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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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变-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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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晒死的蚂蚁





作品相关 致书友



许多书友对本书提出了一些疑问,比如说物理学上的一些问题,对此蚂蚁只能够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关爱。首先,本书只是一篇奇幻故事,原本就是蚂蚁胡编乱造出来的,目的也是希望在自娱自乐的同时,让兄弟们能够看得爽一点。



异世界本来就是个虚构的世界,至今也没有什么依据来验证异世界的存在,所以说,每位奇幻故事的写手都是和蚂蚁一样在编造着一个神奇的故事,一个没有科学依据的故事。



物理学与魔法这个虚幻的东西肯定是不能挂钩的,蚂蚁不得不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做了一些改动,当然改动的是物理上的一些原理,毕竟这本书是《魔法变》而不是《物理变》,需要的是更形象的体现出魔法来。



所以各位在本书中看到的一些违背了物理原则的现象也请不要奇怪,毕竟魔法就是一种违背了物理原则的东西。蚂蚁想要表现的只是一个故事,一个供各位在休闲之余能够打发时间的故事,而不是一种真实理论。



各位千万不要把这个故事当成一种科普读物,申明一点,本故事纯属虚构,纯属虚构。



第一卷 第一章 获救



从兰斯城到东费尔山脉的矮人部落大约有四天的路程,托衫载着满满一袋晶石已经走了两天了,他有点抱怨这条小路,东费尔山脉的陡峭让这段路程特别难走,幸好转过前面一个树林,就能看到通往兰斯城的路了。事实上托衫并不想急着回去,如果不是必须早点把晶石带回店里的话,他甚至想在矮人部落里住上一个月。



做为一名矮人,在兰斯城的地位是很低的,这和在矮人部落里所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至少在部落里还有对他暗送秋波的矮人姑娘,而在兰斯城,所受到的最好待遇不过是偶尔一只手伸过来摸一摸自己的头,然后扔下一句话:“可爱的矮人小伙子”。



托衫有点庆幸自己是一名矮人,而不是那些下贱的半兽人或精灵,从阿帝斯特二世疯狂地镇压那些下贱的种族而唯独允许矮人与人类交往可以看出来,矮人的血统还是比较高贵的,就连大帝二世都比较看重矮人,虽然不能与人类的待遇相比,但托衫已经很满足了。



这次收购的晶石应该够用几个月了吧,托衫脚步不停。背后的一大包晶石虽然有点沉重,但这并不足以让一位强壮的矮人放慢脚步,而且父亲托缔估计在兰斯城的店里已经等得着急了。尽管父亲的武器打造手艺已经名满兰斯城,但如果没有晶石的话,斯顿伯爵的那一大比武器生意就很有可能丢失。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托衫抬头望了望,趁着还没天黑得先去猎几只雪鹿,要不然晚上又得啃着那难以下咽的麦饼睡觉了,他找了个背风的地方,飞快地搭好帐篷,生起了火,然后提着斧头朝前面的一个树林走去。



黄昏的树林已经开始被黑暗笼罩,但这个树林却似乎有点特别,平时在傍晚最喜欢在树林里鸣叫的卡诺巨鸟现在也毫无声息,走进了树林的托衫忽然感到有点不安,他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树林里面似乎有着危险的东西在等着他,但做为一名勇敢的矮人,如果连一个树林都不敢进去的话,那简直就是对矮人这个高贵种族的一种侮辱!



让托衫郁闷的是,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到一只蠢笨的血鹿来砍上一斧,他的斧头现在唯一的作用就是砍开树林之中那些把路都填满了的灌木丛。“该死的地方,连条路都没有”!托衫已经开始埋怨了,别说是血鹿,现在就是连一根野兽毛都没有看到。



一阵尖锐的奇怪声音从树林的深处传来,犹如一把烧得通红的剑猛然浸入了一盆冰冷的水里发出的那种剧烈冷却声音一般,在这寂静的树林中显得格外刺耳。托衫心里有点发毛,如此诡异的树林已经让这位高贵的矮人感到了一丝恐惧,甚至他手里的那把斧头都微微地颤抖起来。



还是进去看看吧!勇敢的矮人咬了咬牙,挥舞着斧头,吼着赖以壮胆的战歌朝树林深处的那个声音源头走去。树林的奇怪景象让就算是吼着战歌的托衫仍然有点胆寒,这附近的树叶以及那些灌木都奇怪的朝着一个方向倒去,犹如刚挂过一阵强劲的龙卷风一般,而那个奇怪的声音似乎就在前面不远了。



最后一丛灌木倒下后,托衫的大头露了出来,他看到了让他怎么也不敢相信的一幕——很明显,前面的树林是被破坏了,而且破坏的非常彻底。树林里的参天大树就象被什么东西全给绞碎了,堆满了一地。而在最中间,空中一个圆形的黑圈正在慢慢变淡变小,所有堆在地上的东西都以黑圈为中心排列成了螺旋状。



“我的神”!托衫的眼睛鼓的快要翻出来了:“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



刺耳的声音很明显就是这个巨大的黑洞所发出来的,在托衫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空中的这个圆形的黑洞已经慢慢的消失,刺耳的声音也慢慢的变小直至听不见,但空气中残留着的那股刺鼻的气味却久久不散,等到这个恐怖的黑洞完全消失无踪后,托衫才高举着斧头慢步移了过来,在这个黑洞消失的地方站住了脚,然后斧头虚挥了几下,似乎没感觉到什么阻力,托衫来回走动着,他完全不能理解刚才所看到的情景。



脚下一团软棉棉的感觉让托衫差点跳了起来,他的斧头已经砍了下去,但砍到了一半就停了下来,因为托衫已经看到了脚下那些被绞碎的树木和灌木下似乎藏着一片衣角,扒开那些遮盖物后,托衫从下面拖了一个人出来!



尽管矮人的一直都以强壮著称,但现在托衫已经累得只剩下吐出来的气息了,托衫宁愿连续挥舞一个小时的大铁锤去打造一把阔刀,也不愿意把一个如此沉重的人从遥远的树林深处一路扛到帐篷这里,托衫坐在这个人的对面,一边喘气一边打量着他。



这个家伙穿着一件他没见过的白色衣服,袖子非常短,短得还不到手肘,衣服也没有衣领,衣服的胸前印着一些不知名的字母,穿着一条他没见过的裤子,紧紧的套在两条腿上,当然还穿着一双他没见过的鞋子,白色的,上面的线条非常好看,而且看起来很软的样子,托衫很奇怪,眼前这个家伙一头乌黑的头发,自认为见识不凡的托衫从来没听说过大陆上有哪个种族的头发是黑色的。



眼前这个家伙似乎并没有受伤,托衫对这个家伙一清醒后就一直用着那种奇怪的目光盯着自己看感到有点生气:“如果不是伟大的托衫救你,你早已经完蛋了,这样无礼的盯着一名高贵的矮人,你应该先做好应付一名发怒的矮人攻击你的准备”!



对方看来听不懂他的话,还在那傻傻地看着他。



“你到底是什么种族的?人类?魔族?精灵?不要试图在见识非凡的托衫面前说谎”!托衫几乎是用吼的。



对方说话了,但是对方说的话托衫一句也听不懂,说了半天,托衫都是睁着鼓鼓的眼睛搞不清楚,直到这个黑头发的家伙指着自己的胸口说:“罗恩”。然后指着托衫的胸口,眼里充满了询问的眼神,托衫总算弄明白了意思,指着自己的胸口说“托衫”!两个人用手势交流了半天,总算互相认识了,托衫对自己居然能使用手势与这个不懂得语言的人交流而感到有点得意,他随手扔了一份干粮给罗恩,做了个睡觉的手势,自己钻进了帐篷。



加了几根木头在篝火上,罗恩一边咬着干粮,一边苦苦思索: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这个叫托衫的侏儒人就象个野人一样,这里周围都是大山和树林,难道自己来到了一个原始森林?而这个托衫是原始森林里面原始部落的人?自己明明在李老师的物理实验室里,怎么突然会掉到这里来了?对了,会不会是因为李老师的反应堆出故障引起的?看来得首先弄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再说。



罗恩清点了一下自己随身的东西,一个打火机,一包烟,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的钱,兜里还有一个CD随身听和一台手机。“先睡觉吧,明天再说”,罗恩想道。



第一卷 第二章 安居



清晨的东费尔山脉绝对是罗恩所见过最美丽的景色,高耸入云的山峰在清晨的浓雾下更显得清秀而挺拔,如此美丽的景色绝对是某个非常有名气的景点吧?罗恩不断地搜索着自己的记忆,但不管他如何努力,都想不出自己在任何电视或者杂志上看到过这样的景点。



这个名叫托衫的侏儒人已经整装待发,虽然他对罗恩的态度并不怎么友善,但罗恩却不得不非常勤快地替他背起一大袋包袱,不管这是哪个地方,要想寻找到自己回家的路,也得先走出这片山林,到达人口集中的地方吧?



整整一天,罗恩都在与托衫的手势中度过,这里的野兽与那些发着奇怪声音的巨鸟让罗恩完全不明白这是哪里,但他几乎可以肯定,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野兽,没闻到过这样清新的空气,这个叫托衫的侏儒人似乎还有很远的路要赶,在傍晚,又找了个地方支起了帐篷。



托衫找来了一堆碎木材,架成了一个篝火堆,罗恩顺手拿起身上的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了篝火,他手中的打火机立刻吸引了托衫的眼球,脸上露出了惊奇的神色,罗恩笑了笑,把打火机扔给他。



接过了打火机的托衫仔细的观察打火机,越看越惊奇,对于这个打火机的制作手艺,托衫自认为即使是矮人族最高明的大师用几年的时间,也做不出这么精细的东西出来,看着托衫对着打火机赞叹不已,罗恩告诉了托衫打火机的使用方法。



“我敢打赌!做出这个东西来的人一定是个疯子!不过也至少是一名大师级的疯子,居然为了点火,就花这么大的精力做出一个这么精致的东西出来,这家伙肯定是疯了”!做为一名出色的工匠,托衫觉得做出这个东西人简直是在糟蹋自己的手艺。



他从自己的袋子里拿出一个火系的晶石,催发了一下斗气,晶石上面马上冒出一道火焰,这下轮到罗恩目瞪口呆了。罗恩忙不迭地抢过晶石,左看右看,就是找不到开关。学物理的他怎么也搞不清楚,这个叫托衫的侏儒是怎么弄出火的。



“看来有必要学会和这个家伙交流”,用晶石换回打火机后罗恩心想。



一路上,虽然罗恩学不会托衫那拗口的语言,但总算能够流利的利用手势与托衫进行简单的交流了。



第二天下午,一座古朴的城堡出现在罗恩的眼前,令他绝望的是,不管从那个城堡里的建筑风格,还是从他身边路过的那些人群,都怎么都让他感觉不到这里还是自己的那个国家、那个时代!



进城后,一条不算宽阔的大街直接通往城内,罗恩终于断定,这里已经不再是他所在的那个世界了。“我怎么就这么倒霉?为什么偏偏那天晚上我在试验室值班,偏偏那天晚上的核反应堆出故障,把我送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莫名其妙的时代”?胡思乱想中,托衫带着罗恩回到了他父亲托缔大叔的武器铺。



托缔大叔正在挥舞着他那巨大的铁锤锻造一把铁剑,托衫进了门就开始嚷嚷:“父亲,您吩咐的任务我都完成了,这是晶石,你看,品质应该都很好,这次收获很大,部族里前几个月发现了一个新矿藏,估计这一批晶石里有不错的魔法晶石”。托缔大叔放下铁锤:“辛苦了,我的孩子,先去洗一洗,明天早点把晶石拿去艾新大师那里鉴定。。。 。。。这位客人是你带来的”?



“是的父亲,这家伙是我在一个大树林里救出来的,他听不懂我们说话,好象是外地人”。



“去帮他换件衣服,给他吃点东西,等会我和他交流一下,陌生人如果想在兰斯城生活的话,或许我能帮他找到一份工作”托缔大叔吩咐托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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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兰斯城的魔法师公会里,一阵嘶哑的声音响起:“罗恩,把我的马车套好,我马上要出去,如果拉茜尔问起来,就说我去斯顿伯爵家去参加宴会了”。



“好的,莱克大师,我会按照您的吩咐做的”罗恩回道。



“还有,把我的魔法试验室打扫一下,别乱动里面的东西”,莱克大师说道。



“谨遵您的吩咐”。



自三个月前罗恩来到兰斯城后,托缔大叔看到他无依无靠,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到兰斯城的魔法师公会打杂,解决了生存问题后,罗恩努力的学习这里的语言和文字,三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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