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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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不嫁-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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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那个什么风月宫宫主真又会来杭州么。现在这个大魔头人人谈之色变呢!这两三年间来了多少次,干了好多坏事了。”
  “是呀!是呀!你一个小姑娘家,不要到处跑了。很危险呢,来者是客。来,喝杯茶,喝完了快快回家吧!”
  “公子真是个好人。”叶明珠笑了,一笑倾城。
  陆心鸿明显一呆,许久才道:“姑娘长得真是倾国倾城。”
  “公子言过其实了。长得不算丑倒是真的。听说要找倾国倾城的,得要去那些世外桃源的女子才是。好山好水养好人呢,象我这样的,也是俗中之俗了。”叶明珠胡扯一通。
  “是啊,是有这话,说是要去找绝代佳人,必得去那个世外桃源的桃花宫才行。那才是美人如云,佳人如林,应有尽有。”
  听得叶明珠一笑:“公子真爱说笑。莫不是公子也在想这样的美事。”
  “是呀,说了好笑。我岂敢胡思乱想,说了笑笑就过去了。”陆心鸿也笑,“姑娘,茶凉了,喝一杯吧!”
  叶明珠果真举杯一饮而尽,随后告辞。
  下得楼来,钻进马车,又往下一个落脚点走去。
  直到马车的影子消失,高楼上的陆心鸿方收回目光,一改温和为谦和:“宫主,就是她么?”
  旁边小间走出一个人,目若桃花,面容清俊,内中隐含一丝邪气:“就是她了。”
  “可是宫主,你不是说她十九岁了么?可她看上去就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会不会认错人了?”
  “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但她终究是刚出江湖,就是再聪明,也还是少了些经验与谨慎。只怕她的行程不会那么顺畅。——这我可不是白说的,你瞧瞧刚才她就对我不设防呢!”
  有一阵沉默,然后那人发出一丝淡笑:“你说得对,倒是提醒我了。桃花宫出来的人,就算再长得正气纯净,也会无端端地惹上一身桃花。我,看来要先下手为强了。”
  “只怕,她对宫主那些行为有异议。宫主若举措太过了,效果会适得其反。宫主,宫中其它人的恨你可以漠不关心,但可要记得我陆心鸿之恨啊!一恨十年,人影未见,光阴枉过。徒叹奈何!”
  “你说得有理。但,再怎样,必须得先将她烙上我的烙印。这样,我才放心她行遍天下。男人和女人,本就是那样。”
  “宫主,你莫要——”
  “不消多说了。就这样办,我知道该如何处理。我自会想法保护她。”
  “可是宫主——”
  “若她以后再找你,但凡问什么,你全部如实回答——只除了我个人的事。”
  “宫主,你想要怎样保护她?”
  “这个——”那正邪参半偏又俊美无比的面孔缓缓地逼近了陆心鸿,“要宫主我向你汇报一下么?”
  “不敢,不敢,属下不敢。”陆心鸿慌乱后退数尺远,垂首示罪。
  “我风月宫的目标就是将桃花宫收归旗下。地盘是,人更是。”那声音由近转远,最后消失了。
  好半晌,陆心鸿方抬起头来,眸子透过窗户,落在好远好远的地方。又许久,才幽幽道:“看来桃花宫和风月宫的梁子越结越大了。风月,风月,何为风月啊!这整个风月宫,为何就没有一个真正懂得爱人的。”
  只除了在这高处看透了红尘俗事的他。
  那还是因为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见云。悠悠十年的心酸与思念换来的觉悟。
  
  
  




第三十二章 男人?女人?

  “小姐,听说西湖最美了。”朝霞随口说道。西湖,原是与杭州一体的,让人不想起都不行。
  西湖美,自然是非常非常美。“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都美得与西子齐名了呀。但在满是湖泊的苏州出生的朝霞应该不会有游西湖的想法才对。
  可是,还没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朝露已经有主意了:“小姐,你不是说我们反正还会在杭州逗留几天么。不如就去看看。小姐,去嘛!”
  “好吧!去,去!”叶明珠笑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再危险的地方她都要去,何况是一个美丽的西湖。
  “小姐,我先去打听下去这里去西湖怎么走?”朝露边说边已不见了人影。
  “小姐,你在想什么?”朝霞总是细心,且将那心全放在自家小姐身上。
  “我刚刚去见的那个千里眼陆心鸿,有点怪?”叶明珠道。
  朝霞马上紧张起来:“怎么着?”
  “一个单身的女孩子无端端一个人上楼,他居然不觉得奇怪,看到我也没有惊艳的神情。我原本大家闺秀打扮,却身边无半个丫头。他亦没觉得惊奇,这不正常。”叶明珠喃喃地说道,“太不正常了。”
  太不正常的事她就必须要防着。
  “也许是他那里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见到小姐也就不以为奇了。”朝霞说。
  叶明珠不语,不仅因为这些方面,更因为感觉上不对呀。
  这当儿,朝露已兴冲冲地跑回来了,忙忙地上了车,拿起马鞭:“小姐,这里离西湖岸边,不过一杯茶的工夫呢!小姐,姐姐,坐好,起程啦!”
  鞭儿一甩,马儿飞奔。
  “小姐,前面就是了呢!你看那风中杨柳,果然与苏州那些湖不同。”朝霞掀开帘子,欣喜地喊。
  叶明珠扑哧一笑。这两丫头,在桃花宫待上三年,果然是待得厌了呀,连从来不喜外出的朝霞见了杨柳都觉得有诗意了。事实上这西湖和苏州那些湖长得虽不是十成象,也是有九成九的了。
  朝霞一喊,朝露更是快马加鞭,那马似离弦之箭向前冲去。
  “天啊!杀人啦!救命啦!”这声音怎么好象是从车轮底下传出来的。
  朝露也听到了,慌忙用力拉马,让车停下。谁知用力过度,马儿挣扎得太过,将马车全甩倒了。朝露顾不上那么多了,先自己一跃下来。呜,都是她的错,小姐和姐姐都摔了。
  “看来,我叶明珠真没有坐马车的命。”侧倒在一边的马车里传来叶明珠自我解嘲的声音。好象她但凡坐马车,就总有摔倒的时候,最后都不得不直接从地上爬出来。
  “小姐,对不起啦!”朝露浓重的哭腔。
  “先看看马车底下的人啦!”叶明珠不得不提醒这个笨丫头。唉,这丫头,本来看上去就憨憨的,谁知那脑袋瓜比那样儿更傻。活人先放一边嘛,先看那惨叫的人有救没有哇!
  “我在这儿呢!”有声音传来。还在轮子底下,不,现在应该是侧边了。
  可不,主仆三人全站在旁边看见了,那四个轮子中间,真挂着一个人。不,是一个人紧紧地抓着了马车底部。想来他是情急之下无处可逃,只好抓着那儿硬撑了。
  “你是人么?”天,撞人的朝露居然这么傻傻地说出一句。
  “请问是位公子还是小姐?”这回是叶明珠叶六小姐没忍住。
  声音象男人,衣着像女人。亏她叶明珠在桃花宫那妖仙掺杂之处待了前后共计八年,可如今看了半天,就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真想明白这人到底是男是女嘛!
  这话一出,相当有效,那人立马一跃而起,直直地就站在了主仆三人面前,其实眼睛却将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劈头凶巴巴地问,:“你们看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朝霞说。
  “女人。”朝露说。
  说得不分先后。
  “除了声音个子有点象男人,其余铁铮铮的全象女人。”叶明珠给了个中肯的判断。
  她说得其实一点也没错。这人个儿还算高,一般女子绝没有这等高个身材,声音自是有点带男声,偏又带点阴柔。这可以评为男人。面如傅粉何郎,五官尽皆娟秀,偏还身着七色衣裳——实在是勾栏院的老江湖都没穿得这般鲜艳,这偏又象极了女人。
  这人虽没潘小安那般冶艳,但实在是秀色可餐,给人带来的感觉绝对是怪怪的。她们没说他半男半女已是高抬贵手了。
  这下那人更是怒火朝天:“若不是我发誓此生不打女人,你们几个就成了肉饼了。”
  “哦!”好象朝露的声音不是特别害怕。实在上,那阴柔的声音听起来真是吓不倒人。连吴少君那书生说话都比他有气势多了。
  “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风少杰是也!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一个,可睁大眼睛看清楚了。”风少杰扬声道。
  “哦,原来是位公子呀!”朝霞和朝露有默契得很,送给他一个异口同声,声音拉得长长的,听不出是什么语气。
  “当然了。”风少杰声气更加壮了些。
  谁知叶明珠听了倒笑了:“呀,底气这么足。原来是一点事也没有哇!我知道了,风公子原来是特意钻到我这马车底下乘凉来了。只是风公子,这时节还未到呀!我们可要走了,不陪公子你乘凉了哦!朝露,去请人扶起马车来放好,我们要上路了。”
  朝露答应一声就走,可是没走动,胳膊被那风少杰拽住了:“刚才是你架的车?”
  “是。”回答得倒是很爽快。
  “人长得不怎么样,连架车也乱七八糟,你那样拼命赶,是要急着去谋财害命么。我穿着这么七大颜色的衣裳在你面前过,你居然没看到,还对着我撞来。你你”太气愤了,你了半天也没半个字出来。
  他没想出下文来,这主仆三人已是笑翻天了。天啦!他居然还很有自知之名,知道自己“穿着这么七大颜色的衣裳”。呀,真是太有才了,本年度又多一个幽默。
  可是大笑间,叶明珠还是不忘送给一个朝露眼神,这驾车的确实有问题哦!“穿着这么七大颜色的衣服”的人她都能视而不见地将人撞到,谁知她下次会送个什么“惊喜”给她这个主子。
  江湖中的武林人能钻到车底去求生,平民百姓可就是要命一条了。
  “你要赔我”风少杰生气了。
  “你没伤到哪里呀?”朝霞奇怪的问。
  “你们伤到我的心了。”风少杰哭丧着脸儿说,真的一手捧心,一手就将朝露的手儿攥紧了不让走。
  
  
  




第三十三章 好吃懒公子

  天啦,这人妖攥紧她的手啦!朝露一边使劲将手往回收,一边就将求救的眼神投向了叶明珠——这人妖都赖上她了,她要不要用武力解决啊?
  “我们伤了你什么心了?”反是朝霞想不透。
  “伤了我脆弱敏感的心了。”风少杰一口咬定。
  “男人的心还能说是脆弱敏感么?”朝霞还是想不透。以前苏州三少可从来没有这么小人过,果然君子与小人是有距离的了。
  “要怎么赔?”叶明珠单刀直入地问。
  “供我七天的食宿。”
  “风公子,我们可都是娇娇弱弱的小女子哦,男女坐不同室,食不同席暂且不说,还都是从外地来此探亲的呢。你要我们怎么供你七天食宿?”叶明珠笑笑地问,“要不,我给你银子好不?”
  “不好。”
  “给你七天足够用的银子,有什么不好?”
  “我们可以要人家铜板,但不可以要人家银子啦!”
  这是杭州知府新下的规定么?她们怎么都没听说过。
  “那就没办法了。”叶明珠无奈一叹,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这话只对一半,那就是,女人不一定难养,但小人一定难养。
  “不管,我现在心里难过,我心里一难过我就不想乞食了。我一天不乞食就要饿上一天啦!”风少杰再赖。
  “乞食?”主仆三人将目光全全神贯注地投在了那七色裳上。这衣裳是有点怪,花哨过头,但布料可是一流的哦,而且是全新的。花哨,但绝对干净,不象丐儿穿出来的裳儿。
  “我是丐帮的啦!不乞食吃什么?”某无赖理直气壮着呢。
  “你先放了朝露。”叶明珠道。朝露委屈得都快哭了。
  风少杰闻言还真放开了朝露。
  “丐帮的人居然有这么好的衣裳穿,真是盛世啊,连丐帮弟子都如此富有了。”叶明珠嘻嘻一笑。
  “我不是一般的丐帮弟子,我是丐帮帮主啊!怎么,连丐帮帮主都认不出来?哼,真没见识。看来你们几个连江湖二字都不会写。”风少杰似受不了她们对他的漠视。
  “丐帮帮主?”这消息是有些雷人。没听说过如今的丐帮帮主是这样年轻花哨的。
  “我做了三天帮主了。”风少杰说,并将自己的家底一一掏出来,“你瞧,这是帮印,这是帮规,这是打狗棒”
  “打狗棒?”明明就是金箍棒!金灿灿的,沉甸甸的,十有八九不是黄金就是黄铜。不管哪样,都属相当珍贵了。
  不过那帮印亮亮的,有些年头了,看样子这当了三天的丐帮帮主是真的。
  “好吧!我们供你七天吃住。”惹上了不该惹的人,叶明珠认命了。天下第一帮呀,哪里没他们的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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