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同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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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同居吧-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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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别人门口站了好久。




19

19、第十八章·失望的金无忧 。。。 
 
 
  吃过午饭,躲到楼上打盹,这一睡就是两小时。
  
  蓬着头下楼来,只见四合院里静悄悄。
  
  她脱口问,“人呢?”
  
  金无忧从右边廊下转出来,“改了通告,下午拍摄取消,大伙都回去酒店了。”
  
  “那你呢?”
  
  “跟你一样,一觉睡醒,改朝换代。”
  
  她不吭声,揉揉鼻子。总被人遗忘,真不是好现象。
  
  金氏说,“喂,送我回别墅咧。”
  
  她没好气,“朝代真是变了,什么时候流行起女性护送男人回家了?”
  
  他大咧咧伸出手,“受伤了,没办法开车。”
  
  “那是半个月前的事了好不好。”
  
  “伤筋动骨一百天。”
  
  她费事跟他扯皮,“拿车匙来。”想了想,又补充,“晚上那顿算你的。”
  
  “那是自然。”
  
  一进车内,先向GPS输入地址,小机器马上为她指路。
  
  她嘿嘿笑,识途老马也未必有这么灵巧。
  
  北京城道路直,南北分明,方向容易分辨,城市规划有章法。
  
  途中,无忧忽然说,“停这里,吃豌豆奶再说。”
  
  多任性。
  
  她把车子胡乱一停,就与他蹲在路边喝起豆浆来。
  
  从来没喝过那么美味的饮品,顾不得蓬头垢面,先享受了再说。
  
  不知不觉下起雨来。
  
  她抹抹嘴,眼见雨越下越大,忽然童心大发,跑到街边积水洼地,一脚踩下去。
  
  呀,水花四溅。
  
  她大声笑,“你快来,和我狼狈为奸。”
  
  他说,“我明明是忠,你少描黑我。”
  
  还是笑着跑过去加入她。
  
  两人很快湿个透顶。
  
  他提议,“不如走回去。”
  
  即使在兴奋的状态下,她也是个小心的人,看着前边的路,她心里估算,徒步走,怎样也要半小时才能回到别墅。
  
  他忽然说,“不怕,我背你。”
  
  “我——”她骇笑,“你真是想疯头了。”
  
  “有什么不可以的。”
  
  “会被人看到。”
  
  “看到就看到,谁怕他。”
  
  他蹲下。
  
  人生有几何可以得到这样的荣光,她伏到他背上。
  
  这是一次颇严厉的考验。她并不轻,离杂志上的瘦骨仙很有些距离,可是金无忧却不费吹灰之力地开步走。
  
  “重吗?”
  
  “像死猪。”
  
  “谢谢你。”
  
  她愉快地笑,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好像幼儿或者病患那样趴在人后背,所以那么多女孩子都喜欢高大的男朋友,原来有这样的好处。
  
  以为没走几步就会被人发现,没想到都会居民早已学会事不关己,目不斜视,金无忧居然可以一路顺利背着她走下去。
  
  没有尖叫,没有被截停,没有要签名,地球的宇宙的无忧竟然没有被人包围,真是现代天方夜谭。
  
  他也很高兴,说,“你是我最佳伪装。”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长途跋涉回到别墅,金无忧一双皮鞋叽咕叽咕冒水,名副其实泡了汤。
  
  他放下她,她坐在地上,那身体慢慢往下滑,结果变成躺在地下。
  
  转过头,看到一个疲累而又俊美的男人躺在那里。
  
  原来,他也是会累的。
  
  她突然感到一丝心安。
  
  然后第一句话是,“茄酱意粉呢?”
  
  他咬牙切齿的说,“当心我杀了你!”
  
  她大笑。
  
  意粉取出来,像经历过杖刑的模样,烂塔塔一团,幸亏有冰好的啤酒。北京秋天来得早,窗外风雨飘摇,树影婆娑,颇有深秋的肃杀味,房间却暖烘烘的,让人浑身软绵绵使不出气力。
  
  他看着她贪婪地吞一口啤酒,呀一声,像幼儿那样,眯起眼,情不自禁地表示享受。
  
  他也跟着喝一口,没头脑的说,“有朋友真是好。”
  
  她没答话,嘴里香甜的意大利面令她有再世为人的感觉。
  
  以貌取面是她肤浅。
  
  几乎把鼻子也埋进食物里,狼吞虎咽。
  
  “吃慢点,”他笑道,“等下还有烧牛肉拌芦笋和奶油薯茸。”
  
  什么?她不敢相信,“你半小时里做了这么多事?”
  
  无忧听她击节赞赏,很觉自在,成就感满溢地冲进厨房。
  
  她趁机偷吃他那份意粉。
  
  没多久,他转出来,手里多了两个盘子。
  
  她迫不及待盛了一勺子薯茸送进嘴里,忽然觉得味蕾全部站起来欢呼呐喊,她几乎落下泪来。
  
  他也尝了尝味道,矜贵地点头,“还可以。”
  
  两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间,三道菜吃得一乾二净。
  
  肚子一饱思想有点迟钝,酒精上脑,觉得愉快的晕眩,她打一个哈欠,脚步浮浮走到客厅,找到一张长沙发,宾至如归那样躺下去。
  
  他看见了,拉她起来,“要睡进房睡,这里睡容易着凉。”
  
  神情有饱足的倦怠,须根长出来,腮边下巴都带些青紫。
  
  她喃喃道,“真要命。”
  
  “什么?”
  
  “没什么。”
  
  她摸鼻子,“现在多少点?”
  
  心里盘算搭地铁转公交车要多长时间才能回到酒店。
  
  他低头看腕上的钢表,然后说时迟,那时快,俯身过来,吻在她唇上。
  
  他的嘴唇丰满柔软,轻巧地一印。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嘴唇简单的触碰。
  
  温柔的像落下的雪。 
  
  “唔,这是吻别。”她说,“你准备赶客了吗?”
  
  他但笑不语。
  
  “你笑什么?”
  
  他轻声问,“那你又笑什么?”
  
  “我哪有笑?”
  
  他不争辩,拉着她的手抚上她唇边。
  
  天,嘴角果然是向上的。
  
  她冲进洗手间,镜中的自己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
  
  肉体是软弱的,心理建设做得再固若金汤,经不住最细微的肢体接触。 
  
  他靠在门口笑,英俊粗犷的姿态活脱脱成为她的催命符。
  
  他说,“你喝多了。”
  
  她摇头,“那是没可能的。”
  
  正要继续说下去,突然腿一软。
  
  他手疾眼快拉住她。
  
  “拿你没辙,唉。” 
  
  她说,“金无忧,你不要以为我喜欢你我——”她在这个时候“咕咚”一声栽在地上。 
  
  以后的事她什么也不知道。 
  
  可以了解的是:她很明显地出了丑。 
  
  第二天早上在别墅里醒来,头痛得要裂开来。 
  
  金无忧在浴室刮胡子。 
  
  他看她一眼,“怎么,醒了?和我亲密接触一次,就受那么大的刺激?” 
  
  她托着头说,“有没有止痛药?” 
  
  “没有医嘱不要随便吃药,来来来,我陪你讲话分散注意力。”
  
  他在她身边坐下。
  
  她呲牙咧嘴,“真想把头摘下来免它再痛。”
  
  “还有人跟我说你千杯不醉,真开玩笑。我们总共就喝过两次酒,每次也这副烂泥样。”
  
  “我比你更纳闷,我”
  
  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绝不是酒,白开水要决心喝醉的话,也会醉了。
  
  电光火石间她突然想起那句老话:酒不醉人人自醉。
  
  燎原之火远比她想得起源早。
  
  他怕她口渴,去厨房给她拿水,知道她不喜欢白开水淡而无味,又特意在里面加了两块方糖,一点点用小勺子压碎,好让它化得快一些。
  
  出到来,她已经离开了。
  
  他打电话问她去了哪里。
  
  她说,“我口渴,回酒店找水喝。”
  
  他沉默,然后说,“洛修明,我对你很失望。”
  
  他挂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喝酒。
 太甜的没办法,像冰酒,甜得我肝都在抖颤,一口下去,感觉糖度高得可以直接将整个人腌成人干。
 也不喜欢鸡尾酒,不理解混酒,什么意思呢,乱七八糟的,而且也不见得好喝。名声在外的马天尼有古怪的腥气,血腥玛丽更像个玩笑。
 你插一根芹菜帮子在西红柿汁里是想表达什么呢。
 有些人喝酒一定要在外面,不然嫌不够气氛。我喝酒一定要在家里,炒两个菜,跟朋友坐地上,讲闲话杀时间,酒劲稍微上来点,就会生出人生已然足够的满足感。
 人为什么喜欢喝酒呢?恐怕跟睡觉一样,追求的都是不会醒这件事吧。

 另,金同学和洛小姐终于有身体接触了,啊啊啊!




20

20、第十九章·只怕心花似荼蘼 。。。 
 
 
  一连几天他都不过来见她,偶尔在片场遇到,他也侧侧身过,她知道孩子因吃不到糖生气了。
  
  她也不是不愧疚的,但有什么办法呢,人总是要自保。
  
  转眼又到每天最期待的午餐时间。
  
  真奇怪,别人都是一个饭盒,她却有两个。
  
  小心翼翼打开来,呵,三只大鸡腿。
  
  她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时刻监督他俩奸/情。
  
  有失必有得,她咀嚼着多汁的鸡肉,心情有所好转,也许这样并不算差。
  
  拍摄正式进入尾声,金无忧扮演的将军也走到末路。
  
  这场戏拍他在众叛亲离,一文不名后流落街头,街上人来人往,谁也没注意到他,不过是一个潦倒的落魄人。
  
  雨珠密密落下。
  
  她夹在人群中看他演绎,他面无表情,直视前方,到这种境况,身板也挺得笔直,下唇却不住颤抖,泄露他情绪。只剩下自尊的武夫,要借着雨水遮掩,才敢流泪。
  
  她忽然鼻子一酸。
  
  不知多久,导演大喊,“Cut。”
  
  现场先是静一下,然后爆发出掌声,大家都为他的表演折服。
  
  她快快擦干眼睛,奇怪,刚才哭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夸张,也不需要理由,好像有无形大手操纵了她的行为举止,她完全失去思辨能力。
  
  幸亏戏一结束,顿时清醒。
  
  阿离坐到她对面,“你受到了感动。”
  
  她回过神来,勉强扯出个笑脸,“是,金无忧的演技,简直是”
  
  说不出话。
  
  摄魂大法也不过如此。
  
  功力弱的遇上了,身不由己,心神俱荡,直至虚脱而死,功力强的高手或许可以抵挡,逃出生天。
  
  金无忧的功力在第几层?
  
  这样庞大的人物在与她斗法呢,意志力一垮,势必一发不可收拾。
  
  拍摄时间长了,风声走漏,四合院门口聚集起一群打着横幅的影迷,他们三三两两流连,幽静街道变成闹市。
  
  街坊邻居也来看热闹,声势愈发壮大起来。
  
  她走后门出去买东西,回来时见到两个师奶蹲在那里,扒着门缝往里张望。
  
  “你看,那个就是那个演戏的,叫什么无忧。”
  
  “知道知道,张家女儿迷他迷得要死,以为四只眼睛八条腿呢,要我说,咱家大寳长得可比他好。”
  
  她掩嘴笑。
  
  普通人对有名人士基本是没有好评的。
  
  大家自糟践名人的声名中得到至大快感,是故非常愿意捧一些人成为名人,因为可以拿来泄愤。
  
  师奶们说得口沫横飞,“听说他家是香港的望族,有钱死了,金山银山的。”
  
  “有钱也轮不到他。小老婆生的孩子,让他认祖归宗就已经够可以了。”
  
  她一愣。
  
  “听说他妈也是戏子。”
  
  “不光是戏子,还是杂种,不知道什么血混什么血,反正不是正经中国人。”
  
  “难怪呢,我前两天看新闻,说现在大房还不让他妈回香港住。”
  
  “是我我也不让,什么东西,还敢登堂入室。”
  
  “还不是仗着生了男丁。”
  
  “男丁又怎么了,还指不定是谁的呢。”
  
  她忽然冲上去,“青天白日的,有功夫在这里嚼舌根,不如回去管教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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