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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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大赢家-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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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空一声巨响,温乐闪亮登场

大雨滂沱,雷鸣电闪,在这暴雨倾盆天色昏暝的寒夜,连夜行动物都畏缩在窝里不敢外出,但在泥泞坎坷的山间小道上,居然有人在艰难前行。借助闪电带来的刹那光芒,可以看清行人是一名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
    少年右手牢牢抱着一个襁褓,左手持剑作杖,弓着身子,跌跌撞撞往山下走去。他浑身早已湿透,连眉尖都在滴水,手上腿上到处都是被树枝草丛挂出的殷殷血痕,背上更有一道血肉模糊的狰狞剑伤。少年虽是遍体鳞伤,但他保护的那个婴儿却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是雨实在是太大了,少年再是用自己身子挡着雨水,襁褓还是被雨水浸湿了。
    熟睡中的婴儿本能的感觉到了不适,小嘴一抿,哇哇啼哭。少年急忙松开手中长剑,伸手捂住婴儿小嘴,心中祈求雷声能压过刚才婴儿的哭声。尽管雷声轰鸣,但少年只觉得这天地寂静得可怕,只剩下他和婴儿的心跳声砰砰直响。
    怀中的婴儿哭声弱了下去,周围依旧没什么动静,少年暗自庆幸,把婴儿的襁褓略微整理了一下,便又抱着婴儿继续前行。但是没走数十步,身后劲风突兀响起。
    少年情知不妙,但他受伤在前,又抱着一个婴儿在山间奔波了数十里,体力早就所剩无几,所以明知有敌人向他袭来,也无法及时闪避。少年毅然将婴儿轻轻抛出,婴儿跌落到路边的草丛里,仿佛是预感到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哭得更是厉害。
    一柄蓝色飞剑从后方急射而来,猛然从少年胸口透出,带出一大蓬血花,在空中一个回旋,又往后飞驰。少年脸色惨白,踉跄几步,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
    两名驾驭飞剑的年轻人诡异般的出现在半空中,其中一人正是御使飞剑斩杀少年的元凶。
    师尊,对不起,我不能再保护小师弟了。少年不甘心的阖上双眼,而他极力保护的那个婴儿在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也被来人用飞剑射杀。大量的鲜血从他们身体里流出,混杂着雨水蜿蜒流淌,将泥地变成一片殷红。
    “这些邪魔妖人,真是狡猾,差点就让他们逃了。可恶,让我们追了这么久,万一师叔责罚……”
    “要不是有掌教大人赐下的占妖盘,在这种鬼天气里想要找到这些漏网之鱼的行踪,也还真是困难。好在余孽已经诛杀,你我快点回去复命。”
    “是,师兄!”
    如同来时一样突然,两道人影又顷刻间消失在雨幕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远处的一个满是泥浆的土坑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带着满身泥泞,挣扎着爬了起来。那双原本清澈的眼眸,因为彻骨的仇恨,已经变得血红。
    时间:2014年11月21日
    地点:三山网吧
    人物:西南大学中文系2014级514寝室全体成员
    事件的起因:我们要推倒拉格纳罗斯
    事件的经过:拉格纳罗斯不愿意,拉格纳罗斯放大招,开荒小分队团扑团扑再团扑
    事件的结果:温乐穿越
    毕业在即,找到了下家的大四狗如何打发时间?对其他人来说,答案可能有很多种,但对西南大学中文系2014级514寝室的四位,就绝对是游戏游戏再游戏了。
    在通宵副本开荒团扑n次后,身心疲惫的四人只能沮丧的滚回寝室。冬天的天本来就亮得晚,加上c市最近阴雨绵绵雾气沉沉,大家通宵后又昏昏欲睡,结果在抄小道回桃园宿舍时,某个倒霉鬼没看清前方的路,一脚踩空,瞬间就掉下了小道旁边的镜湖。
    就像饺子下锅似的,一个拖住一个,互相扶持的四人一个不漏的全部掉进了镜湖里,应了一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老话。
    “哈哈,洗澡啦!洗衣服啦!老天,来点洗衣粉!”
    “救我的麻烦来个美女啊,kiss醒我吧,我宝贵的初吻就献给你了!”
    即使突逢大难,514寝室的众人仍不忘发挥寝室的优良传统,一边干嚎一边在湖里挣扎。
    温乐秉着求生本能像鸭子一样努力地划着水,只可惜落汤鸡就是落汤鸡,绝不可能立马进化成善泳鸭,耳边的呼救声渐渐淡去,黑暗袭来,温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益州蜀郡的某不知名小山村
    湛蓝纯净的天空,郁郁葱葱的山林,清澈见底的河水,摇曳盛放的野花,这一切都是极好的。如果背景不是一堆破旧荒废的土房竹舍,一群衣着褴褛正在田间耕作的农夫,就更好了。
    一个约莫十岁的男童正毫无风度的跌坐在河边的草地上,一边丢着石子打水漂,一边不爽的嘀咕:神啊神啊,我穿回古代做什么啊,这么难得的名额怎么不给理科生呢!我们文科生穿越到古代有个毛线用啊!电脑没有,英语没用,政治也无用武之地。要是理科生就牛叉了,不管是学化学还是学物理,学机械还是学矿物,可以做火药可以冶炼金属可以开采石油可以制造热武器,特么我学中文的难道去当说书艺人啊?别人穿越吧,不是有空间就是有异能,再不济也有系统,怎么老天连个金手指都不给我一个?真是郁闷死我啦!还有这坑爹的地方,吃的东西还赶不到学校食堂垃圾伙食的万分之一美味,叫我这个吃货怎么活啊!
    这抱怨连连的孩童正是穿越了的温乐,虽然幸运的没有溺死在镜湖,但是一穷二白甚至连身体都缩水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温乐也算是倒霉透顶了。没有掌握实用的生存技能,面对着求生困境,温乐真是欲哭无泪。
    温乐穿越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据救他的王家大婶说,那天晚上突然乌云密布,顷刻便是惊雷暴雨,等第二天雨停后,她就在河边捡到了昏迷不醒的温乐。蜀郡是出了名的粮仓,民风淳朴,乡民纯善,王大婶家有余粮,又讲究行善积德,自然不吝惜救一个她认为是山洪爆发不慎落水的陌生孩童。要是换作兵荒马乱颗粒无收的灾荒年头,嘿嘿,别说见死不救,搞不好还会被饿红眼的人渣做成“两脚羊”吃了。所以托天之幸,温乐保住了一条小命。
    温乐醒来的时候才发现他面临的处境如何悲催,映入他眼里的,是一个一脸焦急看着他的陌生妇女,而她身上穿着的,正是电视剧里常见的古代服饰。屋那么破烂,可以理解为农村贫穷,可是人身上穿的衣服,却绝不会是现代人习惯的衣着。面对一个衣着妆容横看竖看都不像现代人的中年大妈,他一口标准的二甲普通话,对方听不懂,换成浓厚川味的四川言子,对方还是听不懂。而对方说的话,温乐也是一个字都听不懂。
    天朝幅员广阔历史悠久,文字只是经历了字形的演变,但是语音的变化却是瞬息万变,就算是现代都还有十几种令人头晕的方言,更别说几千年的历史语音变化。两人一阵叽里呱啦,明明知道彼此说的是人话,但除了一堆啊哎呀的语气助词能听懂,其他就是在鸡同鸭讲了。好在温乐是遇到过闽南同学和温州室友,经历过坑爹的方言熏陶的大学生,在沉默的大眼瞪小眼后,温乐苦笑着伸手比划,借助身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终于与大妈进行了沟通。
    等王家大婶走后,温乐才来得及对自己的窘境长吁短叹,穿就穿了吧,怎么还和某个著名的侦探小子一样倒霉啊,身体莫名其妙就缩水了。得,知足吧,没缩成小学二年级,算是走运了。
    在一个陌生环境里,为了生存下去,温乐几乎是将全部精力疯狂的投入到了学习语言这一艰巨的任务中去,虽然四级是考了四五次才过的,但是凭着中文系的底子再加上毅力坚持,还不到两个月,温乐已经可以听说基本对话了。虽然有些词儿还是听不懂,但是听不懂可以猜可以蒙的嘛。大学生谁不知道考试就是以猜为主,以蒙为辅,猜蒙结合,必定及格。
    语言关一过,温乐就参考各种穿越剧中前辈们的经验开始四处和npc,哦,错了,村民进行沟通,企图获取情报。
    “王婶,当朝皇帝是谁啊?”
    “皇上他可是真龙天子,俺们山沟沟里的妇道人家怎么能去打听皇上的名讳啊,这可是大不敬的罪,要杀头的。”
    你们中封建迷信的毒太深了,温乐摇头叹息,不过他也知道要和这个时代的人争论这些问题绝不明智,所以他忍住了反驳的冲动,继续找其他村民咨询。
    “最近有什么大事么?”
    “这个我知道。”老百姓们吃饱穿暖了,也是很爱八卦的。在镇上经商的张老头得意的卖弄自己的见多识广。“当今圣上英明,我大隋朝国力强盛,万邦来朝,大兴城多有不便,正在修建东都洛阳。”
    大隋?迁都洛阳?这两个关键词一下就刺激了温乐的记忆,他的小脑袋瓜子急速运转起来:难道我穿越到了隋炀帝杨广的朝代?我记得隋炀帝这货好大喜功滥用民力,不是攻打高丽就是修建运河,没几年就是隋亡乱世了吧。难道上天是让我来辅佐李世民,成就大唐盛世?嘿嘿,搞不好我就是那一代奇人——神相天师李承风,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医卜星相样样全才。不过这时间还太早了吧,我记得李承风和袁天罡是唐朝的呀。那会不会是要我遇上垂死的李小子李代桃僵,或者是我成为子陵仲少,亲手打造一代明君唐太宗?假如我是少帅,到时候是收武曌呢还是纳上官婉儿?
    温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美妙想象中,什么女皇传、大唐双龙传、寻秦记的内容在脑里不断浮现,一个个念头不住浮现:好歹我也是混终点凤空的,谁不知道穿越或者重生了一般都会活得更加精彩啊?无论是到异界还是回古代,都是当官发财收美成名的大好机会。如果现在是隋末,只要迈入大唐盛世,虽说我历史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有名的诗词和大的历史事件还是有印象的,哼哼,到时候做个闲云野鹤的隐士高人,绝对可以大发横财青史留名呀。哇哈哈哈哈,什么神算子,天机公子,温天师,这类的名号绝对跑不掉,不愁没饭吃了。文科,一张嘴就可以搞定天下!

☆、第2章 神仙?妖怪?谢谢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悲催的。温乐主意打得再好,可现在只是隋初,李世民也只是六七岁的无知顽童,明主尚未长成,难道要他去投隋炀帝,告诉那个暴戾恣睢的皇帝他三征高丽全部失败,十几年后会在江都被宇文化及缢死?别开玩笑了,以隋炀帝的火爆脾气,绝对会以妖言惑众的名义先把温乐来个缢死。
  温乐现在的年龄大约十岁多一点,在21世纪还是小学生呢,除了家境不好的家庭,这岁数的小孩常做的家务最多也不过是洗碗扫地,但在古代,却得作为半个壮劳力使用。可怜温乐不过是一只游戏宅男,文弱书生,手不能挑肩不能抗,长这么大从来没下过农田,体力活不会,农活更不会。在慌手慌脚给王家添了一堆麻烦后,王家婶子终于看不下去请他去休息了。
  温乐心中不安,他一个外人,衣食住行都是仰靠王家,又不干活,说起来实在是过意不去。但是吧,制作香皂香水,不会;制作镜子味精,不会;制造美酒火药,还是不会。温乐暗暗捶地,你妹呀,穿越最暴利最容易实现的技术活儿,他当初怎么一个都没记呢。早知道以前就别光看种马文收后宫,好好的把那些带技术含量的穿越文看几遍多好。
  温乐绞尽脑汁指望想一点实用的东西出来,直到肚子咕唧才回忆起炒菜是宋朝才出现的。宋以前的烹饪大多都是蒸煮,如果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炒菜自然可以赚钱。但关键是他不认识隋代的植物和调料,这个时代也没有色拉油,没有天然气灶,巧夫难为无米之炊耶。当然重点的重点就是,即使他想传授炒菜技术,就他这种只会泡方便面加个蛋的大学宅男手艺,还是不要秀出来丢人现眼了。
  想报恩,怎么就这么难?当然,温乐下意识的忽略了他可以去做帮忙拣牛屎鸡粪来肥田的活儿。
  信步走出村子,来到河边,温乐无聊的丢石子打水漂。
  “乐哥哥,去看热闹不?”王家的二小子穿着他爹旧衣服改的一件小褂,套了条短裤,光着脚丫子,嘴里叼了根草茎,笑嘻嘻的来找温乐玩。
  “什么热闹?”温乐头也不回,继续丢着石子。温乐闲啊,闲得无聊,不过农村里的热闹是在是太无趣了。第一次他不知情,听到热闹以为是什么大八卦就兴冲冲地去了,结果是陈大嫂和李婆子为了几个鸡蛋骂咧了个多时辰,搞得温乐无比怀念现代的八卦论坛,那上面才是真的热闹好玩呢。
  “城里沈员外的姑娘被妖怪缠上了,听说来了个厉害的老道要去收妖,你去看不?”所谓的城里就是离村子不远的镇上,当然比起村子,镇上要繁华和热闹得多。
  温乐霍然起身,不能置信的叫道:“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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