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路》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星路-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止他自己奇怪,女子看他的目光似乎也有点奇怪……
  
  梅拉城是位于欧洲西部的一座小城,颇有艺术情调。
  城市街道并不宽敞,随便拐个弯,都有可能进入一条别出生面的小巷。小巷两边是古典低矮的建筑群,装着风铃的商铺一家连着一家。因为梅拉常年有许多游客,这些商铺多数卖的,便是这里的各色手工艺品。手工艺品囊括的品种很多,有珠宝首饰、摆设品、纪念物、墙壁装饰……绝对是让人想象不到的丰富。
  
  然而让梅拉在世界上极富盛名的,还是小提琴。
  梅拉以前只是个小乡镇,而且也不叫梅拉城。据说十八世纪末期,一位名叫梅拉的艺术家隐居在此,远离城市喧嚣,穷尽二十年制造出一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有着当时最明亮开阔的音色,被誉为“天籁之音”。梅拉去世后,小乡镇用他的名字命名,用以纪念这位伟大的制琴大师。
  “天籁之音”让世界开始关注这个小地方,后来,梅拉的后人里相继出了几个知名小提琴演奏家和作曲家,有人为梅拉镇谱写出一篇协奏曲,充分诠释了小镇的特色风情。至此,梅拉逐渐发展为一座别具特色的小城,每年接送大量游客,举世闻名。
  制琴大师梅拉的故居被完整的保留下来,而“天籁之音”,至今收藏在梅拉博物馆。
  
  想当然,如此一个地方,出现以“梅拉”命名的小提琴赛事也是正常的了。
  (以上内容全部虚构捏造,别来考据我。)
  
  梅拉城保留古镇的风格,只有少数几座高楼大厦,这些大厦都是迎合游客需要的酒店。其中,设施最好的就是兰顿大酒店。辰星和阿彪便下榻在此处。
  房间是提前预定好的,他们出了机场后直奔酒店。一下飞机,萧音不知所踪,让辰星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阿彪向H城做了简单的平安汇报,不一会,萧烨的电话打到了辰星房里。
  “星儿,第一次坐飞机,没什么不适吧?”
  “没有,就是……”就是你情人的突然出现让我不适。辰星聪明的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什么?”
  “没什么,挺好的,飞机上的牛奶和点心口味都很好,我下次还坐这个航班。”
  萧烨在那边哭笑不得,“敢情你坐飞机是专门为了吃那点点心的?小馋猫!”
  
  萧烨接着叮嘱他注意安全,注意别落单,注意饮食,注意穿衣等事项,辰星一一答应,心里暖洋洋的。
  
  暖着暖着,便想到登机之前的事了,“烨哥哥,那个在机场……”
  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哪知萧烨主动提了出来,“星儿,你是越来越调皮了啊,居然在机场故意捉弄我。怎么,看我失态很好笑么?当心回来打你屁股!”
  “我哪有捉弄你?那是幸运之吻,会让我在比赛时有好运的。”辰星嘟囔。
  “是吗?那星儿得到好运没有?”
  辰星没好气的说,“我怎么知道,比赛还没开始!”
  “坏小子,你什么口气呢?”
  “本来就是嘛,我又没说错……”
  
  挂了电话,辰星心里一阵失落。萧烨把那个羽毛擦过般的吻当成恶作剧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阿彪敲门进来,“辰少爷,需要用餐吗?”
  “不想吃。”
  “辰少爷……”
  见阿彪为难的样子,辰星只好表示先洗个澡,洗完就吃饭。其实他的身体没这么弱,是大家有点大惊小怪了。不过,阿彪一个大块头,古铜色的脸上带着苦恼的表情,还确实让人不忍心。
  
  这边辰星边洗澡边郁闷,那边萧烨挂掉电话后,眉头深深的皱起。
  过了一会,齐书华进来请示事务,他提议道:“书华,今晚去趟蓝魅?”
  齐书华不意外的挑眉耸肩,自然应允。
  他也是个正常的男人,和萧烨一样都是独身。男人嘛,就算不沉迷于此中之道,该有的发泄还是需要的。隔一段时间,萧烨便会去一次蓝魅,大多数时候都和齐书华一起。
  何况他们去的频率不高,算起来,一个月顶多一两次。和其他上流社会的人比起来,不知道洁身自好到哪去了。
  
  萧烨一般喜欢身材娇小的女人,他们人一到,符合条件的女人已等候在那。让齐书华惊讶的是,家主大人盯着那几个女人看了好一会,神情莫名,忽然说出一句让齐书华跌破眼镜的话来。
  “换个干净的男孩进来。”
  
  “噗”!齐书华夸张的喷茶了。
  其实这种事不算什么,有钱人就喜欢这么玩,齐书华也玩过。不过萧烨以前对男孩大多兴趣缺缺,主动点明要男孩,更是没有过。好吧,他是表现得夸张了一点,其实真的算不得什么,都是发泄,一样东西玩久了,自然想尝尝新鲜的……
  只是不知道这位萧家主的喜好怎么突然变了。
  直觉的,齐书华认为有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牙痛越来越厉害了,喝口汤都痛得抽气,可怜的我,于是一整天只喝了小碗排骨汤,啥也没吃~~~~~

其实我这颗智齿已经长出两三年了,长的时候牙龈痛过,但和现在比起来,啥也算不上。等长出来之后吧,又不痛了,只是因为朝外长,老觉得戳着脸颊有点不舒服,于是我就没管它……没想到这该死的智齿忽然给我来了个大爆发,真算起来,我是第一次这么牙疼~~~~脸红红的,好像发烧了,吃了消炎药和牛黄解毒片,没用,更厉害了……

真应该先拔了的,我以前第一颗智齿,也是朝外长戳着不舒服,去医院拔了,一点都不痛,虽然拔的时候很恐怖的说~~~上次是下牙,打了麻药后,那实习医生拿个什么东西撬出来的,让我当时就想到杠杆原理,汗……但真不痛,麻药过了也不怎么痛,比起现在这个痛来,就跟没感觉似的~~

智齿这个东西,如果同一边没有长出对咬的两颗牙来,真的是个隐患!!我这纯粹是诉苦,有痛没处撒,肚子饿得没知觉了……

照这个情况看,明天可能真的不能更新了,我目前水深火热啊~抱抱大家~

PS:发现回复不了评论,回了几条都没反应,该死的抽,于是又没回复。但我都仔细看了的。




36

36、第 36 章 。。。 
 
 
  爸爸,你现在好吗?是不是在天上看着我?
  据说,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一个逝去的人,如果你想他,就抬头看看星星,他会知道你的心意。当你看到星光闪烁,那是想念的人所给予你的回应。
  
  这个季节,梅拉城气候适宜,夜色沁人。辰星坐在窗前,面对外面的漫天繁星。这个夜晚,星光似乎特别灿烂,让辰星想到了曾经无数次拉起星星歌的时光。
  左手拿着日记本,右手握着笔。辰潇去世后,辰星便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他用这种方式纪念爸爸,并把心底的所思所想倾诉给他。不是每天都写,特别想念辰潇,或者有其他心事时,他才会随意写下来。每一篇,都以写信的口吻。
  辰星对着星夜一笑,笔尖继续游走。
  
  爸爸,明天,就是梅拉小提琴比赛的初赛日子。您以前说过,现在的大小赛事太繁琐,在心性没有定下来时,频繁参赛会磨损对音乐的感悟。但毫无演出经验,也会阻碍进步。所以,之前我只是适当的参加过一些B国内的演出活动及小型赛事。
  这次比赛是林教授推荐的,我没有拒绝。林教授曾经在我们学校见过我的一次演出,之后和我聊过很多次,我想他对我是有些好感的吧。我不是觉得自己现在对音乐有了很通透的感悟力,我会来参赛,是因为这是爸爸您曾经参加过的比赛。
  我对明天的比赛毫无把握,可我会努力记住一点,小提琴,就像双人舞中的舞伴,在拉响旋律时,你配合她,钟情她,她便不会辜负你。
  ……
  
  爸爸,还有一件事,我想,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对您说过,他是我的阳光,自黑暗中拯救了我,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他是个强大而温柔的人,我崇拜他,仰慕他,依赖他……但我现在忽然发现,其实我还喜欢着他,好像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因为,我知道他有情人时很难过,我还不受控制的吻了他。
  尽管他可能不明白那个吻的意思。
  
  我知道,我和他,没有处在同一个天平。他高高在上,而我,说穿了,就是他买来的。我想他买我是有原因的,极有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像某个人。可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我太弱了,处在这样的身份地位当中。
  但我喜欢他。
  也许,这是注定的。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爸爸,我该怎么做?
  
  ……不过我明白一点,必须走出自己的路来。不然,我就只能是一个附属品,而没有那个资格。
  这一次比赛,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我将努力取得这种资格。
  ……
  
  梅拉小提琴大赛,其意义重于比赛本身。它不是世界最大型的比赛,也不是难度最高的比赛,但世界知名的艺术家们对它却格外的重视。
  这当中当然有艺术家们对前辈的敬意,或者说一个传统。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贝多芬、舒伯特、帕格尼尼等音乐家留下的深远影响可以见得。
  
  而辰星之所以说这次比赛能让他取得某种资格,则是因为,梅拉大赛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一个把自己展现给世界古典音乐界的机会。
  梅拉青少年小提琴比赛,除去纪念意义之外,是特意为音乐界注入新活力量存在的。只要在这次比赛中给人留下一点印象,以后的音乐之路会平坦许多。
  打个比方,选世界小姐,就算只入围得了个十佳,回国后的身价比之前仍要高涨不知多少倍。
  或许这里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同样的道理。
  
  比赛地点就在梅拉音乐厅,几十个世界各地而来的青少年即将跨出自己音乐道路上重要的一步。辰星看着几个从身边路过的不同发色和肤色的参赛者,陡然产生了一种天外有天的奇特感觉。
  他从前世面见识得少,吃过太多苦,后来又被萧烨保护得很好,突然见到新鲜事物,第一感觉不是新鲜,而是不由自主的防范和警惕。
  “辰少爷,你没事吧?”阿彪在旁担忧的问。辰星的脸色刚才变了一变,一直信心观察他的阿彪自然注意到了。
  “我没事,觉得有点新鲜罢了。”辰星微微一笑。
  阿彪也笑,“辰少爷指的是这个音乐厅还是那些人?我是个粗人,不懂这些高雅的东西,但是梅拉音乐厅举世闻名,连我以前都听说过,你觉得新鲜是正常的。不过外国人,你在B国偶尔也见过一个两个吧?”他平时不喜欢多说话,只是现在见辰星似乎有点紧张,便特意多说了两句。
  辰星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以前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确实,他们周围四处几乎都是外国人。
  
  “看看就习惯了。”阿彪安抚似的说。
  
  实际上,辰星当然不会因为旁边全是外国人而怎么怎么的,只是他的确紧张了。这种紧张来的莫名其妙。
  
  于是初赛轮到他时,第一首炫技性乐曲拉到一半辰星才感觉进入状态。也许是心里有了其他杂念,他没有以往上台表演时的那种轻松自如感。好在多年养成良好的习惯,他极力强迫自己进入练琴时的状态,假装四周都是海棠花,他还站在海棠花中……等到了第二首巴赫奏鸣曲时,情况好了起来。
  但比赛的舞台和花房是完全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就是比赛场上有管弦乐队。辰星不是没有过和乐队演出的经验,比赛前也和这一支乐队配合过,然而在此时此刻,他想象这里是海棠花房,总还是有违和感的。
  
  这种感觉或许在别人看来不明显,他自己却觉得尤为强烈。 

作者有话要说:字数少了点,见谅。不是我偷懒,而是真的很不舒服~牙还疼着,有低烧,最主要的是两天没吃一粒米了,可能吃了泻火的药,还在拉肚子,打字抬手指都觉得累……我得早点去睡,睡着了舒服点




37

37、第 37 章 。。。 
 
 
  萧音站在音乐厅的某个角落,看着台上颀长的少年。距离有点远,她看不清辰星的脸,音乐声倒是听得分明,可惜对她来说,无异于对牛弹琴。
  她自嘲的一笑,蓦然想起另一个海棠花中的身影。
  温柔典雅的女子很喜欢在粉色的海棠花中拉小提琴,曾经不止一次的在曲终时,转头浅浅的微笑,“我又对牛弹琴了。”
  
  这个孩子,和他的母亲,是如此的相像。
  无人知道,冷艳绝情的萧家大小姐,会没有足够的勇气面对台上的少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