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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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Ⅲ-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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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我也不相信……啃自己脚指甲的吸血鬼。”哈克特回答说,顿了顿,然后他迟疑地加了一句:“殿下。”



#书#万查·马奇哈哈大笑,吐出一片指甲。“我们一定会处得不错,马尔兹!”



#网#“路上辛苦吗,殿下?”暮先生问道。他又用布条蒙住眼睛,在万查身边坐了下来。



“还好。”万查嘟哝说,放下左脚,又开始啃右脚的指甲。“你们呢?”



“一路上很舒服。”



“吸血鬼圣堡里有什么消息吗?”万查问。



“太多了。”暮先生说。



“留到今天晚上再说吧。”万查放下右脚往后一躺,扯下紫斗篷裹在身上。“太阳下山的时候叫我。”他打个哈欠,翻身就睡着了,开始打起呼噜。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呼呼大睡的人,看着他咬下来吐得满地的指甲,看着那破烂的衣服和肮脏的绿头发,最后向暮先生和哈克特看去。“他是吸血鬼王子吗?”我小声问道。



“当然是。”暮先生笑了。



“但是他看上去像……”哈克特犹豫地嘟哝说,“他的举动就像……”



“别被表面现象蒙蔽了,”暮先生说,“万查生活上不太讲究,但他是最好的吸血鬼。”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怀疑地答道。那天白天的大部分时间我仰面躺着,盯着满天的白云,被万查·马奇响亮的呼噜声吵得难以入睡。



第七卷 吸血鬼杀手 第十一章



我们没管那些尸体(万查说他们不值得一埋),在暮色中出发了。一路上暮先生把小先生拜访吸血鬼圣堡的事以及小先生的预言告诉了万查。万查默默地听完暮先生的话,又默默地想了很久。



“笨蛋大概也能推断出我就是第三个杀手。”他最后说。



“要不是就怪了。”暮先生说。



万查一直叼着一根尖树枝。他把树枝扔到一边,往路边的泥土里啐了一口。万查是啐唾沫的高手——绿色的唾沫黏糊糊的,能击中二十步开外的蚂蚁。“我不相信那个爱多管闲事的坏蛋,那个小先生。”他厉声说,“我跟他打过交道,已经习惯了要跟他对着干。”



暮先生点点头。“总的说来,我同意你的话。但现在是非常时期,殿下,而且——”



“拉登!”万查打断他说,“在外面赶路的时候,叫我‘万查’、‘马奇’,或者‘嘿,丑八怪!’我可不要你向我磕头。”



“那好吧——”暮先生咧开嘴笑了,“——丑八怪。”他又严肃起来。“现在是非常时期,万查。我们部族的未来有危险。我们怎么敢忽视小先生的预言?只要有希望,就应该抓住。”



万查不痛快地长叹了一口气。“几百年了,小先生一直让我们觉得只要吸血魔王一出现,我们就输定了。过了这么久干吗又告诉我们那不一定,而且还非得照他的吩咐才能避免完蛋?”万查抓挠着后颈,朝左边的灌木丛里又啐了一口。“我觉得他的话就像放屁。”



“也许夏娃娜能帮忙。”暮先生说,“她也有一些类似小先生的能力,能预知未来的发展。她也许能证实或者推翻小先生的预言。”



“她说什么,我相信。”万查说,“夏娃娜的舌头管得紧,只要她开了口,那就假不了。要是她说我们的命运得靠上路追杀。我就高高兴兴地跟你们去。要不然……”他耸耸肩,不再讨论这件事了。



万查·马奇是个怪人——那还是客气的说法!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样的人。他有一整套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以前知道的是:他不吃熟食,只喝生水、鲜奶和血,用猎取的野兽毛皮做衣服。在到达夏娃娜小姐住处前的三个晚上,我又知道了不少。



他遵守吸血鬼古老的法则。很久以前,吸血鬼相信狼是我们的祖先。只要信仰坚定,好好生活,死的时候就能再次变成狼,在永恒的暗夜里漫步在天堂的荒野上。所以他们活得更像狼而不是人。除了在喝血的时候,他们不接触人类,自己做衣服,遵守荒野的法则。



万查不睡棺材——他说棺材太舒服了!他认为吸血鬼应该只盖自己的斗篷,睡在野外。他对睡棺材的吸血鬼没意见,但瞧不起睡在床上的吸血鬼。我不敢告诉他我喜欢吊床!



他对梦很感兴趣,经常吃一些会导致怪梦和幻觉的野蘑菇。他相信未来就藏在梦里,如果知道怎么破解,就能把握命运。哈克特的梦让他着了迷,他经常和小人谈梦,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惟一的兵器是飞星,那是他用不同的金属和石头做成的。他觉得近身肉搏就不应该用兵器。他没时间做什么剑、矛、斧,也不愿意碰那些东西。



“可是你怎么跟使剑的对手打呢?”一天晚上我们正准备拔营时,我问他。“逃跑吗?”



“我从来不逃跑!”他厉声说。“好——让你开开眼。”他搓搓手,站到我对面,让我拔出剑来。我有些犹豫。他拍拍我的左肩,嘲弄地说:“害怕了?”



“当然不是,”我立刻说,“我只是不想伤着你。”



他放声大笑。“那没什么好担心的,是不是,拉登?”



“那可说不准。”暮先生迟疑地说,“虽然达伦是个半吸血鬼,但是他挺厉害,可能会对你造成一点威胁,万查。”



“好,”那位王子说,“我喜欢厉害的对手。”



我求助地看着暮先生。“我不想跟没有武器的人交手。”



“没有武器?”万查吼道,“我有两条胳膊呢!”他冲我晃了晃手臂。



“去吧,”暮先生说。“万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拔出剑,面对万查,半真半假地刺了出去。他不闪不避,看着我猛地收住了剑。



“真让人感动。”他哼了一声。



“你这样太蠢了,”我对他说,“我不是——”



我还没来得及说完,他猛地冲上前,捏住我的喉咙,用指甲在我的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子。很疼。



“噢!”我大叫一声,跌跌撞撞地逃开了。



“下一次看我不把你的鼻子割掉。”他兴高采烈地说。



“不会有下次了!”我吼道,挥剑杀去,这次用了全力。



万查躲开剑锋。“好,”他咧开嘴笑了,“这才像回事。”



他绕着我转圈子,眼睛紧盯着我,慢慢地曲伸着手指。我始终垂剑而立,等他停下脚步,立刻飞身一剑。我以为他会闪开,可他抬起右掌,拍开剑锋,就像荡开一条扁平的大棒。我极力收剑,他趁机直捣空门,一把抓住我的手腕,猛地一扭,我不得不松开手——剑掉了。



“瞧见了?”他笑着退了回去,举起手示意比试结束。“要是来真的,你的小命早他妈的没了。”万查说话很脏——这是他最斯文的脏话了!



“真了不起,”我摸着酸疼的手腕,气哼哼地说,“打败了一个半吸血鬼。要是全吸血鬼或者吸血魔,你就赢不了。”



“我赢得了。我就没输过。”他坚持说,“武器是害怕者的工具,胆怯的人才用武器。懂得徒手作战的人总比靠用刀剑的人有优势。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用刀剑的人满脑子想着赢。”他灿烂地笑了笑,“但武器是不可靠的——是外在的东西——只会给人虚假的信心。我跟人动手的时候,我想的是死。就算是跟你交手,我也做好了死的准备。最坏不过一死,达伦——只要能接受死亡,死亡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捡起我的剑,递给我,看我怎么办。我觉得他希望我把剑扔了——我也想那么做,好赢得他的尊重。但是没了剑,我会觉得毫无依靠。我把剑插回剑鞘,低头看着地面,有点不好意思。



万查抓住我的后颈,轻轻捏了捏。“别多想了,”他说,“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学习。”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他想到了小先生和吸血魔王,阴着脸又补了一句:“希望还有时间。”



我让万查教我徒手作战。我在圣堡里学过空手套路,可那对付的是同样空手的对手。有几节课教过在战斗中丢了武器的应急招数,但除此之外,我没学过如何空手对付全副武装的敌人。万查说那得学好多年,而且学的时候还得受不少轻伤。我不在乎——想到能空手胜过全副武装的吸血魔就让我高兴。



路上不能训练,但在白天休息的时候万查口头传授了一些基本的格挡技巧。他答应一到夏娃娜家,就让我练真格的。



万查跟暮先生一样,也不愿意告诉我那个巫婆的事,他只说夏娃娜是世上最漂亮,同时又是最丑陋的女人——毫无道理!



我以为万查会非常讨厌吸血魔——恨死吸血魔的通常是那些最守旧的吸血鬼——可令我吃惊的是,他对吸血魔并不反感。“吸血魔诚实高尚,”一天晚上他说——我们离夏娃娜的家只有两个晚上的路程了,“我不赞成他们的进食习惯——喝血的时候杀人——但除了这一点,我很佩服他们。”



“提名让科达·斯迈尔特做王子的就是万查。”暮先生说。



“我很佩服科达,”万查说,“他的脑子的确好使,而且他很勇敢,是个出色的吸血鬼。”



“难道你……”我咳嗽一声,闭上了嘴。



“想说什么就说出来。”万查对我说。



“提名让他当王子,难道你不后悔吗?他做了那样的事,带着吸血魔攻击我们?”



“不后悔,”万查直率地说,“我不赞成他的行为,当时如果我在议会,我也不会替他求情。但他并没有做违心的事,他那么做是为了部族的利益。虽然他的路走歪了,但我认为科达并不是叛徒。他做错了事,但动机是好的。”



“没错,”哈克特说着也加入了讨论,“我觉得大伙对科达不太公平。处死他是没错,可说他是恶棍,不能在王子厅……提他的名字就不对了。”



我没有开扣。我很喜欢科达,我也知道他是尽力想把吸血鬼从吸血魔王的怒火中解救出来。可是他杀死了我的朋友——盖伏纳·波尔——还间接害死了好多伙伴,包括埃娜·塞尔斯——埃娜是一个女吸血鬼,她曾经是暮先生的妻子。



第一阶段的旅程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发现了万查真正的死敌。那天正睡着,我的脸又痒了起来——变身遗留的毛病——所以不到中午就醒了。我坐起来挠下巴,看见万查站在营地边上,脱下衣服扔在一边——只在腰间围了一小块熊皮——正往身上抹唾沫。



“万查?”我小声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要出去走走。”他说,一边继续往肩膀和手臂上抹唾沫。



我抬头看了看天,阳光灿烂,太阳周围没有一丝云彩。“万查,现在是白天。”我说。



“是吗?”他以嘲讽的语气回答说,“我真没想到。”



“阳光会把吸血鬼烤死。”我说。他是不是撞坏了脑袋,记不得自己是谁了?



“一会儿烧不死。”他说。他狠狠地盯着我。“你从来没想过太阳为什么会把吸血鬼烧死吗?”



“嗯,没,没怎么想过……”



“根本没道理。”万查说,“人类说那是因为我们很邪恶,因为邪恶的东西见不得太阳。可那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们不邪恶。就算我们邪恶,也应该能在白天行动。



“瞧瞧狼,”他继续说道,“据说我们是狼的后代,但是它们不怕阳光。连老鼠、猫头鹰这样完全的夜间生物白天待在外面也不会死。阳光也许会使它们慌乱,但并不能杀死它们。可为什么吸血鬼会被烧死呢?”



我困惑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为什么?”



万查大笑一声。“我他妈的知道就好了!没人知道原因。有人说有巫师对我们下了咒,可我不太相信——世界上黑巫师是不少,可没有哪一个有本事下这么厉害的咒。我怀疑是常虚·小干的好事。”



“小先生跟这个有什么关系?”我问。



“根据古老的传说——这些传说大部分人都忘了——是小先生创造了吸血鬼。传说他在狼身上做了实验,把人血跟狼血混在一起,创造了……”他拍了拍胸膛。



“胡说。”我哼了一声。



“也许吧。可如果传说是真的,那我们害怕阳光的毛病也就是小先生干的好事了。据说他是怕我们过于壮大,控制世界,所以污染了我们的血,让我们成了夜的奴隶。”他不再往身上抹唾沫,抬头望向天空,漫天的阳光刺得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再没什么比做奴隶更可怕的事了。”他低声说,“如果传说是真的,我们是因为小先生搞鬼才成了暗夜的奴隶,那赢得自由只有一条路——战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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