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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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千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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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不过才眯了一下下啊!
  摇了摇头,冬生走回房,见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秦珠玉面带惊恐地站在房中间,看到他出来,赶紧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冬生点点头,想了想问:“你刚刚那菜是怎么炒的?”
  “就是丢进锅里,然后想着快点熟了,就把旁边的柴火都加灶内了。”
  冬生不得不想到一种可能:“你的意思是没有放油,直接就把菜放进锅内?还把火烧得很旺?”
  “放油?”秦珠玉显然有些听不懂这句话。
  冬生见她这副模样,算是明白了,叹了口气问:“你到底会不会烧菜?”
  秦珠玉有些心虚地将脑袋一昂:“我肯定会做,不过不过我现在失忆了才忘了怎么做的。对,一定是这样的。”
  你怎么不忘了吃?冬生很想这样回她。
  因为半斤肉被秦珠玉变成了黑炭,还差点烧了整个灶房,冬生不爽地将自己的同情心收了起来,随便烧了碗大白菜,将就着喂了这位祸害和自己。
  秦珠玉对此非常不满,但碍于自己确实做了坏事,只得默默地将自己的抗议压下,再加上着实饿了,便就着味道还不错的白菜吞了两碗米饭。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止两碗。她舀第二碗米饭时,见锅内所剩不多,怕自己不够吃再盛时被书呆抢先,便偷偷摸摸瞅了瞅慢条斯理地吃饭的冬生,手上不着痕迹地使劲压,直到碗里实实在在填满了一大碗饭,再也装不下,才作出一脸淡定的模样回到桌上。
  冬生自然是看到了她的小动作,也看到了她贼兮兮的表情,本来想没好气地提醒她给自己多留点,但是话到嘴边,见她一张花猫般的脸,还没说出口,倒是噗嗤先笑出声。
  秦珠玉在位子上坐定,对冬生的笑不明所以,又直觉和自己有关,便没好气地问:“你鬼笑什么?”
  “没有,没有。”冬生定了定神色,“就是想起今天学堂里几个小孩还蛮好笑的。”
  “哦。”秦珠玉点点头,虽然对他的回答表示强烈怀疑,但这死书生一脸正经的样子,不像是说谎,便继续和白菜米饭战斗。
  冬生正色后,放下筷子,状似不经意道:“那个你看你现在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我也不能一直叫你姑娘吧。”
  秦珠玉一想也是,可半天也没想出自己该弄个什么新名字出来,想着书生虽然呆了点,但好歹是文化人,取个名字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便道:“那你看叫我什么吧?”
  冬生作出一本正经地思考样子:“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当然不能为你起个什么大名,反正就是为了方便,不如就起个好记的小名?”
  秦珠玉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便点了点头。
  “不如我就叫你小花。”其实冬生想的是,她现在这副样子根本就是花猫,不过如果说叫她花猫的话,恐怕她是会跟猫一样炸毛。
  秦珠玉很嫌弃地撇撇嘴:“这么难听的小名我才不要。一听就是乡下丫头。虽然我失忆了,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肯定不是乡下丫头。”
  冬生听了她自以为是的话,本来不以为然,但是忽然瞥见她拿着碗筷的双手。肤如凝脂,嫩指如葱,这样的双手,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姑娘,绝非乡野丫头能生成的。这样想着,冬生不得不怀疑,莫非这丫头真是哪户大户人家的闺女,何况还是这坏脾气,定然是被惯坏了的。
  意识到这点,冬生忽然没有了戏弄她的兴致,不过嘴上还是说:“怎么会难听呢?我听说这街上最漂亮的姑娘就叫沈春花。”
  他当然也没指望秦珠玉会答应让他叫她小花。
  不料,秦珠玉沉默了片刻,居然不情不愿地开口:“那行吧,你就叫我小花。”临了,又很不爽地补了一句,“没想到你一介书生,起个名字还这么没有水准。”
  冬生讪笑了两声,没再说话。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侯府的秦珠玉便成了穷酸书生宋冬生的小花。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一种坏叫蔫儿坏,有一种黑叫腹黑。


☆、慌

  秦珠玉算是正式被冬生收留了。冬生的房子就在学堂后面,是学堂老板张员外提供的,也就一厅一房外加一个灶房,间间都小得可怜。他一单身大男人收留一个姑娘,说是有多不方便就有多不方便。
  因为他的床让给了秦珠玉,自己就不得不在小小的外厅打了个地铺。好在冬生是乡下人,每日起来也就是脖子肩膀酸疼一阵,倒不至于半身不遂。
  而他因为秦珠玉在此,之前的晨练习惯也随之戒掉了。
  一来是因为秦珠玉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吃的,这一任务必然就落到了冬生头上,不是给她煮粥就是出门买回几个热气腾腾的包子。这倒不打紧,偏偏大小姐每次吃的时候,都是一脸不愉的样子,仿佛吃的极为嫌弃,极为勉强。冬生越来越怀疑自己是不是前世欠了这位祖宗的,这辈子来寻仇了。他救了她收留她,还得受她脸色。世道果然是没有天理的。
  不去晨练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了这次教训,冬生想万一再遇到个昏迷女子可咋办,不救吧,良心不安,救了吧,万一是第二个祸害,那他还不如买块豆腐撞了算了。
  冬生白天去课堂,秦珠玉没事干,便按着他的指点去城门处贴布告的地方溜达。想着会不会有人来找自己。
  城门处倒是每天都有新布告,秦珠玉也庆幸自己失忆之后没忘了认得的字,布告上写的东西她全看得懂。
  只是,每天却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连着五天,不是绿林悍匪的通缉令,就是谁家走失了老人小孩盼速归,第五天她甚至看到了其中一张告示竟然是某员外家寻找失踪家犬赏银百两。
  秦珠玉郁闷得牙痒痒,心想要是让她发现那条离家出走的狗,一定炖了给自己和死书呆吃掉。
  不过,秦珠玉没有这个机会,她没有遇到那条值百两银子的金贵家犬,也始终没有看到有人贴告示寻找一个与自己相似的姑娘哪怕赏金只有一两。
  秦珠玉由此推论出,自己恐怕真的是个苦命丫头,娘不亲爹不爱,如今失踪怕是求之不得。想罢,瞬间觉得凄凉无比。
  回到家里时,一张脸已经是潸然欲泣。
  冬生此时也刚刚下学,买了一只鸡准备给吃了五天素的秦珠玉改善生活。一进门便见到她这副模样,不由得一怔。
  几天下来,冬生对这姑娘已经有了大致了解,脾气坏,动不动就对他恶声恶气;傲慢无礼,这条街的街坊给她打招呼她向来都是昂着头鼻子一哼爱搭不理。
  隔壁的三婶就悄悄拉住冬生问过:“宋先生,你干嘛救个祸害给自己添堵,我看啊你还是赶紧找个由头让她走,虽说这个小花是长得挺俊的,可那个性实在太差,日子久了别说是你,就是我们这些街坊看着也难受。”
  其实冬生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对这个祸害如此仁慈,就算是每次气得牙痒痒,也没对她说过重话。莫非真是如三婶说的,是因为她长得水灵?
  冬生向来不认为自己是好色之徒,他洁身自好二十余年,没娶亲也倒罢了。早些年的时候,村里的几个同龄小伙子半哄半骗拉他来城里的花楼开荤,他硬生生在最后关头打住。为这事,还被那群野小子嘲笑了好久,说他胆小迂腐什么的。
  其实也不是胆小迂腐,他只是不希望把自己交待在了那种烟花地,他不过是憧憬正正当当娶一个妻子,不需要多漂亮多贤惠,只要是让自己喜欢的便好,然后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过一生。
  这是书上教给他的。圣贤书读多了,这方面杂念自然少了。
  所以说,他也绝对不会因为小花有几分姿色,便有了其他念头。
  事实上,冬生对秦珠玉,至少目前来说,那是真的一点想法都没有。不,也是有的,比如说,他多希望有人来找她把她带走,或者她恢复记忆,拍拍屁股回家去。
  希望都是美好的,现实都是残酷的。
  秦珠玉没有恢复记忆,她的家人也没有来找她,而现在,她的这副模样还让冬生吓得不轻,他急忙放好手中的鸡,走上前问:“小花,你这是怎么了?”
  不问还好,本来秦珠玉的眼泪珠子只在眼眶里打转,他这话一出,那泪水立马跟决堤似的前赴后继往下掉,一边掉,她还随手拽起冬生的衣袖,抹了把鼻涕:“怎么办?我家里人一定是不要我了?”
  冬生看着自己的袖子,嘴角抽了几下,讪讪回她:“没有人贴寻人告示,不代表你家人不要你了。也许再等几天,就有消息了。”
  秦珠玉呜呜地哭:“不会的,都过了这么多天,要是他们有心找我,早有消息了。他们一定是不要我了,难道我真的有这么讨人厌么?”
  冬生看着自己的袖子继续在她鼻子上被蹂躏,特别想点头说:是。
  不过他的善良以及智慧告诉他,如果他当真这么说,这丫头估计直接黄河泛滥,别说他这袖子,估摸着这间小房子都会被淹掉。
  他想了想,不着痕迹地抽出袖子,伸手在她头上摸了摸,顺便把袖子也蹭了蹭,轻声道:“没关系,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家人真的不来找你,你也想不起来什么,不是还有我么,我不会不管你的。”
  秦珠玉打了个泪嗝,抽泣着抬头:“真的?”
  冬生看着她红得像兔子的大眼,里面波光潋滟,咬咬牙含恨点头。
  得到他的保证,秦珠玉像个小孩一样,破涕为笑。
  虽然冬生自诩不是好色之徒,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死丫头笑起来真是好看,那叫什么来着,逃之夭夭,灼灼其华,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那个”秦珠玉难得地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神情,“我饿了。”
  冬生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片刻,她又继续加了一句:“我刚刚看到你手里提了鸡,我想吃香酥鸡,你会做吗?”
  冬生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丫头忘了爹妈忘了自己,唯独没有忘了吃,这几天老是提出一些菜式冬生都没听说过的。
  他又不是厨子,哪会做什么香酥鸡。
  冬生愤愤地炖了一锅鸡肉端出来,哭过之后的秦珠玉倒是吃得挺香,也没发觉冬生脸色比平日黑了几分。
  作者有话要说:  为毛一个评论都木有~~哭瞎!!


☆、涟漪

  大致是已经接受了自己被遗弃的事实。秦珠玉不再如前几天吃完早饭就兴冲冲跑去看告示,看完告示又垂头丧气地回来等着口粮。
  反倒是特别有劲头地捣鼓房间摆设,一副本小姐今后就是这家主人的架势。
  冬生每每回来看到这副情景,都会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他有种预感,这个女人会在他的生活中存在很长、很长
  可是他还没娶媳妇,怎么先多了个拖油瓶啊!
  当然,秦珠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拖油瓶的事实。自从冬生说不会不管她后,她就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这样一过,便是一个月,就连冬生都开始彻彻底底接受这个理所当然,仿佛这死丫头已经是他的责任。
  这天中午,冬生下学,听到隔壁三婶家热热闹闹地不似平常,还未想好要不要凑热闹,人已经被拉进了屋子。
  “宋先生,我们家春花今天刚刚回来,这不还念叨着你呢,说是给宋先生带了礼物。”三婶拉着冬生咧着嘴笑开。
  “宋先生,许许久不见了。”刚进屋,对面便迎来一个娇俏的姑娘,双颊带着点红晕,似嗔似怯地对他嫣然一笑。
  冬生想了半天,方才想起她是三婶的闺女沈春花。他和这位沈姑娘只打了一回照面,便是他刚来当夫子的第一天,两人似乎还寒暄了几句。不过第二天,这姑娘便被省城的哥哥嫂子接去住了,一住就是一个月。
  冬生想清楚,颔首回她:“沈姑娘,是许久不见了。”
  沈春花走近他,将手中的盒子递给他:“先生是读书人,春花在省城见着有很好的笔,便给先生捎了一支。”
  冬生接过那盒子,打开一看,眼睛也不由得一亮,连连朝沈春花道:“这确实是好笔,真是麻烦沈姑娘了,统共多少钱,我这就去给你拿钱来。”
  沈春花毕竟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他这样一说,便不知如何应付,这书呆显然是没意识到她的情意。想她第一次见他,便上了心思,可惜第二天就去了省城,两人平白隔了这么些日子。
  三婶见状,连忙上前,拉住冬生的手:“先生说的是什么话呢?这是我家闺女专程给先生捎的礼物,怎么能收先生的钱呢!”
  “可是”虽然这笔很好,但是无功不受禄,冬生实在不想平白无辜接受别人的东西,却又不好再拒绝,怕拂了人家姑娘的一番心意,何况三婶平日对他照顾有加,弄僵了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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