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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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木棉-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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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时我发挥的还算不错,除了几所985院校没什么希望外,其它级别的大学应该可以让我随意挑。只可惜曲邵华早就看透了我心中的如意算盘,他迫使我断掉跟外界的一切联系,还拔掉了家中的网线禁止我填报志愿,除非我同意报考本市的高校。我们就这样僵持到第一批志愿填报结束,直到进入征集志愿的阶段我才彻底服输,把验证码和准考证扔给曲邵华让他自己挑。我需要有学上,可既然不得不留在鹭市,不得不留在曲邵华的身边,在哪里读书对我都没什么区别。
  
  曲邵华出奇善良的为我选了鹭大,这是最能对得起我高考分数的学校。录取书上我的专业是旅游管理,曲邵华向我解释这是他们唯一可选的征集志愿。入学一个月后我请求他利用手中的人脉将我调剂到中文系,从此也开始了我大学四年混吃等死的生活。
  ……
  或许是因为酒精的缘故,这些早已沉埋在心底的往事又统统浮出水面,我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喘着气,旁边的大门却在这时吱吱呀呀的打开。曲邵华正侧着身站在里边,冷冷的对我说:
  
  “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向大家承诺的两个章节就此完成了,我也可以安心去睡觉了。晚安。




☆、第 11 章

  (11)
  我坐着没动。
  曲邵华大概是对我的犹豫感到相当不耐烦,他又朝外走了几步,用手捏着我的后颈将我提了起来。
  “别发呆了,快进来。”他将我推进屋,又转身把门轻轻带上。
  
  我不是在发呆,只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曲邵华在鹭市的南北两面各有一套公寓,北面的那幢还是面朝大海。如果他想做什么只需来个电话,纵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放在眼前,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先去他那边。
  
  大概是我眼里的疑惑表现的太过明显,曲邵华也开始一本正经的向我解释:他说自己是在附近谈生意,只因为时间太晚才想要住到这里。我家所在的位置基本可以被看作是鹭市的城乡结合部,附近能够用来娱乐的场所只有几间小规模的KTV。市中心有那么多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酒店,城郊处也有无数隐蔽雅致够创意的会所,我确信任何一个值得让曲邵华亲自出马的人,都不会有勇气请他来这种寒酸的地方做买卖。
  拆穿曲邵华的谎言只会让他恼羞成怒,我敷衍的应了几句,还悄悄的挪了挪身子,徒劳的想要挡住母亲的遗像。曲邵华第一次来我家时就用杯子砸破了相框上的玻璃,我跑了很久才找到能够修补它的地方,如果他今天心血来潮的将照片撕个粉碎,恐怕谁都无力回天。
  
  曲邵华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卧室。
  
  我磨蹭着走进房间,他正靠在床上翻着我的漫画书,嘴边还挂着一个嘲讽的笑容。
  “你要真喜欢这些东西”,他指着封面上那个只穿了内裤的性感女郎对我说,“下次去日本我给你带一打回来。”那本漫画其实是老大送给莫非言的,两年来他一直在坚持不懈的往老三手里塞这些乌七八糟的玩意儿,试图纠正对方扭曲的“三观”,可沈郁桐的好意几乎全被莫非言不屑的扔了回来。这本书的来历太曲折,我也不好向曲邵华解释,只能迅速的将书从他手里抽了出来,转身递给他一本高尚的《罪与罚》。
  曲邵华没接,而是继续抬着嘴角嘲笑我的无知,“你能不能拿本我没看过的书来?”
  我回头看了看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心想这里还有什么会是曲邵华没看过的,犹豫了半天,我又把那本握在手中的漫画扔了回去。
  “你继续看吧,我去洗澡。”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曲邵华已经睡了。他没有拉上窗帘,任由冷冷的月光悄悄撒在他的眉宇间,也照的屋内一地冰凉。我站在床边,安静的看着这个连睡觉时都会紧锁眉头的男人:
  如果没有当年的那场事故,他会站在鹭大的讲台上,站在能够容纳一百多人的阶梯教室内,从容不迫的写下一行行漂亮的粉笔字,他的妹妹会百无聊赖的趴在窗前,等待铃声响起的那刻与他一起回家……
  他会在怀中抱着自己的真心爱人,旁边的婴儿床里会有软软的小生命咬着指甲,在需要引人注意的时候用哭声招来爸爸妈妈。他会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最后在静好的岁月里迎来人生暮年,用平和的心态去直面所有无法言说的情感……
  
  而现在,他正孤零零的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一缕照在他身上的月光,好像时刻都会连同他冰冷的肌肤一起碎掉。
  
  我沉默着爬上床,侧身睡在曲邵华的身边。他动了动,用胳膊将我从身后搂住,浅浅的鼻息喷在我的脖子上,弄得后颈一阵阵发痒。
  “离那姑娘远点儿。”曲邵华的声音近乎耳语,但在这悄无声息的寒夜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我后天要出差。”他的臂膀在我身上紧了紧,“等我回来。”
  
  他说:“等我回来”。
  
  我大概能够理解曲邵华的心态,猫猫狗狗的养久了也会培养出些感情来,更何况是像我这种比宠物更听话的存在。
  曲邵华是养过猫的人。那个无知的小东西总会在他忙碌时毫无眼色的哼哼叫唤;无聊时喜欢抱着窗帘荡秋千;每次被打了都会愤怒的冲进书房,一边跳上沙发抠着上面的真皮靠背,一边瞪着滚圆的眼睛朝主人大肆挑衅……可是我不会,我只会在曲邵华需要的时候才出现在他的面前,像最好的钟点工那样进行家政服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能在床上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高难度动作……
  
  曲邵华一度将那只毛色难看脾气糟糕的猫咪宠上了天,可再细致的照顾也不能阻止它一天天的蔫下来。他带自己的宠物去看兽医的时候我也在,医生向我们解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病因,最后明确的表示:这只猫没救了。
  我至今都还记得,曲邵华是怎样顺着猫的毛发,同时冷静的对医生说:“安乐死吧。”
  那个可怜的小家伙还在用柔软的舌头舔着他的掌心,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人判了死刑。
  
  那一刻我感到深深的悲哀。
  
  “你听到了,它没救了。”回去的路上我的眼泪一直停不下来,曲邵华还难得好心的向我递了面纸过来。
  对,它没救了。可如果我是它的主人,我会将那只可怜的小猫带回来,而不是放任它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等待生命终结。我会让它知道自己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被主人抛弃,我会抚摸它柔软的皮毛,耐心的陪在它的身边,直到那双灰褐色的眼瞳再也焕发不出任何光彩……
  
  我已经想不起当时的自己对曲邵华说了什么,可我记得那一路他再没说话。隔天他扔掉了屋子里所有的猫咪物件,也包括那张被抠的破破烂烂的真皮沙发。
  
  我也是曲邵华名下的一只宠物而已。
  
  那一天,我从那只被遗弃的猫咪身上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命运。
  
  而今夜,曲邵华却像最温柔的情人一样在我耳边低声呢喃:等我回来。可倘若有一天我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他又会将我如何发落?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12)
  不管怎么说,曲邵华的离开都使我微微松了口气。他没有告诉我这一趟要去多久,可从那晚算起,我们已经有整整三周没再联系。这段时间我一直呆在学校,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简直将人压得透不过气来。我几乎每晚都要在书桌前坐到两三点,一遍遍的重复着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乌拉诺斯、克洛诺斯、赫耳墨斯、哈得斯……这些绕口的名字背到最后只让人觉得一心想死。
  
  ——和那些平日里累死累活的理科生相比,中文系的生活就好像是洗脚水:平时让你爽一爽,考试让你喝下去。
  
  4月29日下午,最后一门考试结束。铃声响起的那刻周围一片哀嚎,我清楚的听见坐在身后的老大恨恨的骂到:操。本场的监考人也是这门课的任课老师,她一面快速的从我们手中抢走卷子,一面严厉的指责我们平日太不用功。
  
  回到寝室的时候老三已经将游戏打开了,我站在一旁看他杀的不亦乐乎,直到老大骂骂咧咧的走进屋来:
  “你们说这都是些什么破题?‘少年维特自杀时摊在桌旁的书是《_》,本书的作者是’,我连书里面的人名都记不全,还管他死前看了什么书!”
  给我们教外国文学的老师是位上了年纪的女教授,据说再过两年就可以退休了,她的课诙谐生动,在学生间很受欢迎,可每每到了考试的时候,她都会成为全鹭大最残忍的杀手。
  我耐着性子安慰他:这种题说白了就是不让人拿分,你答不出来,别人也答不出来。沈郁桐的火气稍微消了一点,又开始锲而不舍的向我们追问正确答案。
  
  “不知道,我空下了。”我转身去饮水机旁接了杯水,老三的游戏让人看得有点儿无聊。
  
  “我写的《浮士德》,让少年维特在死前看作者自己写的书,这符合商业宣传模式。”
  
  “傻——逼。”从我们回来到现在,这还是莫非言第一次开口。
  
  我被口中的水呛得不停咳嗽,一方面是因为沈郁桐的答案太可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莫非言的表达太直白。我看着老大的脸变了又变,可还没等他开口,坐在电脑前的莫非言就迅速的堵上了他的嘴。
  
  “我在说游戏。”
  
  沈郁桐没理他,又开始缠着我对答案,“还有那本被T·S·艾略特赞誉为‘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的书是什么来着?”
  这我倒是知道,答案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考试前我很走运的背到了这部分内容,只是不知道老大又写了什么奇奇怪怪的答案。
  
  所幸他很快从考试失利的沮丧中走了出来,还嚷嚷着今晚要来个一醉方休。沈郁桐在班上的人缘不错,仅仅几个电话就动员到了班上的其他男生,我对这种事儿一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可莫非言却说什么也不肯去。
  “你玩儿这些有什么意思?别跟个抑郁症患者似的不合群。”沈郁桐的性格一向大大咧咧,他看老三不肯去,竟然直接蹲下身按了电源。我和老大的电脑都是笔记本,只有莫非言一个人在用台式机,还在进行中的游戏甚至都没来得及存档,就被沈郁桐直接关掉了。
  “一起去吧,考完放松一下,就当和我搭个伴儿。”我看老三有发火的架势,赶紧将刚刚站起身的老大推到一边。莫非言沉默了一阵儿,在我以为他会说出什么伤人的话时,对方却出乎意料的应了下来。
  
  七个男生聚在一起,能做的事情也无非是喝酒吸烟,沈郁桐还在和其他人一起声讨出题老师,莫非言则安静的坐在角落抽着烟。他玩骰子的技术不错,那些试图灌他酒的男生,倒反被他灌得晕晕乎乎。
  没喝多久,就有人不怀好意的提出了“真心话大冒险”,莫非言这个人太神秘,也难怪总是有人想将他的秘密挖出来,可不知是不是老天眷顾,连续玩了十几轮,却总也轮不到老三做输家。
  
  这一回倒霉的是我。
  
  沈郁桐当着其他人的面向我大声提问:“你现在是处男吗?”
  这本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一个班的男生聚在一起,周围又没有心仪的女孩子,老大向我提出的也不是什么回答不了问题。
  我笑着说:“不是。”愿赌服输,游戏规则就是如此。
  周围的兄弟们开始起哄,还有唯恐天下不乱的死小子问我是不是沈岚。
  
  我们闹了一会儿,直到角落里传来莫非言清亮的声音,他也在笑着,“前面还是后面?”
  我抬起头,却只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藏不住的戏谑。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坐在一旁的老大就已经忍不住骂了起来:“我操,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恶心?”
  
  我将沈郁桐挡下来,用最无所谓的、最云淡风轻的口吻反问道:
  
  “你说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13)
  橘红色的灯光在缭绕的烟雾里显得尤为迷离。我的对面坐着四个人,他们讳莫不清的面孔杂糅在恍惚的光线下,徒然在空气中生出暧昧而恶毒的气息。
  
  请试着回想自己的学生时代,在你所处的班级内,是否总有那么一个人——他可能是吐字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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