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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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之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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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梅喜欢来我们家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家的“三洋”牌收录机和“日立”牌24寸彩色电视机。那是我妈妈托朋友在广州买的。当时虽然已经是1985年,但我们家这两大家用电器在这个小城还属于领先水平,是少部分家境好、有门路的人家才享有的奢侈品。亦梅常常来我们家看电视,听音乐,跟着收录机学唱歌。我记得,当时的很多流行歌曲,比如《踏浪》、《我的中国心》、《外婆的澎湖湾》都是和亦梅一起学会的。

  亦梅每次从我们家告别的时候,都邀请我下次去她家玩。我心怀鬼胎,自己并不敢去。每次都是亦梅等来我家玩了一阵,我又找借口去她家。只有和亦梅一起,我才有胆量走进他的家门。

  去了他家,也并不一定能见到他。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假期是徒有虚名的,几乎天天要补课。

  只有一两次,能碰见他。

  有一次我和亦梅在门外踢毽子,他从房间走出来,也要和我们一起踢,说是学习累了,换换脑子。

  男孩子踢毽子多少是有些笨拙可笑的,在亦梅的大笑中,他很快认输,把毽子还给我们。踢毽子是我的强项,我能单脚连续踢200多个,还能跳出各种花样。当时流行的比较复杂的踢法叫“八接”,顾名思义一共有8种花样,由易到难,有单腿踢、侧踢、穿花、钓鱼、打拐等,每种花式至少得踢8次,看谁能最快通过这8道关。每次和班上的女同学比赛我都能大获全胜。

  那天,我把这“八接”表演了一遍,因为陈亦凡在旁边,我把这小小的毽子踢出花来了。

  我用余光就能看到,除了亦梅在旁边用羡慕得近乎崇拜的目光看着我,陈亦凡也在点头微笑,目光带着欣赏。

  还有一次,妈妈的单位发了好几箱椰子汁,正好亦梅来,我就送她一箱,并雇了个三轮车和她一起运到她家。他正好在家,亦梅拿了一罐送到他房里,他就出来了,打开喝了一口,然后对我说:“海棠,谢谢你。”

  他跟我说话总是很慎重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两个孩子在说话。因为他的这种慎重,而让我暗暗欢喜。

  我依旧不敢和他多说话,甚至不敢在他家久留。每次说不了两句话,我就要走。那天正好他的妈妈在家,热情地留我吃晚饭。我说妈妈不知道我出来,下班不见我,要责怪的。他妈妈说:“我们早一点吃,吃完叫亦凡和亦梅送你回家,跟你妈妈解释一下就好了。”

  我心里狂跳起来。嘴里却说妈妈今天晚上要加班,交代我早点回家做饭的。他妈妈也只好作罢。

  我逃似地离开他家,在路上心里却后悔得要死。心里在一遍遍幻想,若是留在他们家吃饭,一定会说几句话吧。会说什么呢?夸他们家的饭菜好吃吗?这太俗气了,而且这饭菜又不是他做的,好吃不好吃和他没有关系。问他的学习吗?谁不知道他的学习好呢?学校等着他明年考上清华或北大,为学校增光呢。那么,我还有什么话题和他聊呢?总不能说我们班那些破事吧?他已经是高中生了,对我们初中生的事情不会感兴趣的。

  怎么搞的嘛,平时在心里不是有千言万语要告诉他,怎么现在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呢?

  他妈妈说吃完饭叫他和亦梅一起送我回家。多好呀,他还没来过我们家呢。我可以带他到我的房间,让他看看我生活的地方。他还可以看见我的书架,上面有好多中外文学名著。我告诉他,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他一定会对我刮目相看,不会把我当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初二年级的小女孩了。唉,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放过了呢?

  没有见到他的时候日思夜想,为什么见了他反而想逃开呢?为什么这么急着和他告别呢?这一次走了,下一次见面不知又要等到几时?

  我是那样的痛恨自己,却又不能自已。

  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人透露过这个秘密。我对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一贯守口如瓶。

  不是怕别人抢夺,不是怕别人嘲笑。而是本能的觉得,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是不能被讨论的。

  一说出来,就不是这个味了。不是薄了,就是厚了,不是深了,就是浅了,不是浓了,就是淡了。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在还没有入口时,是不能给别人看的,就算只是打开盖子看一眼,香味也会跑掉了不少。

  晓君用她的无数个秘密,也没能从我嘴里换得这个秘密。有时被她逼不过,我就瞎编一个人,说我喜欢我们班的班长。

  班长是我们班学习成绩最好的,也是长得最帅的。是很多女同学的暗恋对象,我说我喜欢他,还是比较可信的。这就把晓君敷衍过去了。

  告诉完晓君这个“秘密”时,我心里同时在说,班长算什么?15岁了还长着一副肉肉的苹果脸,《闪闪的红星》里潘冬子那样的长相早过时了。事实证明那样的孩子长大了大多不好看。几年前,我在火车上偶遇过我们当年的班长,他果然成了一个长像平庸的男人。

  而陈亦凡这样星目剑眉,轮廓分明的人长定型了就会成为一名俊朗的男子。再说了,他学习好,好得过陈亦凡吗?谁不知道陈亦凡是龙城中学的明年要放的卫星?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的各种比赛,哪次不为学校争得沉甸甸的奖杯?也许他连高考都不用参加,就直接被保送上大学了。

  后来晓君知道了我这个秘密后,大大的伤了心,她说:“海棠,你太阴险了,这么大的秘密竟然把我瞒得滴水不漏。根本没把我当成知心朋友,以后我还怎么相信你?”

  当时我正伤心欲绝,陈亦凡和他的女同学一起考上了清华大学,彻底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决心告别这场无望的暗恋,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晓君。晓君的话让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噼噼啪啪”地落下来。

  我的眼泪让她心软了,她紧紧抱住了痛哭不已的我。我们和好如初。

  当时这个秘密不敢透露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觉得陈亦凡不会喜欢我。他当时优秀得像一个神话,而我平凡得像一株小草。他是一个骄傲的王子,而我只是一个瘦弱的相貌平平的灰姑娘。
第七章  童年的阴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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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开始介绍我的家庭。前面已经提到我的父亲是新疆某部队的现役军官,母亲是一家银行的干部。我们家属于军属,小时候,每年春节,居委会都会在我们家的大门上贴一副横联,红纸黑字,用毛笔楷体写着“光荣之家”四个字。我的父母是真正的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见一次。

  母亲一个人无法兼顾孩子和工作,因此我生下来9个月后就被送往外婆家郊县的一个小镇。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

  外婆把我从母亲身边接过来时,我刚刚断奶,突然离开母亲熟悉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无比愤怒,也许还有被抛弃的恐惧,我捏紧小拳头,双脚乱蹬,日夜啼哭,吵得全家人都不得安宁。百般无奈之下,外婆急中生智,掀起自己的衣襟,让我吮吸她的Ru房。这一招还真管用,我立刻就安静下来,吮吸了几下,就睡着了。以后外婆的|乳头就成了我的安定剂,每天晚上我都要含着它才能入睡。据说外婆那早已干瘪的Ru房被我吮吸久了,还真的吸出了一些稀稀的|乳汁。这件事,后来被编成故事,在亲戚和街坊间广为流传,成为外婆宠爱外孙的一个例证。

  我最早的记忆是从外婆的怀抱开始。半夜从梦中醒来,发现依然睡在外婆的腋下,便一点也不害怕,轻轻扯扯外婆的衣袖,外婆便醒了,弯腰在床底摸索出一个瓦罐,让我坐上去拉尿,拉完后,将瓦罐放回床底,然后抱我上床继续睡。外婆家的大瓦房,屋顶上有两片玻璃做的瓦片,当地人叫“亮瓦”,在有月亮的夜晚,月光从那里倾泻进来,在屋里形成两道淡黄的光柱。我依偎在外婆宽阔的怀里,看着在那两道光柱里飞舞的粉尘,抚摸着外婆肥大柔软的耳垂,很快又睡着了。

  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大舅参军去了,小姨和小舅都还是少年,因此我得到了足够的照顾和宠爱。我在那个小镇长到7岁,和那里的孩子一起打猪草,拾柴火,爬树摘果,下河摸鱼。大多数情况下,在外表上我和那里的农家孩子已经没有区别。只有当我换上新衣服时,才看出我和他们有些不同。比如春节时,我的新衣是妈妈从城里给我买的红棉袄、格子裤,而他们过年的新衣裳也是黑色或蓝色的,为的是耐脏。还有夏天的时候,我是唯一有裙子穿的女孩,而且我还有一对玻璃丝的红头绳,这也是这个小镇上的女孩所没有的。就凭这些,让我成为了这个小镇的公主。

  那时外婆家在小镇算是大户人家了。大女儿在城里的银行上班,大儿子在部队提了干,每个月都有汇款单寄来。那时我拉着外婆的手走在小镇的街上,感受到的都是别人羡慕的目光。

  “王婶啊,您这是和您的外孙女赶集去啊?又买什么好吃的了?数遍整条街,就数您最有福气了!儿女各个有出息,连外孙女也长得这么水灵,看你们家海棠的机灵模样,能唱会跳的,将来不定能出息成什么样呢,您老就等着享大福吧!”

  外婆笑咪了眼,答:“承您吉言,就是不知道等不等得到那天了。”

  那时的我,是小镇上的小明星。70年代中期,小镇上的居民对电视机这种电器还闻所未闻,电影队每个月来放两场露天电影,那两天便是小镇居民的节日。虽然放来放去都是那八个样板戏,但也丝毫不减他们观看的热情。偶尔一次的县文工团的慰问演出更是把晒谷场挤得水泄不通,连屋顶都站满了人。文工团的演员被乡民们看成大明星,走到哪里都被人用羡慕的眼光追随。我的小姨当时就是县文工团的台柱,常常演女一号,不是“李铁梅”就是“小常宝”。那时的小姨被我看成天人,对她的崇拜无以复加。小姨在回家探家的时候,我便缠着她教我一些唱段。外婆说,那时如果在堂屋找不到我,我就是躲到小姨房间对着镜子练习去了。

  夏季的傍晚,公社门口的晒谷场坐满了乘凉的人们,这是一天最休闲的时候,常常有大人叫:海棠,给我们来一段吧!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表演欲望最强烈的时候,还不知道害躁,听到有人鼓掌,我就兴高采烈的表演起来。我属于人来疯,人围得越多,我表演得越卖力,说唱念打,一丝不苟。于是常常出现几十个人围着看一个小孩子表演的情况。我最常演的是李铁梅和白毛女。演“白毛女”的时候,我特地回家找一件旧衣服穿在身上,那件衣服的袖子已经破了,我一用力,就把袖子撕成几条,再把我的头发披散下来,偷偷去厨房抓一小把面粉抹在上面,这样“白毛女”的感觉就出来了。演李铁梅的时候,我把辫子梳成一根独辫,穿上妈妈去北京出差给我买的红底印白梅的对襟衫,这件衣服上的标签写的名称就叫“铁梅衫”,和电影上李铁梅穿的大同小异。这件不仅小镇上绝无仅有,就是在城里也少见的衣服让我收获了无数艳羡的目光。

  我那时是小镇大名鼎鼎的童星。很多年后,因为给外公外婆上坟,清明节时我和母亲回到那个小镇,遇到认识我的老人,还提到当年我在晒谷场演出的盛况。                    

  “这不是春梅吗?回来给老人上坟啊?这是海棠吧,果真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还记得你小时候在晒谷场上演‘李铁梅’,穿着那件红衣服,叫什么‘铁梅衫’,演得多好呀。看的人围了好几层呢,一点也不怯场,当时我们就说这姑娘将来一定有大出息的,果然没错……”

  因为童年的那段光阴,我历来把那个小镇当成我的故乡。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那是一段非常幸福的时光。

  但回城上学后,情况就变了。

  我没上过幼儿园,直接进小学后,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发现自己不会讲普通话,而且连龙城话也讲不好。郊县小镇的话和城里话还是有差别的,龙城人讲话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往上“挑”,并把尾音拉得长长的。这样女孩子讲话听起来就很“嗲”,像在撒娇似的。而我的小镇话就没有这种风情,听起来土里土气的。这让我在刚上学的头两年被同学打为另类,班里那些漂亮的家境好的同学都不跟我玩,选班干部也没有我的份,这深深挫伤了我的自尊心。

  那时我们这个城市有许多“上海人”,他们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来我们这个小城“支援边疆建设”的。他们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寄养在上海的爷爷奶奶家或外公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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