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血邪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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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邪尸-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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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再空中又大笑道:“哈哈,痛快,来来老前辈再接我一刀看看。”说着,并未落地,踩着碎空步全力的催起了斗气,而且,混沌诀的真气已经运到了顶峰。



这时,异变突然发生,寒风那本来银白色的斗气突然一下子转变成金色,这就是说,寒风现在已经进入了黄金级别了,而且多日都不见长进的混沌诀竟然也进入了第二层。



寒风大喜,这斗气进入黄金级别是寒风早就估计应该能到了,并没什么,可是这混沌诀到了第二层说明了什么啊,那就是寒风可以使出裂天七式的第一式了,那也就是说,寒风终于可以有了攻击本钱了。



寒风勉强的抑制着自己兴奋的心情,放声的大笑着,裂天七式的第一式带着金色的斗气朝冷不凡狠狠的劈了下来。这一瞬间,场上的气势大变,所有场地中的树叶都被刀风带了起来,而且强大的气流吹得离他们十米开外的韩思语往后退了好几步。



冷不凡不禁苦笑了出来,这个小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奇怪,别人用一生都未必能从白银级别突破到黄金级别,可这个小子不过是和自己拼了俩招,就冲破了那个界限,而且,这使出来的不知道是刀法,虽然只是当头的一劈,却能将自己的所有空间全部琐死,而且看气势就知道这刀必定是威力绝伦,看来弄不好自己还要出丑啊,坚决不能大意了,提起八层的斗气迎上了这攻击力无已伦比的裂天七式。



这下只能到一声比刚才响了百倍的巨响,砰的一声,俩人周围的树木都被震了出去,寒风喷着鲜血被击出十米以外,而冷不凡也没好到哪里去,登登的退了七步,而他刚才站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坑。



寒风拄着刀站了起来,心中爽的都不行了,这裂天七式的威力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啊,连圣级高手都能击退,光第一式就这样了,那剩下的六式不得神到什么境界啊,不过威力虽然大,可是缺点也不小,这一式使出,自己刚到混沌诀二层的内力已经被抽得干干净净,连斗气都没了。其实这是寒风的误解,本来裂天七式用的不过是内力,可是寒风这个怪物居然借着自己超出常人的身体,那斗气也输了进去,要不是这样,刚才的一击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冷不凡看着面前的大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二十年了头一次有人能逼着自己使出八层的斗气了,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自己使出了八层功力后居然还叫人击退了好几步,而做到这个神话的人,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难道自己真的是老了么?想到这,冷不凡心下有些惨然。



寒风看着眼前的这个值得尊敬的老人,明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击退,却仍怕伤了寒风而没有出全力,不说武功,光是这份胸襟就绝对非常人可及了。



寒风大喘了几口气,冲着冷不凡抱了抱拳说道:“多谢老前辈手下留情,前辈的武功风范让晚辈佩服的很,晚辈这就告辞了,有机会再找您切磋,公主就给您带回去吧。”说完,朝冷不凡鞠了一躬,转身大踏步朝山外走去。



冷不凡也摇了摇头,暗自苦笑着,其实自己方才已经算是输了,不过大陆上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武学天才还是让人值得高兴的,想到这,心里也高兴起来,冲着还傻傻看着寒风背影的小公主说道:“呵呵,思语,别看了,走吧,你父亲还等着你呢。”



韩思语一直再看着那个给她无数次震撼的男人的背影,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就是这个曾经劫持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山贼,今天竟然能和绝顶高手的圣级武士力拼三招,居然还能把圣级高手击退好几步,这真的是个不一般的男人,可惜啊,不知道什么年月才能见到他了,想到这,韩思语的眼睛都红了起来,忽然发现寒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在自己的心里有了一个位置。



大陆历685年8月,玄武国天涯城。



此时大陆上的局势又有了变化,白虎国的大军进攻青龙国势如破竹,一个月的时间的已经攻破3城,而青龙国丞相林一水的儿子林同也是青龙国领军和白虎国作战的大将军,却一直退守,并不出击,不知道打什么主意。



而此时青龙国另一线和玄武国的战场却已经再僵持着,青龙国的老将军章含依旧依靠坚固的防御强守,而许云却也奈何不得。



而由于寒风劫持了小公主,引得孙军带着五千禁军追到了南方,前几天还和曾红的义军碰上了,于是大拼了一场,结果曾红被孙军打伤,手下头领也被禁军们斩杀了不少,义军被杀得大败,只好后退到南方的总部去了。曾红一直都在纳闷,为什么京城的禁军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却不知道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是一个小小的山贼,而此时这个小山贼正在天涯城里悠闲的转悠着呢。



寒风现在心情是非常的好,和冷不凡一战让他获益非浅,在看到了这个大陆顶级高手的实力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信心,而且通过这一战自己的功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首先没什么意外的话,自己现在应该是大陆上第十六个黄金武士了,这就说,现在的自己已经是属得上的高手了,再加自己混沌诀已经进入第二层,再使出裂天七式,一般的黄金武士已经不够给自己砍的了。



寒风哼着前世从电视里听来的小曲,在天涯城里四处溜达着,要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也有几个月了,可一直生活在山里,还没见识这个世界繁华究竟如何呢,现在自己是没什么危险了,时间还有的是,这次一定要好好的见识下。



要说这天涯城其实并不是玄武国最繁华的城市,不过是南方水乡的一个小城而已,不过由于这里离前线战场比较远,而义军也从不骚扰城镇,再加上这里人民生活比较富足,却也是比较繁华。



寒风瞎逛了半天,正觉得自己有些饿了,正想找个地方弄点东西填饱肚子,忽然看见一群人站在一个拐角的不知道在比比划划的指点什么。



第二十五章 乞丐兄弟



寒风好奇的挤了进去,却是一个乞丐坐在那里。



寒风心下大奇一个乞丐有什么好看的啊,刚想转身出去,乞丐身边的一个物事却深深的吸引了他。



那是一把硕大无比的斧子,全身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成的,不过看着微微透着金属光泽的表面,这肯定是金属而不是木头什么的,看这样子,这把斧子最少能有二百来斤。



寒风的好奇心一下子又被勾了起来,能使这把斧子的人力量绝对超出常人许多,而且应该是个会功夫的人,不知道怎么才流落到如此地步。



寒风看着眼前这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乞丐,心里有些恻然,自己前世没变成僵尸之前,不过是个农家子弟,在那个民不聊生的年代,要不是为了救那个女孩,一狠心把自己变成了个僵尸,不然最后恐怕也会沦落成为一个乞丐吧。看来所有的世界都是一样的啊,有人大口喝酒吃肉,就有人流落街头。貌似繁华的背后,又有多少辛酸。



看着这个乞丐嘴里一直在呢喃着要着水,看来是几天都没有吃东西了,这里围观的人虽然不少,可全是看热闹的帮忙的却是一个都没有。寒风忽然有了个想法,想拯救天下人出水火,自己现在的实力做不到,可帮帮一个人还是有这个能力的,于是走到乞丐的跟前,蹲了下来,说道:“兄弟,你是不是饿了?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弄点。”



乞丐似乎睁了睁眼,用非常虚弱的声音说道:“馒头。”



“哦,想吃馒头啊,好说,你等着,我给你买去。”寒风说完站了起来,去傍边的一个小摊买了几个冒着热气的大馒头,回到乞丐的面前,递给了他。



乞丐忽然一下子来了力气,抓起了馒头,狠狠的吃了起来。



寒风看着狼吞虎咽的乞丐,仿佛自己吃的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心里忽然觉得酸酸的,问道:“馒头干吧,我给你弄点水去吧?”



“不用了,这么吃就行。”乞丐一边拼命的吃着,一边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着。



“哦,那行,够不够吃?不够我再给你买几个去?”寒风问道。



“恩,呃,够了,大哥你也吃啊,”乞丐说着,用黑黑手抓起了一个馒头给寒风递了过来。



寒风心里忽然一阵感动,看来这个乞丐还蛮够意思的啊,前世似乎好象没人给自己送过吃的什么的,虽然眼前不过是一个馒头,还是自己买的。寒风一把接过了馒头,也不管脏不脏,放在嘴里吃了起来。



乞丐看着寒风吃了自己的脏手递过去的一个馒头,不由的咧咧嘴,嘿嘿的笑了起来,显然是寒风并不嫌弃他脏,他很是高兴。



于是就这样,一个衣着还算可以的年轻人和一个脏乎乎的乞丐,在一大群人的围观下,一起坐在那旁若无人的吃着馒头。



寒风见乞丐吃了几个馒头后,气力明显恢复了不少,于是站了起来,对乞丐说道:“兄弟,看你也不象是个做乞丐的人,这样吧,我这还有点银子,我给你拿点,你找个能安身的地方投靠去吧。”说着,把身上仅有的几俩银子都掏了出来,递到了乞丐的面前。



乞丐却没有接,反而说道:“我没地方去,你去哪,我就去哪。”说完站了起来,一把把那把吓人的大斧子抄了起来,仿佛自己拿的不过是跟木头一样。



寒风心下又是一酸说道:“兄弟,你想跟着我啊,我的生活可是很危险的啊。”



乞丐却冲寒风笑了笑,说道:“我知道,可我不怕。”



寒风大奇说道:“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乞丐又笑了笑说道:“我能感觉出来,你身上有杀气,你一定杀过不少的人。”



寒风忽然觉得这个乞丐很有意思了,说道:“你的感觉还不错啊,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要跟着我啊?“乞丐道:“因为你给我馒头吃,还能陪我一起吃馒头,那我的命就是你的了。”



寒风大笑道:“那好,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吧,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叫寒风,兄弟你叫什么啊?”



乞丐依旧笑了笑说道:“馒头。“寒风说道:“你没吃饱么?那我再给你买几个馒头去。”说着又要去买馒头。



乞丐却拉住了他说道:“不是,我吃饱了,我就叫馒头。”(呵呵,最近又看了一遍刀锋1937,我是非常喜欢那里面的馒头的,太够义气了,所以在这里,既然要给寒风找个好点的兄弟,就把馒头拿了进来,希望大家别骂我啊)



寒风带着馒头先彻底的洗了个澡,又给他换了身衣服,这一打扮,再次出现在寒风面前的,不在是那个脏脏的乞丐的,而是一个长相斯文的年轻人,却并不瘦弱,虽然并不是很强壮的身体却似乎蕴藏着一股巨大的力量,就仿佛一只潜伏的猎豹的似的,随时都能爆发出来。尤其是背在身后的那把超大号的斧子,让人丝毫不敢怀疑,那一斧子要是劈下去,连石头都能劈开。



寒风看着焕然一新的馒头,心里想这个兄弟打扮起来还不错啊,于是又带着馒头找了一个小酒馆,要了几壶酒,要了盘花生米,几斤牛肉,俩个人喝了起来,馒头也说起了自己的过去。



原来馒头本是朱雀国边境小镇里的一个猎户,自小便力大无穷,天天在山里以打猎砍柴为生,日子说不上多么富足,倒也能养活得起自己和一个老迈的父亲。



在馒头二十岁那年,他老迈的父亲卖了这么多年攒下几张虎皮,给馒头说了一门亲,其实那个女方也不是别人,是馒头从小长大青梅竹马的邻居小兰,小兰从小就喜欢馒头,也特别崇拜馒头,因为馒头曾空手就猎了不少老虎。



这本来是一桩比较美满的婚姻,馒头成天在山里打猎,小兰在家织补,小日子过的倒也红火,可就在有一天,馒头带着小兰去镇里卖虎皮的时候,碰上了当地一个小官的公子,那个公子见到小兰,不知道怎么就一下子淫性大发,说什么也要把小兰弄到手不行,可是于是馒头也有些声名在外,毕竟能空手裂虎的力士啊,于是并没有明面去抢,而是在馒头又一次进山后,派着人把小兰抢了回来,而馒头那老迈的父亲却在与这群人争斗中,被人推了一绞,正好磕在一个石头上,当场死亡。而小兰被那个公子糟蹋后,也悬梁自尽了。



馒头那一次去山里去了好几天,原因就是因为被困在了一个山洞里,还发现了那把大斧子,等他出来后,回到家的时候,房子都成了灰烬,而房子原来的地方上却多了俩座坟。



馒头听着小兰的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完了事情的经过后,狂性大发,拎着大斧子,就杀进了那个公子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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