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相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天才相师- 第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到和叶天一起的女孩居然从包里掏出了个手机,刘维安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对叶天的话倒是有了几分信心。

要知道,这年头除了那些做生意的老板们,没人是用得起手机的,这么一个小玩意就要好几万,普通人家不吃不喝也要赚上好几年的?

“刘叔,您住哪儿啊?”

跟着刘维安出了潘家园,叶天看着他从寄存的地方推出了辆三轮车,不由有些傻眼,这大冷的天,难不成他和于清雅就坐着这三轮车去?

“哎呦,您看我这脑子,倒是把这茬给忘了……”

听到叶天的话后,刘维安一拍脑袋,说道:“得,我把车子放回去,咱们坐汽车去吧,我家住在景山那边呢……”

“刘叔,咱们先吃点东西吧,这都大中午的了,那边有拉面馆,吃点拉面成吗?”

等到刘维安再出来的时候,叶天看了看表已经快一点了,这坐车差不多也要一个小时,恐怕到时候早饿的不行了。

“哎,我带着吃的呢……”刘维安举了举手里的保温壶。

似乎生怕叶天不信,刘维安将盖子给拧开看了一下,最上面是炒的土豆丝,下面放了几个馒头,不过这天气什么保温壶都没用,早已冻得硬邦邦的了。

“刘叔,这大冷的天别吃这个了,当我请您的,咱们吃口热乎饭去……”

看着面前这尘诚人,叶天心里有些不忍,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见到这个中年人的第一眼,就像是看到从小生活的山村里那些朴实的乡亲们一般,透着股子亲近。

生拉硬拽的将刘维安带到不远处的兰州拉面馆,叶天给于清雅要了一碗二两的拉面,自己和刘维安则是要了份半斤的,又让老板切了一盘牛肉,由于是清真饭店,这酒就免了。

“老板,再下一斤饺子……”

一海碗热腾腾的拉面下肚,天气似乎也没有那么冷了,叶天喊过老板,让他又给下了一斤羊肉饺子。

刘维安还以为叶天是给他们叫的,连忙说道:“哎,小叶,吃饱了,真的吃饱了……”

一顿饭吃下来,刘维安也知道叶天和于清雅的身份了,原本口中小哥的称呼,也在叶天的坚持下换成了小叶。

叶天摆了摆手,说道:“刘叔,这饺子是给刘婶叫的,回家热热就能吃,大冷的天我们也不买别的东西了……”

叶天跟着老道走南闯北的去过不少地方,他知道人和人相处,讲究的是一个平等尊重,去这样的人家里,买些礼品什么的,反而不如带点水饺来的亲近。

“小叶,那……刘叔谢谢你了!”

看着叶天真华没有一丝做作的脸庞,刘维安重重的点了点头,只是扭过脸去,眼睛里已经满是泪水,这四十多岁的汉子自从前几年下岗之后,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的尊重。

俗话说仗义每多屠狗辈,对于刘维安这样的人来说,感激都是放在心里的,当下也没多说什么,收拾好东西带着叶天出了饭店。

出了饭店门之后,刘维安也难得的大方了一次,没有带叶天二人去挤公交车,而是叫了个的士,不过下车的时候,还是叶天抢着把钱给付了。

“刘叔,您住的这是四合院啊?”

在景山附近下了车后,叶天发现眼前是一片四合院的区域,一群孩子正在巷子里跑闹着,不时还有个雪团飞过来。

不过这片四合院和叶天前几天去的那个属于他们家的老宅子又有所不同,放在清朝的时候,这里属于外城,都是一些穷苦人家居住的。

所以虽然同是四合院,但这片区域大多都是小四合院,而且从建筑规划上而言,也是比较散乱的,有些地面甚至都没有铺石板,如果不是天气冷冻了起来,想必踩上去就是一滩污水。

“小叶,小于,路上地滑,你们小心点……”

刘维安招呼了两人一声,往一条巷子里走去,经过一些人家的大门时,不停的和人打着招呼,这里都是住了几十年的老街坊,邻里之间都很熟悉。

“到了,进来吧,地方小,有点挤啊……”

带着叶天二人进了一个小院子,刘维安将他的家伙什放到了靠东面的一个门旁边,用力在地上跺着路上沾到的积雪。

叶天四下里看了一眼,这院子还真是不大,算上中间那自来水池处,也不过就是一二十个平方。

今儿是大雪后的第一个晴天,院子里的衣服像是万国旗似的挂的到处都是,不少地方还堆满了煤球等杂物,加上三面围绕的房屋,这四合院就像个小鸽子笼一般。

PS:谢谢春儿和小口袋兄弟的月票打赏,感谢所有支持相师的朋友们!

双倍也快结束了,有月票的朋友们也别留着了,一张算两张才是王道啊,呵呵,凌晨有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古怪的买家

〃刘哥,怎么今儿回来的那么早啊?哎,这是来了客人了呀?我听到嫂子刚才又咳嗽了,您进去看看吧……”

听到院子里的动静,一户门脸打开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掀开厚厚的帘子,对着刘维安招呼了一声。

“二子,谢谢啦……”

刘维安一脸感激的对着那人招呼一声,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都是住了几十年的老街坊,平时妻子没少让他们帮着照看。

“爸,您回来了啊……”

与此同时,刘维安站着的房门也被打开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将头探了出来。

小姑娘身材不高,梳着个羊角辫,长得倒是很秀气,尤其是一双眼睛特别的灵动,看到叶天和于清雅后,怯生生的又把头缩了回去。

“这是我家丫头……”

看到女儿刘维安脸上满是笑容,给二人介绍了一下,说道:“小叶,小于,快点进来吧,外面太冷了……”

根开厚厚的布帘子,顿时一股热气铺面而来,这四合院虽然没通暖气,但是家家都烧有炉子,加上密封的好,屋里倒是暖和的很。

进门就是堂屋,不过这种小四合院的堂屋很小,总共就十来个平方左右大,除了中间摆放的一张饭桌和门口的一个洗脸架和炉子外,其余也没剩下多少地方了。

在堂屋的两侧分别还有两个房间,都是用布帘给挡住了,想必就是刘维安两口子和女儿的卧室了。

不过在这不大的房间里,却是充斥着一股浓浓的药味,门边的炉子上,放着一个沙堡,里面正熬着中药,那个小姑娘守在一边看着。

“蓝蓝,过来,这是你叶哥哥,这是小于姐姐,他们都是华清的高材生,你要向哥哥姐姐学习,以后也考上华清大学,知道吗?”

进屋后刘维安就把女儿喊了过来,眼前站着两个大学生,可是对女儿言传身教的好机会,这也是做家长的通病,见到好学生总是喜欢拿来教训,自家的小孩。

“叶哥哥好,于姐姐好……”

刘蓝蓝懂事的招呼了下两人,然后很认真的对刘维安说道:“爸,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学习,以后也考华清大学!”

“呵呵,小叶,小于,你们坐,话点坐下……”

听到女儿的话后,刘维安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把手里装着水饺的保温壶递给了女儿,说道:“羊肉饺子,去热热,回头你和你妈都吃点……”

“老刘,是谁来了啊?蓝蓝,给客人倒茶啊……”

刘维安的声音惊醒了里屋的妻子,叶天能听的出来,这女人说话的中气很弱,就这么几句话,已经稍微有点喘了。

“冬梅,是我的两个客人,想…………想看看那镯子……”刘维安说话的时候有些吞吞吐吐的,毕竟妻子是很喜欢那只手镯的。

听到丈夫的话后,屋里那个女声说道:“嗨,那就拿去呗,我说老刘,也别卖那么贵了,给点钱就算了,我也不戴这东西……”

“那可不行,这镯子不是一般的物件,两万块少一分我都不卖的……”

刘维安虽然为人实诚,但对说好的价格却是十分的固执,生怕叶天听到妻子的话再讲价还价,刚才那番话的声音故意说的很大。

“你这人啊,进来拿去吧””刘维安妻子的声音透着股子虚弱。

“小叶,你们等等,屋里药味更大,我拿了就出来……”

刘维安走进了里屋,笑着对妻子说道:“冬梅,今儿有三块玉也是小叶买的,哎,你们倒是一个姓啊……”

“冬梅?姓……姓叶!!!”

虽然隔着布帘,但刘维安的声音,却是真真切切的传到了叶天的耳朵里,一时间叶天整个人都愣住了。

“行了,快点拿给客人看吧……”那个虚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过这次听到叶天中,却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响亮。

“怎……怎么可能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外表看似和平常无异的叶天,内心已经翻江倒海的折腾了起来,原因无它,因为叶天的最小的一个姑姑,名字就叫做叶冬梅。

叶天经常从父亲口中听到这个姑姑的名字,她比叶东平小了三岁,从小和叶东平感情极好。

即使是叶东平的大姐不认这个弟弟后,叶冬梅还悄悄给叶东平写过信,只是当时叶东平极为自责,没有给妹妹回信,一来二去也就断了联系。

抬头看到桌子前面的墙壁上,挂了一个老镜框,叶天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不礼貌了,连忙站起身来,走到相框底下看了起来。

“蓝蓝,这个是你吗?”叶天指着一张黑白照片,对丹卧把一杯水放在桌子上的蓝蓝问道。

“不是,那是妈妈,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蓝蓝摇了摇头,把泡着茶叶的水放在了桌子上,说道:“哥哥,姐姐只请喝茶……”

“小姑,真的是小姑!”蓝蓝后面的话,完全被叶天忽略了过去。

看着照片上那女人年轻的相貌,叶天心里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断定,这确是小姑无疑了,以叶天相人的眼力,一眼就能分辨的出来……,

再往旁边看去,一张巴掌大小,四边还带着锯齿的黑白照片映入眼帘。

这张照片的中间,是两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女坐在椅子上,而在他们的两侧和后面,由高至矮的站着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叶天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个八九岁大的男孩,正是他的父亲。

“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没想到小姑他们过的这么苦?”

看看这几乎空无一物的屋子,想着丹才“小姑夫;那节省的样子,叶天没来由的心头一酸,他和父亲都没想到,原来自己的亲人生活的如此艰难。

一旁正给叶天介绍相片的蓝蓝突然看到叶天的眼睛红了,连忙问道:“叶大哥,您怎么了啊?是迷了眼睛了吗?这两天风可大了,我昨天上学也被迷了眼睛……”

“嗯,是迷住了眼睛,没事一会就好”……”

看着面前这机灵而又懂事的“妹妹”叶天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从小他就没有兄弟姐妹,看着很多同学去帮妹妹打架,叶天那会都是羡慕的很。

“小叶,怎么了?是被这中药味给熏着了吧?蓝蓝,药熬好了给妈妈拿进去……”

刘维安从屋里出来后,也看到了叶天微红的双眼,不过并没有往心里去,话说这屋子的味道不是一般的难闻很多人进来都不习惯的。

只有于清雅奇怪的对叶天看了一眼,这中药味虽然难闻,但是连她都能忍受,又怎么会熏到叶天呢?这聪慧的姑娘已经察觉到了叶天的反常。

“小叶,来,你看就是这只镯子……”

等到蓝蓝进屋后,刘维安在桌子上铺了一块绒布将一只通体呈血红状的手镯放了上去。

“血玉手镯?!!”

叶天打眼看去,不由吃了一惊,这惊讶的程度丝毫都不亚于卧才得知自己来到了小姑家里,他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这种传说中的玉石。

血玉走出产与西藏高原的一种红色玉石,藏人称之为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为色彩殷红而得名。

这种玉石极为的稀少,传世几乎不得见,据说在唐朝的时候,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曾经送出去过一块血玉。

现在的血玉多是人工的,有的是把玉放到狗嘴里,把狗噎死再埋到地平,几十年以后再挖出来,就能得到血玉。

还有一种是把玉放到羊的皮肤下,若干年让血慢慢渗到玉里也能得到血玉,再有就是在墓葬里经过铁铜等矿物质侵蚀沁色,使之结构发生变化而产生血玉。

不过这上面几种和天然血玉比起来,那又要差很多了,叶东平手里就有一块出土的血玉、龙纹佩,是以叶天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而叶天之所以认定这只手镯是天然血玉打磨而成的,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从这只镯子里,感受到了一股极其浓郁的元气波动。

镯子里不仅有阴煞之气,也有生吉之气,两者之间泾渭分明,并未融合在一起,这种情况绝对不是后天形成的物件所能拥有的。

“小叶,没想到你也认识这镯子……”

见到叶天一口喊出手镯的名字,刘维安脸上先是露出一阵喜色,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我请人看过,他们说这只镯子可能是被血气沁色的,是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