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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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金-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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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王道:“你们几个,天天守着她,也没瞧见?”

    七姐儿奇道:“我脑门上有什么?我自己天天看,也没看见。”她可不爱用铜镜,一面好的铜镜当然能够做到光可鉴发,但毕竟不如水银镜子光亮清晰。她那柄金蔷薇花框鹅蛋形带手柄手镜,跟欧洲宫廷里贵妇人用的不差分毫,她还嫌不足,又寻了府里的珠宝匠人在镜背镶了几块海蓝宝石,十分打眼。可儿每天晚上一定要亲手将姐儿首饰全都锁好,方才去歇息。

    “你额角有一处极浅极浅的伤痕,可不知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大姐儿以前常带你玩儿,没听说”郡王皱了皱眉,“你们跟前从没有离过人,这倒是有些奇怪。”

    可儿道:“那伤痕一定太浅,奴婢几个天天看着也没注意到。奴婢们以后一定紧紧盯着姐儿,不叫姐儿再受一点伤。”

    马车走了小半柱香,便停了下来。小厮们过来,在车下放了脚凳。郡王先出去,再叫可儿抱了七姐儿下车。七姐儿站定了,仰头一瞧,见头顶一个鎏金璀璨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四个大字“锦绣山庄”。

    七姐儿微一沉吟:“好老土的名字。”

    郡王大笑:“这才好啊!”转头对家丁道:“西山,带四郎去我的包厢。叫石老板上些上好的番邦瓜果来,再叫娇娇出来陪着。”

    家丁西山应道:“是。”

    “爹爹你去哪里?”七姐儿见势不好,忙拉住转身要走的郡王。

    “爹去给你买阿月混子。你上次说好吃来着,家里一般都是现吃现买,正好这边上就有一家铺子。”

    七姐儿将信将疑:“爹可不好骗我。”

    郡王一笑而去。

    这边西山带了七姐儿进了锦绣山庄。原来这是一座极为宽绰的宅子,盖了七八座小楼,亭台楼阁,曲觞小桥。刚进门,便有管家迎了上来,显是跟西山很熟,笑道:“白小哥好。你家老爷怎么不见?这位小公子是?”

    西山笑道:“石三哥好。我家老爷给四公子买吃食去了,稍等便来。”

    石三哥道:“原来是四公子。”面上波澜不惊,“小公子这边请。”

    七姐儿端起架子,沉稳的点点头,随他往里面去。走没多久,便到了一座小楼前,一个中年白衣男子站在门口,“小公子楼上请!”

    西山道:“石老板,我家老爷说,叫你多多的上些番邦稀罕瓜果来,再叫娇娇小姐陪着小公子。”

    石老板道:“已经着人去请娇娇了。小公子爱吃什么?爱听些什么小曲?”态度殷勤。

    七姐儿道:“有什么新鲜稀罕的,都拿上来好了。”自己老爹请客,千万不必客气。

    石老板一笑,“是了。”拍手唤来几名小厮,如此这般嘱咐一番,挥手叫他们去忙了。

    那小楼妆点雅致,中间是一个演出舞台,环绕了三个包厢,一共二层小楼,才不过六个包厢,辰溪郡王的包厢便是二楼中间正对着舞台的那个,位置是顶顶好的。

    石老板送七姐儿进了包厢,可儿、西山分立在她两旁伺候着。石老板道:“请小公子稍待片刻,娇娇少时便到。”

    七姐儿点点头。果然没过多久,便有个小丫鬟在门外轻声道:“小公子,娇娇来了。”

    七姐儿心里思忖,这里肯定不是什么风月场所,不然给郡王多大的胆子,他也不敢带亲生女儿来。想来这大概是更高级些的场所,主要用来交际的。虽说名声可能不是很好,但要比青楼好了十万八千里去了。

    她细细打量了一番那个娇娇小姐,见她身穿一件海天霞轻烟罗的轻衫,一件缠枝宝相花烟紫长比甲,里面竟就是一袭朱砂红的真丝抹胸,露出好一片白生生嫩粉粉的前胸。容貌生的端的可称是天姿国色,鹅蛋脸,下颌尖尖,一双翦水眸子又大又黑又清亮,身材纤秾合度,举止温文有礼。

    “娇娇见过小公子。”

    “免礼。”七姐儿很有气势的,将小手一挥。

    娇娇微微一笑,坐在客位上。“不知小公子可有什么喜好?”

    七姐儿道:“就唱你拿手的就是了。”

    “是。”命小丫鬟将胡琴抱了过来,戴上指套,咚咚铮铮的弹将起来。却是一首宋词,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只是嗓音清洌,婉转动听。一曲罢了,七姐儿面上也没有什么赞赏的表情,只是给娇娇道了一声乏。娇娇心里便有些忐忑,想这个小郎君好难伺候。

    七姐儿有些无聊,心道爹爹这个消遣的场所也没什么好玩的,亏的那些大人们赶不及的来捧场。这女子容貌虽好,技艺也一般,不过是寻常歌姬标准,难不成爹爹就只有这等欣赏眼光?

    想了一想,道:“姐姐会下双陆么?”包厢里面一应时新玩意都有,一个丫鬟忙拿了棋盘并棋子盒出来。娇娇便挪到七姐儿面前位子坐下,道:“小公子手下留情。奴一向笨得很,总是赢不过朱老爷的。小公子家学渊源,可别笑话奴蠢笨。”

    “陪我玩儿便是。”

    可儿在一旁抿嘴笑道:“我家小公子在家里已经是寻不到对手了。”

    二人转眼已经上手。

    七姐儿落子飞快,娇娇总是跟不上,勉强打了一局,七姐儿面上已有多少不耐。待一局终了,娇娇额头竟已经滴汗。

    本来包厢里面都是使铜盆盛着冰块放在墙角,两边墙壁边也各有一长条的铜槽堆满冰块,上用紫檀木的矮几掩盖,清凉得很,娇娇却生生急出了一头汗。

    七姐儿不免兴味索然,问道:“怎么爹爹还不来?”

    话音刚落,只听郡王道:“来了,来了!”也是一头汗,后面跟了一个小厮,手里拿了一个大纸包。“乖儿,来,爹给你买了阿月混子。”

    七姐儿嘟着嘴道:“爹爹再不来,我便要出去寻你了。”

    郡王只是嘻嘻一笑,拿出阿月混子哄她。这阿月混子果然是一等一的消闲小食,七姐儿便将精力暂时转移到食物上,不追究爹爹为何去了那么久才上来。

    郡王有些讨好儿的,问道:“乖儿,爹爹去那边沐浴一下,再过来陪你,可好?娇娇这孩子我一向照应她,你也别给她出难题,害她为难,倒不好了。今儿下午本是没有演戏,爹爹硬是叫那范闲儿过来,给你唱一出‘白玉堂闹东京’,可好?”

    七姐儿想了一想,道:“若是不好看,爹爹也别想轻松交待。”郡王一笑,拍拍她头顶,便自去了。

    那《白玉堂闹东京》本是元曲,等闲不好演出全本,便只演锦毛鼠夜盗皇宫的一折。那范闲儿扮相出众俊俏,身手矫健伶俐,着实演的好不热闹好看。七姐儿本是个喜静不喜动的,但见这出折子戏十分精彩,也禁不住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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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收到小天姑娘的长评了,好高兴^^

    **的互动真是氛围很好,我很喜欢,毕竟写书是个孤独的事情,若没有读者留言评论,该多寂寞。

    当然还请姑娘们不要霸王我,劳烦玉手轻点,收藏本书

    最好再留个言什么的,就更好了

    本书大概全文40w字左右

    多谢各位姑娘捧场

正文 番外VOL。3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2万字左右  都说春寒料峭,北地尤甚。河南虽比不得京城,但平原坦荡,更加凛冽几分。

    已是连了好几年的干旱,城里灾民一年比一年多,多是奔了城中几处舍粥的所在。那粥棚原是城中富户自愿开设,可也架不住灾民日益增多,白粥也从起初的浓稠转为现在清可照人。县衙也是设了粥棚的,不过是在春夏时分当季新麦未熟时支应着,实在当不得正经。

    偃师城一间破烂茅屋中,横七竖八躺着约有十几个小小孩童,靠近门的地下,则睡着两三个略大一些的少年。茅屋极小,很是破败,屋顶处处漏光,勉强可算有个木板当门,大一些的孩子们睡在门边和窗下,这样如果有人企图在他们睡着的时候占据茅屋,他们也不至于输得太快。被称作小凌的少年迷迷糊糊的想。

    “小凌哥。”有人低声喊他。

    他身子没动,只“嗯”了一声。

    那人悉悉索索挪过来,“丽娘姐不能再留下了。”

    他又“嗯”了一声。

    “我们我们可打不过老周他们一伙。”

    “打不过,总有别的办法的。”

    “丽娘也不吃亏”那人一句还没说完,脸上忽地挨了一巴掌,顿时愣住了。

    小凌又踢他一脚,喝道:“滚远点!”

    那人不敢再说,远远去墙角胡乱睡下。

    月光从屋顶漏下,稀稀疏疏的印在孩子们的脸上,光怪陆离。几个小孩子迷糊醒来,动了动,又继续睡了。

    有压抑着的哽咽声,小凌不耐烦的道:“别哭了,睡觉!”

    止不住的心烦意乱。

    一群孩童想要在成群结队的成年人中讨得一口剩饭,本来就是极不容易的,粥棚不过两三座,去的晚了就连清汤都不剩下,可孩子们哪里经得起饿,只好想尽办法去找吃食。酒馆饭庄的大堂是进不去的,就是有残羹剩肴也都被卖掉运去乡下喂猪。若是运气好的话,晚上倒是能从酒馆饭庄的后门口弄到一点剩饭——若不是寒冬,泔水是不过夜的,怕酸味难闻,影响生意。

    每天都有孩子死去,每天也都有新的孩子加入,只有尽可能吃得多、比别人强壮,才更有可能活下去。

    但是作为势力和实力最微弱的流浪儿的群体,是最容易葬身在茫茫人海中的。

    小凌再怎么孔武有力,也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寻常人家这么大的孩子,还是懵懵懂懂惹事闯祸的时候,小凌却已经成为照顾十多个孩子的大哥了。

    他忙碌了一天,收入若干铜钱,让孩子们每个人都至少吃了一餐,为新加入的孩子捡了一身衣服,丽娘赶在天黑前将衣服的破绽处缝补好,给了那孩子。

    此时那孩子被迫从原本的铺位上离开——小凌踢了那人一脚,那人便选择入伙时间最短的孩子欺负。那孩子年纪不过五、六岁,十分安静,被吵醒了也没说话,只从角落爬了出来,慢慢爬到小凌脚边,躺下。小凌皱眉,本想叫他离远些,却又什么都没说,自个儿也很快入睡。

    天蒙蒙亮,小凌便醒了。接着睡在他身边的丽娘也醒了,翻身起来,挨个拍醒孩子们,轻声道:“起床了,起床了。”

    孩子们揉着眼睛迷迷瞪瞪的醒来,你推我挤的去上厕所。门外挖了一个坑,孩子们挨个儿便溺过,一个大一些的孩子就用半块破木板措了些浮土填了坑,四、五个小孩子便嘻嘻哈哈的又蹦又跳踩实了。

    小凌见他们弄的差不多,便推开门板出来,“丽娘,你今天带着小七,跟我一起。”大小孩子们皆沉默不语,只看着小凌。

    “老二带小叶子你们六个,去城东;老三、老四带小顺儿几个去城南;其他的都跟着我。”

    老二、老四都是微微一怔,看了看小凌。老三便是昨晚同小凌说话那人,他也斜眼看看小凌,方对老四说:“走了,去晚了又没得吃的。”

    平素都是小凌跟老二一道。他们两个年纪大些,力气也大,能抢多些食物,今日却叫老二自己出去。丽娘往日是带着最小的几个孩子沿街讨要的,今天却跟了小凌,有机灵的就觉着有些不对劲。

    丽娘大约十来岁年纪,瘦伶伶的,因了常年吃不饱,面黄肌瘦的,剪短了头发,穿着男人衣服,实在很难看得出居然是个妙龄少女。小七便是昨天新加入的孩子,紧紧挨着丽娘站着,一双漆黑眸子十分灵动。

    孩子们被带领着分头而去,茅屋中只留下五个人。

    “今天去哪里?”小凌问。

    丽娘看他一眼,“今天要带四娘去瞧大夫。”

    小凌皱眉:“又要瞧大夫!实在瞧不起了!”

    丽娘笑吟吟朝他伸出手。嘟囔归嘟囔,小凌仍是拿出一只破旧荷包,小心翼翼数了二十个铜钱给她。小七冷眼瞧着,那只荷包倒也精致,只是颇旧了,边角都磨得发毛。

    四娘是个四、五岁的女孩儿,下颌已是瘦得尖尖的,小脸上一层红晕。小凌背了她走了几条街,寻了一家医馆进去。小厮一看是几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便拿了笤帚来赶人,“去去去!哪里来的野孩子!”

    小凌放下四娘,抬头看那小厮。他个子不高,块头也不大,只是眼中有一种凶悍之气,小厮被他看得一愣,正要说什么,却听小七说道:“我们有钱,我们是来请大夫看病的。”

    他人虽小,声音可不小,童音清亮,医馆内那些原本愁眉苦脸的病家倒被他那股子神气逗乐了,纷纷道:“原来是个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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