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么好 by: 混世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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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么好 by: 混世精灵-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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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悔没有我这样专业的摄像帮你记录如此幸福的时刻。”他淡而无味地笑着,心底却像是被一块沉重的大石头牢牢地压着喘不过气来。

        “……”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肖亦逃回了车里,今晚的月亮很圆,他很希望传说是真的,自己忽然就变身成狼人,肆无忌惮把江尚轩占为己有,去他妈的世俗,去他妈的婚姻,去他妈的过往。可是他做不到,如今他做不到,如果事情摆在五六年前,他还是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就像他当年遇到江寒那时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毫无顾忌,一味地寻求刺激与新鲜,那么他会不由分说地把所有这一系列内心的蠢蠢欲动都付诸于行动,然而终究,他已不复当年。

        当时光转变成阅历慢慢沉淀,肖亦开始明白他需要的是一种温暖和踏实,平淡却能让他有归属感。不是为了一个人而生活,而是与他共同享受未来的每一天,毫无保留。

        所以,倘若命中注定,那个人不是江寒,也不是江尚轩,那么他只有继续寻找,在每一座喧嚣却寂寞的城市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容身之处。

        江尚轩站在原地,有那么一刹那,他曾清晰地感觉到内心深处冲动地跳动,然而身体却是僵硬的,仿佛大脑没有来得及发出任何信号。

        他看着肖亦的车离开,直到消失不见,然后默默地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中午的时候,一个客户递过来的,本以为没有机会抽,不想偏偏有了用武之地。

        他就那样站在那,抽完了整支烟,回顾过去,思忖当下,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毫无头绪的梦。

        江尚轩始终记得七岁那年的夏天,江寒牵着他父亲的手从那个家里走出去,走之前他只走到他跟前扬起嘴角,小小的,却已显出大孩子的孤傲,说了一句玩具和书我都留给你,但小狗我要带走。

        然后他就这么走了,跟着那个诗人气质的父亲浪迹天涯,走出院子的门,没有回一次头。自很小的时候起,江尚轩便意识到,他的父亲和母亲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星球,他那家底雄厚的母亲,物质、世俗,却又对爱情充满幻想,在少女情怀总是诗的芳华遇见那个诗一般的男人,沉沦地彻底。爱情在开始的时候是一组浪漫的舞曲,然而过后,生活却慢慢萌生出一场场重复轮回的梦魇。大相径庭的背景与特质终究使得他们渐行渐远,而当彼此的忍耐与激情都耗尽以后,分手便是注定。

        所有知道他们兄弟的人都再分明不过,江尚轩像他的母亲,而江寒更多地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所以他们是那么不同的生命个体。他始终记得那个惹人爱的弟弟,跟他父亲一样有着清秀的眉眼,小的时候体弱多病,于是更多的时候总是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跟他那个同样安静写诗写散文的父亲学识字,然后在那个堆满书的书架里找雪莱找徐志摩找惠特曼找冯至,尽管他还读不懂他们。

        不久,他就学会了用学会的字写自己每一天的日记,短短的一句话,然后令其一行,再写几个字,成为诗歌的雏形。

        似乎所有的大人都是那么喜欢江寒,和那个小时候总是和小狗在外头不停撒野的自己比起来,他实在是光芒四射。但江尚轩从来没有对那种偏爱有过忌恨,至少在他的记忆里,没有过关于江寒不愉快的印象。确切地说来,他喜欢这个处处顺着他的弟弟,虽然他的话不多。但至少,会在自己不小心闯祸以后甘愿成为代罪的羔羊;或者在小狗出逃了以后和他一起在太阳落山后到处找,找得连回家的路都寻不到。然后江寒拿出随身带着的小手电,默默跟着他,一路摸索,所幸,江尚轩自那一天起,发现自己有着江寒所不曾拥有的敏锐的方向感。

        他父亲走的时候,除了江寒,没有带走其他。尽管所有人都不愿意这个孩子离开,但江寒自己却选择了父亲。他还记得他同母亲说的话,让我陪陪爸爸吧,不然他会太寂寞。

        这一陪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直到五年前。

        五年前,依然是一个绚丽的夏季,江尚轩去到了普罗旺斯度假,他在那个僻静的小镇里散步的时候路过一间别致而不起眼的画廊,里面所有的画来自一个署名迷失者的画家,主题叫作人间灰烬。他在那里待了很久,游走在那些画布之间,或纯色黑白的冷冽,或绚烂之极的撞色,对于视觉与灵魂都是一次振颤的颠覆。江尚轩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多感性的人,但在那一刻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敏感,就好像有人准确无误地触及到了内心无人到达过的角落。

        黄昏时分,画廊里来了个年轻男子,飘逸、惊艳,眉宇间透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带着他的单反相机,一身沉静的黑色,他靠在角落里站了会儿,用法语和那唯一的工作人员交谈了几句,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然而只那一眼,江尚轩为之动情。

        直到他消失以后,他才回到现实,用笨拙生疏的法语向工作人员询问,随即得知,这个男人就是这些画的主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个诗人,有一本诗集在这里寄卖,江尚轩收下了,然而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生活在何处。

        这以后的每一天,江尚轩几乎都在同样的时间来到画廊,期许再次相遇,直到他计划离开的那一天,依旧落空。人生兴许就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有时只能是一生一次。原本,江尚轩以为终究要带着遗憾离开,然而当他错过了去往市区的最后一班车以后,他出现了,开着一辆有些陈旧的吉普车,说可以载他去想去的地方。

        于是江尚轩上了车,一路上车载CD机里放着嘈杂的摇滚乐,剥夺了他们交谈的机会,也许他说了,只是他听不见。

        最后,他顺利地到达了火车站。他坐在车里,潇洒地向他挥手,如同每一个好心的陌生人。江尚轩终于用法语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他抬起头,扬起的嘴角那样似曾相识,用清晰的中文告诉他:“江寒。”

        那一刻,江尚轩想到了命中注定。

        他笑了,还没来得及说再见,那个谜一般的男人就驾着车绝尘而去。

        他就这么看着他再一次从自己的生命中离开,也是最后一次。

        当他身处几千米高的机舱里的时候,随手翻开那本名为《雾霭》的诗集,映入眼帘的是那样几句话:

        在秋天死去,冬季如约而至以后,

        是我离开你的时候;

        然而在这之前,

        我的灵魂已归于你。

        江尚轩合起书,清冽地笑了。

        五年以后的今天,他认识了肖亦,那个曾经在秋末冬初的时节,牵绊住江寒的男人。

        霍启森带着冷延喜欢的港式烧鹅回来的时候,他正在卧室里收拾行李。他换了鞋,蹑手蹑脚地进屋,想给他一个猝不及防的温存,却被早早地识破。

        冷延扬起头颅,轻而易举地抓住了霍启森的领带,轻轻扯动之后,男人顺从地凑到他跟前,吻在嘴角:“你总是不给我表现的机会。”

        “因为我对你的气息太熟悉。”冷延笑着,从地上爬起来,“今天怎么这么早?”

        “下午见完客户,就直接回来了,想陪你度周末。”霍启森坐在床边,看他将几件日常的衣服塞进箱子,心生疑虑,却没有立刻问出口。

        冷延收拾完,长出了一口气:“那刚刚好,我饿了,先吃饭吧。”

        几道家常菜,简单而温暖。放下筷子的同时,电话铃响起。霍启森接起来,和肖亦寒暄了几句,又交给冷延,然后索性转身进厨房,帮着洗碗。

        几分钟以后,冷延回来了,从背后拥住他:“我来吧。”

        “还是买个洗碗机吧,免得长此以往,毁了你这双手。”

        “怎么?嫌弃了?”冷延觉得有些累,下巴枕在他的一侧肩膀。

        “不是,怕你以后休了我,又找不到像我这样对你那么好的。”

        “那你最好竭尽全力,这辈子都坐稳你现在的位置。”

        霍启森笑而不语,冷延也安静地呼吸着,水流声忽然变得清晰,似乎时间变得悠长而缠绵。

        片刻过后,冷延终于忍不住招供:“启森,肖亦的团队要去西南跟个记录片,前期人员可能没法马上到位,我想去帮个忙。”

        “……”霍启森关上水龙头,擦干净手,不发一语,然后穿过走廊走向浴室,很快便传来淋浴房里花洒工作的声响。

        第45章

        这样不温不火的态度让冷延有些始料未及。若是摆在从前,霍启森的情绪直接了当,靠在沙发里,双手交叠,沉思片刻以后,作出回应,言简意赅:“最好别去,我不放心。”

        通常情况下,冷延倒也并不坚持,毕竟能吸引他的case不多,与其迎合世俗赚个外快,倒不如安心地宅在图书馆享受午后阳光,当然霍启森更希望的是,他能花更多的时间留在他身边。然而这次不同,冷延一直很向往,能真的拍出些有意义的东西,至少能在他渐渐老去以后,回忆从前,还能找出一些值得回味的印迹。

        冷延迷恋这种霸道里透着的温柔,然而这一次,霍启森却不置可否。

        冷延走向浴室,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没有发出任何声响。霍启森的身影印在摩砂的玻璃上,挺拔修长,像一幅雨幕中的画。

        慢慢从外打开淋浴房的门,冷延悄无声息地站在了他的身后,身上薄薄地白衣白裤很快被飞溅的水花所打湿。霍启森转过身,看着他,把水拧到最大,看着水将他打湿,透明的布料印出肌肤的颜色,诱惑得无以形容。

        他的手臂绕过背脊,圈住他的脖颈,嘴角泛着湿漉漉的微笑:“生气了?”

        “你以为呢?”霍启森就势,轻轻把他推上墙角。

        “你很少令我失望。”

        霍启森笑了,凑到冷延敏感的耳垂轻轻含住:“要有一段时间不能相见,你是不是该补偿我一些什么?”

        冷延的手下意识地抵在他胸口,明知故问:“你指什么?”

        “你的无辜真叫我无地自容。”霍启森这么说着,却毫无愧疚地愈发接近,“所以……我更喜欢用行动代替语言来成全你。”

        手指顺着纤细的腰线一路向下,带着湿润的温水陷进股缝。

        肖亦要走的前一夜,江尚轩无法解释地失眠,靠在柔软的枕头上,翻来覆去,落枕一般始终没有睡踏实。那种感觉很罕见,就像是有什么悬而未决,将不堪重负的神经牵扯地愈发敏感脆弱。点了薰香在床头,总算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做了个梦,梦见自己一夜醒来,时光已穿越了一个世纪。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江尚轩起床冲了个凉,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出门。

        他就那样干脆利落地发动了引擎,然后自然而然地开上了前往机场的高速,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去的目的,是去送行,还是挽留?江尚轩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的红色信号灯,忽然蹙紧了眉头。

        活到这么大,没有一个人像肖亦那样让自己如此头疼过。

        江尚轩在肖亦应当出现的地方等候了许久,直到这班航班登机前的最后几分钟,他都没有出现。终于,他的耐性耗尽,取出手机,拨出了那个号码,又一轮等待以后,电话终于接通。

        对面传来肖亦懒洋洋的哈欠声:“早,帅哥。”

        江尚轩愣了一下,不满地清了清嗓子:“肖亦,别告诉我你昨晚奋战得太疲惫,以至于误了今天的飞机。”

        还在被窝里的肖亦瞬间翻坐了起来,彻底清醒:“你现在在哪儿?”

        “……”

        江尚轩没有回应,肖亦却从嘈杂的背景音中听见了航班播报的广播:“你在机场?!”

        那带着惊诧和兴奋的声调让江尚轩微微地不自在:“我来接个客户。”

        “所以顺便来送我?”肖亦明白了,心里的那个小人欣慰地笑了,江尚轩的口是心非,那样充满情趣。

        “告诉我,你现在在哪?”江尚轩不满地质问。

        “对不起,恐怕是让你白跑一趟了。”肖亦推开木制的陈旧窗户,窗外是一片尘嚣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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