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他们,监控这个手机号码,一旦能接通,立刻告诉我他的方位。”墨菲特冷静地给助理下达指令,“还有,我需要给西西里岛打个招呼。你再叫几个人,用高光手电去田野里找。路上派车巡逻。”
再一次捏紧手机,虽然意识到这次是自己太过分了,但是,墨菲特觉得,要是发现这家伙纯粹就是到处乱跑让他担心的,他绝不轻饶。
作者有话要说:
☆、展开追求的攻势
林明是被饿醒的,他朦胧中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玩他的头发,而肚子里又空荡荡的难受得不行,他从昨天中午起就没吃过东西,都花在咖啡馆里等墨菲特了。
睁开双眼,林明这才惊觉自己居然睡在野地里,一只原本趴在他肩头的鸟被他吓得扑腾着飞起,好吧,该死的墨菲特昨天居然这么绝情,让他天当被地当床在一棵大树下窝了一夜。
林明站起身,掏出手机一看,都快11点了。好吧,他在这个地方睡了整整十个钟头。这会儿,林明觉得硬邦邦的树干和坐着的睡姿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腰酸背疼,还略有点低烧,看来是晚上着凉了。
唉,命运凄苦啊,不知道现在公路上有没有便车或出租车载他回市区。林明决定去公路上碰碰运气。
昨晚也许是因为夜深太黑了。林明只顾在星空下漫无目的地走,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然而现在是白天,他走了好一会儿都没能看到公路,他一直以为公路就在这附近呢。林明不由再次感叹起命运的凄苦和爱人的狠心。该死的全身上下似乎被卸了一样。这就是不良睡姿与露宿荒野的恶果。
白天的田野和晚上的又有着很大的不同,晚上神秘,而白天则是属于人类的时间,点缀在碧绿的原野中的房屋已经冒出了炊烟。葡萄架和丝瓜架下已经有人开始在忙碌了。麻雀在藤蔓缠绕的矮篱笆上扑腾。不远处的池塘里,白毛的鹅和黄毛的鸭子扑腾出阵阵涟漪。七八月份,恰好也是中国的农忙时节啊。看着成片绿油油的果园和菜地。林明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然而,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口袋里的手机随着他进入人烟较多的地方,悄悄地连上了通讯网络。没过五分钟,一阵铃声大作。林明正疑惑着这个点谁会打电话找他时,却看到屏幕上赫然是”老公”——墨菲特的电话。
这电话果然具有威慑力。林明不由瑟缩了一下。虽然电话那头的就是昨晚上害他露宿荒野的罪魁祸首,但是他偏偏觉得此刻手机散发出强烈的不详气息,害得他差点失手把它扔了。
不过,这可是他的国王殿下的电话,林明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紧接着林明听到了墨菲特那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
”昨晚,你去哪了?”短短的几句话,却传递了诸多的信息和情绪
虽然林明几乎无法抵抗墨菲特这种充满诱惑力的声音,但是他还是敏锐地听出了墨菲特话语中的危险气息。
直觉告诉林明,如果说实话,他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不过,转念一想,他凭什么怕他,明明是他先把他扔在荒郊野外的,理亏的凭什么是自己。林明坚定着自己的这种想法,打定主意要理直气壮地告诉墨菲特他在野外睡了一晚。然而,话一出口,他就底气不足了。
“我,我昨晚在家啊,在家睡觉,”想了想觉得不对,墨菲特这么问肯定是打他电话没人接的后果。于是又补充了一句,”我看到了好多个未接来电,你找我?“
林明成功地出卖了自己。
“我还差点就信了,”电话里的声音满是压抑的怒火,林明暗道不好。“你哪来的未接来电,你根本就是在服务区外。你还敢撒谎,那条路上半个车影都没有,你别告诉我你是骑扫把回去的。”
林明也怒了,明明就是你把我丢在郊外的的嘛,明明生气的是我嘛,凭什么你要对我发火。然而,他还没反驳回去,对方就像连珠炮似的开始轰炸他。
“你是只兔子吗?不呆在公路上,往田野里到处乱钻,还钻到荒芜人烟没有信号的地方去,你胆子可真大啊。夜黑风高的,连句咒语都不会念你就敢离开亮堂堂的公路跑去探索自然的奥秘?还敢在那种地方呆一整晚。你不怕你睡着的时候被野兽吃掉吗?,你不怕黑社会或土匪绑架打劫你把你带去什么地方灭口吗?你不怕毒蛇毒虫什么的咬你一口让你就地倒毙吗?你以为你那点法力就能保护你周全啊,相反,不但保护不了你,还会吸引那些黑暗中邪恶的东西。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的爱就是对我这么不相信,我不载你你就以为我丢下你不管了?你明明只要在那条路上散步十分钟我的助理就能找到你。你偏偏要钻进没有信号的地方去。让我们一群人在黑夜里打着手电找了你一整夜。你说你多大了还是这么任性这么单纯这么没有危机意识……。。”
听到这里林明的火气全没了,后面墨菲特还在继续数落他,但林明没有听了,他只是,只是觉得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墨菲特虽然口气很坏地骂他,但是,这坏脾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心,只有担心到了一定境界,才会这么恨铁不成钢似的咒骂吧。林明只觉得自己心里还是满满的幸福,毕竟,有人这么在意自己的感觉真的很好,虽然他也许已经不爱了。但只要在意。林明就觉得自己圆满了。真的,这一世,他不再是那个里森,他愿意纵容墨菲特,像前世尼尔斯纵容他一样。
墨菲特还在怒气冲冲地说着什么,林明急忙放低姿态,真诚的,讨好地说到,”墨菲特,我知道错了,我不该,千不该万不该乱走,不该乱钻到田野里,不该走到无信号的地方,不该让你们担心一整个晚上,我现在还在田野里,还好好的,不要担心了。”转念一想,墨菲特可能为了他整晚都没睡。他明明昨晚工作这么累,要是一晚都没睡,该怎么继续工作呢。林明继续补充道,”你没休息好吧,等会怎么工作。要不你今天别上班了好好休息吧。”
“我不上班,我不上班公司交给谁负责,你知道我的事情有多少吗?你现在在原地别动,马上就有人过去找你。”墨菲特简短地交代,但语气显然已经温和了很多。果然,林明想,顺着对方的性子走,不会把对方惹毛。林明开始庆幸自己没有反驳他。那样绝对会搞砸。
“你不是董事长吗,经营的工作交给职业经理人嘛,老板可以给自己放假啊。”林明说到
“你知道我的事业有多少吗,仅仅是航空领域?”墨菲特没好气地说。“很多事情,我都要亲自过目。你以为老板想翘班就翘班啊,那种想翘班就翘班的老板,永远注定是个小老板。”
”行行行,大老板先生,”林明心里直乐。墨菲特还蛮骄傲的嘛。像只雄狮。简直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好好照顾自己,记得按时吃饭,中午睡一觉吧。不要喝太多咖啡。”说完这些之后。林明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管家婆,老是说这些有的没的,一点用都没有,实际行动才是真的。反正打听到他的公司在哪了。
对方继续沉默了一会儿。最终丢下一句,“这事还没完。晚点再收拾你。”然后听筒那头传来潇洒的嘟嘟嘟。
林明目瞪口呆地看着手机。好吧,脾气这么大,没完就没完吧,大不了就脱光了给他泄欲。反正自己也很期待发生这种事呢。
不远处有一个黑西装的家伙走过来,林明尾随着他上了一辆奔驰。望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宽大舒适的真皮后座。妈呀,林明想,这真是自己这辈子第一次坐奔驰呢。
下午,林明去了一趟公寓附近的超市。张罗着要做一些好吃的。来意大利以后,为了省钱,林明自己的每顿饭都很简单,自己在超市买一些猪肉和青菜做着吃,比去外边下馆子便宜不少。然而,今天,林明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堆菜。熟悉他的收银员都不由得吃惊,“今天买这么多,女朋友来了吗?”
林明只是笑笑,算是默认了,毕竟男朋友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漂亮的收银员小姐一脸艳羡,居然可以泡上这个帅气的东方男孩,还能吃到他亲手做的中餐,那女孩还真是好命呢。
单身公寓的小厨房里,林明裹着围裙,挥动着锅铲,俨然是个下得厨房上得厅堂的好男人榜样,很快,一些在国外广为人知的中餐就出锅了——红黄交织的西红柿炒鸡蛋,五颜六色,香味四溢的宫保鸡丁。还有京酱肉丝和清炒上海青。林明还特地熬了小时候奶奶常做给兄弟两人补身子的莲藕骨头汤。都是中国的一些家常菜。中餐向来以炒功出名,一把锅铲,一个铁锅,爆炒时从锅里腾起的火焰。而且合理的荤素搭配,比起西方一上桌就是各种高卡路里的烤肉类。更加健康美味。
带着巨大的保温桶的林明出现在墨菲特的公司一楼,当笑容四溢的前台小姐看到一身休闲装扮,手里还拎着保温桶的林明时,笑容立刻消失了,转为一副职业性的冷漠容颜。
”先生,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我找你们董事长”,林明露出了自己的招牌笑容,他对自己的外貌相当自信,林明这一世虽然容貌和上一世几乎差不多,但是,本就清秀的他,在搭配上东方的黑发黑眸黄皮肤后,竟是别样的帅气。每一个笑容都完美地展现了东方男人的魅力。
然而显然前台小姐不吃这套,显然对帅哥已经有了充分的抵抗力,林明不由想起了某位董事长,对方的容貌真是可以用无懈可击来形容。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墨菲特都能在千百人群中被一眼认出来。这种人,天生就是骄子,注定不会平凡。祝福和咒语,不过是尽早助他走向成功罢了。
“董事长很忙,没有预约的话很抱歉您白来一趟了。”前台小姐依旧冷冰冰。在他看来,眼前的男孩可能是董事长的某位亲戚,特地被家里打发来带饭给董事长,讨好他罢了。
“是吗?那可真遗憾。”林明一脸的无所谓,紧接着闭上了双眼,开始冥想。
林明本身就有魔法天赋,再加上一个月的训练,现在,他想要迅速地集中精神力变得异常容易。他很快就联系到了周边空间中涌动的能量,现在,他要借助这些能量,催眠对方。
林明睁开了眼睛,一瞬间,他的眼眸似乎变成了漩涡,异常深邃——催眠,传统上女巫或者巫师们常常用于迷惑别人的魔法。事实上这不是很容易做到,比较耗费精神力,而且依据对方精神力的大小,催眠效果也有所不同,对于忙碌于生计的小白领,也许催眠术的力量非常明显,但是对于那些上位者,抑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早就已经在精神上非常坚强的人效果就十分低微。
现在,魔法生效了,前台小姐似乎变得非常迷糊。分不清东南西北。林明上前一步,低声说道:”事实上,我并不需要许可或预约。”
前台小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迷茫地说:”董事长办公室在顶层,坐电梯到顶楼然后左转,走廊最尽头就是。”
林明低笑了一声,”谢谢”,然后就大摇大摆地走进电梯,只留下晕头转向搞不清楚状况的前台小姐和她周围惊诧的同事。
在顶层转了一会儿,林明不由赞叹道,真是大手笔啊。低调却考究的装修,一看就是名家手笔,巨大的落地窗前可以俯瞰到整个罗马的市区风光,这让林明想到一个词——君临天下。
不愧是尼尔斯,或者说,墨菲特。
墨菲特在办公室见到林明的时候先是惊讶,继而脸色阴沉下来。不用说都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八成是对保安或前台使了魔法。
见状,林明急忙拿起保温桶,讨好似的笑着,“嘿,你一定没有吃饭吧,我给你做了中餐,都是我家乡的一些家常菜,在中餐馆里可要很多欧元才能吃到哦。”说完,自顾自地从桶里拿出自己做的菜摆在茶几上,还是热气腾腾的,一时间,饭菜诱人的香气弥漫了整间办公室。
“这是宫保鸡丁,这是京酱肉丝,这是西红柿炒鸡蛋,这是上海青,一种肉质丰满的青菜。”林明一边摆着菜一边简短的介绍着。”这是莲藕骨头汤,中国人非常喜欢喝,很补的,你经常加班,喝一些对你没有坏处。”
说着,林明看到了墨菲特桌上的咖啡杯,不由皱了皱眉头,他不敢去拿走它,不过他也不希望墨菲特整天靠咖啡提神。
“这是菊花茶,中国杭州产的杭州胎菊,半开半闭的时候就摘下来晒干的。”林明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袋东西。“中国有茶文化,也许你只是知道绿茶。但是我们还有很多花茶,不可思议吧,但这些花泡水喝确实很有好处,菊花茶很提神的,而且你加班那么长,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