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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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文 第十四章 天书奇谈
(更新时间:2007…5…15 23:34:00 本章字数:2462)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起点中文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可以看风水寻墓|穴的奇书有着那么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探险经历。
虽然专区里发布了《鬼吹灯》作者的采访报道,认真的说明作者并不是什么盗墓高手,可是有些中毒太深的灯丝根本就不信,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烟幕弹而已——
真人不露相嘛,可以理解。
“怎么,不相信?没看到胖子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心里有鬼哦……”
“有个毛的鬼,他是喝多了,加上人胖血压高,突然站起来结果就晕了过去,睡得跟死猪一样,你看不出来?”
小狐没好气的撇撇嘴,似乎胖子经常玩这种大醉然后大睡的把戏,她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着凉。
还以为胖子被丹丹吓得钻桌子呢,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他钻了桌子就不爬出来。
“贪吃贪睡,贪杯贪色,难怪会是个胖子……哎,你没发觉他和《鬼吹灯》里的胖子很相似?”
瞪了胡说八道的丹丹一眼,我把醉醺醺鼾声渐起的胖子提到了客房的床上,毕竟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睡桌子底下?
回到座位刚刚坐下,小狐又好奇的伸手过来在我胳膊上又摸又捏,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没天理啊,虽然丰满是丰满,可跟粗壮根本不沾边,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力气,提个大胖子就跟拎小鸡子似的……你确定你不是大粽子?”
又来了,走火入魔的灯丝,简直就是给大粽子迷了心窍。
“提个人而已,大惊小怪……刚才说到哪儿了?呃,你哥就是《鬼吹灯》里的胖子……不对,说的是那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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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着丹丹看了又看,小狐有些迟疑的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胡大都没有得到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在你的苦叔叔手里吧?”
“其实呢,《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不分上下卷,它是苦叔叔捡来的一本老书,线装的很古董的那种,苦叔叔一直用来垫脑袋睡觉,当枕头来着……”
“骗谁呀,那种堪称天书的无上宝典可以用捡的?还当枕头?暴敛天物也没这么个说法!”
“谁耐烦骗你呀,《功夫》里绝世秘籍还搞批发呢,少见多怪……”
丹丹说得很认真,我想了想觉得有可能,因为当初苦哥出去做的所谓生意就是收破烂,走村串乡东奔西走的,要是有那个机缘收到天书奇书什么的并不稀奇。
他本来就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就算是过期的黄历都能看得入迷,真要是收到《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那种深奥的书,翻翻看看很正常,用来当枕头无非就是随身携带的意思,哪里谈得上什么暴敛天物?
“后来呢,就遇上了那个母鸡和一窝小鸡,然后就是和古董商搭伙,再以后就是古董商看中了苦叔叔的书枕头,半夜里偷了就跑,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留下了一大笔钱,结果以讹传讹就成了苦叔叔发财记那个恶心的故事……”
“自相矛盾了吧,你不是说这书不分上下卷么,怎么又说我老哥偷……哦,拿了下卷?”
“当然有原因哪,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就是那张床有只床脚是跛的,所以床面倾斜睡着很不舒服,苦叔叔顺受就把书枕头撕成两半,一半还是做枕头,另一半垫了床脚,偏偏那当儿古董商去厨房捣鬼下药去了,根本就不知道,结果就忙天慌地的拿走了半本书,恰好就是下卷!”
“还真会吹啊,这么说上卷应该还在?拿出来给见识见识成不?”
“哪里还在哦,苦叔叔第二天搞忘了,拍屁股就走人,根本就没有拿走垫床脚的半卷书,后来有个算命先生又去投宿,发现后如获至宝,捧了回去说是祖师爷所传的天书残卷,就靠它混得风生水起,再后来有人为他著书立传,就有了流行网络火透起点的《鬼吹灯》!”
丹丹说得是活灵活现,小狐听得是目瞪口呆,好不容易小狐才缓过气来,翻着白眼问:“好故事,是你编的?”
“哪儿啊,是苦叔叔讲的。”丹丹看了看我,补充了一下,“今天苦叔叔没有去上班,呆在家里把《鬼吹灯》看完了,我陪着看了一阵,对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很感兴趣,结果苦叔叔不以为然,就给讲了这个故事,说是独家披露首次报道。”
“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这纯粹是诽谤,鬼话连篇!”
小狐气乎乎的提出抗议,看样子苦哥要在场,她没准儿会直接找他算账,我是没什么话说,丹丹却又笑眯眯的添了把火。
“鬼话连篇,说的好,苦叔叔就是这么评价《鬼吹灯》的,不过后面还有四个字——纯属放屁!”
正文 第十五章 闲话马蜂窝
(更新时间:2007…5…18 0:39:00 本章字数:2962)
小狐一下子变了脸色,当场就拍案而起,怒道:“这是什么屁话,太伤人了,岂止是诽谤,简直就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被糊弄了还这么维护人家,真是难得……现在的大学生就这水平,难怪当初能闹出天安门自焚的荒唐事件!”
丹丹啧啧有声的摇头晃脑,完全是居高临下看好戏的样子,神气活现得差点把小狐气成个疯子。
她说的天安门事件大家都知道,电视上也有正式的报道,就是练某某功的人为了追求什么圆满跑到天安门去自焚,其中就有个是大学生,那算是典型的中毒太深走火入魔,跟狂热的灯丝还真有共同点。
满以为小狐会当场暴走,可是没有,她板着脸横着眼把丹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摇摇头坐下,想了想噗嗤的一声笑了个花枝招展。
“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起点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诡异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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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剩余的就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的确,这是个大大的破绽,我一听就明白了。
马蜂的确是在树上做窝,可是马蜂窝里根本就没有蜂蜜,因为马蜂不会酿蜜,也不像蜜蜂那样采花授粉以蜜为食,它可是肉食性昆虫,并不是吃斋的善士。
养蜂人最讨厌的就是马蜂,马蜂常常会守候在蜂箱附近捕食出来采花的蜜蜂,那叫“抱蜂儿”,空中出击,一抓一个准,抱了就跑,跟强盗打劫差不多。
在野外真正有蜂蜜的是岩蜂和小黄蜂,它们的蜂窝做在岩洞或者树洞里,决不会像马蜂窝那样堂而皇之盛气凌人的挂在高高的树杈上。
当然了,马蜂窝不是一无是处,七月半前后是马蜂的繁殖期,要是能弄了下来,里面的蜂儿又嫩又肥,用油炸了又香又酥还能驱除风湿,那可是鲜活可口的野味,吃了还想吃的那种。
说到弄马蜂窝,可不是《鬼吹灯》上面那样弄根长杆子去捅,而是在晚上直接爬到树上点个松油火把去烧。
马蜂不比蜜蜂,蜜蜂只要一蜇人毒刺就会活身体脱离,马蜂不同,毒刺不会离身可以再接再厉,而且毒性比蜜蜂厉害得多,要是恰巧蜇到头部的某些|穴位,一只马蜂的一次攻击就足以致命——
要是真的用杆子去捅,穿成个狗熊也不管用,人多人强,狗多为王,何况是凶猛的马蜂,它的毒刺可是连双层的帆布都能轻易刺穿。
不过,凶猛的马蜂毕竟是昆虫,翅膀太过脆弱,只要给火一燎就得跟冰雹一样往地下落,用火把凑到蜂窝下面去烧,看来凶险却是安全,胆大手快脚稳就行,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真正厉害的人根本就不用火把,直接拿个肥料口袋从下而上去兜,一锅端,拿回去扔水里把成年的马蜂全部淹死,光是取嫩蜂儿就行,轻松得很。
据说用活马蜂泡酒能驱风去湿,如果需要,可以拿个酒瓶把兜了马蜂窝的肥料袋弄个小洞凑上去,再拿个电筒在瓶底一晃,里面的马蜂见了光就会争先恐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