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试试,凯特。”
我本该花一个下午,甚至是一整天来开导她。我知道,我只要做出一点努力,就能打破我们之间多年的隔阂,这样愤怒的争执之后应该是我们之间难得的敞开心扉的时刻。
但我没有。那种强烈的疲倦再次抓住了我,我发觉在基维斯特的隐居时光并未能将它们消弭,只是压制在我内心的深处,任它生根发芽、茂盛茁壮。我无法面对我的家人,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成为家里的异类,出于对他们的爱,我一直按照他们的期望生活,而我又无法与自己的本性对抗。这两种情感几乎撕裂了我。
于是我轻轻地推开了凯瑟琳的手,在她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就跳上了车,继续向北远离纽约。
*洛林旅馆:马丁·路德·金于此遇刺。
*大使馆酒店:罗伯特·肯尼迪于此遇刺。
作者有话要说:
☆、07
07
直到正午时,我终于决定停止驾驶,我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同时也再无目的地支撑着我驾驶下去。我就近找了个小镇,给车加满了油,然后在一家餐馆坐了一下午,我喝了很多杯黑咖啡,他们给我的杯子里加满了冰块然后倒入并不滚烫的咖啡,冰冷使我的味觉失去了对苦味的感知。
昨天是我这一届学生的毕业典礼,我所有的同学都穿着学士服,在彼此之间、在家人之间分享着喜悦。而我在一家小镇餐馆的冷清下午,在废弃已久的社交网站上看着他们昨天拍下的照片。他们在狂喜中做出的各种滑稽表情与动作,使得我真正地露出笑容,甚至让我忍不住放声大笑。我无法否认我爱他们,在我们分享的三年中我在他们之间得到了许多,并不能用空泛的人际交往来形容。
我不能将我的身心向孤独敞开,自我的外祖母去世后,我加入了橄榄球队,我疯狂地渴望融入一个群体中,优雅的网球或高尔夫球不能向我提供一个团队的友谊,于是我不介意那些暴力的碰撞,就算我的母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担心我会得脑震荡。
可那些都结束了。我看完了乔舒亚在毕业典礼上作代表致辞的录像,我想起我是因为橄榄球奖学金而进入这所大学的,橄榄球是我最为自豪的成就,但长久以来我都不能忽视这个苦涩的事实,我有一位校友父亲,他的捐款养了这支球队近四十年。我不得不去面对自己失败的人生,但此刻我不介意它更加失败。
所以在我听到餐馆店主和他十二三岁的女儿谈论一则传闻时,关于布法罗附近的一座闹鬼的农场,二十年前就已经废弃,现在新的主人又打算出售它,当然没有人愿意去买,不管它的价格有多低。晚餐时间过去不久,餐厅里的客人少了,店主和他的女儿一边吃着新炸的薯条,一边绘声绘色地讲着闹鬼的传闻,说那农场主原本是个连环杀手,树林里埋了二十三个年轻女人,但她们的鬼魂什么都不记得了,每到夜里就在农场里游荡,一个女人把奶牛棚的灯打开,下一个关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打开灯,没有下一个来关上了,于是奶牛开始狂躁不安,农场主就喊她们的名字,一个个喊过去直到他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灯才会灭掉。店主有着很强的喜剧天赋,他说得十分滑稽,听得他女儿哈哈大笑,说他们都好蠢啊。
我凑上前去问他关于农场的信息,他讲了更多的传闻。他说新主人就是他亲戚,被骗着买了那座农场。“那个地方还很偏僻,他给了我地址,我还给他写信寄过东西,不过根本不能送达。”他这么说。我问他要了地址,他以为我是什么热爱灵异冒险的年轻人,给我写了张便条。在我离开时,他的女儿对我说,“你要是活着回来,给我说说那儿的故事。”
那是两年后的事情了。我不明白我自己是不怕鬼还是不怕死。卖主一点也没有隐瞒,虽然没讲那些闹鬼传闻——也许它们只是好事者编造的,但他带我去那儿转了一圈,告诉我这里是的确死过人的。我说没关系。在签合同之前,他颇为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想要这间农场。
“我是个作家。”我随口说道。
然后他好像安心接受了,没有半分负疚地离开了。随后我意识到我终于向自己承认了我一生的事业。整片农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走出屋子里,踩在腐朽凹陷的门廊木地板上,深吸一口气,鼻腔里充满了腐木和夏季植物的气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混合在一起,竟然使我轻松了起来。我走前几步,初夏的阳光温和地包容了我,我面前是大片树木和被长长的荒草覆盖的道路,苍绿的树叶在阳光中闪耀着金光,因微风而摇晃摩擦,在寂静的郊野中发出悦耳的乐声。
起初我选择此处,是对自己的惩罚,我已经逃避了太多,我不认为自己还有资格居住在基维斯特那样优美的环境中。但事实上,我一直很喜欢这里。生活条件的确恶劣,我也不能说每天都过得十分愉快,而我一直停留在这里直到我的隐居生活被外人打断,我从未觉得这里的环境不能忍受,并不是出于什么自我惩罚,而是我的的确确喜欢这里。那种喜爱之情被我忠诚地记录在笔记本上,因此许多年后我旧地重游,不得不被自己年轻时的乐天精神深深折服。
我第二次写信,一封寄到了乔舒亚在洛杉矶的家中,一封寄给了我的父母。我没有费心隐瞒,这次我附上了地址。
在前任主人决定出售农场之前,大概把屋子里的排水系统和电力系统整修过一遍,以显示他的诚意,但装修没有翻新,我也不介意,只是清扫了一边,就挑了间采光好的房间住了进去。我倒不愿意怀疑他的诚意,也许是工人听说这里的传闻没什么心思认真工作,我住了不到一周,就因为水龙头里的水得了一次严重的肠胃炎。我连开车去市区看病的力气都没有,又想起那家餐馆店主和我说过的蓄水池里泡着尸体的传闻,我不觉得害怕因为从不认为这是真的,但生病时却觉得这非常恶心,因此在没有饮用水的情况下,我喝完了我仅有的饮料,牛奶和威士忌。很意外地,这次经历让我彻底地戒了酒。
在我好起来之后,我去市区买了一箱饮用水,最终又下定决心去把蓄水池给清洗一遍,里面当然没有尸体,也许是被某些细菌污染了所以导致疾病。后来几天里水里有股轻微的漂白剂的味道。喝了二十几年的直饮水,我怎么也不愿意花时间去煮水,不过后来似乎是习惯了一般,再没因此生过病。后来我因为收拾花园时弄伤胳膊,不知道被什么感染了,连续高热了几天,却还是吃了几盒抗生素而痊愈了。此外两年里还生过几次病,但都没能要了我的命。我没有想过要死在这儿,但在重病时想到这总比被什么凶灵恶鬼搞死要正常一点,而觉得好受了些。
我十多年没有这样生过病了,中学以后我甚至连感冒都没有过。高热时我浑身发疼,疼痛是从骨头里迸发的,在蔓延到血肉和皮肤之上。我想起小时候生病,我父亲会放下所有工作守在我身边,我不在他面前哭。大学时打橄榄球受伤左手骨折,乔舒亚陪着我时,我一直在和他开各种玩笑。在我生病时,我不愿意把痛苦表露出来,因为我从小就怀有一种古怪的信念,相信这样会把痛苦和疾病传给陪伴着我的人。但在这里不同,没有任何人在我身边,我不必克制痛哭和抱怨,在还有力气的时候我拼命踢打着床架以发泄心中的恼火,让床架垮掉,只能躺在地板上,在偶然清醒的一刻,我发觉我因为眼球剧痛而抓破了自己的额头。
我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胡言乱语,我听见自己在背诵圣经,我没有一刻安宁,直到夜晚过去,晨光越发明亮,我在阳光中无法睁开眼睛,蜷缩成一团,啃咬着自己的手臂,最终我听见我在呼唤我的父亲,声音已经因为彻夜的疯话而嘶哑,有如垂死野兽的哀嚎。这时我听见了父亲的声音,我抬起头,他的手掌置于我的头顶,是我幼时记忆中的模样,金发还未变灰,面容尚未冷硬衰老,严肃中还有一点笑容,我听见他在为我背诵圣经,在我童年时他总是用圣经中的话安慰我,他说:“凡向你发怒的必都抱愧蒙羞;与你相争的必如无有,并要灭亡。与你争竞的,你要找他们也找不着;与你争战的必如无有,成为虚无。”
灿烂的阳光使我的眼睛剧烈刺痛,但我不敢移开视线,直到他的手下移、温柔地覆盖了我的双眼,我还听见他说:“因为我耶和——你的神必搀扶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害怕!我必帮助你。”我试图抓住他的手臂,但我什么都碰不到,我什么也看不见。我的父亲没有搀扶我的右手。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我等待着他念出下一句,但他没有。也许有,但我听不见,我失去了所有的感知,只有疼痛,疼痛占据了我身体的每一部分,我只能看见疼痛,我只能听见疼痛。在我十岁时,我的父亲因急性心肌梗死而陷入休克,起初他被诊断为胃穿孔,险些耽误了治疗。我一直守在他身边,坚信他会醒来,我背诵着圣经为他祈祷,没有一刻停息,直到他醒来,朝我露出一个疲倦的笑容,“又见到你啦,小威尔森先生。”
他伸手想要抚摸我的头,却又虚弱地垂下,我握住了他的手,坚定地告诉他:“你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相随。”
我父亲住院的那两周是我家最紧张的时候,只有我母亲一人处理着各种事务,凯瑟琳太小,被送去了费城。而那时我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因为他有时间陪着我了,他一整天哪儿也不去,没有任何一个电话能叫走他。同时因为大病初愈,他没有力气对我严厉了。这样的念头使我感到羞愧,但我却享受那段时间。
而在他出院之后,似乎认为我已经脱离了童年,于是他不再玩笑般地叫我“小威尔森先生”。他常训斥我,要求我证明我配得上我生下来就拥有的一切,他的要求严苛得可怕,我拼尽全力也难以达到。我突然明白,他是不会来找我的,是我去努力证明我有资格继承他的一切,而不是他强行将王冠压在我的头上。他的能力太卓越,比我骄傲得多,我祖父早逝,只有他一个儿子,他在我这个年纪就独力支撑起了祖父留下的产业,他不可能威胁或乞求我去继承他的事业,在他看来我是配不上的,就算我是他唯一的儿子。
我的父亲没有来到我的身边,我穿过死荫的幽谷,他没有搀扶我的右手。而这是我自求的痛苦,是必须承受的灾难。我的视线依旧模糊,耳边仿佛有千百只昆虫鸣叫,我呼唤着父亲,等待着他念出下一句圣经里的话,就像高中时我在橄榄球赛里被撞破了头,发丝沾着血,我的母亲说再也不许我参加这种运动,父亲却意外地支持了我,那时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见的音量对我说:“他用油膏了你的头,使你的福杯满溢。”
我在地上躺了很久,等我恢复清醒时,已经到了傍晚。那时是冬季了,快到圣诞节,农场被白雪覆盖,我感到非常寒冷,起初以为是发热之后的症状,但后来发觉屋子里的电热器已经停止工作了。我无法修好它。我只得穿上毛衣和最厚的大衣还有御寒效果最好的靴子,下楼到厨房里给自己做晚餐。
闹鬼的传说并不全然是假的,比如这天我就看见积尘的大厅里满是手印和脚印。但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探究它们为何出现了,我只知道我再不吃东西我就会真的成为困居于此的鬼魂。我煮好了罐头,倒进大碗里,坐在餐桌前吃起那碗被我煮得已经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那时我看见了他们所传说的女鬼。我却没感到害怕。后来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病得太厉害了,要么出现了幻觉,要么就是濒临垂死足以见到亡灵。她蹲在门边,身体瘦极了,一片漆黑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停下进食,也注视着她。
我想起我高中时收养过的一只猫,它被人虐待过,被戳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一条腿,耳朵被剪了一半、流脓溃烂,奄奄一息地躺在路边。我没能养很久,因为它身体严重受损,没到三周就死掉了。我家人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佣人们也忍着不表露出喜悦。它没什么威胁,只是残损的身体太过丑陋,仅剩的一只眼睛让他们感到邪恶。
她看了我很久,一直蹲在厨房的门边,一动不动。我似乎要拿出点恐惧的情绪才算是对她的尊重,但我的确不害怕,反倒觉得饿极了,也不再管她了,低下头来继续吃我那碗难吃得能损伤我味觉系统的晚餐。我不是虔诚的信徒,我也不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只是单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