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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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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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激烈程度。
  
   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家,却在漆黑的楼道上看到有人蹲着家门口。楼道间的感应灯前几天坏掉了,还没有人来修理。故看不清来者的面目,只有一个属于男人轮廓的黑影。不知为何这让他想起白天那个酒店遇到的情景,心不由自主怦怦怦直跳。
  
   直到男人站起,走入月光的照射范围,他才看清,原来是几天没见林莫离。
  
   其实严格算来他们不算几天都没见面联系,至少武子陵这边单方面远距离看过他一眼。也许是距离的关系,白天的少年警官都没发现对方这么憔悴。但他什么都没问,只是说了一声“哦,你来了”。便开了门,让他进去。
  
   武子陵为他倒了一杯茶,他却放在一边,自顾自地从怀中取出香烟,然后点上。
  
   “今天我来,是想开诚布公的与你谈一谈,希望我们彼此都不要有所隐瞒。”林莫离开口说道。
  
   武子陵点点头。
  
   “首先,你为什么帮我,不管是帮我逃离追杀,还是亲人的软禁,最后还有帮我得到弟弟的消息。说实话,不管你怀有什么目的,我都对你心存感激。
  
   “其次,我算是走头无路了吧!和你分开的这几天我发动自己所有的关系,去寻找我弟弟的下落,结果还是毫无头绪。帝临君的那个网站地址是可以了解到我弟弟的近况,但那样的消息有时我宁愿不知道。每天看到他的惨状,自己却无能为力,这样的痛苦,你知不知道。”
  
   林莫离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夹在两个指甲里的烟还在燃烧。火焰带走了烟的灵魂,只留下烟灰,它们学树叶那样飘零,最后飘进了头发里。
  
   武子陵感到微微灼痛。
  
   “在回答你问题之前,你能先听一个故事吗?”青年警察缓缓地说。
  
   “我8岁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危险。那个时候我还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爸爸妈妈还有我。很幸福呢!”青年警官感叹着。“但是怎么说呢,太幸福的话,连神明都会嫉妒,所以灾难降临,真正的灭顶之灾。
  
   “一群刚刚抢劫完银行的亡命之徒闯进了我家,劫持了我们三个人作为人质。父母为了保护我死在抢匪的枪下,而我却幸运地被警察救出来了。
  
   “那时我家还挺有钱的,却有一堆贪心的亲戚。我一个小孩子懂什么,父母的钱被他们瓜分干净后,便像足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在如此环境下,人也开始变得有些叛逆,天天和一群坏学生在一起,不学好。
  
   “我都记得那时我干了一场群架,被警察抓了去。我们这群小鬼,毕竟是未成年,只是聚众斗殴,顶多也只是教育一番,关上几天就能放出去。
  
   “其实我们在一起玩的伙伴,大都是来自破碎家庭,父母离异,跟爸爸或是跟妈妈,有的甚至是两边都不要,跟着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但至少都是和至亲生活在一起,儿女再不听话,接到警局的通知,还是会拿钱出来保释。
  
   “唯独我例外,没有人来。时间一到,然后灰溜溜地回去,他们连我消失了多久都不知道。我有时想,他们在心底可能盼望着我一去不反。离家出走也好,关在牢里也好,甚至是死在外面。总之他们漠不关心,我呢,也自暴自弃。
  
   “直到遇见我叔叔。他是当年抓捕那些抢匪的警察,对我的遭遇印象深刻。或者说,他很自责,认为我父母的死,他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再看到我,从一个幸福家庭的小孩到整天和社会分子鬼混的坏小子,他更加自责。再了解我当时的生活状况后,他决定收养我,做我的监护人。
  
   “我那帮亲戚当然巴不得甩掉我这个累赘,欣然答应。我后来才知道为了得到我的监护权,叔叔他给了那帮吸血鬼相当多的钱。那时他就28岁,正是他准备买房娶媳妇的钱。却为了我和他女朋友分手。
  
   “我当时不知道,还一个劲的跟他唱反调。但是他对我很好,好到我不原意他结婚,不原意家里多一个女人来分享他对我的好。
  
   “叔叔算是我的初恋,为了他我努力学好,努力考入警察学校,以他为榜样,做一名好警察。但警察这个行业实在是危险,天天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就随时有可能牺牲。我叔叔也不是天天都很走运。
  
   “我还记得,当得知叔叔死亡的噩耗时,我还在训练。带着满身的泥土和臭汗。要不是好友沈宇在一旁支撑,我很有可能当时就倒地不起了。
  
   “在往后的那几年沈宇一直都是我的支撑。而我这人也很没用,一定要依赖什么人才存活,像寄生虫一样。而且也很烂情,我爱上了他。那时我很恐慌,怕生命无常,每天都活在惶恐不安的状态中,所以不顾一切地向他告白。要知道他可是一个直男。
  
   “好在他没有因此疏远我,还给我安慰。很多时候都是我要求他,他才做,我知道一直都是他在牵就我。他顶不住父母的压力结婚,我也不怪他。本来我们这段关系就不清不楚,就这样行同陌路,对我们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可是他和叔叔一样,再一次抛下了我。有时我都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一个扫把星,总是让身边的人死于非命。我以为这次我至少会坚强一点,但不是,很多次我都想到了死,却下不了手。浑浑噩噩,像行尸走肉一般。
  
   “后来我收到了沈宇写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说,我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肯定不在人世了。要我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要相信任何人。让我不必在乎他死亡的真相,让我帮他照顾文惠。
  
   “我相信他是不想看到我因为他的死而沉沦,所以临终前写给我的。我基本上也是按照他所说的去做。不相信任何人,好好做我的本职工作,照顾文惠母子俩。
  
   “但我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简易地图,是一个在华国地图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地方。本来人死了,我们作为活着的人,应当带了有关他们的记忆好好活着。但有些事本身就很蹊跷,哪怕我不去想,也会让我寝食难安。
  
   “我并没有看到沈宇的尸体,死亡消息是由同事带给我的。哪怕我去问局长,得到的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我知道他要是活着一定会想办法来见他的家人,因为他放心不下他一岁多的儿子,还有文惠。
  
   “是的,我什么做不了,可我想能亲眼看看他的尸体,就算没有尸体,骨头、骨灰,甚至是带血的泥土。想要见到他,见到他在这世上最后的证明。
  
   “沈宇最后负责的是一桩人口失踪案件,我沿着他调查过的方向去查,所以查到了你。因为我接下来就要去地图上标注的地方,我希望你能帮我。而且你的弟弟就在那里。”
  
   林莫离没有急着回复,反而问他。
  
   “为什么我调查了那么久,关于弟弟的所在地还是一无所知,你却能那么肯定他就在这个地方。”林莫离用手指狠狠地点着放在桌面上的地图,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你还记得帝临君给你的那个网站吧。”
  
   “嗯,每天都在看,看得我很想杀人。”林公子面目狰狞。
  
   “里面不是有一句是关于在末日向上帝献祭的话么,这在你我看来可能是一句笑话,但确实有人把它当真。而且都是一群重量级的人物,人数也不在少数。我查到了一定高度,便不敢再深入下去。
  
   “倒不是怕,一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无异是触及他们的逆鳞,不管我们的理由有多么的充分,多么值得同情,在他们的眼里,妨碍者就得死去。所以没那个必要。
  
   “说实话,对于我们能走到哪一步,我心里完全没有底。也许还没到达目的地我们就死在路上,也许在救你弟弟的那一霎那,功亏一篑……”
  
   还没等他感慨完,就被林莫离揪住衣领抵在墙上。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就算被大力抵在墙上,武子陵也面容轻松,耸耸肩。“因为你的不告而别,我还很多事都没来及与你说明。”
  
   “那么说,是我自做自受耽误了时间。”青年警官别过脸,没有回答。“你当我是笨蛋吗?”武子陵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林莫离骑在他的身上,像是要把这几日的苦闷全发泄在他的身上,高高地举起拳头……
  
   武子陵却没有反抗意识,闭着眼,迎接重拳落下。
  
   但隔了很久,想象中的疼痛感并没有袭来。
  
   “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林莫离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
  
   “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
  
   “好,明天我们出发,去这个地方。”林莫离指了指那张简易的地图,然后起身跨过他的身体离开,大门被关得很响,宣示着对方的不快,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呐,宇,找这个人一起合作,真的没问题吗?”他向空无一人的房间询问,当然回答他的只有沉默。
  



第25章  Chapter13
   这世界没有永恒的东西,任何事情任何物品都有它的保质期。在保质期以内食用,安全;在保质期以外食用,危险。
  
   当然还不至于上升到失去生命,但身理上的厌恶还是有的。
  
   就拿爱情来做比喻,在保质期以内,那是热恋;而保质期以外,就变成味同嚼蜡,甚至是敌人。
  
   卓王笙的人皮衣衫也是如此。前几天还能愉快地披着它到处游走,但没了两日,人皮失去光泽,散发恶臭。这件事弄得他很是苦恼。
  
   不过,那毕竟是他第一次从业,算是技艺生疏。所以为了下一次更好的执行,他做了相关的功课。
  
   比如如何用剃刀,分开皮与肌肉,皮与脂肪。可一想到肌肤下那黄色油腻状的液体,他就不寒而栗。看来在进行作业时,还是要避免这些脂肪堆积之地。乳房、腹部,还有大腿。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看来背部肌肤是理想之地,可以整片分离。
  
   最完美的方法,便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或者把人倒吊在树上,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割一个小口,在血液流尽的过程中,慢慢分割他的肉与肤。此时被剥皮者还有力气惨叫,那是一种有关声呐的波长,方便整个剥皮的节奏。
  
   待皮肤完全剥尽,他的肌肉会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的跳动,还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日光线照在他的身上,肌肉纤维不停地闪光。异常漂亮。
  
   失去皮肤保护的肌肉不一会便生出一层薄薄的膜,粉红色的,像刚生出来的熊猫或是老鼠。代表着新生。
  
   这样的场景光想想都让人激动。
  
   那段时期卓王笙迷上了剥皮这项艺技,去肉铺买一些带皮的肉回来练习,甚至是在自己的身上做试验。
  
   各种各样的刀,各种各样的力道,最后还是觉得随处可见的剃刀最拿手。
  
   功课准备就绪,可是绵羊又在哪里。
  
   
  
   日子还算平和,至那天拔完指甲后就没有别的什么动作。对方还主动询问他,想看什么书。他回答,说是想看乔治·奥威尔的《1984》。
  
   “自我意识过甚的话,有时并不是什么好事。”对方虽如此告诫,但最后还是为他带来了这本书。
  
   在他阅读这本书的时间里,那个叫卓王笙的恶魔,搬着椅子坐在他床边歪着头看着他。
  
   林莫羡努力装作不在意,脸却不自主地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他问:“有什么不对劲吗?”
  
   “我只是在想,羡会不会牺牲自己的全部,为了拯救全世界的一种可能。当然我这里的牺牲不单单指的是生命,也许是向恶魔交托灵魂。把自己变成恶的集合,做尽坏事,而向善的本心不会变。
  
   “想要世界和平,人间美好,但那样未来实现的概率非常小。你牺牲掉的所有尊严、原则、品质、生命,最后也只能成为笑谈。会不甘心吗?还是大从一开始就不相信美好世界能得以展现的事实。”
  
   “不,我相信会有世界美好的那一天。”
  
   “哇唔,乌托邦式的理想未来。但你为什么会看反乌托邦的寓言书呢?”
  
   “《1984》反对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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