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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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大赢家-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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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不可以修行其他剑法,但把师尊奉如神明的他们,只会老老实实练习师尊传授的剑术,才不会想得那么灵活。
    看到温乐充满斗志干劲的样子,沈谢自是放心。他眉头舒展,温言道:“很好,若你修行时有疑惑不解,就来找为师。若为师闭关,你传信一封,我出关后便会唤你过来。”
    温乐顺杆往上爬,笑道:“弟子正好有事求教师尊。”他赶紧把自己的问题说了出来。
    沈谢担心的是温乐是否能入门,却没料到温乐已经在考虑入门后的事情了,他又是好笑又是好气,一时都不知道该说这徒弟什么是好。
    罢了罢了,自己还不是同样为这小子想得长远,沈谢略微自嘲的笑笑,还是把解决之道告诉了温乐。
    “莲花峰有一种特制剑匣,天级品阶的可以解决你放剑的问题,你回去找找乘风。另外,给你师兄们说一下,不用再买剑了。剩下的剑,为师已经给你备好了。”
    温乐大喜过望,果然有个土豪师尊就是好啊,当即笑嘻嘻的应是。
    沈谢又给温乐一瓶滋养神识的凌霄果和一份写有他培养神识要诀的玉简,这才让温乐告退。
    看着温乐的背影消失,沈谢心中泛起的涟漪渐渐平复,只是脑海里某人的模样,却越发生动了。
    心不死于情,烦恼由自生。师兄……我好想你……
    不提沈谢这边,温乐回到逍遥阁就缠上林乘风。
    “大师兄,我想要个剑匣。”
    林乘风正在吃烤鱼,一不小心,一块大的就被方越夹去了。他吐出细小的鱼刺,漫不经心的回应:“好,买买买,大师兄给你买。”
    不就一个装剑的木盒子么,小师弟要,给他买上一打最好的就是。
    温乐笑得像一只偷鸡成功的小狐狸:“师尊说了,要莲花峰出产的,天品的。”
    嘿嘿,他可不再是对蜀山一无所知的小白了,关于云霄峰和莲花峰之间针锋相对的情形,还是能避则避吧。反正师尊都说了找师兄,那就靠大师兄咯。
    “什么!”林乘风差点被刺戳到。
    天地玄黄,莲花峰最好的剑匣就是天品。温乐要求的剑匣不是一般的剑匣,这种设有空间法阵,能容纳大量剑器又能瞬间取出的天品剑匣,莲花峰十年产出都还不到三个。一般都是留给莲花峰的杰出弟子,其余诸峰想要弄到一个都有些费力,何况是与莲花峰不和的云霄峰。
    林乘风放下筷子,一脸郁闷的看着温乐:“小师弟啊,要不,换低点的?玄黄级的落迦峰可以炼制,地级的也可以凭贡献点去换取或者购买,但天品的真的不好弄啊。”
    方越愉快的吃着剩下的烤鱼,排行老二就是好啊,天塌下来大师兄顶着。
    要不是事情太棘手,看到温乐小脸上露出的失望神色,林乘风早就举手投降了。师尊啊师尊啊,你怎么就丢了这么一个难题给我呢。
    看到林乘风为难的样子,温乐又加了一句:“师尊还有一句话对你说,云莲剑会。”
    林乘风这下明白了,他笑了起来:“放心吧,小师弟,你别急,我一定努力,给你弄到剑匣。”
    看到陆小季一脸茫然,一个人干掉完整盘烤鱼的方越则是好整以暇的加以告知。
    蜀山内没有宗门大比,各峰每二十年自行举行一次小比。而云霄峰和莲花峰这对冤家,则是三十年就要办一次剑会切磋,不过说是剑会,却不动武。
    什么?你说不动武怎么打?
    莲花峰的弟子在爱剑没有培养出来之前,战斗力是及不上云霄峰的。所以他们要求,只比剑招,不比剑。两峰的弟子各自留下自己的一招半式在剑痕石上,如果对方能破解,就算胜。说白了,就是比试对剑法的领悟和掌握,看谁能得到剑术的精髓。至于比试地点,则是在太华峰,因为两峰都不希望看到对方弟子踏上自家山峰。
    莲花峰:呸,那群不懂得尊重剑的野蛮人不配踏上我莲花峰。
    云霄峰:哼,那群满脑袋只有剑的大傻叉没资格到我云霄峰。
    沈谢既然提点林乘风云莲剑会,估计这八年后举办的剑会奖品,就是天品剑匣了。这样一来,既可以满足温乐的要求,又可以测试林乘风的本事,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林乘风自然领会沈谢对自己的期许,暗暗发誓要为小师弟夺得剑匣。
    对林乘风的承诺,温乐自是放心,这下他安心的准备回房修炼。
    林乘风突然叫住他:“哦,对了,小师弟,你准备一下,明日,我就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第25章 当吃货参观动物园

“对了,上次剑会谁赢了?”陆小季突然追问了一句。
    林乘风颇为自豪的回应:“当然是我们,所以才叫云莲剑会啊。要是输了,哼,莲云剑会这名字可是难听死了。”
    虽然在场的没一个参加过两峰斗剑,但身为云霄峰的弟子,都有些与有荣焉的感觉。
    为了明日的游玩,温乐晚上也没修行到太晚,早早的就寝了。
    温乐毕竟经历过太多春游秋游自助游,也不是十岁的孩子,对明日便不是十分期待。但陆小季就不一样了。
    虽然陆小季出生在大富人家,可是古代不像现在这样国泰民安、交通方便,一般这些公子哥也只能在家乡附近转转。别说出远门了,有几人能像徐霞客一般四处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更何况是陆小季这尚未束冠的半大小子。
    温乐至少还跑到琅琊峰和玉泉峰玩过,陆小季来了蜀山,就只在朝阳峰、缥缈峰和云霄峰打转。听说要去一个新地方冒险,他自然是满心欢喜,晚上兴奋得差点没睡着。
    温乐打个哈欠,伸展双臂,懒散的从床榻上起来。一番洗漱,穿戴好衣物,就推门往厨房走。
    不过这顿早餐吃得可不清净,温乐喝灵谷粥的时候,陆小季就在一边催促,生怕耽误了行程。
    温乐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被陆小季拖出门的。真是的,小学生也太心急了。
    温乐心里嘀咕的时候,完全忘了自己儿时有多么盼望春游秋游。晚上都在求老天保佑第二天不要下雨,天不亮就不顾妈妈叮嘱,带着好吃的屁颠屁颠的奔向学校。咳,黑历史,还是不提了。
    这次要去的地方并不在云霄峰,四个人自然不好搭乘飞剑,只能走传送阵。
    传送阵之间有一段山路,温乐边走边想,要是有随机传送卷或者回城卷就好了。
    陆小季一边喜滋滋的看着周围的风景,一边弱弱的询问:“林师兄,咱们今天要去哪里啊?”
    林乘风悠然道:“带你们去见见世面。不过要小心咯,这次可是会有危险的呢。”
    危险?自家宗门里,能有什么危险,难道是去偷掌门养的仙鹤?烤鸭比烧鸡好吃,卤鹅比烤鸭好吃,肥美的仙鹤一定别有风味,温乐下意识的舔唇。
    四人走走停停,一路说笑,最后来到了乾元峰。
    难道大师兄带我来学习炼阵?温乐精神一振。
    不过林乘风并没带众人去前山,而是径直去了后山。
    乾元峰后山群峰连绵起伏,草木苍翠茂盛,一派生机盎然之景。只是还没走近,众人就听到低沉起伏的鸟鸣兽吠之声。
    陆小季满是惊喜:难道林师兄带我们来辨识珍禽异兽?
    温乐满是惊喜:是参观动物园还是打猎?可以多捉点吗?
    方越满是惊喜:我们是要收服灵禽坐骑还是珍奇兽宠吗?
    看着师弟们满脸期待激动地围着自己,林乘风振臂一挥:“今儿我们去兽谷历练!”
    乾元峰的弟子所学颇杂,除了占主流的炼阵,也有星相医卜养兽之流。
    灵兽这东西,并不是养来吃的,一般是用来送信啊、寻宝啊、当坐骑啊或者当战宠。但再灵也是兽,总有野性难驯之辈,这些调教失败的就被前辈们一股脑的丢到了后山,留给弟子们对战练手。
    蜀山并不担心那些凶兽能跑出来,毕竟乾元峰以炼阵出名,早在后山设下层层禁制,又在出谷之处设下防御阵法,让那些凶兽们逃脱不能。又不时让其余诸峰的弟子进去诛杀凶兽,降低它们的数量。因此乾元峰圈养凶兽数万年,都没有发生凶兽越狱。
    当然,尽管前辈们用法阵压制了凶兽的杀伤力,但兽谷历练还是有风险。毕竟恶兽中有狡猾奸诈的,也有以多欺少的,更有战斗力强大的,所以弟子们还是有受伤甚至陨落的危险。尽管如此,比起外界的历练,兽谷还是风险很低,因此经常有弟子来这里实战练手。
    听完林乘风的述说,方越自是慎重起来,陆小季虽然有些害怕但也不惧一战,只有温乐两眼放光:“大师兄,那这么说,我们杀了的凶兽食材就归我们咯?”
    喂,你不要用看食物的眼光来看凶兽好不好,最关键的是它们又不一定好吃。跟温乐相处久了,林乘风也学会了腹诽吐槽。
    “嗯,凡是我们杀掉的凶兽,身上的血肉皮毛,还有内丹都归我们。”林乘风又继续说道:“山谷内的凶兽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筑基后期,我是筑基中期,方越是炼气八层,只要我们不过于深入,被群兽包抄,风险也不会很大。大家小心谨慎就是。”
    众人一番商议,决定以林乘风居首,方越殿后,温乐和陆小季兼顾左右的阵型进入兽谷。
    只是在进入兽谷时……
    “大师兄,怎么还要买票,呃”,温乐急忙改口:“怎么还要缴纳贡献点才可以进去?”
    林乘风正把自己的弟子令牌递给看守兽谷入口的乾元峰弟子,后者熟练的把它靠在自己身份牌上,转了几十点贡献点。
    听到温乐发问,看守兽谷的弟子咧嘴笑了起来:“这位师弟,里面关的是什么?凶兽啊!要是阵法散了凶兽跑了,就算没伤到大家,你们也没有历练的地了啊。维持法阵需要灵石,乾元峰也没有余粮啊,咱这不是为了大家好呗。”
    果然景点收费用的都是振振有词,乾元峰的祖师绝对有做奸商的天赋!温乐甘拜下风。
    众人按准备好的阵型站好,这才小心翼翼的踏进了兽谷。
    温乐虽然不习惯佩剑,但历练有风险,他自然在进入兽谷前,就把卷云剑从储物戒中取出,紧紧握在手里。剑柄结实冰冷的触感让温乐的心里变得踏实了点。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温乐觉得一进入兽谷,就闻到腥臭异味,那种有点像腐烂的海鲜在太阳下暴晒了数天的那种臭味,让他忍不住捂鼻。
    陆小季突然小脸一白,苦着脸看向下方,他的脚正踩在一团软软湿湿的东西上,可不正是一堆粪便么。
    温乐噗嗤笑了出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全没了。
    “哈哈哈,小鸡,你走路不看路的吗?”
    陆小季毕竟是第一次历练,虽然安慰自己没什么可怕的,但还是有些紧张,他只顾着四下张望,没留意脚下,一个不留神就踩了“地雷”。
    陆小季嫌恶的把脚上那坨东西在路边的石头上刮净,方越又好心用水系法术帮忙冲洗了一下,四人这才继续往前走。
    由于陆小季的踩便便,大家的心情都好了许多,虽然还是小心翼翼,但也有心情欣赏兽谷的异样风光。
    “哗,快看!”陆小季兴奋得叫了出来:“看那看那,前面大树下那个长尾巴的老鼠,正在围着自己尾巴打滚的,好想捉一只!”
    温乐对照灵兽图鉴:“尾长半尺,圆耳粉毛,擅长打洞,会被有灵气的东西吸引,故名寻宝鼠。”喵了个大熊猫,看起来好萌啊,和寝室老二女朋友养的仓鼠怎么这么像。
    两人对视一眼,都可以看到对方眼里的喜爱之情,然后齐齐一呼,就往前面扑去。
    林乘风心中好笑,不过他也不担心,因为寻宝鼠是出了名的胆小,如果附近有猛兽,它早就吓得躲藏起来了,哪会如现在般大模大样的在树下滚动。
    方越对老鼠这种生物一向敬而远之,便站在一边,看温乐和陆小季捉鼠。
    林乘风小剧场
    (一)某日,林乘风穿越了。
    看着洗得干净长得肥的肉食在街上自由走动,完全也不怕人。林乘风食指大动,两眼放光,准备下手。
    等等!大师兄,你明白吗?那叫宠物,不是食物。
    被愤怒的主人追杀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林乘风转向山林中的动物下手,天生天养的,这次总没问题了吧?
    等等!大师兄,现代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啊喂。
    被森林公安追捕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现代的肉都是不能吃的,小师弟真可怜。林乘风如是说。
    (二)流落异界的林乘风决定找份工作来填饱肚子。
    林乘风:老板,我来应聘。
    老板:你会什么?
    林乘风:我会御剑。(挥舞自己的长剑)
    老板(打电话):警察啊,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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