留下了永久的骨折。
这是个伤口,也是个证据,证明路筱在十五岁时对颜铭说的喜欢不是谎言,不是诓骗。颜铭是路筱的男人。路筱喜欢颜铭,绝对地宁愿付出生命的喜欢。
擦掉下巴上的血,「叮咚——」有新邮件的提示音响起,路筱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拧开了水龙头,快速洗干净自己的脸,走出去察看是谁发了邮件给他。刚才笔记型电脑响了两声,所以是有两封邮件。他仔细地阅读了那两封邮件。
第一封:『下礼拜三,市综合医院,全球著名整形科专家驻诊,这位专家绝对可以治愈你的那根手指。拜托,请一定要去试试看,这是颜铭的意思。他已经拜托我无数次,要我找到可以治好你手指的医学天才。
我知道你已经放弃,认为用断指也可以开枪,也可以毫不输给受伤之前的抓到犯人。可是请你一定要弄明白颜铭有多么希望你的手好起来的沉重心情。』
这是局里的法医官赵志枫传来的嘱咐路筱去看医生的邮件。
手指受伤后,许多外科医生都无法让路筱那根骨折的手指复原,路筱早就不期待能将它治好。可是颜铭跟赵志枫还没有放弃,还在为他四处寻求良医。路筱摇头笑着感叹这两人真是比他自己还要紧张他这根受伤的手指。
第二封邮件是附加图片的邮件。『今晚九点,Black Sin酒吧』,除了简短的这几个字外,邮件内容只剩下一副项链的图片。图片中,普通的银色链条上坠有一个挂坠,样子是盾鳞棘背蛇缠绕在十字架上。
这是一封FW回复邮件,开启对话的人是路筱。这已经是他纠缠这个回信人第十五次告诉他这条项链背后的故事,可是前面十四次这个人都是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从来都回答说不知道。
前天从纽约回来的路上,路筱又问起他这条项链的事情,好说歹说地约他出来见面。
自从路筱十岁那年被他送进育幼院,他就再也没有跟路筱见过面,路筱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躲着路筱。想来想去,原因大概只是怕被路筱问起这条项链以及这条项链背后的故事。
十年来,路筱一直将这条盾鳞棘背蛇缠绕在十字架上的项链带在身边。这条项链的来历是让路筱变得对这个世界愤世嫉俗的根本所在。
路筱记得,那一年,英俊骁勇的男人在出门去查案前,曾一度温柔体贴地守在路筱的床边,轻轻吻着路筱的额头说:「筱,听话喔,闭上眼睛乖乖睡觉。哥哥出去抓坏人,很快就会回来教你打拳。」结果是路筱听话地闭上了眼睛,迎来的是一个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的噩梦。
哥哥路廉他死得……好可怜。明明是去抓罪犯,却被罪犯抓住当试药小白鼠,死的时候连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四分五裂,连头颅都残缺的尸体是路筱在太平间见到他的最后一面。他的死改变了路筱的一生。他的死让路筱离开了收养路氏兄弟的家庭,并且做起了一个嫉恶如仇的骁勇刑警。
如今,被路筱纠结了多年的关于这条项链的秘密似乎就要浮出水面。
路筱换上了一套白色休闲装,慢条斯理地扣好扣子,准备先去花店买束花,到墓园去探望他的哥哥,然后就跟这个十年不见的神秘人见面。
临走前,他打开了电视,检视他应该知道的新闻。他很明白神秘人不会平白无故地改变主意跟他见面。外面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
午间电视新闻播报员的声音响起在公寓客厅:『这已经是香港本月第九起恶性凶杀案,死亡人数仍然是四人。刑警厅发言人陈琛先生表示目前警方正在竭尽全力地破案。请民众不要过分关注本案或因此案给予各类办案人员过分舆论压力,警方一定会尽快破案,还社会良好治安。』
路筱冷淡的黑眸散出光芒,他心里有股直觉,这起恶性凶杀案的幕后主导跟当初杀害他哥哥的犯罪团伙,是一伙的吧。
路筱拿出了邪恶的蛇项链。那是十年前他哥哥殉职时,负责办案的员警交给他的东西。当时,那被认为是他哥哥的东西。所以,他们说,他哥哥不是个刑警,是个加入了邪教的叛徒,因为贪得无厌,想要从犯罪组织跟刑警厅两边捞好处,结果是落得被犯罪组织杀害的罪有应得下场。
路筱愤慨地想要证明他哥哥不是个叛徒。所以才执着地步哥哥的后尘做了刑警。今年对他来说,是很特别的一年。他当选上了国际刑警,成为了在全世界范围内捍卫正义的勇士。
十月是他首次与纽约方面合作,一举缉捕美国边境上南美毒品犯罪组织。他怀着十足的期待去参加这次行动,原因是接受行动之前,他曾期盼这个案子搞不好会跟他哥哥的死有关。可是整个行动过程中他并没有得到确切的证明,用来确定这些事件以及罪犯都是有联系的。
雨后初霁的淡薄阳光从客厅的木格子窗户射下来,照亮一身白衣的路筱,同时也让他手里的项链折射出光辉。
盾鳞棘背蛇来自南美,长着巨大发光的鳞片和一个宽阔的脑袋,具有致命的攻击性与毒性。不知道造物主为什么要创造这样邪恶的东西来到世上?然后,当它不坏好意地缠上圣洁的十字架,又会有什么可怕事情发生?
路筱英挺的眉无端收得很紧,临出门前,将自己从纽约买给颜铭的礼物装进了客厅书桌的抽屉,觉得暂时还是不要让他看到这份礼物。
虽然路筱很想看到颜铭发现这份礼物时的笑颜;虽然路筱很想告诉他自己关于他们的将来做出的规划;虽然路筱很想什么都不顾,只跟他狂恋;但是,现在给他这份礼物,还真的不是正确的时候。
◇
英国滚石乐队的『Paint It Black』歌曲小声地回响在灯光昏黄的酒吧内。坠子是盾鳞棘背蛇爬上十字架的银项链被摆放在一杯荷兰琴酒边。
路筱手里的烟无声燃出青烟。男人女人甜美的笑声从里面的包间漾开,衬托他独坐的寂寥。在城市红灯区的酒馆,路筱抬手看时间,腕表上显示九点。时间到了,可是还是没有人出现。
明明收了钱,却爽约。对方是想死吗?路筱可是知道他藏在哪里。他那家开在穷街陋巷里的破败侦探所开了十多年还没有倒闭,实在是奇迹。当路筱一口喝干杯中的荷兰琴酒,扔下酒钱打算离开时,想见的人来了。
「小路。哟!一下子长这么大了?」昔日的刑警厅特侦组长夏立姗姗来迟,面颊带笑地微微抱怨着,「唉,我那台车在来的路上又抛锚了。你请我喝酒的话,也不要找我找得这么急啊。你看我,都没身衣服好穿。」
「像你这种年老色衰的大叔穿什么,根本没有人在意。」路筱鄙视地将夏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他还是跟十年前一样打扮得不修边幅,一件亚麻风衣被他穿得破破烂烂了,还在穿。唯一能让人对他有好感的应该就是他那张颇具亲和度的笑脸,细细一看,真的有好几分英俊可言。
所以,他才有资格这样臭屁。「话可不能这么说,大叔我当年可是迷死女人们的花样警探呢。就冲这高贵的身份,所以被你约了整整十年,大叔我才舍得发恩来见你一面。」
「是吗?就算是草样警探也轮不到你吧。不被我约出来的时候,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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