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她死了吗?”没过多久,这个问题黛安娜已经问了不止一遍。我解释说我已经测过脉搏,汉娜的皮肤也已是冰冷的了。紧接着又重复了一遍。
但我对那摊深色尿渍只字未提。
“她不喜欢全身冷冰冰的,”黛安娜坚持说。“汉娜不该挨冻。她不喜欢冬天。也许该找条毯子。我能找条毯子。我车里就有一条。拉乌尔叫我在车里放条毯子以防……”
我好不容易把黛安娜安顿在形状像肾一样的水泥长椅上,长椅周围有些杂草,紧挨着前面的小路,离街不远。之后,我走到一码以外,取出手机,按下快捷键,拨通了妻子劳伦的电话。她是博尔德县的代理地方检察官,这会儿应该刚刚下班回到家里。
“嗨,是我。真高兴你在家。”
“怎么了?”
她觉察出有点不对劲。
“汉娜?格兰特,”我说。“记得吗?”
“黛安娜的朋友。”
“本来她要在我们去拉斯韦加斯时替我们打理诊所事务的。可她死了。我们刚刚在她办公的地方发现了她的尸体,现在在等警察来。”
“天哪!你们还好吧?”
“还好。打个电话给拉乌尔,好吗?告诉他黛安娜要晚点回家。说不准多晚,你知道这种事情的程序。可能要有一会儿。”拉乌尔?埃斯特维茨是黛安娜的丈夫。“黛安娜很难过。她们是好朋友。”
劳伦暂时放下悲伤,开始办正事。她的本行就是跟警察、法庭、律师和坏人打交道。“你和黛安娜需要律师吗?”
“不,不需要。黛安娜发信息给汉娜要她帮忙打理诊所事务,但汉娜没回复。我们有点担心。后来一走进办公室就……发现了她的尸体。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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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先想一想,别急着回答。”
我想了想。“我肯定,就这样。”
“她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没看见血。可能是自然死亡,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是。她死的时候姿势很滑稽。”我仍在想地板中央那只黑漆皮手提包和折起塞在胸罩下面的衬衫前襟。“有没有什么原因会使一个女人把衬衫前襟折起塞在胸罩下面?”
“什么?前襟?”
“对。”
“不知道,我想不出。”
我听到刺耳的警笛声正从珀尔商业大街南部迅速向这边靠近。
我说:“警察来了,宝贝儿。我得过去了。”
“我会打电话的。保持联系。我爱你。”
“我也爱你,”我说。黛安娜走到我身边。我说:“劳伦会打给拉乌尔,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她问我。“我们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四辆警车开了过来,第一辆开到路边,又加大马力开上人行道,把路堵住。车上跳下两个我不认识的巡警。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看来,对于到百老汇大街这个地方,他们要么是对调度员告诉他们的原因感到难以置信,要么就是希望调度员搞错了。我走上前去自我介绍,告诉他们是我报的警,然后解释了我们在屋内看到的一切。
一个警察走向前门去证实我的口供是否属实。另一个则与我们三个目击者站在外面。一分钟后,两个急救医生开着醒目的厢式小车来了。他们也进去核实我已知道的情况。每个人的每项行动前后似乎都伴随着对讲机里的低语声。
对我来说这都像慢动作。我在想:有人死了,我们应该快点。现实显然不同:人已经死了,快有什么用?
不到几分钟,又来了一些巡警,简短询问了先到的那两个警察,接着,又有两个警察拉开一条长长的犯罪现场隔离带,一直拉到房前路边的大树,把两边的大房子和花园都围在里面。司机们都呆呆地张望着,交通很快就堵塞了。
说是倒霉也好,说是娶了个检察官太太,或是有个警察朋友的副作用也好,我曾见识过许多犯罪现场,也了解将会发生什么,因此,对于黛安娜、“奇多”女士和我很快被隔离开一点都不惊讶。
两位女士分别被安置在两辆警车的后座上,我则被带到隔壁修复得很好的有着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前。我站在正门走廊那儿,看着那群警察分散开来。两个提着一大盘隔离带朝屋后走去。留在房前的几个明明是在干等,却装做在干什么重要的事情。急救人员也在等着。
我们都因这起莫名其妙的死亡事件被判了刑,刑罚就是等待,直到一辆没有标记的车送来侦探。
我有点希望从侦探车上下来的是我的朋友,萨姆?珀迪。
这是出于自私的一面。
出于无私的一面,我希望他今晚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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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廊情殇(1)
第一章
巴黎佛布尔·圣多诺雷街上一栋蔚为壮观的大楼是苏文利画廊的所在地,这里曾是一家典雅的18世纪的独立旅店。前来赴约的收购者们从宽阔的大铜门进入庭院。径直前行就是画廊的主馆,其左侧是画廊主人西蒙·德·苏文利的办公室,右侧是他女儿后来增建的展馆,当代艺术馆。画廊后方是一个精美的大花园,里面雕塑林立,大多是罗丹的作品。西蒙·德·苏文利在这里有四十多年了。他的父亲安东尼曾是欧洲最重要的艺术品收藏家之一,而他自己在画廊开张之前是研究文艺复兴时期绘画和荷兰艺术大师作品的学者。如今欧洲各地的博物馆都来向他咨询,私人收藏者对他顶礼膜拜,认识他的人则个个对他敬仰有加又常常满怀敬畏。
西蒙·德·苏文利的身形让人肃然起敬,他个头高大,身材魁梧,神情严肃,一双黑眸可以穿透人的灵魂。西蒙没有为自己的婚事着过急。年轻的时候,他忙于建立自己的事业,无暇花前月下,在四十岁那年才娶了一名美国收藏大家的女儿。他们的结合堪称成功而恬美。玛乔里·德·苏文利从不直接干预画廊的事务,画廊在他们结婚之前就已经经营得红红火火的了。她对画廊很感兴趣,对丈夫展出的作品也十分欣赏。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对他做的每件事情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玛乔里自己是画家,不过总是羞于展示自己的作品。她创作的风景画和肖像画相当典雅,常常被当作礼物馈赠给朋友。实际上,西蒙对她的作品有好感,但从未看中过。西蒙在为画廊做选择时不讲情面,在做决定时更是冷酷无情。他的意志如钢铁般坚定,思想如钻石般锋利,而且商业直觉敏锐,深深埋藏在他外表之下的是一颗善良的心。玛乔里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并非人人都相信她。西蒙对自己的雇员公平以待,对客户恪守诚信,在收购他觉得画廊应该有的作品时毫不留情。有时候,得花费好几年的时间才能得到一件特别的绘画或雕塑作品,但他在得手之前从不会罢休。婚前他大概也是用同样的方法追求自己妻子的。一旦拥有了她,他就把她当作珍藏——几乎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他才会进行一些社交活动,在画廊的一处侧楼款待自己的客户。
他们在结婚很久后决定要孩子。事实上,这是西蒙的主张。他们等了十年才生了一个孩子。在得知玛乔里非常渴望有孩子后,西蒙终于做出了让步,只是当玛乔里生的是个女儿而不是儿子时,他稍微有些失落感。萨莎出生那年,西蒙五十岁,玛乔里三十九岁。萨莎立刻成为她母亲一生的挚爱。她们总是在一起。玛乔里成天和女儿在一起欢笑、闲聊,一起在花园里玩耍。萨莎刚进学校上学的那些日子,她几乎伤心得不能自已,但分离是必须的。萨莎是个漂亮而且惹人爱的孩子。她身上有趣地综合了双亲的特征。既具有父亲深邃的神情,又有母亲轻灵的温柔,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犹如小天使一般,看起来像意大利油画中的圣母玛丽亚。萨莎的面容与她母亲的一样精致,头发与父亲的一样乌黑,但与父母不同的是,她长得比较孱弱,比较瘦小。父亲常常会善意地取笑她,说她看上去像个微型小孩。不过,萨莎的心智一点也不孱弱。她和父亲一样意志坚定,和母亲一样温柔体贴,而且还很早就学会了父亲的率直。在她四五岁时,西蒙认真注意起她来,而且从此以后对她说的都是艺术方面的事情。一有空,他就领着她在画廊里徜徉,识别作品和画家,向她展示艺术书本中他们的作品,期望她可以说出他们的名字,甚至可以一到了会写字的年龄就能拼写出来。对此,她非但没有抗拒,反而全盘吸收,牢牢记住了父亲告诉她的每一点知识。他以女儿为荣,而且更加疼爱自己的妻子,她在萨莎出生三年后患了重病。
玛乔里的病一开始是个谜,难住了所有给她看病的医生。西蒙私下认为这是受心理影响的疾病。他对疾病或衰弱毫无耐心,觉得任何生理病症都可以被掌控并克服。然而,玛乔里非但没有克服疾病,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衰弱了。整整过了一年,他们才在伦敦得到诊断,并在纽约确诊。她患的是一种罕见的退化性疾病,伤及神经和肌肉,并最终会破坏肺和心脏。西蒙决意不接受这样的诊断,玛乔里却勇敢地面对它,极少抱怨,竭力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有精力就尽量和丈夫、孩子在一起共度时光,有空就尽可能地多休息。这场病从未消磨掉她的意志,但最终,她的身体还是如诊断的那样垮下来了。萨莎七岁前她开始卧床不起,萨莎九岁后不久她就去世了。尽管医生们早已预告了这一切,西蒙还是深感震惊。萨莎也是这样。她的父母从未让她有过失去母亲的心理准备。萨莎和西蒙已经习惯于玛乔里对他们所做的一切感兴趣,即便是卧床不起的时候,她也参与到他们的生活当中来。突然意识到她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们犹如五雷轰顶一般,这也使得萨莎和她父亲的关系更加亲密起来。从此,萨莎,而不再是画廊,成为西蒙生活的中心。
画廊情殇(2)
萨莎在吃饭、喝水、睡觉以及对艺术的喜爱中长大。除了父亲之外,艺术就是她所了解、所从事,也是她所热爱的一切。她像父亲爱她一样爱着父亲。在还是个小顽童的时候,她就和画廊的职员一样,对画廊和其复杂精深的工作方式了如指掌。有时候他会觉得,虽然萨莎只是个小女孩,却比他手下的任何一名职员更聪慧,而且创造力也远远凌驾于他们之上。惟一让他不开心的事,他对此也毫不忌讳,是她对现当代艺术的热情越来越浓厚。当代艺术特别让他厌恶,无论是私底下还是在其他场合,他总是毫不犹豫地将之称为垃圾。他热爱崇拜的只有艺术大师,别无他者。
和父亲一样,萨莎在巴黎大学就读,并拿到了一份“执照”,艺术史硕士学位。而且,她履行了对母亲的承诺,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她在大都市艺术博物馆实习,自此完成了学业。在实习阶段,她常常回到巴黎,有时候只是去那儿度周末,而西蒙只要有可能就到纽约去看她。他借口说去拜访客户,看看美国的博物馆和收藏家,实际上就是想去看望萨莎,为此他不惜编造任何借口。他最想的还是让萨莎回家。萨莎在纽约的那段时期,他整个儿显得焦躁不安,没有耐心。
亚瑟?博德曼出现在萨莎的生活中,这是西蒙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情。萨莎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进行博士课程学习的第一周遇上他的。那时,她二十二岁,而且不顾父亲嘟嘟囔囔的反对,在六个月后就嫁给了他。一开始,女儿这么早结婚让西蒙感到害怕,只是在亚瑟答应等萨莎完成纽约的学业和实习后搬到巴黎并在那里定居之后,他才放下心,同意了这门婚事。他还差点儿让亚瑟为此写下血书。不过,女儿生活在幸福中,这是他看得见的事实。最后,西蒙终于承认亚瑟?博德曼是个好人,与她正相配。
亚瑟三十二岁,比萨莎大十岁。他上过普林斯顿大学,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工商管理学硕士。他在华尔街一家投资银行拥有令人尊敬的职位,方便的是,银行在巴黎还有一处办公室。结婚后不久,他就开始游说上层让他去巴黎办公。一年内,他们的儿子塞维尔出生了。两年后,塔蒂安娜来到了人世间。即便如此,萨莎在学业上没有半点落后。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她的孩子都是在夏天,恰好在她完成课堂学习之后出生的。她雇了一名保姆在她上学或在博物馆上班的时候帮她照顾孩子。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看着父亲经营画廊的时候,她就学会了一手同时扔好几个球的本事。她喜欢自己繁忙的生活,挚爱着亚瑟和她的两个孩子。尽管西蒙起初对做外祖父有点犹豫,不过他很快就对之充满了兴趣。孩子们太迷人了。
萨莎只要有闲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