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吗?今天28度噢”
我坐回自己座位,故意把手撑在课桌上,挡住方霆看我的视线。
“本城彻!”
又来了。
“你头发怎麽还没剪?”
受不了了,不能怨社会也得有个限度。我把课桌一推,发出巨大的声响。走出了教室。妈的。这学不上了。
7
回到家,直接往床上一躺。想起从头到尾,我的生活都是因为方霆的出现完全乱了套。方霆,我不就是没给你指路嘛,你犯得著这样整我嘛。
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怎麽办,打开枕头边的ipod想听两首陈琦贞的歌冷静冷静的。可是一打开它就自动关了机。昨晚忘记充电了。
点背。背到家了。
一觉睡到下午,听到安萍在外面叫我“本城彻,有客人来了。快做饭。”
啊,安萍,你能不能在我需要母爱的时候给我点关怀啊。你儿子上个周末才被人强暴了。现在你还要他拖著身心俱疲的身体给你做饭。
我穿著拖鞋走出房间,应答到。“是,是,马上来”
我看到客厅的沙发上坐著方霆。
“客人呢?”我问安萍。
“这不是,你们还是同学呢。这是妈妈一个好朋友的儿子。”
靠,你哪个好朋友能生出这种妖孽来。硬著头皮做了一顿饭。安萍那个傻冒吃完了饭还要留方霆过夜。我们家就两间睡房,方霆留下不就跟我睡。
引狼入室。安萍你懂不懂?
方霆没有留下,可是他说,“阿姨,让彻送送我吧。我刚来不熟悉路。”
“对,对,本城彻,你送送方霆”安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头都不回地说著。
我要说点什麽好?从头到尾,我都是配合他们俩的节奏。
送就送呗。
和方霆走在小路上,漆黑的夜里,路边繁盛的粉白色蔷薇开放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世界静得只有我们走路的声音。
“喂。你爱上我了吗?”方霆忽然停下,转头说。
低著头走路,想著快点把这个贱人送完的我直接撞倒了他怀里。他顺势抱住我。眼睛里仍然有火。
我没说话。
“我爱上你了。”
“我是男人。”
“男人怎麽啦?我为了你特地从法国飞回来的。”
“你脑子有病啊?我以前根本没见过你好不好。”
“你爱上我了吗?”
“谁要爱上你啊。我是男人,我喜欢女人。”
“真的吗?那天在我身下淫荡喘息的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我无语,靠,我怎麽跟男人做都有感觉。我真的爱上他了?
对话完毕,我发现我还在他怀里。要退开,他却拉住我的手,吻住我的唇。是很温柔的吻。黑暗中我看到他身後的蔷薇花藤在风中摇曳。
他说,“彻,爱上我。跟著我。”
我跟著你干嘛啊?我又不是你养的小猫小狗。
蔷薇花瓣被风卷起吹走的夜晚,他说跟著我。我没有想到,後来我真的跟著他了。到死都跟著他。
是不是所有发生性关系的感情到最後都会成为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可是我是。我好像爱上了方霆。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自从那次後,我的世界,方霆无所不在。上课的时候,他的手会伸过来色情地摸我的大腿。吃饭的时候,他会端了餐盘坐在我对面,关心地往我盘里夹菜。看得坐在旁边的刘丽流口水。放学的时候,他会陪我回家。不开车。两个人走在回我家的僻静马路上,只有高大的梧桐偶尔会掉下树叶。我的世界,真的只剩下方霆和他眼睛里的那团火。
情歌里唱的那种爱火。
8
周末的下午,打完篮球的我和方霆。睡在塑胶操场的绿色草坪上。我望著天,觉得好蓝好漂亮。还有云朵,要是能上去躺躺多好。肯定很软。
方霆转过头来对著我的脸说“彻。小时候我就看过你的照片。你坐在蔷薇花架下的照片。”
真的吗?他哪来我照片?难道安萍抱著我上杂志。我小时候肯定也很帅。
我说哦。
然後方霆就伏过来,两手撑在我身体两边的草地上。直视著我的眼睛说,“我那个时候就想要你了。”
果然是预谋好了而来的。
他用手抓紧我的脸说,“如果我回法国,你会跟著我吗?”
“不会,我要跟我妈在一起。”
他把他摸著我的脸的手移了开,坐了起来,抱住双腿说“我知道你会这样说。”
那你还问。有病。
可是突然觉得方霆的背影看起来好孤单。他小时候应该很寂寞吧。
我搭上他的肩,说“至少现在我还陪在你身边。”
靠,这麽肉麻的话我也说得出口。
方霆总是不分场合地索求我的身体。刚开始我还要抵触一下,後来就配合他了。因为我也在跟他身体的结合中感到了无法比拟的快感。那种感觉,就好像,长这麽大以来所有的孤单,寂寞和害怕,空虚都被方霆消除了。他带给我的是盛夏沁人心脾的蔷薇花香。香味入侵至我的发肤,骨髓。
那天方霆说,彻。我帮你画朵花吧。
我说好啊。
然後他说,你坐到床上去。
靠,我坐到床上去干嘛?我说,你画啊,纸那边有,我就站在旁边看。
他回答,我要画在你身上。
我马上往後退,说不要了。
方霆却拉住我,说,一下就好。
方霆在我的左手手臂靠近肩膀的地方上刺了一朵蔷薇,和他挂在墙上的那幅是一样的。小小的花朵,开出繁复层叠的花瓣。美得不可胜收。刺完以後他把我的手臂拉到他面前,用唇把上面因为刺青而沁出来的小血珠吸干。
然後望著我的眼睛说“它就像你一样。一直在我的心中开放。你要一辈子都记得,这朵蔷薇是我画的。你也是属於我的。爱上我。”
我被方霆的话震撼了。他眼里的绝然和诚恳让我相信他真的从小就爱上我了。而我的理智与情感也迷失在这个拥有八分之一法国血统的男人的拥抱中。
手臂上刚刚刺上去的刺青还在隐隐作痛。他的唇轻轻地撩过刺青,撩过蔷薇的花瓣,撩过我的心房。我以为方霆的这个拥抱会一直漫长到死的。
上了高三,高考的压抑让每个人都惶惶不安。我很轻松,因为安萍说了,考不上大学算了。跟她回东京去街边摆个拉面摊,卖拉面好了。安萍最近终於正式告别了歌坛。她终於要放广大乐迷乐评人一条生路了。
安萍说,觉得呆在国内没意思了。她要回东京。至少那边她还有朋友。
靠,安萍,你以为我傻,你不就是想留在那个男人身边嘛。折腾了这麽多年。人家终於肯要你了。唉。。。真是重色轻子的老妈啊。不过我还是会让她走,知道她一直等的就是这天。而我虽然很想看看我老爸是谁,不过我倒没有回他身边的兴趣。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方霆也不担心高考,他家里有钱嘛。而且我知道他毕业了肯定会回法国念大学。我已经做好准备等他跟我道别了。每天都练习到时我要怎麽表现得潇洒一点。尽管一想到他要离开,手臂上的蔷薇刺青就会像被火灼伤般的痛。
哎哟,本城彻,你真是自找没趣。干嘛要让人家在你手臂上乱画啊,现在知道痛了吧,不好玩了吧。
本城彻,你不该爱上他的。
我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
後来想,算了。这样我也算早恋过了。虽然很听妈妈的话,我也想早点谈恋爱。人生完整了。我管他对象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是恋爱嘛。
我却没有想到真正面对他的离开的时候,我连继续呼吸的勇气都没有了。
9
方霆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上课了。我坐在教室的最後,觉得心里好空。
我练习了那麽多次,等他来跟我告别的时候我应该怎样表现。结果这混蛋都不告一下别就走了。
好郁闷噢。。
放了学,我没去超市,也没回家。我去了教学楼顶的天台。
到了天台,我把书包放在地上。抬头看了看天,还是那麽蓝,飞机刚刚飞过的弧线都清晰可见。背靠著天台旁边的铁丝网坐下。把校服脱了,衬衫袖子卷了起来,打开刚才买的啤酒。喝了起来。
我不知道为什麽提不起劲。对什麽都没兴趣。我回家的时候都会多望路口望两眼,看看有没有他的车在。
哎哟哎哟,本城彻,你真的爱上了?爱错了吧。
突然刘丽上来了。抱著几本BL漫画。见了我,说“哟,本城彻,你在这里买醉啊。啤酒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要是平时我早给她骂回去了。可是今天我没力气。
我拿起啤酒,慢慢地喝。又把MP3掏了出来。准备要听。
刘丽指著我手臂上的刺青问,方霆刺的?
我没说话。
刘丽又叹了一口气说,本城彻,你就算做受也得做个女王受啊。他要走你不让他走不就好了。
我靠,你真是慧眼识珠,连哪个是攻哪个是受都摸得这麽清楚。
我站起来,捡起书包走到楼梯口。刘丽又叫了一声,“彻。”
我停下了。她说“真的喜欢的话就说出来。”
高考前的最後一天,我坐在升旗台的台阶上。眺望整个操场。红色的跑道,绿色的草坪,整齐的教学楼。想起方霆在这里说过“爱上我”。我伸出手去摸手臂上的蔷薇刺青。
我知道我不会开口留他的。或者,他现在已经在法国了。要留也留不下了。
从学校把东西搬回来。想著明天就要结束我的高中生活了,突然还有点舍不得。更舍不得的是方霆吧。
天开始下起雨来。打在我身上,我都不想去穿带了的雨衣。就这麽淋著吧。我的天空今天有点灰啊。
走到上坡的路口时,我看到熟悉的背影。是方霆。
他抱住我,说,“跟我走。”
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我不要。”本城彻的人生从来不需要跟著谁。
他抓住我的肩膀问。“为什麽?我可以给你一切。包括我。”
我睁大被雨打得睁不开的眼睛,说“我什麽都不缺。”
他把我的手抬起来,把那朵蔷薇放到我面前,说“你忘了?”
靠,我忘什麽啦,你这样刺上去我一辈子都要带著它,我怎麽忘得了。
他又抱紧了我,带著哭腔叫著。“彻,我好爱你好爱你。为什麽要这样倔强?我可以给你最好的生活的。”
手臂上的花朵在雨中盛放了吗?
再喜欢你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对不起,方霆。
高考考完了,暑假,刘丽,王辉,我三个人去香港玩了几天。他们说,这次旅行是特地给我安排的。帮我治疗失恋的伤痛。
靠。谁他妈失恋啦。都是我甩了方霆的好不好。
不过在香港玩得很开心,我到处找春天花花幼儿园,想见一下麦兜的。刘丽都骂我傻,动画片怎麽能当真。那抢一下包山总有了吧。。
刘丽用那种红白蓝塑胶袋装了满满的一包BL漫画,偷乐著说赚到了。
王辉一定要去海洋公园玩,我跟刘丽都想去迪斯尼。
在红馆等了好久也没等到四大天王。
三个土鳖就这样傻傻地游香港。
我要谢谢他们,陪我度过这最难熬的日子。
10
我考上了一所理工大学,就在N城。过两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了。我的大学人生就要开始了。
安萍昨天特地带我去了某环球购物中心。从头到脚,都给我买了名牌。跟我平时的格子体恤,牛仔裤大不相同。
我说,“妈,你给我买这些干嘛?”
安萍拎著购物袋,喝著KFC的可乐说,“怎麽啦?你不愿意?”
“愿意,愿意。”只是不知道你又发什麽神经。
售货小姐说,“你看你姐姐对你多好。”
“不好意思,她是我妈。”
走出商场,安萍说,“明天大学报到你就给我穿这身去。”
“为什麽?”
“因为你妈我现在是拉面店老板娘了,你不能太寒碜。”
请问,拉面店老板娘的儿子需要穿得像T台上走秀的男模吗?
第二天,我穿著那身男模的行头,走到理工大门口,把那只LV的正方形拎包往肩上一扛,风衣领子竖起来。大叫一声“哟西。。。。。。。。从今天起,重新做人。”
有空去医院换皮,把手臂上的那朵烂花抹杀了。从此游戏花丛间。
我的大学生活。我要拥抱你。
我的专业是日语。代表我不用上课考试也可以过。我特地填的。嘻嘻。
宿舍是208,两人一间,上下铺,结实的木头床。我睡上铺。下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