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孩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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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女孩走天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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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别怕。”神仙状似安慰。
“丑?!”游牧歌怒从心头起,“男人都长成你那样,女人都别活了!”
“长成这样又不是我的错。”神仙一脸委屈。
“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游牧歌恶向胆边生。
“不要迁怒与我,正好给你个机会找我爹娘评理去。”神仙撑着额头闷笑。
游牧歌顿时噎住,底气不足。
神仙见她神色怔仲,又于心不忍,抱她坐在腿上,低下头,轻蹭着她的脸颊,软语温存,“如果有一天,你爹娘要见我,我会比你更紧张的。”
游牧歌扑哧一声笑出来,想象着父母目瞪口呆的脸,忍俊不禁,“他们八成会把你当人妖的!”
“人妖?听起来不象好话啊!”神仙眼神冷邪。
“夸你呢!”游牧歌赶紧打岔,“我可不可以不去啊?三堂会审,烦死了。”她吊在神仙脖子上摇着。
神仙把她按在胸前,不让她乱动,安抚的说,“好些女子呢,又不是你一个,怕什么。”
游牧歌一下子跳起来,彻底蒙了,她半捂着脸,难以置信的问,“不会吧?又要选美?”
神仙从怀里取出一卷明黄的丝帛,一脸玩味的递给她。
一定是所谓的圣旨了,游牧歌疑惑的打开,还好在香港待过一段时间,繁体字认得七七八八,她大概扫了一遍,不禁苦笑,无非是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之类,所以特别从参加花会的女子名册里抽选了品貌兼优,家世匹配的十名女子殿试才艺,由皇室宗亲,外邦使节共同评判,务必选出一位能母仪天下的女子。
不知皇帝老儿听了什么八卦,居然在圣旨上加了一句,游府小姐牧歌虽不在名册之列,特别恩准参加殿试。
游牧歌一阵烦躁,把圣旨往神仙怀里一扔,掉头就走,满不在乎的声音飘向身后,“爱谁谁吧!我去也!”
神仙轻轻一跃,挡在她前面,拦腰一托,突然把她扛在肩上,半轻不重的打了她两下屁股,恨恨的说,“你这个女人,脾气太坏,这辈子我是没好日子过了。”
游牧歌头朝下,使不上劲,胡乱拍打着他宽阔坚实的脊背,他毫不理会,疾步如飞。
神仙进了屋,把游牧歌甩在床上,三下两下扒掉她的衣服,随手脱掉自己的长袍内衫压了上去,他的眼里有莫名的恼怒,这个女人说不要就不要了,跑得比兔子还快,弄得他心里空空的疼的紧,他现在就要把她揉碎了吃的一块不剩,看她往哪儿逃。


从容淡定的神仙一下子变成了燃烧的火焰,他狠狠的吻着挣扎的女人,咬着她的唇,她的舌头,两人在床上无声的撕扯着,仿佛都在发泄着什么,男人终于抓到女人的双手,固定在她头顶,低头咬住她的|乳头,另一只手大力的揉动着她的Ru房,白皙的皮肤开始显出淡红的印子,身下的女人感到些许的疼痛,扭着身体想挣开,被男人结实健硕的大腿紧紧夹住,男人有些疯狂了,急切的摸索到她的下体,一根手指沾到了湿润,蓦的插进去,里面的火热紧桎令他忍不住深深搅动,女人开始呻吟,两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男人的硕大开始轻微的跳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是我的,我的,我要她,要定了她。
他深吸了口气,坚定的分开女人的修长的双腿,托起她的臀部,不容她退缩的,猛的刺入,该死,这么紧,他的巨大深深的挤进去,游牧歌尖叫出声,这个坏蛋,为什么不让她走,她本来就不属于这儿,她的人生根本就不该和他的发生交割,爱情都是王八蛋,会害死她的,猛烈的撞击让她的身体快要爆炸了,她狂乱的摇着头,泪水悄然溢出,男人不让彼此的身体间有一丝空隙,一次比一次深入,他低头吮吸掉女人泪水,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低喊着,“不要走,永远不要走!”
困游台
当一切战乱平息,太子殿下柯从舟满脸诚挚的握住顽敌的手,正色道,“牧歌,你若不去,我牵谁的手?就算天下女人都站在我面前,我想要的只有你一人而已。我只是想借此昭示天下,你是我的妻。”
游牧歌神色莫名的看着面前这个天使一般的男人,圣洁而又温暖。
她不知道自己在烦恼什么,本来一个闲散的游客突然被迫要定居心情大概如此吧?原先一切事不关己,现在竟然要和自己的生存息息相关了。
就算爱情是如此的不可多得,游牧歌也从未想过长留到老,她的潜意识里总是觉得这种时空穿梭只是一个短暂的错误,在她了解了爱情的真相后,一定会回到原先的世界。她也曾尝试再度亲吻那块神奇的红宝石,却再无奇迹发生。
她的身上还背负了一个无期限的阴谋,无论她执不执行都像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会有人相信她是无辜的吗?到时候爱情,家园,生命都会变得虚幻一场吗?
爱上一个人就会有太多的不忍心,不忍心离去,不忍心伤害,就会有太多的委屈求全,委屈的留下,委屈的配合。放弃独行天下的精彩,放弃潇洒不羁的自我只为这一丝温存真的值得吗?
游牧歌可以确定自己的爱情,但不能确定自己的忠贞,她实在是一个太随性的人,随意的得到,随意的丢弃,没有任何的执念。这个男人太完美,他只应该活在女人的精神世界当中,游牧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信心和他日日相对。
宫廷,阴谋,战争,存亡这些接踵而来的困扰势必粉碎她自由的梦想,她从没想过自己要担负什么天下大任,可是如果因为她的存在可以拯救将要无辜伤亡的两国百姓,她还能置身事外吗?可是怎样才能劝说金琪撤销军事布防,化干戈为玉帛?她一个平凡的女子可以改变两个国家的命运吗?这一刻,游牧歌真正体会到什么叫逼上梁山,她硬是被困在这个时空,进退两难。
如果无法逃避,只有勇敢面对了,游牧歌决定发扬革命的大无畏精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游牧歌想通了一切,心绪渐渐平静,神仙太子一直抱着她,任由她胡思乱想也不再说话。
游牧歌终于无可奈何的开口,“我是个来历不明的人,只想过逍遥的日子,和你在一起,肯定是麻烦不断。”
神仙双手一紧,看着她的眼睛,“你不信我?”
“我信你,但是你身边的那一大群人不会信我,不信任,就会有猜疑,就会制造事端,你在宫廷里长大,自然比我懂。”游牧歌语调平静。
神仙有片刻的静默,他仰面向天,雕凿般的五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光辉,他缓缓的说,“等我替父皇达成心愿,我们就去云游天下,过无拘无束的日子。”游牧歌心里一紧,暗地冷笑,什么心愿,无非是一个帝王对天下的野心。可惜一个神仙般的人竟然要做刽子手,自己虽然不是什么狂热的和平主义者,但是破坏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一心挑起战端让她不禁厌烦。
游牧歌突然一个翻身压在神仙的身上,按着他的肩膀,直视他动人心魄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不要做让我讨厌的事,我希望你的手永远是干净的。”
神仙的眼里闪过一丝复杂和惊讶的神色,他揽住游牧歌的腰,柔声道,“我不知道我的手会做什么,只有你能看住它们。”不知游牧歌是不是听错了,他的语气里有隐隐的威胁。
那好吧,乱世出英雄,游牧歌暗暗鼓励自己,既然时空逆转,强加给她这一切,一定是期待她有所为,她就要彻底颠覆所谓的强权,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游牧歌嫣然一笑,一个撑手落地,语调轻快,“我现在很有兴趣见见你家人,不打无准备之仗,你叫人送我回家吧,殿试是三天后对吗?到时候你来接我。”
神仙的嘴角绽出一丝眩惑的微笑,他轻轻下床,环住游牧歌,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喜悦,“牧歌!”
“等一下,我答应见他们,不过要以我的方式!”游牧歌懒洋洋的说道。
神仙眯起眼睛,神色危险,他低下头冷冷的说,“你就是杀人我也由着你,只不过,你最好多穿点,不要再晃到别人怀里,不然我就不保证我的手会不会干净了。“
游牧歌抽了一口冷气,这个家伙还真是变态,说他偷窥居然没有冤枉他。她一脸的不甘心,哼!不让我暴露,也照样吓死你老爹!
想到这,她伸手拍拍神仙的背,“别怕别怕,我就算从头包到脚也照样倾国倾城,你对我要有信心!”
神仙愕然,彻底无语。
此一去,风起云涌,天下大乱。
也从容
金琪皇宫一反平日的庄严肃穆,装点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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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选妃今日就要尘埃落定。
十名参加殿试的女子无一例外都是来自豪门世家,当选太子妃事关家族兴衰荣辱,各家几乎不惜一切代价要将女儿推上那个宝座。京城里运来了成吨的花瓣制作熏身的香精,最名贵的蜀锦湘纱已经卖断了货,个个教坊最好的乐工琴师几乎疲于奔命,穿梭在府邸之间陪小姐们练艺。
只有一人置身事外,依然故我的逍遥自在。
她就是第十一名候补佳丽游牧歌。
家里被向远行打理的井井有条,几天不见,他深沉了很多,看见游牧歌回来只是淡淡的打了个招呼,一会功夫,丫环就端上了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他坐在旁边神色平静的看着她狼吞虎咽,什么也不问。郑萧来过一次,他感叹的对向远行说,那样的女子,你我凡夫俗子是要不起的,由她去吧。
这三天,游牧歌吃饱喝足,养精蓄锐,这将是一场体力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战役,没有充沛的体力和精神是不足以应付的。
她打开了许久未动的琴盒,完美无暇的白色小提琴静静的躺在里面,深红色的琴弦流淌着丝绒一般华美的光泽,这是游牧歌在佛罗伦萨的意外所得,那个不起眼的作坊竟然藏着十几把名贵的小提琴,游牧歌一眼看上了这个纯白的精灵,对方平静的叫价一百五十万美金再不改口。陪同的男子看出游牧歌的喜爱随手签出了支票。这把提琴陪着她走遍世界,震撼了无数观众,今日但愿琴音不改,再度辉煌。
游牧歌在旅行箱最底下取出一个精致的丝绒衣套,缓缓拉开拉链,一缕夺目的深玫瑰红绽放在眼前,她最妖艳灵动的范思哲。
这套晚装是为她的获奖音乐会专门订做的。游牧歌对颜色的喜好也很随性,她喜欢一切纯净的颜色,红要红的透彻,绿要绿的清明,人生本是五颜六色,不必执著于黑白才算有格调。她就爱这件衣服的张扬和浓郁,红的如同将要滴血的玫瑰花瓣,配上她如雪的肌肤,不可抑制的散发出一个女人最娇媚的风情,身隔百步也可感受那股淡淡女人香。
晚装的面料是丝缎的混合织物,不是闪亮的,只是透过那抹深红发着暗暗的光华,整个面料摸上去就如同花瓣的触感。晚装设计简洁,红色本身已经遮盖了所有的式样,所以只是简单的裹胸,在腰后有两片玫瑰花瓣形的裙扣扣住,腰身婀娜,长裙曳地,仿佛流动的花束。
鉴于神仙大人的警告,游牧歌不想太过招摇,哪怕只露三分之一的胸和两只胳膊恐怕也超过他容忍的极限了,只有出其不意,让他防不胜防了。
一出场,她不想太正式,反正是去搅局的,要乱中取胜。游牧歌有点得意,穿裤子吧!哈哈,气死他们,一排裙子里,站着两条长腿一定令人耳目一新,不知神仙会是什么表情。
上回穿过一条灰色的羊毛裤子,还剩一条淡咖啡细格子的紧身长裤,裤脚带一点小小的喇叭,与之相配的是一个同色的小马甲,还有一顶俏皮的鸭舌帽子,游牧歌在马甲里面穿上一件纯白的衬衣,任里摆自然垂下,完全是一副里长外短的休闲装扮,衬衣下摆正好盖到翘臀之上,裹的圆圆的臀部性感无比,流畅的线条一路倾泻到两条美腿上,帅气的蹬上高跟的鹿皮靴,游牧歌吹了一声口哨,打了一个响指,把头发梳成两个松散的麻花辫,扣上鸭舌帽,将帽檐压低,冲着镜子,做了一个开枪的姿势。
南瓜车
古人竞艺无非琴棋书画加歌舞,下棋作画受时间限制没法比,书有写书作诗,前者可能性不大,吟诗恐怕跑不掉,那就窃非偷也,阿Q一下。歌舞都是小意思,论琴艺,业余选手怎能和大师级的艺术家相提并论,虽然乐器不同,但游牧歌相信懂音律的人自有慧耳。分析利弊,游牧歌更是无可畏惧,雄赳赳,气昂昂,杀进金琪宫!
一切都准备停当,游牧歌把吉它也带上了,有备无患,上次用完后,她就让工匠上了棕红色的涂料,晒干后又装上了一条锦带用于背在身上弹奏。丫环小厮们一人抱着吉它,一人提着琴盒,一人捧着更衣的包裹,象打狼的一样簇拥在门口。游牧歌倒是两手空空,一身轻松,一手斜插在口袋里靠着门站着,另一只手把玩着那条红宝石项链,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上它,只是觉得它今天红的分外妖艳和她的晚装很配。
马蹄声由远及近,两匹毛色雪白的高头大马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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