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比大小姐的名媛风范,孟倩则要休闲得多,牛仔吊带裙搭配一件胸前有骷髅印花的黑色短T,将她原本就白皙粉嫩的肤色映衬得更加欺霜赛雪、明艳照人。
看见叶天一个人在哪儿吃早餐,席大小姐没来由的有些火气,哼道:“叶天,你怎么这么没点保镖的素质,本小姐都还没吃,你就一个人开吃了?”
叶天回头看了看这两妞,顿时有点儿眼前一亮的感觉,听到大小姐语气不善,不由撇嘴道:“我说大小姐,饭菜上菜,得趁热吃。你们要是一上午都不起来,那我也跟着一上午不吃吗?”
“你,气死我了。”席梦婷似乎也见识到了叶天的犀利,知道跟他多说没用,只会莫名来火,自己这一大清早的,难得有个好心情,如果就这样被他给破坏了,那实在是不值得值得,哼了一声,她便走过来,有些不情愿与叶天坐一块吃早点,却也是没办法,谁叫叶天皮那么厚,你说他他也不听啊,只得坐下来吃自己的了。
孟倩倒是没那么多想法,嘻嘻一笑,便坐下吃了起来,边吃边赞不绝口:“嘿,还是李婶做的早点好吃,我要是能天天吃就好了。”
“那你就搬过来呀!”席梦婷无所谓的说,事实上她也早就建议孟倩搬过来和自己一块住了,可是孟倩却不愿意,这死妮子,跟自己一块住有什么不好的吗?
“喔。还是算了吧!”孟倩嘿嘿一笑,恍惚不愿意在这话题上多说,“梦婷,待伙咱们先去哪逛?”
“女人世界吧。”席梦婷想了一下才说。
女人世界,顾名思义,就是女人们的世界,跟男人没关系,里面卖的全是女性用品,包括鞋服饰品化装品之类的,全国有很多家连锁,是个极有名气的大商场,位于东海市镜湖区,属于市中心一带,是个极繁华的黄金地段。
拉风的法拉利FF在女人世界前的广场上寻位停好,下车后,叶天远远的跟在席大小姐与孟倩后面,因为大小姐实在不愿意让人误会自己带个民工逛街,所以叫他别走得太近,以免丢她的脸。
快到商场门口的时候,大小姐似乎想到什么,回头不爽的看了叶天一眼,然后道:“叶天,你不用跟着我们了,自己去逛去吧,这附近很多卖男装的地方,你去买几身像样点儿的。等下我们逛好了给你打电话。”说着,席大小姐犹豫了下,又从自己的限量版香奈尔包包里掏出个钱包,然后又取出一叠不下二十张的百元大钞,等叶天走近才递到了他面前:“咯,你拿去买吧,另外,把你那个像是被雷劈了的头发也给我剪一剪。”话落,直接把钱往叶天手里一塞,然后就转身与孟倩手挽手、头也不回地往商场门口走去了。
“被雷劈?”叶天差点没气晕过去,自己的发型是乱了点,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张吧?不过,这妞给自己钱买衣服,却是让他有些意外,这可不像席大小姐对待自己的风格呢。数了数席梦婷给的钱,居然有2400块钱,叶天不由得感慨起来,这大小姐出手就是大方啊。当下也乐得自在,便独自一个人逛去了。
南门商业街,这是镜湖区甚至是东海市最热闹的一带,倒不是说这里有多繁华,而是这条商业街很多商户从事的都是服装批发,零售的价钱也较其它地区要便宜很多,而且是偏平民化消费。叶天虽然来东海时间不算太长,但也是知道这么个地方,此刻他便正在这一带瞎逛。
“啊,对不起!”忽然,一个年纪在十六七岁样子的女孩不小心撞了叶天一下。
叶天转头瞄了这女孩一眼,只见女孩1米65左右身高,牛仔裤配蓝格子衬衫,外加一双安踏板鞋,头上戴着个鸭舌帽,偏中性打扮,加上小麦色肌肤、乍一看去,倒是有点儿女汉子的感觉,不过,如果仔细去看,这小…妞的容貌却是十分清秀。
女孩被叶天冷淡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尴尬一笑,说道:“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话落,便准备错身离去,却忽然感觉手腕一疼,原来是被叶天一把抓住了。
瞪了叶天一眼,女孩生气道:“你干什么?”
叶天坏坏一笑,这小…妞的手可真滑、真软,像是没有骨头似的。微微扬唇,他眯着眼睛道:“手法不咋地,就这么点本事,也学人出来当小偷?”
“你胡说什么呀。”见眼前这个民工似的家伙一眼就发现了自己的行为,女孩不由脸色一红,忽然狠狠一脚踩在了叶天的脚背上,然后手腕使力,便欲脱离叶天束缚然后转身逃跑,可是她这招百试不爽的绝招,此刻在叶天面前却完全起不到半点作用,踩是踩中了,那只不过因为叶天完全没有躲避的意思,因为以叶天的承受力,被一个普通人踩上一脚,那真跟抓痒痒没啥区别。
叶天手上微一使劲,女孩立刻便痛得“啊”了一声,大概知道自己是遇到高手了,当下急中生智,大喊道:“救命呀!救命呀!非礼呀!!!”
附近都是商业街,街道上人流量本来就很大,所以女孩这么一叫,四周立马就围了一圈人,开始朝叶天指指点点。
“哎,你这个年轻人,年纪轻轻的怎么这么不学好?”
“还不快点放开人小妹妹,好意思你,一个大男人。”
“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没有王法了。小子你快点放开这位美女。要不然我报警了!”
“不要脸!”
“”
作者Q:285510167,空间有新书角色图可观。写作太忙,请尽量不要Q我,但偶会经常在空间与大家互动,喜欢请收藏本书,点评一二,寂不胜感激。
第23章 祖传古玉
敢情这是贼喊抓贼啊?面对围观人众的指责,叶天还真是有点儿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感觉,还真是有够操蛋的,而且,更郁闷的是,罪魁祸首还在那儿叫个不停,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什么臭流氓,地痞无赖色郎吟贼之类的,搞得附近围观的一些正义人士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大有小伙你再不放开人小姑娘我们就要群殴你这无耻之徒的意思。
“唉!”叶天忽然叹了口气,装得一脸难过的样子,向那些多管闲事的围观人群说道:“各位,你们误会了。她其实是我女朋友,要跟我分手我不舍得,所以”说话间,他目光转移到女孩身上,深情款款地道:“既然你执意要分手,那我尊重你的选择吧。祝你幸福!”话落,他忽然张开双手,在女孩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在女孩刚要开口大叫时,叶天附在对方耳旁低笑道:“小…妞。你要再闹,大不了去警局对质。”
果然,叶天这句话还是相当有震慑力的,女孩润唇微张,刚要破口大骂的话愣是没敢说出口,只是她郁闷呀,自己长这么大以来,还没被哪个男孩子抱过呢,这无耻的色郎,竟然就这样夺去了自己的“初抱”?
不过,女孩还没来得及去推开叶天,忽然间,一只可恶的手摸到了她的*,并在上面狠狠的拧了一把,嗯,好有弹性。叶天闷骚地想到,同时也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啊!”花小陌真要疯了,这无耻的混蛋,抱了老娘不说,居然还敢摸自己从未被哪个男人碰过的美臀?这还不说,他居然还拧了自己一把,啊啊啊。
就在花小陌差点儿要抓狂的一时候,叶天却是忽然松开了手,然后朝她露出一个有点儿坏坏的笑容,便即转身挤开人群而去。
看着叶天的挤身离开的背影,花小陌气得胸口起伏,牙齿磨得格格作响,以一种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骂道:‘死混蛋,下次别再让本姑娘看见你,要不然见你一次偷你一次,哼!’话落,花小陌也转身朝另外一个方向走了,而且,看那速度还不慢,显然她也急于想离开现场,以免刚才的围观惹来警…察,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围观人群愣是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但当事双方都走了,那他们也没呆在这儿的必要了,于是纷纷散了开去。
走远了一段路后,花小陌回头看了看,见没人追来,这才松了口气,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摸,顿时花容失色,因为她刚才偷来的钱包不见了,而且,就连自己的钱包都被人给摸走了。用脚趾想也知道,肯定是刚才那个混蛋在抱自己时趁机摸走的了?
这一刻花小陌真有种要哭的冲动,搞了半天,自己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呀?而且,更气人的是,自己那钱包里虽然没几个钱,可却有块‘祖传古玉’,那是她爷爷临终前给她的,据他爷爷所说,这古玉在他们花家一代传一代,也不知道具体传了多少代,数都数不清了,很是珍贵,要她一定要好生的保管,就算饿死都不能拿去当卖。现在倒好,钱包被偷了,玉也没了,这伙得上哪找去呀?
此刻,在一街道的转角处,叶天取出了两个钱包来,不用说,这两钱包自然就是从花小陌那儿弄来的,只不过其中有一个倒是他自己的,打开看了看,自己的钱一分不少,于是便放了回去,翻看起了花小陌的钱包来,让他郁闷的是,里面只有可怜的二十几块钱,这小…妞,还真够穷的!
“嗯,这是什么东西?”忽然,叶天注意到,钱包里居然有个玉佩,刚一取出来,他的脸色就变了,因为这块玉上,居然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具体而言,应该说是对所有修真者来说都很熟悉的东西,是的,那是灵气的波动。
对着玉佩深深吸了口气过后,叶天真差点没乐抽过去,浓郁的灵气被吸入体内,虽薄弱,却能明显的感应得出它的存在。是的,这是灵玉,叶天敢肯定,这绝对是块灵玉。虽然很小,但它的能量却十分惊人。
以前在师门的时候,他师傅就曾给过他一块巴掌大的灵玉,只不过那是一块极低等的灵玉,而眼前这块玉佩虽然很小,可它所散发出来的灵气之浓郁,竟是远远超过了当初师傅给的那块低等级灵玉。
灵玉这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就跟一块普普通通的玉没啥区别,但放在修真者眼里,那绝对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了,因为它的功效足可媲美修真界的灵丹妙药,能够促使修真者的修炼速度成倍增加。
另外,灵玉与普通的玉石其实也没任何区别,硬要说有,那就是某些玉石因为某种原因,而能够自主吸引天地灵气,说白了,就是某些玉石能够将自身做为一个载体,自动吞噬天地灵气,并将灵气存起来,一旦灵气被人吸收殆尽,那么它们也就会变成一块普普通通的玉。
压抑着心里的狂喜,叶天迅速的将这块玉佩收起藏好,然后做贼心虚似的四下张望,好像生怕被人发现自己得到一件这样的宝贝,然后要过来抢他的似的。
事实上,如果是在修真界,一个人得到一块高等级玉佩,还真是很容易被人杀人越货,不过这是在世俗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根本就不会知道灵玉是个啥玩意儿,又怎么可能会打他的主意?
吁了一声,叶天也知道自己有点儿疑神疑鬼了,取出自己的诺基亚看了下时间,这都快十一点了,自己再不去买衣服理发,等席大小姐逛好了,只不定又要发牢骚,无奈之下,就随便找了家理发店,理了个比较清爽的发型,接着又走进一家‘美特斯邦威’的专卖店,挑了两身自认为还挺高档大气上档次的衣服、和一双蓝色的帆布鞋,算账时,收银妹纸告诉他一共九百多块钱,打个9折,算下来还得八百多,整得叶天差点儿没当场喊退货。尼玛德,咋这么贵呢?这随便一件衣服或者一双鞋子,都抵得过自己刚下山时在工地干几天活儿的工资了!
第24章 及时救驾
虽然有点儿肉疼,但这钱反正是大小姐给的,叶天也就忍痛数了十张百元大钞递给了收银,并且到试衣间,换了一套新衣服穿在身上。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一时间竟是有点儿呆愣住了,米黄色的休闲直筒裤搭配着修身的白衬衫,外加一双休闲布鞋和一头清爽飘逸的墨发,这形象这气质,真是打死他他也不敢相信,这个帅得让自己都着迷的家伙,居然就是自己么?
虽然叶天一向都挺自恋,可是这伙镜子里的他,倒的确是有自恋的资本,以前的他,包括在门派,他对穿衣打扮和形象问题,向来没什么标准,因为师门的那些人穿的都是古代的服饰,那样式那粗布面料,差得真叫一个没法形容,与那些古装电视剧里华丽丽的衣服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而他下山游历这段时间,由于没技术没文凭,干的苦力活儿也没几个钱,自然不舍得买好衣服穿,所以倒还真是从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正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便是这个道理了。
“哇!帅哥,你穿这衣服真好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