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欣宁在瞬间如遭电击,视线最先落在此人的脸上,忘了呼吸,忘了转移,忘了周遭的一切,只听到胸腔里的那颗心脏快要蹦出来。
是他,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该稳稳地坐在云天集团总裁室吗?听说离婚后他并没有消沉,听说他把事业经营得更庞大,听说云天还准备上市他也看到自己了吧!
几秒钟之间,欣宁的脑海里转过了十几个念头,无法退缩,她强自拉回思绪,收起震惊的目光,这才发现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注视自己。
对于正在召开重要会议的高层们来说,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运动鞋的女人突兀地出现,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充满疑惑,猜测她为何而来。
欣宁清清嗓子,硬着头皮开口:“请问哪位是周先生?”
听见这清脆而冷静的嗓音,沈奕棠浑身一震,屏住呼吸,不可置信地锁住她的身影,冷峻的面庞绷紧了。没人知道他内心的波涛汹涌,惟恐听错了,看错了怎么会?是她吗?是她吗?声音像,那模样也像
“哪位是周先生?我代表旭日律师事务所,送文件过来。”欣宁无视所有的目光,也极力无视正前方笔直射过来的最灼烈的目光,保持着冷静,礼貌地又问询了一遍。
“你就是汪律师?”一个身着名贵三件式纯手工西装的年轻人霍然站起,黑眸闪动意外的惊喜,“水晶公主,呵,我就说吧!有缘分果然那里都可以见面。”(第二更)
正文 第三十一章:阴差阳错(二)
欣宁闻得这声称呼,不禁纳闷,等对方走到自己面前才恍然大悟,“水晶公主”亏他喊得出来,真让人起鸡皮疙瘩。
“周佳鸿你就是等着要文件的周先生?”欣宁站正身子,将手里的牛皮袋递过去,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不得不说,人靠衣装,西装革履让他显得气宇轩昂,一表人才,看上去至少与年龄相符,不再像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不过,这种场合里,她没兴趣多呆一秒钟,他一接过文件,她立刻转身。*
“等一下。”周佳鸿飞快握住她的胳膊,“你还记得我名字,说明你也对我印象深刻,对不对?”
“不好意思,文件送迟了,不打扰各位的会议。”欣宁不慌不忙拉开他的手。
“汪律师能不能麻烦你在会客室等一等,我开完会有话跟你说。”周佳鸿舍不得她就此离开。他太相信奇妙的缘分了,原以为谭少杰嘴里最能干的律师是老姑婆式的人物,没想到竟是她,一条马尾,一身休闲运动装衬得她青春活力。如果此刻她还能对他自称“姐姐”,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反驳她。
“咳!”身后传来沈奕棠刻意的提示,冷静沉稳的语调遮盖住内心狂澜,“周经理请回座,别忘记我们正在开会。”
欣宁听到这个声音,心脏仍是轻抽了一下,面无表情地望着周佳鸿:“周先生,我看你认错人了。”她没再朝投影屏幕旁的那人多看一眼,冷漠地转身离开。
周佳鸿拧眉,他认错人了?没关系,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和工作之地,她的上司谭少杰正好是他的表哥,还怕来日不方长吗?
会议室门悄然合上,十几人继续开会,大家的心很快从这意外小插曲里收回,除了两个人——沈奕棠和周佳鸿。一个情绪内敛,不露半点痕迹,一个明显地心不在焉,思绪似飞到九霄云外。
欣宁离开云天酒店,漫无目标地走在冬日的马路上。
地上有薄薄的积雪,没有阳光,天空显得阴沉,一如她的心莫名陷入了愁云惨雾中。运动鞋踏在潮湿的地板,有些冰冷,她深深吸了口气仍难以平息心情,看到公交车站台的广告牌,念头一转,一个人去看了场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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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院走出来,发现有四个未接来电,都是如栩打的。
“何大小姐,早上拜托你的事,是不是没帮我完成啊?我刚才休庭时,被那位周先生夺命连环CALL,搞得不安心。”
欣宁皱眉,大约猜到原因,清晰道:“不是。你说的合同,我亲自送到他手里的。或许他找你有其他事。”
如栩似乎有些气躁:“我不认识他,但他口口声声喊我汪律师,说很有缘分,弄得跟我很熟一样,非要跟我见面。”
欣宁抿抿唇:“你不想见的人,估计对方是没有机会的。你那么生气做什么?”
“我郁闷!被人无故骚-扰心情郁闷!今天就是我的黑梅日,打了这么多场官司,想不到今日被人反咬一口,说我妨碍司法公正都是那个该死的谭少杰害的!我恨他!”
原来这才是重点,能让如栩这种冰山美人咬牙启齿说出“恨”字的男人,绝不可小觑。欣宁好心安慰了几句,约她晚上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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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某家酒吧里,欣宁、逸辰和如栩三人碰头,没想到谭少杰紧跟其后,让欣宁和逸辰极有默契地对了个眼神,这两个之间定没那么简单。
如栩忿忿地盯住谭少杰:“现在是下班时间,请离我远点,我没义务伺候大少爷你。”
谭少杰不以为意地挑挑眉,上前攀住逸辰的肩,斜斜瞥了如栩一眼:“我是找兄弟喝酒,你不高兴可以换桌。”
“逸辰什么时候成你的兄弟了?”如栩握着杯子的手指霎然一紧,欣宁看她眼神犀利,隐隐迸发着怒火,似乎打算将杯子砸到人家头上。欣宁赶紧笑道:“人多热闹,欢迎谭少爷加入。”
逸辰耸耸肩,顺手拿起另一杯果汁推到如栩面前:“听欣宁说了,今天的CASE不顺心?喝杯果汁解解火。”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如栩眼中的冰冷几欲冻结,啪地将酒杯重重一顿,直视谭少杰:“从我念法律系那日起,我就发誓要终身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公义,宁可打输官司也绝不使用卑鄙阴暗的手段。某种道貌岸然的家伙披着高尚的外衣,行为却教人不齿,自己没有道德底限,还拖人下水。跟这种人坐在同一个地方,呼吸同样的空气,我都觉得是种侮辱!”说完,她坚定地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到酒吧内离这桌最远的角落去。
欣宁对着逸辰,压低声音指指她:“看来,这一年里她的变化绝不亚于我们。”
谭少杰一股脑将杯中酒喝尽,二话不说笔直地走到如栩面前,“你起来,我有话问你。”
如栩目不斜视,招手让酒保过来添酒。
“你真有本事,什么时候招惹了佳鸿?老实交代!”谭少杰抬起她的下巴,眸子里褪去平时的玩世不恭。
“放开!什么加红加绿的,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还有,请别用这种审讯犯人的口吻跟我说话,那只会让我越来越憎恶你!”如栩拍开他的手,长这么大,也只有这个男人敢时不时碰触她的脸庞,一再挑衅她的忍耐极限。她真怕自己总有一天忍不住,会亲自剁了他这只脏手。
“别跟我装蒜!昨晚才把他要的律法合同交给你修正,今天就引得他再三打听你的信息,还执意向我要电话。你还敢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信不信由你!”如栩喝酒的兴致全无,拎起包准备离开。(第三更。明天后天会有四更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阴差阳错(三)
欣宁跟逸辰站在距离他们几步之遥的盆景旁边,将对话听得清楚,欣宁叹息地上前:“我想那位周佳鸿先生要找的人是我,他把我当成如栩了。”
逸辰不解:“怎么回事?”
“吃火锅那天晚上还记得吗?那只水晶玻璃球,就是周某人送的。今天我替如栩送文件过去,他把我当成汪律师了。”*
“这么说那小子真想追你?”逸辰皱眉。
“呵,你该知道追求我的唯一结果是什么。”欣宁甩甩头,站到谭少杰面前,“谭少爷,可以知道你跟周佳鸿先生的关系吗?”
谭少杰一愣,“他是我表弟。”
欣宁道:“原来是这种关系。麻烦你直接去告诉他,汪大律师不可能对他感兴趣,请不要浪费时间,自讨没趣。”
谭少杰没细想,赞同地点头:“最好如此,我最不喜欢自己的下属乱搞私人关系。”
“喂!”如栩忍无可忍,低吼一声,噗地一声将杯中酒泼在他脸上,“劝你说话尊重点,看不过去就直接炒我鱿鱼!”这一次,她不再停留在酒吧内,蹬着高跟鞋快步走出门外,欣宁无奈地说了声“你过分了”,立即追出去。
逸辰掏出帕子递给他,同情道:“其实如栩的脾气还好,你要想追她就得改变方法,用这样的言语和态度,只会让她越来越”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追她?”谭少杰忿忿地抹去脸上的酒渍,大少爷他向来在女人堆里吃香,一个小律师算什么?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他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朝旁边一位打扮摩登的女郎招招手,飞去暧昧的一吻。女郎似乎早已注意到他们,马上笑着回以飞吻,扭动着腰肢款款走过来。
逸辰摇摇头:“送你一句话,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否则自作孽,不可活。”
谭少杰搂住走进身畔的美女,不知道有没有听进他的劝告,只是冷冷地回敬了一句:“你这是在炫耀吗?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她藏在心里的那个人是谁!”
逸辰被驳得哑口无言,跟如栩之间的感情,很微妙也很坦荡,恐怕外人是难以理解的。谭少杰说此话分明有吃醋的意味,可惜他的行为不能让人苟同。“如栩说你是没有真心的花花公子,我祝你好运,兄弟!”逸辰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朝两个女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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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吹拂着她们的长发,衣袂飘然。
如栩听完欣宁的叙述,瞥向她:“刚才为什么不跟姓谭的说明白,你才是周佳鸿千方百计要打探的对象?”
欣宁挽住她的胳膊,“我是希望线索断在你这里,让那位周先生发现你并不是我,不再有下文,明白吗?”
“明白了。”
“如栩我今天突然见到他了。”
“谁?”如栩蓦然瞪大眼睛,“你说沈奕棠?”
欣宁点点头,朝她胳膊拧了一把:“你这丫头,怎么没早点告诉我,送文件的地方恰好是云天酒店!”
如栩连连喊冤:“云天?我也不知道啊!早知道这么多麻烦,我就另找人帮忙了。你们见面怎样?有说话吗?他什么反应?据我所知,沈奕棠这一年来一心一意工作,所有的采访报道基本都不涉及感情话题。即使有,他回答的总是只有一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欣宁沉默了片刻,听到这句话时依然有些酸楚,但她露出微笑:“只是见到他而已,没有任何交谈,没有你想象中的任何反应,或许他没认出我。不过,这样很好,我现在心情很平静。”
“真的很平静?”如栩不信。
“好吧!我承认早上是有点小波动,但现在都平静了。”
“两大美女,等等我。”逸辰小跑着追上她们,“换个地方再喝几杯吧!”
如栩本想不问,见谭少杰没来,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那家伙呢?”
逸辰捂嘴清咳两声:“吓得不敢追上来了。”
如栩一脸鄙夷:“他要有那个自知之明就不会如此讨厌,肯定是留下来跟哪个女人搭上了。走!欣宁,逸辰,我们再喝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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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开着暖气,只亮着壁灯,光线有些黯淡。咖啡色的长毛地毯铺在沙发前,空气里有股淡淡的酒味。
茶几上摆着一瓶打开的马爹利XO,旁边一只透明的玻璃杯,杯子不知道是第几次倒满,又喝干。
沈奕棠坐在地毯上,头微微后仰,身体靠在沙发上,双眸半闭。从她离开后,每晚独自回到这座屋子就成了一种熬人的折磨,尽管如此,他仍舍不得搬走。父母三番四次让他回家去住,他其实是个孝顺的孩子,这件事却怎么都没答应。明知是折磨还要坚持,只因为这里有属于她的一切记忆,留在这里,总有一丝明知不可能却抑制不住的期盼,期盼有一天,她会再回来。
当日去民政局办完手续,她回来收拾东西,带走的不多,衣服和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而已。
剩下的,他一样都没动,浴室里的洗漱台上,杯子里摆放着两只牙刷,一红一蓝。他的牙刷早已换过好几个,但她那只粉红色的,每天都会用清水洗洗,再摆放回原位。架上的毛巾,粉色的那块印着维尼小熊,也是她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