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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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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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慢吞吞说:“我付过了。”
    “我给你报销。”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表示不需要。
    邵壬也没跟他计较这点小事,把钱夹塞回衣袋里,带着他往社区里走,边走边介绍案情,“死者名叫夏彤,住在d3栋26c室,听说是博美舞蹈学校芭蕾舞系的学生。
    她的父亲夏炳坤,开了一家涂料厂。母亲杨曦兰,是第三实验小学的英语老师,家庭条件还算优渥。
    一星期前,夏炳坤去上海谈生意,把杨曦兰一起带去了,所以这几天,他们家只剩下夏彤一个人。今天两口子一回来,就发现家里出了命案。”
    好像回忆起什么血腥可怖的画面,邵壬扔掉吸了半截的香烟,重重碾了一脚,沉着脸骂了句,“他nn的,那女孩才十七岁。那死状,也太惨了,她妈妈当场就晕过去了。”
    夙夜没有开口。其实这也是他不愿意参与罪案侦破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起面对死者,很多时候,更难受的是面对死者的亲人,面对他们那撕心裂肺的痛苦和绝望。
    俩人来到d座3号楼,搭乘电梯直接来到26层。
    刚踏出电梯,夙夜就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夙夜知道,那是尸臭味。
    人类腐尸的恶臭,和其他腐烂动物的臭味都不同,更加刺鼻,也更加令人难以忍受,即使喷洒再多消毒药水和除臭剂也掩盖不住。
    整个楼层只有a、b、c三户人家,现在,a户房门紧闭,b户和c户则洞开着,b户里传出女人抽抽搭搭的呜咽,有人似乎在安慰她,声音太小,含含糊糊地,听不大清楚。
    毫无疑问,死者的父母暂时被安顿在那儿。
    c户前拦着醒目的黄色警戒带,严彬站在门口,正皱着眉头训斥一个小警察:“……你还能再丢脸点不?这点儿阵仗就受不了了?居然能吐得半死不活的!你还没见过几年前那宗人肉包子案呢,凶手专门袭击独行的过路者,把他们的肉用刮骨刀一点点剔下来,绞成肉馅,包成肉包子在市场上叫卖。
    还把人骨头砸碎磨成粉,撒在鱼塘里喂鱼,那鱼长得特别肥大,据说味道异常鲜美,市里数得上名字的大饭店都抢着订货。最后还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吃早餐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被自个儿一口咬掉半颗的人眼珠,凶杀案才得以曝光,那个小孩受刺激太大,现在还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破案后,许多哥们看见肉包子和鱼就反胃,他们也没法判断,自己是不是无意中吃过人肉包子、人骨粉喂的鱼。”
    小警察直愣愣看着他,忽然捂着嘴巴跑到走廊角落里又是一阵狂吐,真是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严彬举啥例子不好,偏拿包子说事儿,可怜他早餐吃的就是路边摊买的肉包子。
    脑子里有什么熟悉的画面一闪而过,夙夜脚下一滞,咬了下嘴唇,勉强克制住拔脚而逃的冲动。
    “怎么不走了?”他身后的邵壬诧异地问。
    夙夜没吭声,向c户走去。
    “我怎么招来这么个废物!”严彬无奈地晃晃脑袋,忽然瞧见夙夜和邵壬正从电梯那边走过来,立刻翘起唇角,笑呵呵招呼,“我一猜,邵组长就是去接你了。”
    他是从警十多年的老警察了,朱时茂似的一脸正气,令人乍一见,就油然而生出股好感。跟夙夜也有过几次接触,彼此印象还算不错。
    对他的热情恍若未觉,夙夜毫无反应,他也不在意,伸手帮他们撩起警戒带,说道,“正处理现场呢,进去瞧瞧吧。”
    小警察终于吐完了,找了瓶矿泉水漱漱口,抹着嘴角跑回来,好奇地瞅着夙夜的背影,凑到严彬旁边,小声问:“严头,那是谁啊?怎么看着像个学生?”
    “你小子眼神不错。”
    “嗯?”小警察被夸得糊里糊涂,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本来就是大一的学生。”
    小警察诧异:“邵组长带个学生来命案现场干嘛?”
    严彬扬起眉毛,故作惊讶地问:“不会吧?你连他都不认识?”
    叶子辉莫名其妙地摇摇头。
    严彬哼道:“听说过夙夜吧?”
    小警察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半晌,才牙疼似的狠狠吸了口凉气,喃喃:“他就是夙夜?!”
    “是啊。”严彬斜眼瞟他,“所以你长点心吧,别让个半大孩子笑话。”
    小警察无比羞愧,后退,再后退,恨不得把自己揉吧揉吧塞墙缝里。

  ☆、64|二 昔拉的复仇(1)

死者夏彤家,是间普普通通的两室一厅套房。
    垂拱形玄关左侧,摆着盆一人多高的发财树,学名马拉巴栗,枝繁叶茂,绿油油的,很是乍眼。
    右侧,是木质鞋架,绝大部分是女士鞋,考虑到家里有两位女性成员,这个比例还算正常。
    进了玄关,就是客厅。
    踏进客厅,混杂在空气中的尸臭味更浓了,熏得人直反胃。
    那是死者用身体发出的、属于生命体的最后呐喊。
    夙夜终于明白,为什么门口的小警察,反应那么大了,他也想吐了。
    他环顾了客厅一圈,南边是落地窗,垂着嫩黄色的蕾丝窗帘。东面墙做成黑白条纹布景,挂着部大屏幕液晶电视。
    西面墙上,则是一整幅放大的写真亚膜照片:斜晖脉脉的林间空地,头扎马尾的少女,轻轻松松骑在辆单车上。
    她身穿简简单单的白色紧身t恤,深蓝色齐膝牛仔裤。玲珑浮凸的姣好身材尽显无疑。赤着脚,脚上套着双白色夹脚带凉鞋,正顽皮地歪头一笑,露出编排如贝的皓齿。
    那么的青春,那么的明媚,那么无拘无束的快乐。
    照片前是一组奶白色真皮沙发和黑色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一个曲颈景泰蓝彩釉花斛,里面的白百合和天堂鸟,早已失去了明艳的色泽,干枯而萎黄。
    显然,已经好几天没有人照料了。
    花斛旁边,是几本杂志,夙夜扫了一眼,有《少男少女》、《意林·小小姐》和《知音》等,都是青春期女孩子比较喜欢的。
    其中一本《舞动奇迹》半摊开着,显然主人正翻阅到那里。
    杂志旁边,是几袋没打开的零食和两罐可乐。
    邵壬拍了拍夙夜肩膀,歪头示意:“跟我来,死者在她自己的卧室里。”迟疑了下,他又补充道,“有点心理准备,尸体已经形成了*巨人观。”
    夙夜惊讶地睁大眼睛,刚刚迈开的步子戛然而止。
    “你要是实在不想看,就算了。”打量他的脸色,邵壬说。
    夙夜深吸了口气,半天才开口:“走吧。”
    他脸上的表情依旧淡然而平静,但微微抿紧的嘴唇,还是透露出他的情绪。
    饶是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瞥见尸体的瞬间,夙夜的胃还是骤然紧缩了下。
    并不宽敞的室内,几个警察和法医正在忙着勘验现场、处理尸体,显得颇为拥挤。
    夙夜脚步停在门口,默不作声地向内张望。
    只见一个警察举着摄像机,在巨细无遗的录像。一个负责提取指纹的警察在到处撒黑粉。另一个警察用小镊子从地上夹起根头发,小心翼翼放进证物袋中。
    还有一个警察,根据肉眼尚可勉强辨认出的陈旧性血渍,推测着凶手的行走路线,将四甲基联苯胺化学药液一点点涂抹在地面上,如果有凶手留下的隐藏性血迹,与药液接触,会产生蓝色反应,这样就能找出肉眼看不到的血渍,并将它清晰具体化……
    夙夜的视线,在室内徐徐环顾,这是间典型的女孩子闺房,充斥着柔和的浅粉色调,包括窗帘、被子和床罩。
    书架顶端,放着只棕色的熊宝宝毛绒玩具。书桌上,也摆着好几样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八音盒、小兔子水晶挂饰、装满幸运星的透明盒子、顶着红色小花的仙人球小盆栽……
    它们的主人,现在就躺在床上,头西脚东,呈仰卧状。
    浅粉色的被子逶迤在床尾,半垂落,一截搭在地板上。
    死者头顶颅骨,被劈开道口子,伤口里生满了蛆虫。旁边的枕头上,散落着一些蛆壳和一只死蝴蝶。
    那些蛆还没有羽化成苍蝇。
    夙夜凭肉眼判断了一下,它们长约3~5毫米,有前后气门,属于二龄生长阶段。
    考虑到室内温度偏高,他估计,死者大概死了三天左右。
    正在处理尸体的法医孟彦名,鼻梁上架着副玳瑁眼镜,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跟大学讲师似的,动起刀子却比屠夫还狠。
    据邵壬说,他常常边解剖尸体边咯吱咯吱嚼烤熟的骨肉相连——他特喜欢吃那个,说是又香又有嚼头。
    超级强悍的心理素质和堪比铁杵的神经,让同事们对他充满敬畏,以至于他上任不到一个星期,法医科就被心照不宣地划成了禁地,人人避而远之。连当了几十年警察、见惯各种大场面的老局长都不例外。
    不过,没有人敢质疑他的能力。
    邵壬还曾经跟夙夜八卦过,孟彦名出身法医世家,别人家的同龄小孩子,还在认读水果动物图片的时候,他就整天拿着各种骨头标本,搭积木玩了。
    虽然比邵壬还小两岁,却绝对是位业务精湛的老法医。论经验和技术,别说在b市,就算是放眼在全国范围内,比他强的也找不出几个。
    无论是面对血酱肉糊、断肢残臂还是密密麻麻的蛆虫,孟彦名都完全可以做到面不改色、视若无睹。
    为了保证嗅觉不受影响,辨别死者是否有中毒等迹象,解剖验尸的时候,他从来不戴口罩——嗯,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戴口罩吃东西比较方便。
    现在,他当然也没戴口罩。
    这一点,夙夜由衷地钦佩,他远远地闻到那股恶臭味,都快吐了,胃液不停地往上涌。
    此时,孟彦名面无表情地站在床边,弓着身子,正用刀子初步去除尸体上腐烂得太厉害的腐肉,将它们一小坨一小坨装入用来采集样品的证物袋中。
    看着被一点点剔刮出来的白森森头骨,夙夜情不自禁闭了下眼睛,心里隐约掠过针扎似的刺痛和难过。
    他没办法将眼前这具丑陋狰狞的女尸,联想成客厅照片中那个俏丽清纯的女孩子。
    有一种说法,每一个女孩都是上天赐予父母的天使;每一个女孩,都是某个男人心目中穿着水晶鞋的公主。
    然而,横陈在面前的这具女尸,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肆无忌惮地检视着、冒渎着、侵犯着。
    并且这种侵犯和冒渎,将会一直一直持续下去。她的头颅、内脏都会被一点点打开、切割,身体的每一寸都会被翻来覆去检视,会被照相存证。在法医、警察、专家、律师、法官……甚至公众面前,一次次展示。

  ☆、65|二 昔拉的复仇(2)

即使案件结束,尸体化为灰烬,这些记录和照片也不会消失,而是存入档案,供许许多多警员或者犯罪学家们一遍遍翻看、检阅、推敲。
    随着被屠杀,她的*、她的身体、她的一切,都已经被晾晒在了阳光下了。不再属于她,而是属于社会大众,变成了标记和一串串冰冷呆板的符号。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切割、被剖析,并且加入凌迟她的一员。
    在这一刻,夙夜知道,他是真的憎恶着那个凶残的杀人凶手,暗暗下定决心,要将他绳之于法。
    前三起案子,他并没有亲临犯案现场,只是看了邵壬带给他的案卷资料。案卷终究只是案卷,它们永远不会达到把一具尸体呈现在面前的鲜活效果,不会这样触目惊心,令人真切感受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杀了。
    正如邵壬所说,死者已经形成了*巨人观。
    颜面肿胀得异常狰狞可怕,眼球突出,肥厚如香肠的嘴唇外翻,舌尖伸出,上面也密密麻麻蠕动着淡黄色的蛆虫。腹部膨隆,整个尸体肿胀庞大成巨人,已经完全无法辨认生前的清秀模样,口鼻旁有溢出的干涸液体及食物残渣。
    由于身体胀得太厉害,亮粉色吊带睡裙和内衣裤都被撑破了,她简直是赤身*,身上仅挂着几片碎布。
    子gong和yin道脱出了体外,双手的皮肤也呈现出手套状脱落。
    这是法医学中典型的*巨人观:高度*的尸体,由于其全身软组织充满*气体而形成巨人观。
    *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逆流到喉头,经口鼻溢出。
    胃肠受压迫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外,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子gong和yin道脱出体外。
    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能因为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或棺内分娩。
    *巨人观的出现,主要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一般来说,陆地上的尸体,夏天需要48~72小时,春天、秋天需要72~120小时,冬天则需要10~15天。
    现在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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