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队地在胡同里玩耍了。
说实在,余叶的母亲不是北京人。在1949年以前的某个冬天,她开面包房的外祖父,让她独自来北京找她当教书先生的父亲。那时候她13岁,有着东北女孩的高个子、白皮肤,婷婷玉立的像一个大姑娘。只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北京对她来说既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一片依稀可辨的憧憬。她没读过历史,对北京的了解仅知道是皇宫而已。然而那时候,是一个动荡的社会。战争、军阀、士兵,画在人们脸上的是慌乱的神情。
余叶母亲小小年纪只身外出,等待她的自然是难挨的寂寞和同样难挨的###。她虽然手里有她父亲的照片,可人海茫茫让一个13岁的异乡女孩上哪里去找父亲?那些饥饿的乞食者,用他们抱紧树干啃咬树皮的垂死之相,教会了她最初的怜悯。他们在夜晚寒风里的悠长而又凄凉的哀嚎,则是对她内心迷惘地带的首次开拓。她尝到了什么叫无家可归的滋味。
很多年后,她告诉余叶她来北京的经历。她说,那是她一生也不会忘记的坎坷经历。同时她告诉他,他的外祖父是个眉清目秀的学子。余叶出生时,外祖父已经去世了。从他遗下的照片可以看出,的确是如母亲说的那个样子。身穿长衫的外祖父,腋下夹着书,在北京的某个学校教书。他教的是国文,犹其擅长《古文观止》。
母亲后来一直生活在北京。对一个地道的北京市民来说,北京也不是个很大的地方。余叶的母亲也持有这种观点。她的生活圈子不大,上班时两点一线,退休后很少走出胡同。母亲有雷诺氏症,她总把这个病归结为生余叶时,感受了风寒有关。因此母亲身边虽无儿女陪伴,但照样日子过得很充实。父亲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他是个京剧票友,每天早上会去公园吊嗓子,唱起戏来有板有眼的,电视台还专门为他做过专访。他曾经想把这个孙子留在北京,跟他学戏,将来考个戏剧学院什么的,但凯瑞不愿意,凯瑞不希望儿子成为戏子。为此,公公与媳妇心里都有那么一点不舒服。
余叶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兄弟姐妹四个,全部都离开了北京。大哥早年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黑龙江插队,后到哈尔滨工作,也算到了母亲的故乡。二哥16岁那年,在一个冬季的清晨离家出走,一直没有音讯。父母开始到处寻找,登寻人启示,可有什么用呢?失踪的二哥,给家里留下了一个谜,一道永难磨灭的伤痕。
姐姐本来是可以留在北京,不用上山下乡的。可是她坚决要到农村去,在农村她表现很积极,苦活脏活抢着干。然而生命是无常的,意外的塌方让她魂断异乡。这一年她刚满16岁。16岁花季般的女孩,本该是在学校里读高中的年龄,也还是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龄。
那年余叶应征入伍,完全是想摆脱父母过于悲伤的阴影,给家里添一点喜气。那些年“光荣之家”的扁额,挂在家里的堂屋上,谁都会觉得光彩。然而,父母开心的好日子没过多久,又陷入了愁绪中。原因是余叶上了战场,在中越边境,在一个他们听起来就会毛骨悚然的地方。
那时候,余叶的母亲每天一早起床,都会推开窗子向外眺望。她眺望烽烟弥漫的前线战场,并且祈祷她的儿子和所有中国官兵。如今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母亲依然一早推开窗户,眺望远方。远方有她的儿子,还有她那两个不归之魂的儿女。
余叶带儿子去看故宫。因为看过几次的,儿子的心绪也似闲云般散淡。当然,他们走在百年前奢华的皇宫,还是会有许多想法。只是儿子与父亲的想法,是不同的。
那个化妆成古代的女子,身着彩缎,仿佛是宫中一粉黛。多少年,她将在这冰冷而毫无生气的青石路上,慵绻地移动莲步。于是韶华空逝,红颜渐老,一辈子也越不过这森严的城墙。如果一声传报不啻晴天惊雷的——“圣上驾到”,那么不用丝毫准备就已璨然生辉。面若桃花,泪雨梨花,这千情百媚便醉倒了兴致正好的一代天子。爱卿群臣面前的英雄,犹生怜香惜玉之心,将小雀子似的柔弱而惶惶的美人儿揽入怀中。多年的深闺奋斗,便忽然地获得辉煌成功。历史只是一种过程。余叶在一声绵邈悠长的叹息中,仿佛看到叶赫那拉氏的孤独。而儿子却凝神伫立在撒落稀疏硬币的金香炉前,神悠悠意悠悠地恍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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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与内心8(2)
现在余叶与儿子从故宫出来。余叶在公用电话亭给凯瑞打电话。夫妻之间的电话,不像情人那样会有款款深情。余叶把想说的,要交代的话说完了,就搁下电话。而电话那头的凯瑞,正与阿芒幽会在一起,她的心里有点紧张,自然是希望越简短越好。
阿芒已经第二次来凯瑞家里了。他熟门熟路的,简直就像凯瑞家里的男主人。他告诉凯瑞,他正在与李薇闹离婚。凯瑞沉默不语。但心里并不希望他离婚。更不想他因为她而离婚。李薇,这个从前中文系的才女,做了中学教师后却是什么东西也不写了。也许环境能改变一个人,中学老师太忙太辛苦,李薇没有时间写作了。
凯瑞曾去过李薇的学校找过她。那是为了凯瑞的一个侄女,进她所在学校实验班的事。那天正好是下课时间,李薇的办公桌边拥满着学生。那些学生拿着作业本,李老师李老师的叫个不停,像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凯瑞看到这样的场景,深感李薇对学生的耐心。然而又对李薇对她的冷漠感到不爽。女人是最有直觉的。李薇知道阿芒一直喜欢凯瑞,只是当年她写了几个小说才与她谈上恋爱的。李薇知道自己某些方面,只是凯瑞的替代品。李薇努力想改造阿芒,然而阿芒是不可被改造的。为此,李薇对凯瑞有一种刻骨的仇恨。
凯瑞后来再也没有去过李薇的学校。她知道李薇的一些信息,也是从阿芒那里传递过来的。凯瑞觉得李薇很悲哀。爱一个人,不求回报这需要境界。
那天晚上,凯瑞与阿芒去看了一场冰上芭蕾舞。凯瑞从小就喜欢芭蕾舞。她觉得那高难度技巧和优美的舞姿,给人是一种美的享受。她曾好几次梦见自己在冰上舞蹈,她的激|情她的压抑极了的内心情感,全部在她沉迷于旋转、腾跳之中喷射出放纵的岩浆。舞蹈使人欢乐,也使她生命喧哗、灵魂出窍、物我皆忘。
冰上芭蕾舞结束后,凯瑞与阿芒手挽手地走在一起,这时李薇不知从什么角落倏地窜了出来,她冲阿芒“啪啪”就是两个巴掌,等阿芒反应过来时,身旁已围满了观众。凯瑞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惊讶得目瞪口呆。李薇怎么会这样?这样的做法太不给男人面子了。凯瑞想,李薇与从前中文系的才女李薇已大相径庭。这种事情只有没有受过教育的泼妇,才能做得出来。
这天凯瑞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无数的思绪聚满了她的大脑。她首先想到了余叶。余叶曾与她说:“每一个活在世上的人,身上都背着肉体的劳累,脑筋的堵塞,心肠的哀怨,灵魂的孤独与迷失。亦即是了解到所有的人都不完美,都在受苦。”余叶的这番话,让她明白其中的深刻性。
凯瑞决定离开阿芒。她想爱的最高境界不是占有。家,对女人来说是重要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也理解了李薇的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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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与内心9(1)
早上是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光,凯瑞对自己说,不要浪费时间。可是已经九点了,她才起床。阳光从窗帘缝隙里窜进来,舞蹈着。她的拖鞋拍打着地板,发出单调又百无聊赖的声音。一个人,一个人在家里就像在空旷的荒原上,被风温柔地撕裂着。然后,心里的思绪七零八落地抛得很远。
自从余叶与儿子去北京后,她审视自己的时间就多了起来。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身体上,她发现自己都在走向衰老。那些只有在已经不再年轻的女人身上才会出现的现象,也在她身上出现了不少。生活真是像开车一样,虚空、迷惘和惶恐,一不小心就会撞到一堵死墙上。凯瑞渴望自己的车开得慢一点。慢,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里,也许能看到自己的希望和出路。
凯瑞的早餐是一杯牛奶。她一边喝牛奶一边望着窗外。窗外是流动的风景。尤其左前方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十字路口,玻璃碎片闪烁着童话般的光泽。
凯瑞喝完牛奶,很想出去走一走,给自己买一点蛋糕或者面包。当然她的内心还有一种让自己穿上漂亮衣服,招摇过市的感觉。她认为一个女人的美,总要有人欣赏才能变得更美。
锁门的时候,凯瑞对自己说:“祝你好运”。然后转身下楼去。“嘭嘭”的脚步声,仿佛每一脚都踏在这句话上。这句话,被踏在空荡荡的楼道上,瑟瑟发抖。
“好运”。凯瑞想我有什么好运呢?我能遇上什么好运呢?一个过了30岁的女人,如果不清楚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的话,那么她很难在50周岁来临之前明白了。
街对面有一家西餐店,那里的一个胖女人,见到她总会笑得把眼睛眯成一条线说一声你好。凯瑞每次都想对她说:“你真是一头蠢猪,女人的笑最好是微笑。”
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无缘无故地产生厌恶感,实在没有道理。但它确确实实存在着。凯瑞想这有什么办法呢?现在她的眼前,已如此清晰地现出胖女人站在西餐店的模样。这使她感到浑身不舒服。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女人与女人是不一样的。这个胖女人不是内心的女人。她一定缺少孤独感。你看你看,她总是傻里傻气地笑着。她一定觉得,这样是最佳的表达方式。其实表达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但要找准最适合自己的那一种。
凯瑞想,时间会教会人很多东西。但也会让人糊里糊涂、昏头昏脑地过一辈子。时间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杆公平的称。只是人们往往没有把时间,真正握在自己手里。凯瑞要对时间富于人们的存在,作一番思考。当然思考这样的社会问题,不是件容易事。于是,凯瑞走进西餐店,嘴里虽然应酬着胖女人的美好问候,但心里却在想:蠢猪。
从西餐店里出来,凯瑞在十字路口拐角边的一家花店里,为自己买了18朵红玫瑰。当凯瑞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花园里有很多种花,但她只对红玫瑰情有独钟。她认为红玫瑰不仅美丽,还有像火一样的激|情,还有鲜明的个性。尽管它身上的刺很扎人,可它就是以刺、以如血如死的爱,给人类以美感的。凯瑞喜欢它,把它养在闺房里。然而有一天早上,当凯瑞一觉醒来,发现红玫瑰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现在凯瑞也不明白,那盆红玫瑰是被谁拿走的。凯瑞望着刚买的红玫瑰,心想有许多事情都会不了了之。
现在凯瑞捧着18朵红玫瑰,走在大街上。这很引人注目。赢来了不少目光,回头率是极高的。作为一个女人,凯瑞觉得被人欣赏,也是重要的。
凯瑞登上楼梯,刚才那句“祝你好运”的话,已经在楼道上死去了。她闻到的是从某一个气窗里,流出来的油炸带鱼的腥气。现在家家户户的日子,过得都不差。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每个人的烦恼照样没有减少。每个人的痛苦,似乎也在与日俱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凯瑞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吃蛋糕。18朵红玫瑰散发的芬芳,让她想到爱情。红玫瑰是爱情的象征,可真正刻骨铭心的爱情,到底有没有?
凯瑞心里有着两个男人。阿芒与余叶,一个是生活的,一个是精神的,似乎缺一不可。但出于道德伦理,她又必须离开阿芒。离开是一种痛苦,在一起是一种道德的折磨。在道德面前,凯瑞选择了离开。
现在凯瑞一个人在厨房,她与大多数女人一样,最喜欢的地方是厨房。尽管她的厨艺并不出色,但她喜欢厨房里的气味和厨房晶光闪亮的白色瓷砖墙面。她觉得一个女人的很多时间,都是在厨房里度过的。很多时候她与余叶,还有他们的儿子坐在厨房里吃饭。厨房总是热闹而温馨的。然而太热闹了,就会觉得心烦。尤其在夏日里,空气就像肉体一样暖呼呼的,很容易使人丧失主意,变得茫然空落。这时候凯瑞内心就会唤起一种感觉:得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然而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事情呢?凯瑞想着,却不知道答案。
余叶对比凯瑞来说,是过于朴素了。无论他怎样装点,总掩盖不住军人的气息。都什么时代了,依旧喜欢穿军裤和挎一只军包。不过,余叶望着自己明艳娇媚的妻子,觉得自己从北方走来的最大收获,就是拥有了一个熠熠生辉、美目盼兮的妻子。当然,他知道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异。争论与吵架,也正是那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