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重新活过来的那个人,就变成了不死生物妖巫。
只不过这样的妖巫不是布玛那样的妖巫
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属于妖巫中最低一级——巫奴。他们的生命虽然延▋是他们同时也成为了赋予他们生命的那个人的奴隶。
一阵灵魂波动传播开来,庞大的死亡气息笼罩住那十三个灵魂,金黄色的灵魂一下子黯淡了许多,变得有些灰蒙蒙了。
雷双手挥动,十三颗被死亡气息包围着的灵魂纷纷返回自己的身体,开始尝试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控制自己的身体。
因为身体已经死亡,血液凝固,神经坏死,经过改造的灵魂要想适应这样的身体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借助这段时间,雷的目光投向了那六个被穆法沙吞噬掉灵魂的尸体身上。
尸体死亡的时间还不长,他们身上的血肉还有余温,应该可以作为肌体再生术的种子。
自从上一次在身体上覆盖血肉失败以来,雷一直在思考失败的原因,心中也想出了各种可能,只是苦于没有种子不能试验而已。
现在好了,这里有大量新鲜的血和肉,足可以让雷好好试验一番了。
雷脱掉黑武士盔甲,弯腰捡起约瑟夫的灵魂之叹息,一剑削掉一个神圣骑士大腿上半斤多肉,贴在胸膛上,发动了肌体再生术。
雷首先制造的是一颗心脏,然后是肺叶,肝脏,肠胃等内脏器官,其次构造血管和筋脉,最后用肌肉包裹骨骼,用皮肤包裹肌肉。
整个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雷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肌肉完全按照雷的意志生长,整个外观和雷的样本一模一样。
只不过有两个地方很奇怪,雷并没有特意生长它们,但是他们却自动出现了。
第一个地方就是雷的头部,皮肤覆盖上去之后竟然长出了茂密的胡须和头发。
第二个地方是雷的双腿中间,一根细长的管状物固执的出现了。
这几样东西雷在自己的样本身上都看到过,雷以前认为这些东西一点用处都没有。毛发不能作为攻击的武器,也不能像肌肉那样提供动力,实在是多余。而雷是一种不死生物,他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排泄,自然排泄器官也不需要。
不过既然已经长出来了,雷也没有特别在意。
雷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虽然比以往沉重一些,迟钝一些,但是比起第一次来要灵活多了。因此雷很满意,弯腰捡起盔甲,开始往身上穿。
“主人,您想做一个妖巫吗?”布玛迷惑不解。
作为一个大妖巫,布玛对于肌体再生术的掌握程度比雷要强得多,但是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骷髅要在身体上覆盖血肉干什么。
一个长满血肉的骷髅,还是一个骷髅吗?
“我只是觉得,这样才算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声音虽然有些嘶哑,发音虽然有些不准确,但这毕竟是雷有生以来第一次依靠声带发出来的声音啊!
“可是这些依然是死的,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遗弃之地内的酸性气体中腐烂。”布玛身上虽然也有血和肉,但是都已经风干了,并不惧怕遗弃之地的气候。
“可是我喜欢这种感觉!”雷叹息一声,他是多么希望永远拥有这具身体啊。
“真有意思,我也来拭拭。”一把小巧的死神镰刀轻轻一挥,那个倒霉的神圣骑士大腿上又缺少了半斤肉。
雷万万没有想到,胡佛也会使用肌体再生术,而且熟练程度比他还高。
短短十多分钟,胡佛就完成了自身肌体再生,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骷髅领主。
飘逸的长发,雪白的肌肤,瘦削的双肩,处处显露出一种温和的柔美,并不像雷一样追求威猛和健壮。
等等,还有两个地方不同,雷直勾勾的双眼望过去。
胡佛的胸膛明显比雷的胸膛突出许多,鼓鼓囊囊的,如同两个小沙丘一般。而在胡佛的双腿中间,并没有出现和雷一样的那种小肉棒,而是一条狭窄的缝隙。
“错了。”雷指着胡佛身体上的异状,摇摇头说道:“下面缺少一块,而上面又太大,影响平衡。”
“我认为这样很好,不需要你操心。”胡佛细腰一挺,居然不同意雷的看法。
“主人,你……你……”布玛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滑稽的事情,忍不住纵声大笑了起来。
第六十三章 骷髅美女的苦恼
不死生物军团继续前进,去熔岩峡谷寻找传说中的火焰晶石。
这一次队伍中多了十二个有血有肉的身影,一个巫奴牧师,五个巫奴法师,一个巫奴弓箭手和三个巫奴骑士,当然也包括雷和胡佛。
那十三团灵魂之火最终成功造就了十二个巫奴,只不过当他们他们醒过来,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不死生物之后,其中两个悲痛欲绝,宁愿自爆灵魂也不要以这种形态活下来。
但是其他十个人就没有这么勇敢,在永远屈辱的活着还是马上光荣的死去的问题上,他们明智的选择了前者。
在他们答应作雷的奴隶的那一刻,至高神的影子逐渐淡去了。
因为自身属性和遗弃之地的属性彼此相克,因此这十个人类在变成巫奴之后实力上大打折扣。
两次转职的牧师变成巫奴牧师之后只相当于在人类世界一次转职的牧师,十三级神圣骑士变成巫奴骑士之后不但神圣斗气没有了,而且连一个普通的黄金骷髅都对付不了。
最惨的是那五个光明大法师,他们的魔法能量和不死生物的黑暗气息完全相克,变成巫奴法师之后丧失了所有的魔法能力,连最基本的光明魔法弹都不能使用了。
表现最好的要数那个弓箭手了,他变成不死生物之后力量大增,射出去的箭无论是速度还是准确性都有所提高。只不过在遗弃之地他无法补充耗损的魔法箭,因此他也几乎是一个废物,暂时不能派上任何用场。
实力如此差,而且曾经是敌人,按照雷的标准,他们绝对没有资格成为自己的战友。
但是雷收留了他们,不为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为了他们丰富的人生经验,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那个美丽的世界。
每当雷看到这十个巫奴的时候,内心深处都会泛起一种亲切感,都会想起他们代表的那个美丽的世界。
雷更加渴望去人类世界生存,或者把遗弃之地变得和人类世界一样美丽。
因此在行军之余,雷会偶尔停下来,和十个巫奴交谈交谈,了解一下人类世界的样子。
雷这样做,只不过是心中好奇随意为之,并没有特意亲近或者重用巫奴的意思,可是雷却没有想到,在他的身后正有一双眼睛几乎要喷出嫉妒的怒火来了。
一直以来,穆法沙都以雷手下第一亲随的身份自居,现在看到十个巫奴受宠,心中有种深深的失落感。
“凭什么啊,他们加入队伍的时间没有我长,拥有的战斗力没有我大,对待主人没有我忠诚,嘴巴没有我甜,怎么可能取代我的地位呢?”穆法沙一边走,一边在心中嘀咕。
不过穆法沙并没有马上表达自己的不满,一来他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否则的话害怕雷会给他灵魂冲击波。二来穆法沙刚刚吞噬了六个强大的灵魂,一时间消化不良,正在难受得不得了。
穆法沙现在可谓是追悔莫及,早知道光明属性的灵魂不能吃,他绝对不会去碰那六个灵魂。现在好了,灵魂是吃到嘴里了,他的苦难也开始了。
除了感觉到头昏脑胀之外,穆法沙居然还感觉到了寒冷和疼痛。这样的感觉令穆法沙很害怕,因为他是不死生物,早就没有了这样的感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吃了六个灵魂之后,他的身体居然有了感觉。
以前如果穆法沙想要让一条腿移动,只需要把一丝灵魂能量传过去,那条腿就会按照他的意志移动。可是现在,移动的方式虽然没变,但是那条腿却额外的反馈回来不少信息。
首先马蹄和大地接触,穆法沙感觉到了压力,其次在奔跑的时候,关节处还会传来疼痛的感觉。就如同这条腿不是不死生物的骨头,而是一条有血有肉的真实的大腿一样。
不会这样吧?我是一条龙阿,不要让我和一匹马的骨头连为一体啊!
因此穆法沙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把吞进去的六个灵魂吐出来。
可是穆法沙却发现,他居然做不到了,因为那六个灵魂已经和他的灵魂合而为一,不分彼此了。
在穆法沙感觉到困扰的时候,雷的心中也有一些困扰,因为他十分不习惯胡佛现在的样子。
根据拉法兰的记忆,雷现在给胡佛重新下了一个定义——女人或者是女骷髅。
但是无论是女人还是女骷髅,都是雷所不了解的,因为几百年来,雷一直没有想到骷髅居然还有性别之分,他的心中根本就没有性别的概念。
因此雷开始重新搜索拉法兰的记忆系统,把以前忽
些关于性别的东西重新在脑海里面过了一遍。
不得不说,在这方面拉法兰不是一个好老师,因为在他的记忆中有太多关于女人的信息。
拉法兰天生就是一个好色之徒,虽然在三十岁以前是一个光明法师,但是曾经和数十位美女纠缠过,甚至教堂里面的侍神圣女也不放过。一直到拉法兰遇到了自己的妻子霍妮之后,情况才有所收敛。然而也仅仅是收敛,拉法兰还是偶尔会出去偷偷腥的。
因为雷的血肉中没有神经元,没有各种激素,他也不懂得人类的情感由来,因此他不明白为什么拉法兰看到美女之后会产生一种奇怪的生理反应,呼吸会快一点,心跳会剧烈一点,双腿中间的那根棍状物会自动扩大。
越是不明白,雷就越好奇,就越想找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因此雷开始用胡佛做标本,参照拉法兰看到美女裸体之后的心理反应,希望自己也能有相同的反应。
可是雷失败了,因为他的血和肉没有任何生物活性,根本不可能做出相应的生理反应。
不过,雷在不断地观察中还是找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首先是那十个人类变成的巫奴,他们的身体虽然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他们的思想却和以前一样,他们同样对美丽的身体表现出了极高的兴趣。
因此在行军中,十个巫奴的目光总是在胡佛的裸体上聚焦。
其次胡佛也似乎很享受自己的新身体,她一边行军一边着手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皮肤越来越白,胸脯越来越大。
最开始的时候,胡佛的胸脯只有馒头大小,走起路来还能够基本保持坚挺。
可是到了后来,胡佛的胸脯越来越大,最后竟然大的像两个大木瓜一样。这样的巨胸可不得了,伴随着胡佛的脚步移动,两个大木瓜会上下翻飞,韵律十足地跳起舞来。
看着看着,雷的心中出现了一种渴望,她十分渴望走过去,用自己的双手去切身感受一下大木瓜的形状和弹性。
但是雷知道,他不能这样做,因为胡佛一定不允许他这样做。
胡佛虽然称呼雷为主人,但是那只是名义上的,并没有签订主从契约,雷还不能完全控制她。
万一雷的举动惹恼了胡佛,雷可没有兴趣在她的死神镰刀下周旋。
可是越是碰不到,雷就越想看,而雷越是观看,这种渴望就越强烈。
通过切身感受,雷终于明白了拉法兰记忆中的一个名词——苦恼。
原来苦恼就是明明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就在身边,而自己偏偏得不到啊!
这种感觉一直持续了整整三天,雷才从苦恼中摆脱出来,不是雷想通了,而是胡佛已经不再是骷髅女人了。
遗弃之地的空气具有很强烈的腐蚀性,不管有没有生物活性,含有水分的血肉都会很快开始腐烂。
胡佛虽然是大领主,肌体再生术比雷还熟练,但是她身上的血肉也不可避免的开始腐烂了。
三天后,胡佛的身体开始出现大量黑斑,黑斑逐渐扩大,并且开始腐烂流脓。
她的身体再也不好看了,雷和十个巫奴的视线才好不容易从胡佛的身体上摆脱出来。
身体腐烂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胡佛本来就是一个骷髅,有没有血肉都一样,如果腐烂的速度慢一点的话,血肉风干了,还可能有些干肉附着在骨头上。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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