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校霸是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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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校霸是竹马-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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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晚注定是个不眠夜,两个人都睡不着,失眠了,薛乐炎在难过着,沈梓胥则在困惑着。
  大半夜的时候,沈梓胥问道:“小乐,你睡着了吗?”
  “你怎么还不睡?”薛乐炎问道。
  “小乐,你告诉我,你刚刚不是在开玩笑对不对,你说的是真心话,对不对?”
  沈梓胥原是背对着薛乐炎睡觉的,这会儿却转过身来,面对着薛乐炎,可薛乐炎却还是背对着他。
  “是开玩笑的,你别当真了。”薛乐炎说道。
  “我刚刚一直在想,想啊想。小乐,我觉得我是喜欢你的,也许我是同性恋吧,可能你讨厌同性恋,厌恶同性恋,甚至现在就想叫我滚出去,但是我也要说,小乐,我喜欢你。”
  沈梓胥很深情地说着,十分动人。言罢,他伸出手去,环抱着薛乐炎。
  “小乐,我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不管你刚刚是不是开玩笑,总之,我是喜欢上你了,我要你做大当家夫人。”
  沈梓胥的话打动了薛乐炎,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情话,他想起陆宝怡曾经对他说过,情话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尤其是告白时的情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初见,告白时候的爱意是最浓的,说出来的情话也是最动听的,所以明皇会对杨贵妃许下比翼连枝的诺言。
  薛乐炎很自私,他想要多听几句情话。
  “可是我不是同性恋。”
  沈梓胥抱的更紧了,“我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反正我是要定你了,你只能属于我,如果你以后跟女生谈恋爱,我就去勾引那个女生,让她跟你分手。”
  薛乐炎噗嗤一声笑了,“那如果我喜欢男生呢?喜欢一个比你帅,比你好的男生呢?”
  “那我就打残他,让他毁容,反正,你只能属于我。”
  “你说的啊,要打残我喜欢的男生,可我喜欢你啊,怎么办?”薛乐炎转过身来,也面对着沈梓胥。
  沈梓胥一把把薛乐炎拉到自己怀里,嘴凑过去,吻了上去,吻得那么深情。
  这一吻吻得薛乐炎快要窒息了,他第一次知道接吻有多棒,这种感觉,和自己跟严亦廷那样蜻蜓点水一般是根本不一样的。薛乐炎从被吻的那一瞬开始,也没有要挣脱开的意思,但是沈梓胥很用力地搂着他,生怕他要推开自己一样。
  吻罢,沈梓胥搂着薛乐炎,两个人一起睡下了,薛乐炎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睡的这么甜。                    
作者有话要说:  似乎因为码字一直盯着电脑屏幕,最近眼睛一直不舒服,大家要注意爱惜眼睛啊!

  ☆、情侣装

  第二天一早,是沈梓胥先醒来的,他看着熟睡的薛乐炎,甚是可爱,他轻轻吻了薛乐炎,不一会儿,薛乐炎也醒了。
  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含糊不清地说道:“沈梓胥,我昨晚做了个梦诶,你说你喜欢我。”
  沈梓胥笑着问道:“你做梦梦到我跟你表白了?”
  薛乐炎还是那副婴儿腔,“是啊是啊,还梦见你要我当大当家夫人。”
  此时的薛乐炎还靠在沈梓胥的怀里,沈梓胥搂着他,说道:“我怎么找了这么个傻瓜当媳妇呢?”
  媳妇?薛乐炎两眼一亮,人一下子精神了,“啊,昨晚那个不是做梦吗?”
  “蠢货,还不叫相公。”沈梓胥一只手抱着薛乐炎,另一种手去捏薛乐炎的脸。
  “我不好意思诶......唔,叫大当家的吧。”薛乐炎想了会儿,想出了这么个称呼。
  “不行!以后怎么叫是以后的事,现在必须叫相公。”沈梓胥不肯迁就他。
  “好吧。”薛乐炎凑到沈梓胥耳旁,害羞地小声叫道:“相公。”
  “诶,媳妇。”沈梓胥很高兴地应了,脸上挂满了笑容。
  两个人一阵甜蜜,甜蜜完后,薛乐炎又正经起来,他问道:“那我们到底怎么称呼好?称呼老公老婆吗?那样也太......”
  沈梓胥搂着他,“反正我就叫你媳妇了,你怎么叫我,就随你吧。”
  “唔......”薛乐炎思索着,“叫相公有点恶心,叫大当家的又太奇怪,太不顺口了,那么叫你老沈吧?”
  “老沈......这种称呼是你从你爷爷奶奶那学来的吧?是不是太老了点?”沈梓胥也在想着。
  “那就叫胥哥吧。”薛乐炎笑道。
  “胥哥?你才‘虚’,你全家都‘虚’,这个称呼我不喜欢。”沈梓胥轻轻打了下薛乐炎的脑袋。
  “我全家不也包括你吗?虚——哥——”薛乐炎极其调皮,每一声都要拖得很长很长。
  “好啊,我让你看看我虚不虚。”沈梓胥说完,挠起薛乐炎胳肢窝来。
  “哈哈哈,虚哥。”薛乐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却还在贫嘴。
  “叫老公,快!”沈梓胥佯装生气,指着薛乐炎说道。
  “不要。哈哈哈。”薛乐炎不依,沈梓胥接着挠着。
  “啊,我错了,老......老公。”薛乐炎叫道,叫完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这样叫有些没节操,但是转念一想,能怪自己么?沈梓胥这样挠着他,不依不饶的,他喘着气,说起话来就是像叫床。
  “诶,虽然叫的有点骚,但还是不错的,媳妇真乖。”沈梓胥很满意地看着薛乐炎,停了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他凑过去,轻轻地亲了下薛乐炎的鼻子,“以后叫沈哥好了,叫其他的也可以,反正你自己看着办。”
  薛乐炎使劲地点头,但随后一想到沈梓胥说自己骚,又反驳道:“你叫一个!妈蛋,你都不敢叫我老公,还敢说我叫得骚。”
  “你明明就是被压的,就是小媳妇。”沈梓胥也反驳道,他左手一下,右手一下地弄薛乐炎的头发,把他弄成了鸡冠头。
  “哈哈,你看我弄得好看吗?”沈梓胥忍不住笑了,他拿出手机,看了前置摄像头给薛乐炎看。
  “你妈蛋!”薛乐炎只看了第一眼,就看不下去了,他别过头去不再看。一张婴儿肥的娃娃脸配个鸡冠头,这是什么鬼?
  见薛乐炎这样,沈梓胥又是一阵狂笑。
  “媳妇,我今天要回家住了,你会舍不得吗?”沈梓胥突然有些不舍地问道。
  “十三点,就住一幢楼的,不舍什么呀?”薛乐炎有些颇不在乎地说道,他顿了顿,随即又认真地说道,“说实话吧,不舍肯定有,但是你跟你妈妈住在一起总是更开心啊。”
  “哈哈,这句话听得我很高兴,等以后上大学了,我们就去外面租房子住吧。”沈梓胥又亲了下薛乐炎的脸蛋,“媳妇,你能帮我补习功课吗?”
  薛乐炎侧过头去看着沈梓胥,很高兴地问道:“你打算要好好学习啦?”
  “不是啊,只是想要成绩好一点,然后我妈就会同意我转班。”沈梓胥双手搭在薛乐炎双手上,脸也贴在薛乐炎的脖子上。
  “转班?你要转哪去?”薛乐炎诧异地问道。
  “转去你们班啊。”沈梓胥双手握紧了薛乐炎的双手。
  “转去我们班!你脑子坏了吗?这种事是闹着玩的吗?”薛乐炎叫了出来。
  沈梓胥能跟自己一个班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为了陪自己对象就转班,这种作法却不可取,加一的课已经上了大半个学期了,贸然转班,必定跟不上的。更何况沈梓胥擅长的加一未必跟薛乐炎一样,如果转了班,可能会影响沈梓胥的学习,薛乐炎觉得不能让沈梓胥拿人生大事来冒险。
  “什么闹着玩啊?我是认真的。”沈梓胥一脸认真地回答道。
  “上课都上了大半个学期了,你转过来跟得上吗?然后文科很多是要背的,文理思维也不同,你从物理转过来,可能不会适应,要影响学习了怎么办?”
  沈梓胥一笑,挠了挠薛乐炎的头,“可是我对文科的每一门都特别擅长啊。”
  “得了吧,你擅长什么呀?”薛乐炎从沈梓胥怀里挪出来,坐在床上,很认真地说道:“你明明加物理的,你擅长什么文科?你很聪明吗?你转班后肯背吗?你重新补你来得及吗?”
  薛乐炎说话一直直来直去不经大脑,他说的话一点都没错,但是太直了,而且沈梓胥很要强,他这样一说,把沈梓胥贬得一无是处,沈梓胥的自尊心也受到了打击。
  沈梓胥尽量想让气氛活跃着,他说道:“你忘记幼儿园的时候,我可是知道很多史地政知识的啊,那个时候,我们班的老师都夸我聪明啊。”
  “那你为什么加物理?”
  “那个时候要陪佟蓓蓓,想着就物理班可能只有一个班,就一起加了物理,谁知道这届选物理的人多,一下子分了两个班。”
  因为薛乐炎挪开了,沈梓胥为了和他保持亲近,侧向他,手撑着头。
  “我靠,你也太随便了吧。”薛乐炎骂道,“这可是人生大事啊。”
  薛乐炎很生气,沈梓胥再不重视学习,也不能这样胡闹啊。
  “过去的事就过去吧,我们聊点开心的。”沈梓胥想把话题岔开,“再说了,现在有你这个好学生在,我也不会随便了吧?”
  一听沈梓胥夸自己,薛乐炎高兴地没了方向,只知道点头说是,一看手机,却发现已经六点十分了,他催着沈梓胥快点起床,提议等到了公交车上再接着说。
  沈梓胥听见了就像没听见一样,还愣在那想心事,薛乐炎拍了他一下,他才回答道:“你先去洗漱,我来挑一下我们今天穿的衣服。”
  “就穿校服好了。”薛乐炎有些急了,都要迟到了,还想着穿什么衣服呀?真要想的话,刚才就应该想了。
  “谁是媳妇呢?快去。”沈梓胥坚定地拒绝了薛乐炎。
  薛乐炎发现,虽然有时候是他处于强势地位,但是一到关键时刻,有些事,他也会不自觉地去听沈梓胥的,这对不会做决定的自己来说,也是个好事。
  薛乐炎洗漱完回房间后,沈梓胥还在那翻箱倒柜地找衣服。薛乐炎平常穿衣服是没这么讲究的,里面随便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外面一件校服,要什么搭配?他看着沈梓胥,连日常穿着都这么讲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沈梓胥来自己家小住两天,带的衣服都要一大袋了。
  天生丽质难自弃是一回事,肯不肯打扮又是一回事吧?薛乐炎心想着,但他还是喜欢那个对打扮不甚讲究的沈梓胥,简简单单才是学生该有的,他也喜欢简简单单的。
  “找到了。”沈梓胥转过身来,很高兴地拿着一件淡蓝色和灰白色相间,颜色并不很亮的格子衬衫给薛乐炎,“你穿这件吧。”
  他自己则穿了件白衬衫,下面是黑色的运动休闲裤,他卷了裤脚,露出脚踝。沈梓胥因为身材好,衬衫显得比较有立体感,有线条,而不是软趴趴地贴在身上。他的腿不及徐子杰修长,但他胜在身高,胜在整体线条好看。
  薛乐炎觉得眼前一亮,果然偶尔打扮打扮也是不错的,“我男人真帅,虽然我一直觉得学生打扮还是简简单单的好。”
  “蠢货,我穿的好看就是刻意打扮了啊?我就带了几件衣服,每天因为出汗换一件,又有几件不合气候的,剩下能穿的根本没几件啊。”沈梓胥一笑,露出又大又白的牙齿,薛乐炎看着看着,竟有些害羞了。
  “好吧,好像你是没怎么刻意打扮诶......我是看你一直在找衣服,以为你刻意打扮呢......”薛乐炎一想,沈梓胥说的真没错,他无言以对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我在给你挑衣服啊,我就一件白衬衫,要从你衣柜里找件搭配的,能穿出情侣装感觉的衣服,容易吗?”
  事实证明,沈梓胥挑衣服是相当有眼光的,薛乐炎也有白衬衫,但薛乐炎身材太瘦了,穿白衬衫不能托显出他本身的气质,跟他那张婴儿肥的脸是非常不适宜的。而蓝白灰相间的格子衬衫虽然也是冷色调,但是较之白衬衫却柔和多了,薛乐炎穿上去甚是好看。
  沈梓胥又给薛乐炎配了条运动裤,但是薛乐炎执意要换一条,理由是这条运动裤太可爱了,穿出去很羞耻。
  这条运动裤确实是太可爱了,它还是几年前薛乐炎生日的时候,陆宝怡送他的礼物,陆宝怡挑礼物不注重实用性,只注重视觉,所以挑了条有卡通人物印花的运动裤。薛乐炎自打收到这件礼物,就一直藏之衣柜底。
  沈梓胥坚决地不答应,就是要薛乐炎穿这件衣服,还拿了个有乔巴鹿角的帽子,说薛乐炎如果再不穿,就要薛乐炎戴着这个帽子去学校,薛乐炎一想到自己那样打扮,一进校门估计就能惊动政教处了,权衡再三,还是答应穿那条运动裤了。
  临出门的时候,两个人又发现各自都拥有某个牌子的鞋子的经典款,觉得实在是惊喜之极。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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