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盖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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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盖弄潮-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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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空荡荡的房子,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把钥匙交给那个叫滕明的病人,让他过来看看陆启臻,是不是自己做错了?
    回忆起来欧阳连尚才察觉到事情的不对劲。
    自己为什么要把钥匙给那人?让他直接按门铃不就好了?!
    可随即一想,当时自己是考虑到陆启臻有午睡的习惯,最近几天更是格外嗜睡,如果滕明忽然按门铃吵了他,让他受惊,反而更加不好。
    原来自己是因为这个才把钥匙给滕明的,为了陆启臻,真是什么傻事都干了。
    欧阳连尚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一次陆启臻约他一起去看某个摇滚乐队的演出——那时候陆启臻是个摇滚青年,每天喜欢看各种地下乐队的演出,和他的医学院高材生身份截然不符,让人有些无法理解他的这种神奇癖好的同时,更加觉得此人是神秘无比的。
    那次陆启臻约他翘课去看演出,约好晚上7点在北校门见——演出是七点半开始,他们步行过去要走十五分钟。
    欧阳连尚记得非常清楚,自己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宿舍都要锁门了,陆启臻还是没有出现——按道理,那演出在十一点的时候差不多也该结束了,陆启臻怎么还不出现!
    结果,他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陆启臻已经穿着一身皮夹克,倒在床上睡着了——这让欧阳连尚哭笑不得,因为陆启臻是躺在他的床上的,连鞋子都没脱。
    他们学医学的多多少少都有些洁癖,整天听教授说这里有多少细胞那里有多少细菌,感觉全世界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细菌和病毒,对于从外面回来不换衣服就到床上睡觉的这种行为,医学系的人素来都是嗤之以鼻,觉得这种人简直“非我族类”。
    陆启臻以前也很少做这样的事情,他也非常爱干净。可这天,似乎是玩太疯了,这会儿都已经进入深层睡眠了。
    还有一次,似乎是班里有人突发奇想要给系主任一个大惊喜,叫大家都准备好,在系主任进来的时候一起高呼他的名字,然后祝他生日快乐。
    陆启臻是抽签抽到在门口望风的,虽然他极其不愿意担当这个任务,但比起放礼炮,他还是选择了前者。
    结果那天走进来的人分明就是医学院的院长——系主任有事去外地开会了,那堂课由院长代上。
    一直在门口望风的陆启臻没有看清楚人,以为是系主任来了,叫大家全都准备好之后,让欧阳连尚一会儿看他手势。
    欧阳连尚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开礼炮的时候那玩意儿会突然失灵,原本应该朝上喷射的东西,忽然间横向运动了,直直地朝着院长的脸喷过去,搞得老人家满脸都是花花绿绿的碎纸片不说,全班高呼系主任的名字祝他生日快乐的时候,院长的脸更是变得铁青——事后欧阳连尚才知道,那天其实也是院长的生日,只是他过农历的,而系主任是日历的。
    类似的事情大学里还有无数件,每次都让欧阳连尚胆战心惊的,陆启臻这人有点不太合群,一直都独来独往,作为班长,刚开始他是接受了辅导员的安排,每天都多关注与自己同寝室的陆启臻一些,免得他和班集体格格不入。
    可相处久了,欧阳连尚很快就发现,陆启臻一点都不难相处,他是非常有趣的人。
    只是有些人不太了解他,看到表面上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就单方面地武断认为,陆启臻是个非常难相处的人,这点倒是让他有些不太理解了——既然对对方没有足够的了解,怎么可以只凭着自己的主观意识去给别人下定论?
    欧阳连尚脑海中忽然闪过滕明问他陆启臻这几天的近况时眼中所闪烁着的那种光芒,那种感觉是他似曾相识的,可他又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
    既然陆启臻已经回去了,那代表他明天又会去医院上班了。
    一想到又可以每天看到他朝气蓬勃地在实验室里做各种实验的样子,心里就有几分期待——工作时的陆启臻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专注于眼前实验的他,看着各种仪器的眼神与平日里截然不同,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眼神,只想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好让自己脑海中能够留住对这张脸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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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启臻没有直接回自己在医院里的小洋楼,而是去了陆启南现在住的地方——林延的病房。
    那位叫林延的病人,精神头比上一次好了一些,看样子过几天可以给他制定一**能恢复计划了。
    最近陆启南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恋爱的气息,荷尔蒙的作用下,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更加帅气了,这让陆启臻十分骄傲。
    自己的哥哥一直都是这么优秀的人,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了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
    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就是陆启南,在他还是孩童的时候,陆启南就曾经教育他如何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何凭借自己的本事去创造自己所能创造的最大财富值。
    确定林延没有什么大问题之后,陆启臻才去医院的餐厅吃了简单的晚餐,随后便回自己家里休息,准备明天照常上班。
    之后的一段时间生活完全恢复了平静,他那处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排泄的时候没有丝毫的不适,基本上也不会想起那次不愉快的经历——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就当是被恶狗咬了,还得到一大笔赔偿费。
    那张支票他离开欧阳连尚的房子之后就立刻去银行兑现了,并且直接把那笔钱汇进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账号,一份都没有留给自己——那种钱就应该拿来做善事,陆启臻自己并不缺那些钱。
    在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和陆启南一起炒股,买基金和期货,刚开始只是玩票性质,没想到越到后来越发现里面的奥秘,赚的钱也越来越多——一直到现在他都坚持在股市做投资,毕竟这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地方。
    尽管入市有风险、投资要谨慎的标语一直很醒目,但陆启臻这些年来跟着陆启南一起玩投资,一直没有失手过。
    陆启南只比他大了三岁,可因为是长子,长兄如父,这些年来一直活得十分辛苦。陆启南主动承担起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责任,陆启臻知道自己几乎就是哥哥亲手养大的。
    他那对不管事的父母他完全没有兴趣去寻找,也不想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只求他们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更不要声称他们是自己的父母。
    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除了投资的时候赚的那些钱,他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除了金钱,他一无所有。
    这个认识让陆启臻哭笑不得。
    他忽然觉得自己非常非常可怜,陆启南也一样。
    他们都是有人生没人养的小孩,即便出生在这样声名显赫的大家族,他们一出生就已经注定的悲剧依旧无法改写。
    他们的生命里没有亲情两个字,他们只有彼此可以互相依靠、扶持。
    生命对于他们来说,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似乎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他们的父母几乎是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就把他们抛弃了,明明是这么富裕的家庭,明明陆家一直非常和睦,陆启臻一直到现在都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父母要如此狠心地抛弃他和陆启南,让他们兄弟俩就这样无依无靠地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
    如果不喜欢孩子,为什么要生下来?当初为什么不去流产?!
    陆启臻在浏览网页的时候无意间点开了联合国的首页,随后就看到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募捐通告。
    从那一天起,他就开始了源源不断的敛财、用尽一切办法赚更多的钱,然后把它们全都捐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快点长大,不知道长大了是个什么意义,也不知道长大了有什么好处,心里只知道自己长大了哥哥就不用那么辛苦,不用每天抱着自己睡觉。
    这个梦想现在回过头来去看,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一个五岁的孩子,唯一的梦想是快点长大成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22岁的陆启臻回过头来看过去这些事情的时候,只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有陆启南,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那便是凄凉。


卷二 第13章
    给林延制定体能恢复计划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他和哥哥的性事进行地非常激烈,这让陆启臻有些想要发笑。
    陆启南年轻的时候,那些风流韵事他是一点要去打探的心情都没有——每个人都有自己发泄压力的方式,陆启南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并且懂得采取安全措施,这让陆启臻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说的。
    这次的事情似乎和过去那些都有些不太一样。
    以前陆启南可从来不会带着他的那些小情人、小床伴来医院一起就诊。虽然那些人听说长得一个比一个美,没有最美只有更美,羡煞旁人不说,就连某些知道这些消息的上流社会人士都垂涎不已,巴不得从陆启南手里把那些个美人抢过来,带回家好好品尝一番才是。
    林延和过去那些人没有丝毫的共同点,刚开始知道他们的关系的时候陆启臻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面前这个人,年纪一大把不说,身体还这么脆弱,哪里经得起陆启南的折腾?
    再者,这人怎么说也不算是美人,和陆启南之前的那些交往对象比起来,他简直太逊色了。难道陆启南的口味忽然间变了?
    陆启臻弄不明白自己哥哥的想法,却对这个叫林延的老男人越发有兴趣起来。
    在他警告他房事不要太激烈、不要做到太晚的时候,那男人红透了脸和脖子,一脸窘迫的样子让人看了就觉得心情愉快——陆启臻好久没有遇到这么容易羞涩的男人了,顿时玩心大起,很想继续逗逗他。
    给他检查完身体,知道他们昨天晚上到底做到哪种程度之后,陆启臻偷笑着给他制定了体能训练计划。
    下午的时候他还亲自去运动场监督林延跑步。
    他不知道自己这种扭曲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反正看到林延十分窘迫的样子时,他心里就觉得非常非常好玩,简直太有趣了。
    后来陆启南也来了,看林延跑得就差要断气的样子,陆启臻心里也有几分不解。
    明明是个大男人,虽然之前被那个该死的张启瑞注射了那种药物,但按照他最近的身体恢复状况,不应该还是以前那样弱不禁风。
    林延那样子,浑身的皮肤虽然摸上去很光滑,但一摸就知道他是那种平常完全不锻炼身体的人,没有腹肌,手臂上也空空如也,此外再无其他。
    这样的人抱在怀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和女人香软的身体比起来,哪个更舒服?
    虽然很早之前就知道陆启南是同性恋,但陆启臻脑海中,同性恋似乎只是做爱的对象是男人,仅此而已。
    其余的,比如恋爱、约会甚至同居之类的,男人与男人、男人与女人,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无外乎就那几种,以性别来划分人类,在陆启臻看来是非常不明智的一种划分方法。
    雌雄交配是自然界为了继续繁衍后代而进化出来的法则,可当地球上已经有超过60亿的人口,人口密度达到空前的高度,在这种情况下,男女交合、继续生育,只会给这个社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他这种极端的想法在大学时代就让他吃过不少苦头,有教授甚至认为他有反人类的倾向,陆启臻本人对这些却都觉得无所谓。
    他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在他看来只不过是自己属于有见解的那一类人而已,与其他的事都毫无关系。
    看到陆启南在运动场上走路的样子,陆启臻只觉得自己都要断气了——自己那个素来强势的哥哥,竟然会这样畏首畏尾地守候在那个叫林延的老男人的身后?!
    虽然刚才林延满脸通红的样子看起来确实有几分诱人的姿色,但陆启南难道那么容易就被勾引了?!
    想不通那人到底是脑子哪里不好了的陆启臻无奈地把从陆启南手里抢过来的巧克力放到了林延的床头——他自己似乎也很久没吃那家的巧克力了,下次一定要去买一大盒回来吃。
    想到这里,陆启臻又想起之前在澳洲的时候,那天从路易斯家里出来,路过的那家著名的法国连锁热可可餐厅。
    当时他进去后想要买杯外带热可可的,却被对方告知当天的份额已经全部售完,请他明天再来——这家店的热可可素来是限量销售的,陆启臻表示自己能够理解。
    可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在澳洲再也没有明天——他直接就回来了,也没有心思再跑那么远的路去买一杯热可可。
    这个事情归根到底还是滕明的错,陆启臻回想起那天他来开支票时满脸的歉意,心里虽然稍微舒坦了一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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