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我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唤作神笔马良。”
陆文振“噗嗤”一声笑出来,半晌才歉然道:“祖母做寿,我须得回家一趟,后面的戏看不成了……”
“嗯”,江锦志垂下眼帘,“你看,我演;你不看,我也演,以后我将凭此谋生。但我希望你知道,此生此世,是由你点燃我的灵魂。”
陆文振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他笔下曾幻出无数动人的情话,这一霎那却由另一人的言语击中心扉。
台上正在表演的许若丹唱着徐小凤的一首老歌,水汪汪的眼波伴着甜蜜嗓音四处荡开。
“我想偷偷望呀望一望他,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她涂满蔻丹的食指拈起桌上的玫瑰,斜飞一个媚眼过来,再哀哀唱到:“只能偷偷看呀看一看他,就好像要浏览一幅画。只怕给他知道笑我傻,我的眼光只好回避他”,她轻轻转向陆文振,如怨如慕地低诉:“虽然也想和他说一句话”,又用花枝点一点旁边的江锦志,怅然道:“怎奈他的身旁有个他……”
灯光师实在是个妙人,也开玩笑般打一束灯光笼住两人。
今日这片场中真的人人都有魔法,陆文振的魂魄被咒语勾出躯壳,在空中打了个转,最终攀着那支玫瑰,与江锦志的缠在一处。他扬起嘴角笑着转过身去,轻轻吻一吻他的面颊。
大家起哄地吹响口哨,江锦志索性伸手勾住陆文振的肩膀。
等许若丹唱完,江锦志独自走上台去,笑道:“我原本也打算唱歌的,现下真的不敢在许小姐面前班门弄斧了,只合给大家清唱一段戏文。”
众人谁也料不到他还会这一手,纷纷大力拍起掌来。
江锦志朝大家抱一抱拳,开口唱到:“从今后只合题恨写芭蕉,不索占梦揲蓍草,有甚心肠更珠围翠绕。我这一点真情魂缥渺,他去后,不离了前后周遭。厮随着司马题桥,也不指望驷马高车显荣耀。不争把琼姬弃却,比及盼子高来到,早辜负了碧桃花下凤鸾交。”
高大英俊的江锦志唱起这一支正旦的曲子,竟能有这般如泣如诉的神韵,甫一亮嗓便赚得人人没声价地喝彩,惟独陆文振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陆老太太爱看戏,少时陆文振曾陪她捧过不少名角,便连“任白”也是瞧过的,只是从没有人唱得这般让他惊艳。那些绮丽的词句分明是一句句咒语,翻来覆去,缠在他的神魄中,扣上一个死结。
台上台下,但这一折戏,陆文振确是陪他演的。
☆、第十一章
江锦志简直在众人掀翻屋顶的喝彩声中走下台来。
他一早习惯旁人的瞩目与欣赏,却是头一次体味扑上全部身心去爱人的滋味,只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疲累与快意。
消逝的小半生中,江锦志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耗费着不断往上攀爬,根本没有余暇去碰触或发展一段认真的感情,痴心苦恋于他而言是份不屑一顾的奢侈品。
陆文振坐在他背后默默无语,直到散场两人也没再讲话,只是默契地向后微仰着背,暗自抵肩看着台上演过一出又一出,好像真要经历什么生死离别。
翌日拍的是林碧心与许若丹的对手戏,片场没有江锦志什么事。散了聚会,江锦志随着陆文振走出来,一言不发地拉开车门坐进去。陆文振也不出声,沉默着驱车向城里驶去。
夜色沉静温柔,荧白的路灯投下细长的影子,直愣愣铺陈在地上,末端委屈地低着头。
两人沉默地对峙着,互相拧着一根绷紧的弦。
车子开出去一段路,江锦志长而低地叹息一声。
“文振,停车吧。”
陆文振放缓车速,刚及停稳,江锦志已经开了车门。
陆文振拧亮危险信号灯,额头抵在一侧的车窗上,看着江锦志在扑闪明灭的灯光里低着头往前慢慢走。他的双手揣在裤兜里,身子微晃,沿着不太弯曲也称不上笔直的路,踏过一根一根灯影,挺拔的身姿映在灯下,影子幻成长长一条,随着他的步子逐渐缩短,拉长,然后再与另一盏路灯相逢,长长短短地随他往前走。
此时此刻,他看起来孤独得让人心碎。
陆文振觉得他的孤独简直是自己犯下的罪,慌手慌脚地发动车子靠近他,停下车来陪他一起走。
“哎,一直是我追你,总该让你追我一次”,江锦志勉强笑着碰一碰他的肩。
“可我不是已经被你追到手了吗?”陆文振也陪他笑。
“真的吗”,江锦志摊开空空如也的手掌,“在哪里,你指给我看一看。”
陆文振也张开掌心贴上去,轻声说:“喏,可不就在这里。”
江锦志心情舒缓许多,嘴里又哼起方才那支《倩女离魂》的曲子,拉着陆文振往回走去。
“我母亲原来在剧团工作,唱的就是花旦,这些曲子都是小时候跟她学的……”江锦志坐回车上,眼色埋在浓重的阴影里,声音黯然地解释。
陆文振是初次听他提起家人,语气中却充满失落,心里猜测着那大概不是什么幸福的回忆,斟酌半晌才答道:“可以想见,彼时令堂定然风华绝代。”
江锦志点了点头,又沉默下去。
正是因为风姿卓绝,故此总不肯安分。他一直深深铭记着幼年时随母亲去参加聚会,她换上细细的高跟鞋,着一袭黑色窄袖收腰长纱裙,如云般乌发规矩地挽在脑后,耳朵上戴两粒细润的小珍珠,脖子后面故意留一抹雪白的茉莉花香粉,迈起步子来袅袅婷婷,像一泓流动的镜花水月,浅抿着的两片玫瑰色薄唇永远欲说还休,眉目间还有点失意的凄楚。甫一入场,便叫所有人的目光黏在她身上。
这次聚会是江锦志最后一次听她唱戏,唱的正是这一折哀怨婉转的《倩女离魂》。王文举赴京赶考,李倩女长亭送别情郎,千叮万嘱还放不下心,索性香魂离身脱壳陪他走一遭。她一名深闺中纤纤弱质,亦不怕山远水阔归梦杳渺,但求锁他一生爱恋莫离莫少。
而那醇美的玫瑰香槟,轻快活泼的恰恰舞曲,五光十色衣香鬓影的人群,真的锁住了她跃跃欲试的魂魄。年轻英俊却一贫如洗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自此再入不了她的眼,她抛下他们,走得果断决绝。
女人一旦下决心追求某样事物,总会有种执拗的孤勇。
江锦志忽然害怕起来,这曲子像句谶言,唱过了总归会有一场离别。
然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唱,就像不知道为什么遇着陆文振,为什么爱陆文振,这些事统统是没有解释的,只好全数推给命运。
到如今既然留不住,那不如让自己的魂魄也脱离躯壳,送给他,随他走。
江锦志攀住陆文振的手臂,凑过去在他耳边哑着嗓子说:“停车。”
陆文振猛踩了一脚刹车。
天气依然是炎热的,将雨未雨,层云后滚动着闷雷。
江锦志一把拔出车钥匙扔在仪表盘上,伸手将陆文振揪过来,狠狠吻他的嘴唇,一条舌头拼命缠住他的,恨不能扣成个死结。两人仿佛沙漠中迷途的旅行者,抢夺般吞咽着彼此的唾液。
逼仄的空间里轰然燃起一把荒火。
两人低低喘息着,沉默中对峙了片刻,突然跳起来比赛一般去解对方的衬衫纽扣。
大约这空气里真是燃着一把火的,慢一秒便烧光了流动的空气,烧光了脉脉传递的眼神,烧光了萦绕心头的期约,烧光了鲜活的命,让人窒息着不甘心地死去。
江锦志轻轻啃噬着陆文振的喉结,濡湿的唾液和绵密的汗水,如一阵凄婉的雨,淋上他裸丨露起伏的胸膛,浇透了皮肤,涌进了肺腑里。
夜色中偶尔有疾驰而过的车,因为隔着玻璃的缘故,喇叭与引擎的声音都像被过滤了般不太明晰,但灯光却是通透的,如一双眼睛扫过来,觑一下,再飞奔着远去。
陆文振抚摸着江锦志年轻美好的躯体,他刚理过发,鬓脚处的发硬硬地,短而扎,同他下巴上长出的胡茬相似,一寸一寸刮过他的心。
日本轿车空间狭小,缚手缚脚让这一场情爱活像你来我往的厮杀,不知何时又下起暴雨,雨点噼里啪啦击打着车顶,如奔涌着的情绪,响得吓人。
江锦志紧紧箍住陆文振的腰,起伏间痛得揪心。他沉痛地闭上眼睛,就这样吧,没有光,没有风,没有空气,只有交缠沉沦的我同你,于黑暗静默中激烈至死,没有离别。
他喑哑着嗓子伏在陆文振耳边,几乎带着哭音地求他:“文振,说你不会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我去看一看奶奶,马上回来”,陆文振细细吻着他的额角,想着江锦志真的是爱惨了,才肯放下他看似温柔中透出的那份骄傲,这样谦卑地以身相许。不过他也不亏,自己对他,大概是以心相许。
江锦志握住陆文振的手掌,放到自己嘴唇上亲吻,发觉他无名指上有个小茧子,便调皮地伸出舌头在上面打个转。
陆文振“唔”一声笑,“小时候被逼着练毛笔字,握笔握多了,手上就留下个茧。”
“我知道,高门大户,书香世家”,江锦志拿牙轻轻磕一磕,又去吻他的掌心,闷着声音说:“挥金如土,装模作样,不仅花钱与人间筑起一道玻璃墙,又专门同自家人讲究斯文礼仪,说话首先要鼻子里哼出来,最爱表演盛气临人……还有,娶的必定是表妹。”
陆文振“噗嗤”笑出来,“我没有表妹,只有个表弟唤做宁武勋,他自小练习咏春,娶他大概是没可能的。”
“哗,真贪心,高高在上还不足够,文振武勋,还盼着子女文武双全,世上所有好处都要抹干占净,挑拣剩下的才施舍给众生”,江锦志撇撇嘴。
“可不是”,陆文振顺着他的话往下讲,“谁愿意同他们搅在一处……”
江锦志闭上眼睛,仰起头去吻他的眉,轻轻吸允着他的眼角,又用舌尖舔他的睫毛,“我知道的,文振,我知道……你看你的额上,一点皱纹也没有。”
“那可能说明我还不太老”,陆文振微笑。
“据说皱纹里藏的都是奸诈”,江锦志垂下眼睛,“当然,有时人们又称作睿智。”
“这世上聪明人何其多,实在不缺我这一个”,陆文振低头去蹭他的面颊,“你已经将我追到手,只要你不放手,我总不会离开你……”
江锦志没有答话,只是默默抓紧陆文振的手,掌心层出不穷的冷汗缓缓渗透他的手背。
情丨事过后,两人相对无话,只得再次陷入沉默里。好在这阵沉默恰到好处,没有丝毫尴尬。
陆文振发动引擎往公寓驶去,暗沉沉的天地间抛洒下无数苍茫的白线,绕住缓缓前进的车子,织成情网,网住车中的乘客。
江锦志摇下车窗,夜风与雨水扑面而来,打在脸孔上。他怔然看着无际的夜空,于瞬间发觉自己的一生从未如此依恋过某个人,也从未如此痛快过。他在心中慢慢对命运生出一丝感激,倘若一生从没爱过,恐怕到死都遗憾。
☆、第十二章
落了一夜雨,城里错落的楼宇和低矮的天空构成一幅潮湿缠绵的景致。
陆文振喜欢这样的天气,同爱侣厮磨一阵,再弄点食物安慰肠胃,很容易便把一天打发过去。
奈何难以遂他的愿,电话铃一早响起来,他跳起来去听,半晌搁下听筒匆匆下楼来,正见陆家的黑色房车突兀地候着。
司机打开车门,陆彬走出来。陆文振吓了个大跳,连忙敛低神色恭敬地喊了声:“爸爸。”
陆彬点点头,看他穿得也算妥帖,不动声色地开口:“我进城办点事,顺道来接你,收拾妥了就上车吧。”
陆文振没胆子说不,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往楼上看了一眼,随陆彬坐进车里。
他下来时江锦志还没醒,可惜连声道别也没及得上当面讲。
本市世家们泰半住在湖对面的半山上,需得驾车出城绕私家路走半个小时,方见错落的树丛中掩映着高而深的门户,围墙上往往缠满深绿色的爬山虎,造出年长月久的声势。建筑也一栋是一栋,秋毫不犯,泾渭分明,绝不肯像普通公寓般连成一片,两家同用一堵墙,模糊暧昧地分不出你我他。
陆文振原以为陆彬特意过来是要交代他什么事,正襟危坐地等着他开口。陆彬扫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问了句:“给老太太买的什么礼物?”
“是先前便准备好的,一串老蜜蜡香珠”,陆文振眼观鼻,鼻观心,心中一头雾水。
陆彬“嗯”地应了一声,半晌才道:“奶奶老了,多陪她。”
陆文振答了是,又不见陆彬再开口,父子两人一路无话。
陆老太太寿辰还有几日才到,但陆家时势正旺,面堂更加撑大几分,家里早有几位太太小姐陪着她说笑打麻将。
陆文振一一向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