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被这样折腾确实辛苦。导演见他把话都挑开了,也不装,直接说那行,你就这样自己先过几遍吧。
邓廷歌沿着设计好的路线来来回回地跑了几趟。剧组里的人有的像是在看笑话,有的倒是真心为他紧张。后来导演也觉得不对了:邓廷歌不是在耍脾气,他是确确实实在演。他走的每一趟都在调整自己的表情和步子,迈多大,使多少力,冻僵了的脸上要拼命露出什么表情。每一趟都是不一样的。
最后连导演也忍不住了,毕竟不能做得太过分,于是连忙喊停。最后拍摄的时候一条过,顺利完成。邓廷歌的脸冻僵了,几乎成了面瘫,回到屋子里一张嘴口水就往下淌。
这些事他一点都不打算跟罗恒秋说。他指着那条闪亮的鼻涕,十分得意:“这一幕特别棒,你到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我的脸都快裂了。”
罗恒秋看着他没出声,转身又把人扑在了沙发上,摸着他粗糙了的脸,认认真真、温温柔柔地吻。
《古道热肠》转回城里拍摄,傻强的媳妇儿终于上线。
傻强的感情戏在剧情中只占了三分之一,邓廷歌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但一直没见到面,现在总算出现了。
罗恒秋听说有吻戏,眉毛动了动,淡淡地笑了。两人正在外面吃饭,小蜡烛噗噗地烧着,牛排滋滋地响着,很有情调。
“有什么想法?”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说没想法。他特别安静淡然地点点头:“好好吻。”
邓廷歌发现他在笑,好像知道他为什么而笑,又好像不知道,于是就着昏暗灯光握住了罗恒秋的手。罗恒秋也顺着搓搓他指头。两人像是交换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快吃完的时候两人遇到了个老熟人,孔郁。
孔郁是带着一个女伴来的,看似是吃完了正将女伴送走,又折回来坐在他们桌边。邓廷歌心想你不是吧……难道又是上次那样自来熟地撑桌脚?
孔郁看看邓廷歌,又看看罗恒秋,开口问:“你们俩是不是在一起。”
罗恒秋没有丝毫犹豫,说是的。
孔郁的脸上一瞬间出现了某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嘲讽又像是不甘。他点点头,起身走了。
邓廷歌:“他怎么了?”
罗恒秋:“失恋了。”
邓廷歌叉起块牛肉吃了,说:“你看上去很得意。”
“是啊。”罗恒秋悠然道,“毕竟除了你,我不想跟别人扯上什么关系。”
孔郁一路乘电梯上行,心里躁得发慌。
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罗恒秋的,这里面固然有罗恒秋的背景因素,但除去这些乱七八糟的,他的确很喜欢罗恒秋这个人:长相就不说了,身材也是他的菜,罗恒秋本人的气质、学识、举止,没有一个不正戳准他心里那块地方的。
追不到人的时候还能在自己心里安慰自己:是你还不够好,是你不够优秀,所以这样那样,总之追不到。但是罗恒秋居然看中了邓廷歌——他有些受刺激了。他心里觉得邓廷歌更加配不上罗恒秋,不过是仗着多认识罗恒秋几年而已……
对了,问题就出在多的这几年上。他孔郁少的就是这几年。那情种深深嵌在时光的缝隙里,一遇到机会就疯狂抽枝发芽。他就算再好,又怎么比?
他郁结归郁结,其实也不能做什么,也找不到人来出气,只能怨上天没让他和罗恒秋在同一个学校里念书,没给他机会喊罗恒秋为师兄。
郁结够了,他走出电梯准备回房间休息。公寓漏水正在修理,他遵循就近原则在酒店里已经住了几天了。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他往回退了两米,看到安全通道的门在抖。
门后缩着一个年轻人,抱着头弯腰蹲在角落,衣衫不整,浑身是汗。
“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孔郁觉得情况不妙,抄出手机准备给前台打电话,“需不需要叫医生……”
那人猛地窜起来把他的手机打落在地上:“不,不要医生,求你……不要医生……”
孔郁:“……”
他走近那人把他拉起来:“胡慕?你在这里做什么?”
胡慕眼神混乱,抓着自己的衣服不停地抖,十分害怕孔郁的接触。孔郁发现这人没认出自己来。
他和胡慕有过几面之缘,还一起参加过圈中人的婚宴,坐同一桌,聊过天也交换过手机号码,但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络。
“你怎么了?”孔郁把他拎起来,一股浓得呛人的酒气扑过来,熏得他退了一步。
胡慕被他抓在手里还在抖抖抖,细长的手指颤抖着伸进口里,压着舌头往里抠,另一只手捶着自己肚子。但他什么都没吐出来,反倒把自己弄得满脸都是眼泪,很凄惨。
孔郁有点明白了。他把人扶起来带回自己房间,把他推进浴缸里坐着,洗菜似的哗啦啦给他浇了一通水。
升高的体温稍稍下降,胡慕像是恢复了一点神智,胡乱拨开自己的头发,哑声说了句多谢。
“你怎么玩这么疯?”孔郁怕他一会儿出什么事,干脆坐在浴缸边上盯着他,“吃了什么?”
“我……我不知道……”胡慕喝了几口冷水又吐出来,整个人苍白地坐在冷水里,软趴趴的很虚弱,“我从不吃那些玩意儿,他……他们……他们放在酒里,我不知道……”
他的脸又红起来,眼珠子乱晃,抓着孔郁的手不放:“我、我看到、看到好多人,这里怎么、怎么那么多人……别看我、别看我……”
“这里就我和你两个人,你是吃药吃出幻觉了。”孔郁见他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弄得浑身发抖,压下心里的烦躁,轻声说,“不用怕。”
胡慕死死攥着他的手,攥得孔郁都疼了。
“不是、不是……还有别人……他又把别人叫、叫来了……”他又惊又怕,颤得扔在浴缸里的喷头哐哐哐撞在缸壁上,响个不停,“他们灌我……灌我酒……”
他衣服也扯开了,胯。下顶起一块,是被那药激出来的。
“别怕,认出我了吗?”孔郁拍拍他的脸,强迫他看自己,“我是孔郁,你不用怕我。这里没别的人,你很安全。”
胡慕愣愣看他,眼睛眨了几下,滚出两行泪。
孔郁心想,也是个可怜人。
折腾到大半夜,胡慕总算冷静下来。他在浴室里洗了半天,穿着睡袍走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支棱着,脸色虚得可怕。
孔郁本来想给他再开间房间,看了下时间已经午夜,想想也就算了,直接让他在自己床上睡觉。他倒是没心情问胡慕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但胡慕一副很想跟人说话的表情,孔郁被他看得心烦,还是问了。
事情和孔郁想的差不多。胡慕的老板约他到酒店,酒喝了几杯之后胡慕就有些不清醒了。他看见门外又走进来几个男人,脑满肠肥大腹便便,顿时明白要发生什么事。跑到走廊之后那些人顾忌着走廊上的摄像头,没敢真的追出来,胡慕顺着安全通道跑了几层,眼前出现各种怪奇幻觉,跑不下去了,只好坐在那里发抖。
孔郁想了半天,不知道现在应该安慰他还是批评他。
“以后小心点儿。”他说,“别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的。”
“我这回可把老板得罪了。”胡慕盘腿坐在床上,水滴从头发上一颗颗坠下来,渗进被子里,“估计明天就有报应。”
孔郁把毛巾扔到他脑袋上:“你怕什么?嗯?你那个什么老板还能一手遮天,堵死你所有的路?”
扯了毛巾擦头发,胡慕的眼睛从毛巾里露出来,很紧张地看着孔郁:“老板能耐很大的。”
他自始至终没敢说包嘉树的名字,没敢说是因为包嘉树要跟自己分了,说想最后好好玩一次,才将自己坑成这样。孔郁站在自己面前,他不知怎么的就自惭形秽,不敢把自己那些不堪的事情再坦白出来。
毕竟已经够丢脸了。
“死不了。好好活着,对得起自己。”孔郁关了房灯,只留下床头灯和台灯,转身说,“你休息吧,我这边还有活干。”
他从行李箱里扒拉出一堆书和笔记本,全扔在桌上,然后坐好,拧开一只钢笔。孔郁还把眼镜戴上了,两片镜片一架在脸上,那股子腹黑阴险的书生气止不住地往外冒。偏偏又挺好看的。
胡慕看了他一会儿,问他:“你要考试?”
“看剧本。”孔郁抬头盯着他,“你睡吧。”
“你好认真啊。”胡慕真心诚意地夸他。他现在觉得孔郁真是个好人,哪怕现在浑身毛孔都渗着凉气,也还是个比许多人都要好的善人。
孔郁说你是不是听不懂别人说的话?“那我换个说法吧。”孔郁冷冰冰地推了推眼镜,“别吵我,睡你的。”
这次胡慕听懂了,忙跐溜一下钻进被子里,伸手关了床头灯不敢乱动。
这件事过后一段时间,胡慕在电视上看到了孔郁参演一部历史剧的新闻。
屏幕上的孔郁没戴眼镜,西装革履又帅气逼人。胡慕看得呆了,筷子上夹着的面条一根根断了掉进汤水里,溅了邓廷歌一脸。
“吃不吃啊你?”邓廷歌回头,正好看到插播的一则内衣广告,“我说你一个基佬看36d的胸有什么意思?”
两人在没人的面店里吃午餐,吊扇嗡嗡嗡旋着,绿头苍蝇嘤嘤嘤地乱飞。胡慕吃了几口面,那电视里的娱乐新闻结束了,开始播那部历史剧的主题曲mv。胡慕看了几眼,问邓廷歌:“你觉得孔郁帅吗?”
“我跟他合作过。”邓廷歌吃得抬不起头,“人还不错,很谦逊,没架子。”
“挺好的吧。”胡慕说,“我,我,我也认识他。”
他很想多说点什么,说孔郁怎么帮了自己,又怎么把那张舒服温暖安全的大床让给自己,但又怕被邓廷歌窥破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按下倾诉*。
“他这人眼光还挺高。”邓廷歌说,“要我师兄那样的才入得了他的眼。”
他盯着胡慕嘿嘿地笑:“你这看得两眼发光的,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没有没有。”胡慕说,“没有的事。”
他想对啊,那样的人只有罗恒秋这种级别的才衬得起,自己这是在乱想个什么鬼。他没有怨怼也没有生气,连一点不甘都没有,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又开始琢磨怎么才能安全闪避包嘉树。孔郁对他说的话确实稍稍触动了他,入行这么久,他突然很想尝试下没有人罩着、自己闯天地的感觉。
邓廷歌完全不知道他在琢磨什么,见胡慕汤碗里浮着几块薄如纸片的牛肉,飞快夹起来吃了。
俩人吃完了饭,晃荡回剧组继续拍戏。《古道热肠》的拍摄进度很快很顺利,眼看两周后就要杀青了。邓廷歌天天在剧组里揪着女主角喊媳妇儿,揪着胡慕喊阿和阿和。导演现在也不怎么针对他了,他估计是包嘉树那边又有别的事情忙,顾不上他这里了。罗恒秋说他心太宽,邓廷歌跟他纠正说自己不是心宽,是觉得为这样的事情发脾气不值得。
“师兄,这不一样的。我不跟你生气是因为不舍得。”他汗津津地吃完一碗酸辣粉,笑嘻嘻地说,“不跟那些狗犊子生气是因为不值得。”
罗恒秋受不了酸辣粉的味道,踹他一脚:“别扯废话,吃完就回去!”
快结束拍摄的时候,邓廷歌跟剧组请了假去试镜。常欢最后和他共同确定的那个连续剧给了邓廷歌通知。据说原本导演和制片都对邓廷歌没兴趣,男二号本来想找个更有名气的新人,但《久远》一刀未剪的事情一出来,他们的态度立刻就变了。
和已经颇有名气的严斐、小有名气的鲁知夏相比,邓廷歌是个实实在在的圈中新人。他长相很好,倒也不会和偶像剧有出入,身上又自带话题,不选他那才真是有问题。
偶像剧自然有个很偶像的名字,叫《第二王储》。邓廷歌以为这是个架空历史的偶像剧,结果发现是现实主义魔幻爱情赞美诗,说的是时尚圈里清纯可爱美少女和酷炫霸气帅总裁之间跨越地位和层级的爱情故事。
“噢,好一个撕心裂肺的爱情故事。”邓廷歌说。
常欢:“……你不识字?是痛彻心扉。”
邓廷歌:“不管,就是撕心裂肺。”
他虽然是男二号,却不算反面人物,而是男一号的哥哥,和男一号争夺总裁之位的大帅比。男一号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被赶出了家门,母子俩相依为命,现在他爹快死了,急吼吼地叫人把流落在外的儿子找回来,却发现那就是个野孩子。“但是他对时尚有绝对触觉!”剧里的那位忠诚大秘书说。
邓廷歌脑补了一个长着两根蟑螂触须的帅哥,在车后座笑得难以自持,滚到脚垫上。
常欢:“……”
第二王储指男一号,第一王储自己就是男二号了。邓廷歌津津有味地翻看自己的角色设定。
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