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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狱》作者:厚年
晋江VIP,2011。10。25完结
文案
五年牢狱过后,物是人非。
这是一个小攻把小受推进牢狱,
后来又要追回的狗血2B故事。
PS好吧~真的有床戏啊!
我总不能学韩剧两主角
认识十年还保持纯洁的友谊关系吧!!!
内容标签:强强 虐恋情深 黑帮情仇
搜索关键字:主角:徐礼,季秉桓
1、第 1 章 。。。
他从呆了五年的牢狱里一步步走出来,王管教把他送到门口,递过来一个黑色小袋子。
里面包着一块手表一叠毛票一张证件。
敦厚的管教说这是他进来之前就有的,让他清点清点。
他摇摇头,向管教鞠躬,“谢谢政府,谢谢王管教。”
对方站得笔直,笑笑让他以后好好做人。
他道声再见,对方忙摆手,“别再见了,以后都别见了。这不是什么好地方,别回头。”
互相再没有话,对方转身回去,铁闸门重重地关上,隔离两个世界。
现在是晌午,阳光正刺眼,晃的人直想流眼泪。
他眯着眼,环望四周,确定方向后向北边走,出来之前管教跟他说朝着北边,10分钟的路程有一座小巴站,他可以搭车去市里,重新开始生活。
他拎着袋子孤零零地走在被阳光照射的滚烫的公路上。
悠长的公路没有尽头,两边尽是绿油油的田野,虫鸣鸟叫,乡野气息。
随着轻风刮进鼻息全是泥土的馨香。
天空是蓝色的,抬头就可以看见,今天是个好天气。他想抽烟,五年的牢狱生活让他对外界一无所知,心中烦乱,只想抽烟。
小巴站只有个牌子戳在那,没有其他人。
他数了数站牌,有二十多站,地名在后半段才开始能大概确定位置。
公车来得有点迟,他好久才等上,只有他和司机。坐到了后座,闭上眼,目的地终点站。
城市的变化他一无所知,沓长的路线让他昏昏欲睡。朦胧间车上人来人往,而他身边的位子总是空置,因为寸头?也许。小巴的乘客习惯了坐在后座留着寸头的乘客。
司机摇醒他,推他下车,终点站到了,快下去吧,我要洗车了。
他抬起厚重的眼皮,一语不发转身下去。
站牌显示这个地方叫望城。
城乡结合部,也还算兴旺。街边都是摆小摊的买卖人。
接近2个小时的车程,带他来这里。
他就像以前一样,在街边吃著盒饭,八块钱一碗,其实以前只要三块钱的,可是五年一过,价格翻倍的涨,味道却不如以前的那样扎实。
他没亲人,没父母兄弟,他只有一人。
他叫徐礼,徐姓,礼物的礼。
至少证明他们曾经把他当做礼物一样来看待,来珍惜。
明水街长大的小混混。
明水街是个充斥着三教九流的地方,肮脏、污秽、阴暗。沿路充斥着浓妆艳抹轻佻艳丽的站街妓女。他妈曾经是其中一员,后来遇见一个男人,明水街的扑街仔。
就象太多男女一样年纪轻轻开始拍拖,沉沉地爱或者天雷地火,可惜日子还得往下过。
他对那女人没印象,从来没有,男人也不会提起,如果问了巴掌照三餐打。
他们的人生都不需要他。
她在他满月的时候和一个有家室有地位的男人义无反顾走了,丢下嗷嗷待哺的他和男人;男人抱着酒瓶再也没放开过,除了打架酗酒再没问过他。
他憎恨她,更恨男人。
所以在男人40岁生日那天他偷走男人所有钱,砸烂家里全部酒瓶,男人因为常年酗酒软弱无力的手指着他,吼叫着让他滚。
男人想爬起来打他,他后退一步,再也不会是当年软弱无助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小男孩。
“我这就走,再也不会回来。”
再也不会。
那一走,走了好久。
走的时候心情兴奋,感到自由,再也不用窝在一米见方的鼠窝,不用与蛇虫鼠蚁相伴。
没有人能阻挡他,他会靠他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
他要让男人后悔这么多年轻待了他。
那时天是蓝的,云是白的,风是轻的。
好像全世界都在向他招手。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也不愿去读。
他跑向青帮,那是他的目标,整个城市势力最大的帮派,手眼通天,呼风唤雨。
进会当马仔,跟着老大打打杀杀,抓住一线生机往上爬,置生死于度外。他什么都不在乎,烂命一条,就算死在街边也没人知道,没人为他哭,清明也没人为他烧纸,他只想出人头地。
尽力,用最快速度。
等不及要男人好看的那天,他要男人后悔。
疯狂在他脑中滋长,肆意横行。
久违的刺激让他通体麻木,他即将脱离男人,完全掌控他的人生。
狂喜伴随了他四年,四年后男人酒后与人发生争执,激烈冲突中被对方用利刃划破喉咙,倒在血泊里,呼吸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
下葬的时候他没去,听说宾客寥寥无几,葬礼致辞写的很是感人,让人有种入错场的错觉。
想要掀开棺盖来看看,躺在下面的是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人。
出殡钱由季秉桓支付,那天他为男人去杀季秉呈。
他在青帮遇见季秉桓。
那是他等在青帮门口的第二天,他们不收他,嘲笑他像白斩鸡。
粗暴地踢他出门外。
“毛都没长全还学人砍人,还他妈想学人拿刀?小朋友,断奶了没有,回家找你妈喂奶吧!”
他不服,站在门口等,整整站了两天,滴水未进。
季秉桓从一辆黑色跑车里出来,阳光打在他的银灰色背影上,黄与白,像一幅灿烂的油画。
那个人笑了下,礼貌中带著点高傲的望向他。
只一眼,他满脑子想著方才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那一刻,他像是被下了定身咒。
他完全无法转移目光,那个人带给他绝无仅有的震撼感觉。
那个人身上那抹绝伦的味道,与他这从小处在阴暗角落里的人成极大的反差,他像飞蛾扑火般的渴望那个人。
他早该知道男人是他的劫、不能碰的禁果,那样他就会离得他远远的。
可他没有,所以那个人注定,是他的劫。
强烈的欲望从内部快速侵袭,占据他的大脑。
他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后退。
拖着虚弱的身体冲进青帮大门,他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
在那个人面前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刀,对着小指狠命挥刀砍下去。
他要留在他身边。
一记手刀劈过,刀掉了下来,他随之也人一脚踹进墙角。
这一记又狠又准,骨头就像散了架,浑身都疼。
“搞什么,扑街仔,想死出去死,别脏了桓少爷的衣服。”
“明哥”
那个人连声音都那么好听。
“桓少爷”
“他是谁?”
“明水街的扑街仔,想进我们青帮,我看他没什么本事,又瘦又没力气,废物一个不想收他。免得进来以后像上次的毛仔,不会做事,到处惹事。”
那个人好像走过来,又好像站在那。
刚刚猛烈的撞击让他头破血流,却感觉不到疼,他所有的感官都随着他而转。
鲜红滚烫的血液顺着额头流下,沿着轮廓侵染到眼里,睁不开。
“你叫什么?”
“徐礼”
他想爬起来,这样太狼狈。
当那个人低下头和他说“跟我走”时,他听到他心跳的声音,那么的鼓噪。
他想他要疯了,他中了毒,一剂名叫〃季秉桓〃的毒。
无药可解。
作者有话要说:我很喜欢鲜网一个妹子,她所有的文都是同一个套路,但是我就是喜欢她。
这妹子就没写过甜文,一水虐文。唯一两部名义上的甜文,一篇看的我闹心小半夜,一篇直接换攻了,抽气~
因她一篇BE文而诞生,那篇文难受了我好久,索性自己写个HE吧!
然后就有了
2
2、第 2 章 。。。
打那以后他就跟着季秉桓,全天候,不分早晚。
季秉桓像只猫。
孤傲,高贵,优雅。
黑色的头发乖巧的贴在耳际,肤色白皙,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
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
完美的无法挑剔。
徐礼被眼前男人迷惑,脑内分泌出多巴胺蒙住他的眼睛,看不清他的利爪、尖牙和身背后投射出的大型猫科动物倒映。
他中的毒,在最短时间顺着血液扩散全身。
不痛不痒,看似没有任何征兆,或者威胁,但偏偏哪怕只有一个深邃幽暗的眼神,都能叫他豁出命去。
他用卑微掩饰自己的狂热,那个人高高在上,如天神般闪耀,让他舍不得玷污,自行惭愧。假装不去想,在两个人的舞台上演着独角戏。
只要能留在季秉桓身边,此生足矣。
想要永远留在季秉桓身边,陪着他接管青帮,看着他娶妻生子,他不需要季秉桓知道他的感情,他只想默默的做着一切,希望他爱的人能是在最终会得到幸福的幸运儿。
为了季秉桓他能奉献他所有的一切,从第一次相遇,他就不再属于自己。
他不比别人强,不聪明,不好看,也不能打。
只好加倍努力,勤能补拙。
从此夜不能寐,一心只为一个人。
人年少的时候总是很有勇气,敢于面对生活,坦然接受爱情。
如果那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话。
只是一种“刹那间”的感觉罢了,多了一点表面的浮华,少了一点本质的深邃。
与真正的感动无关。
他被这种“刹那间”的感觉侵袭,灼伤,最后反噬。
自食苦果。
徐礼当时太年轻,沉迷于自己编织的世界,迫不及待要把自己囚禁于看不见的牢笼中。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没过多久他的能力、功夫、枪法都远远超出同期进帮的人。
他知道后也只淡淡的一笑,好似这是平常应该的事一样。
他看著他迷人的脸孔目不转睛,徐礼突然感觉自己慢慢在向季秉桓靠近,虽然只有一小步,足够他欣喜若狂。
从始至终季秉桓只是在旁边半眯起眼睛,笑眯眯的看徐礼──冰冷慵懒的眼神,是季秉桓的招牌眼神,代表他心里正在嘲讽恶毒的想著要怎麽对付你。
猫捉老鼠的游戏。
丢他一个人折腾,不表现出任何一点对他的喜欢。
心甘情愿把自己作低,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他心中还是欢喜的,即便他不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痴缠的枝枝蔓蔓都不适合他,季秉桓已经把他燃成灰烬,痛痛快快,唯有随着远去的风,刮过不留痕迹。
疯狂吧,就一次。
青帮两分天下,一份在季秉呈身上,另一份归于季秉桓。
季老帮主在多年前一次黑帮火拼中双腿膝关节以下肌肉局部瘫痪,当年轰动一时,换来整个帮派的的飞升繁华。
近几年身体亏空厉害了,很是吃痛,便逐渐隐退,双耳不闻窗外事,隐在后面,对外事物交由两位长老打理。
帮主之争早已在黑暗的地下进行。
毛仔私下告诉他,长老们其实很偏向桓少爷,只苦于恒少爷是私生子,后台没有夫人硬,所以机会很小,除非。。
话到这里也已经够了,心里都是明白的,毛仔皮笑肉不笑,“不知道恒少爷能不能有这个运气了。”
毛仔比他早进帮半年,算是半个前辈。
可哪有一点前辈的样子?
挑染成紫色的头发像刺猬一样矗立,凌乱不堪。脸上总是带着轻浮,左臂小面积的纹身秀气的不像个男人。
老油条,鬼的不得了,全身抹了油的滑头。
嘴巴坏爱惹事还喜欢乱勾搭别人女朋友,经常被一群人满街追打。
徐礼并不知道这些,所以在某天回家的路上顺手搭救了他。
两人被十几个人拿着砍刀和钢管追赶,互相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他们穿越大街小巷,专选犄角旮旯的地方穿行。
活生生跨越了小半个城区,跑回明水街,过了边界那条线,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不能言语,直接瘫倒在地上,汗水浸了一身。
过了界就是他们明水街的地盘,地是他们的地,人是他们的兄弟,只要敢跨进来,就能叫些个人有去无回。
那些人果然停驻,不再靠前,嘴里骂骂咧咧以此解恨,街边的商贩、往来行人匆匆而过甚至不敢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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