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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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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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的和后座的那两个汉子嘴角都抽的不行,简直可以想象到自家老板那脸色铁青要跳脚的样子,简直想想就要打冷颤了好吗!
  “乔叔,真没了。他也不可能是去露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会跟我说的!”
  “去找!”乔老板在沙发上也坐不住了,不停的边捏额角边来回踱步,“去找,找他那些……反正去找那个乱七八糟的管你是露营还是打麻将的同学朋友老师学长,给我一个个找过去问过去!”
  周北岑站在乔楚身后,刚想劝他别着急,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乔楚就一个玻璃杯子砸过来,“闭嘴!”
  周北岑躲闪不及,被杯角刮到一下,顿时红肿了一片。乔老板挂了电话,心知有错却也没心情也懒得软下来安抚他。周北岑一句话没说,走去厨房弄了块冰块用毛巾包着捂在额角。
  “你这样没用。”
  不等乔老板挣扎,他用力单手把人按进怀里,“听我说。”
  乔楚委屈的对他又打又踹,“你赔我儿子!”
  一米八几的大老爷们,要安抚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周北岑干脆把冰块一扔,双手镇压,把人挤到沙发角上,“别动,听我说。”
  乔楚气呼呼的等着听他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听着,我在北京也有人,你如果愿意的话,我让我的人跟诸葛霄他们分两头行动。诸葛霄去找小初,他们去找余哲。你派去的那两个废物是指望不上了,余哲估计也早就知道你在盯他,你查不出什么来。让我的人去。”
  周北岑那不由分说又沉着冷静的气势让雄性荷尔蒙呈爆表形式激增。乔楚眉眼一瞪,“那你还不快去?!”
  周北岑微微一笑,“早就出发了。”
  周北岑说的没错,早在乔楚的人和诸葛霄会合前,他的人就已经在去余哲画室的路上了。意料之中的,那里没人。余哲虽然平时住外面,但不排除有时回宿舍的可能。在确定他的租屋里也没人之后,他们马上去了学校。宿舍的人也是百十年见不着一回余哲的,就算平常上课余哲也并不跟他们一块儿,所以对于竟然有人找余哲找到宿舍来了的这件事实在觉得很神奇。
  “画室去了吧。”其中一个叼着烟正忙着打dota的男生头也不回的回答。
  “画室没人。”
  “擦,会不会打啊,屎一样的操作!”电脑传来被双杀的音效,那个男生拍了下键盘,“艹!”看样子是死了,这才忙里偷闲的回过头来,“画室没有的话就去问辅导员好了挖,哦等一下,我想想。”他挠挠看样子有两天没洗的头发,“你去问问廖森林,有可能跟他在一块儿。”
  “瞎j□j扯淡,廖森林早他妈出国了。前一阵儿还问我余哲有没有用他那个画室来泡妞,我说我哪他妈知道!”
  “你什么时候跟廖森林这么熟了?”
  “那小子出国前瞒着你们泡我妹妹,还他妈的写诗,艹!”
  宿舍里爆出一阵大笑。
  “那个画室在哪里?”
  刚刚接话的那个小个子戴眼镜男生想了想,“什么先锋书店旁边?记不清了你等等……”站起来在书桌上一顿乱翻,“喏,这个。”扔个周北岑的人一张纸,扭头对dota男笑着说,“他本来说把钥匙给我,让我没钱就带妞去那里,我说滚滚滚你他妈死人样的地方谁他妈敢去那里谈情说爱!”
  又是一阵大笑。
  两人从宿舍里退出来,给周北岑打电话,三言两语把情况说了。周北岑想起余哲以前似乎的确跟他提过这么个人,心里掠过一阵说不上来的感觉,只有种预感,就是那里了!
  周北岑接电话时乔楚都在旁边支着耳朵听着,一言一语听得一清二楚的。他的直觉跟周北岑差不多,再一看周北岑表情,知道没跑儿了,肯定就在那里,当即就回头给诸葛霄打电话。
  诸葛霄不敢相信事情竟然会这么简单,但仍抑制不住如鼓擂般的心跳,把地址报给司机后,黑色的奥迪调转车头,向着乔亦初所在的方向飞驰而去。
  乔楚给过来的地址在北大附近,说不上太偏。这个时间点还不算太晚,又是周末,一群一群的学生聚餐回来或者刚刚去赶夜场。车子在巷子门口停下,诸葛霄顾不得等那两人,率先下车,心里默念着那个门牌号,在一盏盏相隔很远的路灯光晕中,像一头黑色的豹子往巷子深处飞奔而去。
  168号!
  诸葛霄站在那扇紧闭着的防盗门前心跳如鼓擂。门关着,怎么办?不能敲门,也显然不可能破门而入。诸葛霄往后退了两步,助跑,两脚在墙上先后一蹬,借力双手攀上围墙顶部,一鼓作气依靠臂力和腰力翻身上墙,而后轻巧跳下,往年逃课的功力总算是派上了用场。等后面两人追上来的时候,诸葛霄已经在院子里面了。
  乔亦初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和人声。
  余哲现在情绪很稳定,透过他冷硬残忍的脸庞,乔亦初仿佛能看到林一柏安静的蜷缩在他体内安全的港湾。他在那里面长大,看这把保护他的坚硬的盾牌如何在怀疑和不安全感中变成一把嗜血的屠刀。
  他拉起乔亦初的手,打量着他的手腕。
  “我曾经模拟过很多次,从哪个角度下去会最浪漫。”
  “制作标本是一项艺术,就好像写诗一样。浪漫主义虽然热情如火,然而过多的情绪是有害的。这世界上,凡事都有个美的限度。往杯中注水,高出水平面的那一圈弧线最曼妙,超过则满溢,满溢也就是破坏。就我个人而言……”
  “我所欣赏的浪漫与美,是内敛细致的,要有慢条斯理的感觉,就好像肉眼能看到时间在沙漏里流逝。要行云流水却又有绝对的秩序……”
  余哲停顿下来,抬头微笑着看乔亦初,用一种医者安慰病人的亲切笑容,“放血也是一样。”
  他把刀尖停在了乔亦初手腕纤细的血管上。
  就是在这个时候,乔亦初和余哲都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不仅是余哲,就连乔亦初也是紧张的。两人俱是寒毛倒竖如遭遇险况的猫。
  余哲看了乔亦初一眼,把刀子放下,慢悠悠的将手擦了擦,然后顺手塞进了乔亦初的嘴巴里。乔亦初嘴里弥漫出一股血腥味。他握着拳头,手心里全是汗。
  余哲走向屋外。
  在这漫长的几秒钟内,诸葛霄甚至觉得他能透过时光和夜晚的迷雾,看到乔亦初在余哲的刀尖下喷溅在空气里的血像墨般晕开。
  他的神情紧张、尖锐却又梦般迷糊,也因此,他没有等身后那两人,莽莽撞撞的就冲开了屋子的木门。院子里安静的吓人,门被踢开的声音尖锐如飞鸟穿过耳朵。
  “什么事?”
  余哲站在门口,对眼前探头探脑的人淡定的说道。
  “不好意思……”
  诸葛霄略一犹豫后,对屋里面的人鞠了个躬,却飞快的窜入了屋内。
  “神经病啊!”
  没有。
  “喂你这算私闯民宅,报警了啊!”
  “对不起打扰了。喂把他抱住,诸葛霄,不是这里你不要再找了!”
  怎么可能不是这里!
  诸葛愤怒的看向屋子里已经呆掉的一男一女。
  “神经病!”
  “哦,你说里面啊。”余哲略略侧过身子,让过屋后黑漆漆的内堂,“猫在抓老鼠呢。”他笑了笑,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烟,弹出两根,一根叼在嘴边,一根递给来者。打火机啪的响声在黑夜如蚊子死于掌心,他迷雾般的笑容在窜起的火苗里浮现又隐去。
  “天真热啊。”他仰起头,靠着门框,吐出一口长长的烟雾,“老鼠都呆不住了。”
  “那不好意思了,小伙子,别介意。我听你这屋子里窸窸窣窣的,以为小偷呢。我说咦好像这屋子里的小伙子出国去了嘛。”
  “啊,他的确出国了,我是他朋友。”余哲弹了弹烟灰,“不好意思,让您费心了。”
  “没事没事,不是小偷就好。”
  来者将烟夹在耳朵上,冲余哲摆摆手,着白色老人背心的身子佝偻着穿过梧桐在夜空中的浓荫,出去前他转身对余哲善意的笑了笑,顺手拉上门的时候他无意识的抬头看了眼门牌号,147。
  余哲看着他走出院子门后仍旧待着,等到把一整根烟抽完后,才拍了拍手,关上房门,慢悠悠的走了回去。
  诸葛霄无力的靠着那家门牌上的确无疑写着168的院子的围墙下,第一次想来根烟。
  “肯定是这里!余哲那么狡猾!”他站起身,涨红着脸倔强着又要破门而入,被身后两人及时拉下。
  “不会是这里……”
  诸葛霄看着说话的这人。
  “如果他们是协同作案,那在你进去的时候不会那么自然的愤怒,甚至看不到一点紧张。”
  “是对方给错地址了。”
  司机低头点燃一根烟。
  诸葛霄愤怒的踹了一脚墙壁,再多的力气和怒气都不过是徒劳无功。
  没用。
  没用!
  “容我多嘴,我们留在这里也不是个事,不如回去和周老板的人会合,再做打算。”
  往巷子口走去的时候,在某个只有神知道为什么的瞬间,诸葛霄莫名的内心一痛,那种从悬崖上跌入无尽黑洞的无力感和恐慌感紧紧的攫取了他,他像是遭受了致命一击般扶住路边梧桐树的树干,剧烈的喘息起来,而后他无法遏制自己的蹲□子痛哭,在那痛哭中他终于丢失了全部的声音。
  没人见过这样的哭法。样子难看像张大嘴艰难呼吸的鱼,胸腔憋闷声音仿佛都被吞了进去。
  他不知道在他的身后,在一栋安静的没有灯光的屋子里,有一把刀子,刚刚割开了一个绝望的男生的手腕。
  作者有话要说:先更上一更。撑住啊小伙伴们!


☆、谢幕。

  乔亦初清晰的听到了血滴在地板上的声音。
  温热的液体流过掌心时是麻木的;因为那是来自自己身体深处的液体。血腥味很快在冰冷的市内蔓延开来。夏天还没走;乔亦初却觉得如此之冷。
  余哲将台灯拧亮了一档,方便自己更好更仔细的观察乔亦初体内的颜色。当他看到鲜血汩汩流出时;他很满意;因为这代表着净化的开始。当血液流干时,这具躯体就将获得新的生命。“它”会成为一件旷世杰作,在“它”之前;人类从未如此靠近神性。
  乔亦初紧闭着眼睛,尽量放平缓自己的呼吸。他想活下去的欲望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余哲看他时;好像看卑贱蝼蚁苟延残喘一样;怜悯之外更生出了一丝厌恶之情。但乔亦初的人性之弱并不会影响到“它”的神性。从一开始,“乔亦初”和“它”在余哲眼里就是分开的,乔亦初顶多是一具不得已而选择的容器,这具容易占据支配了他体内可贵的神性这么多年,却依然无法抹去自己生物性的本能,足以说明人之低劣。
  乔亦初此时并无心去推敲余哲内心的想法。他的内心一片宁静。
  在这个夜晚之前,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以这样不值得的方式安静的死去。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见诸葛霄一面。
  诸葛霄现在在干什么?他知道他不见了吗?联系不上他,他是不是又在胡思乱想,生闷气?想到这里,乔亦初脸上浮起来一个宁静的笑容。他是越来越孩子气了,不知道在他走了以后,他的孩子气又由谁来惯着,谁来宠着?有科比签名的篮球在他的床底下,会不会有人转交给他?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乔亦初内心想到,都是这样七零八碎的琐事。
  想诸葛霄大夏天喝汽水时从下巴流向锁骨的汗珠,想他上下滚动的喉结。
  想他温热的干燥的手捂住他的脖子。
  想他在打比赛的时候偷个间隙冲他扬眉一笑,神情在阳光下飞扬。
  但想着想着,思路竟也还是无可奈何的滑向了乔亦初无法控制的方向。
  想诸葛霄在他走了之后,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周围关于他自己的遗物堆得满满当当没有空隙,像是在挤占他所剩不多的呼吸空间。
  想到他的人生将有可能因为他的离去而裹足不前,甚至窒息如一潭死水,乔亦初的心脏不可遏制的抽痛起来。
  想他周末在球场上练球的时候,一树蝉鸣,阳光刺眼,树叶金黄,他回过头,在很多很多人群的面孔中,遍寻不到他熟悉的那张脸。那些面孔终将离去,没有人会像他一样爱他的,爱他在最初,爱他到最后。到最后喧闹终将退去,只有篮球在水泥操场上发出寂寞的弹跳声。
  如果那个时候,代替在他身边,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只要有个人代替他,乔亦初也觉得很好。
  上周末的吵架是如此无聊。看他一个人赌气坐在地板上看比赛的时候,那么明显的心不在焉的表情,他应该走过去抱住她的。抱住她,想最开始的那样紧,那样温暖,那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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