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
☆、98|二 眼婴尸(1)
那天,也下了场很大的雨。
放学的时候,天黑得吓人,象是无数只黑老鸹,齐刷刷张开翅膀,遮蔽了整片天空。
狂风裹挟着骤雨,扯天扯地地垂落。
触目所及,苍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哪里是人,哪里是树。
校门口聚满了撑着伞的家长们,抻着脖子踮着脚,满脸焦急地向里面张望。
等着接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
夙夜将书包紧紧抱在胸前,弓着身子,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家长和学生们中间穿过。他知道,不会有人来接他的。
值得庆幸的是,为了随时捡拾能卖钱的废品,每天他兜里都揣着一两个大号的黑色塑料袋,把书包塞进塑料袋里,牢牢扎紧袋口,起码不用担心书本会被打湿。
至于自己会不会着凉感冒,压根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身体不要紧,需要花钱的事儿才要紧。
狂风一阵比一阵猛烈,路边的柳枝,打着横狂甩,像一条条威风凛凛的细鞭子,兴高采烈地抖擞着。
豆大的雨点,此起彼伏砸在柏油路上,溅起一枚枚亮银的箭头。
脚下很快蜿蜒出一条条小溪,小溪又汇聚成河,不一会儿功夫,就漫过了脚面。
雨,实在太大了。
水,顺着打成绺的额发往下淌,浸入眼中,刺得眼睑生疼生疼的。
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大分明了。
身上早已湿得透透的,找不到一丁点干松的地方。
流着水的衣服,粘在肌肤上,透骨的凉,连胸口都感觉不到一丝热乎气。
夙夜冻得直哆嗦,在凄惶的风雨中瑟瑟发抖,像根须扎得很浅,被狂风吹弯了腰的老玉米。
脚上穿的千层底黑布鞋,是爸爸在地摊买的便宜货。
都说小孩子的脚,跟雨后的蘑菇似的,长得疯快。
为了多穿些日子,特意买大了一个尺码,平日里就不怎么合脚,灌满了水以后,更是不停地掉下去,掉下去,亲亲热热粘着地面,死活不肯起来。
要一次又一次停下,回头,用脚尖趿拉上,当成拖鞋硬挂在脚背上,拖拽着前行,这大大减慢了他赶路的速度。
走着走着,冷不防脚底一滑,踩进个塌陷的坑里,并不深,不过,还是崴到了脚。
试探着稍微活动活动,踝骨处顿时传来骨头断裂般的刺痛。
狠狠吸了口气,抹把脸上的雨水,夙夜茫茫然地打量四周,顿时大失所望,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咬着牙,低着头,继续走着,虽然小心再小心,避免受伤的部位着力,只是做最低限度的起、落、起、落……动作,还是越来越疼,象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掐着、扭着、攥着。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懵懂委屈,象是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夙夜使劲抽搭抽搭鼻子,硬忍住要溢出的液体。
他很清楚,流泪除了让自己显得很懦弱、很可悲,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走着走着,冷不防迎头撞上个人,他愣愣地抬眼,闯入视线的,竟然是爸爸熟悉的轮廓。
爸爸撑着把不大的蓝灰白格子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打量了夙夜一番,眼圈渐渐潮红了,接过书包,将雨伞塞给他,嘴唇翕动着,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过身去,半蹲在夙夜面前。
耳朵里充斥着哗哗的落雨声,夙夜没有听清爸爸嘟哝了什么,但是看懂了他的动作,他要背自己。
拍拍爸爸的肩膀,示意他回头,夙夜凑在他耳边,大声说:“我能自己走。”
爸爸摆摆脑袋,固执地蹲着,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父子俩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夙夜妥协了。
爸爸是个温柔的人,可是有时候也很固执。
小心翼翼地,夙夜慢慢趴在爸爸背上。
爸爸扶着他的大腿,往上托了托,让他趴得更稳当些。
夙夜不知道,别的孩子被父亲背着时是什么感觉,或许已经习惯了,甚至厌烦了。
然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很陌生的体验。
妈妈不用说了,在她眼里,儿子是负担,是累赘,是筹码,唯独不是责任。
爸爸呢?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会花钱、会消费、会享受,唯独不会赚钱。
被生活所迫,只能在工厂里干技术含量最低、最辛苦的活儿,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的,也赚不到几个钱。
回家以后,还要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当然抽不出多少精力、体力来呵护、照顾儿子。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接夙夜放学。
爸爸只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叮嘱他要牢牢记住回家的路,放学后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就离开了。
每个孩子,都会有孺慕的情结,都会渴望父母的关爱,夙夜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爸爸踯躅的、微微踉跄的步伐。
回到家,脱鞋的时候,夙夜才发现,爸爸左脚缠着厚厚的纱布,已经被雨水、血水糊成一坨,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恶心。
原来,爸爸今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预制构件砸伤了脚,左脚整个大拇脚趾盖都被砸掉了,上司才让他回家休息的。
而他就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背着儿子,在滂沱大雨中一步步走回家。
***
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夙夜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爸爸血肉模糊的脚趾和苍白倦怠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那种胸腔被生生掏出个大洞,怎样努力、都无法填满的空落落感觉。
难过吗?当然难过,可是,又不仅仅是难过。
胸口象是梗塞了沉甸甸的铅块,夙夜痛得整个人都蜷曲了。
正神情恍惚,一只手忽然落在他头顶,亲昵地揉了揉:“想什么呢?怎么又在发呆?”
夙夜怔愣地抬起视线,是欧宇辰,另一只手里拎着双宝蓝色丝绒面拖鞋,很眼熟,是自己的。
距离这么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闻到欧宇辰身上熟悉的、清爽的沐浴乳味道。
神智还在某种凄艾的情绪里徘徊,没办法立刻抽离出来,夙夜兀自呆呆地发怔。
他傻乎乎的样子还蛮可爱的,欧宇辰情不自禁,又揉了把他的脑袋,然后蹲下身子,抬起夙夜的左脚,将拖鞋往上套。
欧宇辰竟然在给他穿鞋……夙夜有种被雷劈的错觉,彻底木了。
当然,他一直都木木的,只不过原来僵硬的是外表,现在连脑子也固化了。
他垂眼,昏蒙蒙的光线中,欧宇夕的短碎发,闪烁着诱人的黑亮光泽,头顶有个小小的发旋。
洁白的衬衫领子,柔顺地慰贴着奶油色的颈子。
从夙夜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欧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