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正看得入神,背后忽然被人拍了一下,吓得她一个激灵,一颗心突突狂跳起来。
“看什么呢?”是同来的一个女生,吃吃笑着伸头出去看了看,声音随之压低,“他啊,刚刚好凶啊。”
“哪里凶啊,挺man挺男人的。”林芝下意识就反驳了一句。
“不是吧?”那个女生大吃一惊,“你不是吧,你不会喜欢这种型的吧?”
“喜欢了又怎么样?”林芝的脸有点发烫,“你不觉得他很帅吗?你看我们系那些男的,平时威风八面的,在学生会指手划脚,刚让他那么一吼,屁都不敢放一个。我就喜欢这样有气势的。”
“可是他好凶啊,”那个女生不敢苟同,“刚往床框子上砸那么一下,吓的我魂都掉了一半。哎,你喜欢这样的,不怕将来家暴啊?”
“怎么会。”林芝撅了撅嘴,“有时候,男人表面上看着凶,对喜欢的女孩很温柔的。”
“哦……”那个女生拉长了声音,一脸的揶揄,随即又是难掩的兴奋,“你还真动心了?哎,那你会对他有表白吗?”
“乱说什么呀。”林芝嗔怪似的搡了她一把,“八字没一撇的事了,再说了,我们在这玩几天就走了,哪可能啊。”
哪可能啊。
这几个字是她嘴上说出来的,但是心里面,可不是这么想的。
心里面,她想的是: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光头出来找岳峰,就着岳峰手里的火机点着了一根烟。
“在老毛子这头待了有段时间了,也该回去忙正事了。”光头狠狠吸了一口烟,“妈的,一想到要回去跟那班鸟人打交道就烦,做工程托关系,四处给人当孙子。”
岳峰哈哈大笑:“不当孙子,哪来的票子?你丫做成一票能歇上半年,比起全年无休的好太多了。就这还不知足,忒不要脸了你。”
光头嘿嘿笑起来,顿了顿拿胳膊肘捣捣岳峰:“那你呢,总不能还待在这,有什么打算没有?”
岳峰不说话了,顿了许久,弹了弹烟头上积下的烟灰:“先回去找苗苗吧。”
羽眉、晓佳和苗苗在兰州张掖路步行街附近的料理店吃铁板烧。
羽眉点的是蒜蓉鲜虾,上来的每一只虾背上特意开了口,把脏线给挑了,羽眉满足似的叹息:“这才叫生活嘛,尕奈哪吃的上这样的美食啊。”
苗苗笑了笑:“这你就满足了?你和晓佳在上海,什么样的美食吃不到啊。”
羽眉有些得意:“这要看跟哪比了,比上海还是差了那么截儿,但是比尕奈的话好太多了。所以我就一直搞不明白,岳峰他们到底喜欢尕奈什么啊?”
一提到岳峰,苗苗的脸色就变了。
晓佳瞪了羽眉一眼:“哎,说话注意点行不?”
“大家能遇到也是有缘,姐妹一场,有什么不能说的,”羽眉挟了只虾给苗苗,“来,一块吃,以后还不知道几时能见面呢。”
晓佳守着空碗等羽眉也给自己挟一只,等了半分钟之后终于醒悟羽眉没有跟自己分享的意思:“行啊羽眉,你俩什么时候搭上了,阖着喜新厌旧是吧?”
羽眉嘻嘻笑,俨然跟苗苗一团亲热的模样,还特意把椅子朝苗苗身边挪了挪:“苗苗,这没外人,说出来我们帮你参考参考,还打算原谅岳峰吗?”
晓佳心里叹息:早知道羽眉还是放不下的,果然,三句话离不了岳峰。既然明知道岳峰跟自己没可能,又何必一定要知道他跟苗苗是不是有结果呢?
苗苗没有立刻回答,她拿筷子尖儿拨弄着碗里那只虾,似乎拨弄几下,那只虾能活过来似的。
羽眉有点沉不住气:“苗苗?”
“岳峰谁啊?”苗苗忽然就笑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她说的认真,羽眉居然不知道怎么去接这茬了,晓佳脑子也有些玩不转,一时间没听懂苗苗的意思:“他……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过去的事了。”
“怎么就成了过去的事了?”晓佳还是没绕过弯来,“你早上不还在车站等他一起走的吗?”
“是啊,不是没等到吗。”苗苗说的平静,“谁还永远等他?”
说话间,苗苗点的餐也到了,铁板洋葱牛肉,盖子一掀,嗤嗤嗤直冒热气,苗苗低下头去,整张脸似乎就隐在白气之中了。
隐隐约约的,晓佳似乎听到她压的很低的声音:“不等了,真的不等了。”
夜里11点半多,合作方向回兰州的大巴才缓缓驶进车站,司机从车窗里探出脑袋跟门口的守卫打招呼:“妈的,路上有个货车和私家车撞了,堵的跟什么似的。”
车一停稳,乘客们便大包小包推搡叫骂着争先恐后而下,只几分钟时间就走了个清光,站里的乘务员这才拎着簸箕扫帚上了车,皱着眉头看地上遗留下的瓜子花生壳和各种食品塑料包装纸,骂骂咧咧着弯腰吭哧吭哧清扫座位间的垃圾。
扫到后排时,乘务员忽然愣了一下,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还有乘客没走。从侧影看是个女生,长发,轮廓很漂亮,一直在看窗外。
乘务员好奇地也朝窗外看过去:无非就是站里的房子车子,没什么特别的啊。
乘务员心中纳闷的不行,故意咳嗽了两声,见她没反应,索性过去拍椅背:“哎哎,小姐,到站了。”
季棠棠出站时已近午夜,站口基本上没什么人了,兰州的温度虽然比尕奈要高,但是夜晚还是有几分凉意,季棠棠站在出站口,一时间竟觉得无处可去。
远处兜售零食杂志的老太太看到这里有人,慢悠悠踱了过来,挎的篮子里有桶装方便面、火腿肠、黄瓜,还有烟和打火机,兴许忙活了一天也乏了,并没有很积极揽客的意思她在季棠棠身边踱了两圈,见她不像要买东西的模样,讪讪地正要转身离开,季棠棠忽然开口了:“给我一包烟。”
很少有女孩子要买烟的,老太太虽然诧异,还是递了一包过去,季棠棠给了10块钱,没要找零,另要了个劣质的打火机。
老太太走开几步,忍不住又回头看,季棠棠正在低头点烟,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袅袅的烟雾细细地升起,站口晕黄的灯光在她身后斜拉开纤长的影子。
老太太摇摇头,经过站口收发室时,里头的门房老头出来倒垃圾,都是熟面孔了,老太太指着季棠棠向他抱怨:“这么年轻的小姑娘,大半夜的不回家,作孽哦。”
声音很大,透着显而易见的自说自话和不满,也并没有要避讳的意思,季棠棠理所当然地听到了,她笑了笑,抬起头来,缓缓朝半空中吐出烟圈。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居然如此怪异荒唐地驾轻就熟,似乎长久以来,一直是以这种方式排遣寂寞和打发时间。
兴许是烟雾的关系,眼前有些模糊,半天有一弯模糊的月亮,伸手就能触到的模样。
回家?家在哪呢?谁知道。
接下来,要去哪呢?也不知道。
季棠棠的目光渐渐下行,停在了脚边的背包上。
背包的最深处,是那串铃铛,收拾的时候,她用塑料膜仔细包好,很稳妥地塞在最靠里面的位置。
等到那串铃铛再次响起的时候,也就是她再次出发的时候。
到那个时候,东、南、西、北,她就会知道要往哪个方向去了。
但是现在,要去哪呢?
积起的烟灰细散地飘落在背包的把手之上,一支烟就快抽完了。
【食骨篇完】
【根须】
31第①章
十三雁做了个很长的梦。
梦见高二那年被人诱骗**,梦见在小巷子深处不正规的黑诊所刮胎,梦见父亲铁青着脸让她滚,梦见自己收拾了背包上了西去的火车,梦见了那一路上见到的茫茫戈壁,梦见了此后不停的辗转流浪,西宁、乌鲁木齐、咔什、阿里、拉萨、德钦、香格里拉、丽江,还有最终留下的古城。
醒来的时候是夜半三点,眼角挂着泪,月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透进来,慈悲的像是情人的眼睛。
十三雁恍惚了很久,才意识到梦里的那些苦难,离她已经很远很远了。这里是云南、古城、夏城酒吧,她在叶连成的床上。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她的心重重落回实地,身下的鹅绒褥子轻柔绵软,舒服的让人想叹息这是叶连成的风格,一切都要精致,要舒服,要随时随地能供人沉沦堕落。
想到叶连成,十三雁的心里忽然咯噔了一声,下意识伸手探了一下。
枕侧是空的。
十三雁拥住被子坐起身来,卧房的空气中还弥漫着临睡前他们开的那瓶百利甜酒的味道,床边立着一个旅行箱,那是前一天她帮叶连成收拾的,因为叶连成会赶今天的车去海城。
十三雁忽然就有点明白过来叶连成在哪了。
她拿过搭在床头的睡袍披上,穿上拖鞋,尽量轻的开门下楼。
楼下是酒吧,只靠角落的位置开了一盏壁灯,黑暗中辟开一方晕黄色的光亮,叶连成就坐在那里,靠墙的沙发,身后是大幅的切。格瓦拉画像,紧挨着的另一幅是香艳的裸女,这样的鲜明对比和感官刺激让每一个来夏城的客人都大为着迷。
有一次,有个北京来的时尚旅游杂志编辑到古城来做专题,夏城酒吧被列为最独特最销金的所在,那位编辑还特别提到了这两幅画,她问叶连成为什么要将这位20世纪最富传奇色彩的拉丁美洲自由斗士和裸女安排在一起,其中是否有什么讽刺的深意,叶连成大笑着回答:“没有深意,只不过是男人的梦想罢了,自由,还有女人。”
那时候,十三雁已经在古城待了不短的日子,她听过这位叶公子的大名,年轻、英俊、多金、风流不羁,据说他的床上,每夜都更换不同的女主角。
十三雁年纪不大,但也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内心里,她极其讨厌这样靠着家族大树自命风流的纨绔子弟,甚至用嫌恶的口吻跟自己的朋友们谈论过这位叶公子古城不算大,很快,叶连成就知道古城里风月客栈的漂亮老板娘对自己很是不屑一顾。
不久后的一天,叶连成在夏城酒吧里开了个赌局,放言不出三个月,十三雁会上他的床。
每个参赌的客人都看好叶连成,赌率一度飙到1赔3,得知消息的十三雁气的浑身发抖,几乎取光自己卡里的所有积蓄,砸在叶连成面前,要把赌率掰回来,赌叶连成输,输的内裤都不剩。
最终的结果是她输了,输了钱、输了人,也输了心,这场赌局,再大也只不过是男人和女人的游戏。
当然,叶连成没要她的钱。
于是开始了她和叶连成在一起的日子,混乱到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跟叶连成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即便是和她在一起,叶连成也不会拒绝其它形形色*色的美女,但相较那些个露水情缘,十三雁无疑是最为长久的一个。
叶连成的哥们,夏城酒吧的合伙人闵子华有一次挑大拇指夸她:“那些个庸脂俗粉,哪里能跟我们雁子姐相比,我们雁子姐多大度!”
十三雁表面上笑的嫣然,心里头狠狠地骂了一句:“我cao!”
那不是大度,她有她的自尊,她是走南闯北见过风浪的人物,拉不下脸也不屑于拉下脸和那些嗲声嗲气浓妆艳抹的小姑娘们争风吃醋。
当然在闵子华眼中,这纯粹就是大度,十三雁的大度让他很是钦佩,他很愿意给十三雁支招:“雁子姐,要跟我们叶公子长久,千万要有风度,他最讨厌那些争风吃醋吵吵嚷嚷的女人,说她们聒噪起来像鸭子再好看的女人成了鸭子,也让男人没兴致不是?”
十三雁很有“风度”地微笑,点头。
还有一点,是他私下里跟十三雁讲的:“你要是把叶连成当成一座山,你得有个登山的目标,永远别想登顶,登到第二高就行了你再美、再好、再为他掏心掏肺,你都比不了盛夏的。”
这话好像是兜头一块巨石,把十三雁飘渺的用以支撑自己的那条本就看的不明朗的路给封死了,但十三雁还是很有风度,她问闵子华:“盛夏是谁啊?”
闵子华很有点伤感:“那是叶连成的女朋友,第一个女朋友,初恋女朋友。而且吧,她已经死了。你知道她怎么死的?我告诉你,不是韩剧里成天瞎掰的这个绝症那个绝症,那是正儿八经的凶案,一家三口被杀,灭门。然后瓦斯爆炸,全尸都没有。”
十三雁懵了,这是她全然没想到的。
闵子华叹息:“男人吧,谁没点初恋情结?本来就难忘,还搞得这么惨烈的收场。叶连成来了古城就没挪过窝儿,每年只有一次离开,就是去海城祭拜盛夏。任何时候,你都别在小夏的问题上跟他吵,铁定你死,死了他都不给你收尸。基本上雁子姐,把我跟你讲的两条落实了,你跟叶连成吧,就能看到胜利的曙光了。”
十三雁苦笑,最初的爱人,死去的爱人,再也回不来的爱人,某种意义上,就等同于最珍贵的爱人,去跟叶连成挑战他最珍贵的东西,她有这么蠢吗?
明天是叶连成去海城的日子。
十三雁看叶连成,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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