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志龙的手机响了,显示刚好是“阿华”来电。
“接啊!”凤杰有点不开心的说着。
“喔……”
志龙接通寒喧之后,突然望着凤杰。
“干嘛?”
“阿华说,约我跟我男朋友一起吃饭。”
“几点?”
“就等一下啊……”志龙口气有点为难。
“没问题啊!”
“那是说你要去啰?”
“废话!”凤杰不禁觉得,志龙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喔耶!你终于承认你是我的男朋友哩!万岁——”
一声大叫,志龙把油门踩到底,车子急驰而去,扬起了尘土,消失在路的另一端。
其实,志龙只是把凤杰没有承认他的事情,跟殷华倾诉而已,而殷华何等聪明,马上就利用这样子的方式,让凤杰在不知不觉间承认了志龙。
天赐的巧合,起伏的心绪,注定的转折,让这一对新鲜搭配,能够从那么多不相容中,找到最契合的部分,磨合,融入……乃至深深的爱上对方。
台客跟雅痞,飞鸟与鱼,同性跟同性。谁说他们不能够在一起?
第一次的那一夜,凤杰在志龙最后一下冲击时,带著潮红的脸,说出的那句:“我好喜欢你……”将一辈子记忆在志龙的脑子里。直到百年之身,仍然回荡在脑里,跟那些遇见凤杰之后的改变,那些共同的记忆,都因彼此的相爱而发亮。
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经过了长而曲折的路径,带著绝不放弃的坚定意志,台客——罗志龙,终于一偿宿愿地“趴”到了他要的雅痞——苏凤杰。
若不是那一次与Jiff争执,若没有那一次的关错电脑,若不是酒醉的那一夜,若没有祥哥的一埸车祸,若不是夜市的英雄事迹……这样难得的情谊,应该都没有很好的结果,更不会有之后更新鲜、爆笑的事情。
不过,这些事情,应该要在往后才能说给各位听了!(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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