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可别生气啊。’”
他是对的,不能没有证据就把暮先生杀了。但肯定是他!每晚都出门,行动鬼鬼祟祟,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所有这一切加起来……
“还有,”埃弗拉说,我低头看着他,“我们只是假设暮先生是凶手。”
“毫无疑问。”我嘟囔着。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埃弗拉问,“这不是他的风格。我认识他的时间比你长,我从没见过,或听说他干这样的事。他不是个杀人魔头。”
“他是将军的时候,很可能就是。”我说。我告诉过埃弗拉我和盖伏纳之间的对话。
“也许,”埃弗拉同意说,“但他只杀那些邪恶的吸血鬼,他们都罪有应得。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是他杀了那六个人,也许他们也是罪有应得的吸血鬼。”
我摇摇头。“他早就不当将军了。”
“盖伏纳·波尔也许说服他再次加入了。”埃弗拉说,“我们不了解将军,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工作的。也许这就是暮先生为什么来这儿的原因。”
听上去似乎有点道理,但我还是不相信。
“六个邪恶的吸血鬼同时在一座城市里晃荡?”我问,“可能吗?”
“谁知道?”埃弗拉说,“你知道邪恶的吸血鬼怎么行动吗?反正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成群活动。”
“然后暮先生单枪匹马把他们都干掉了?”我说,“吸血鬼是很难杀死的。杀死六个人,没问题;但六个吸血鬼呢?不可能。”
“谁说是他一个人干的?”埃弗拉说,“也许盖伏纳跟他在一起;也许城里有很多将军。”
“你的第二点理由很难成立。”我说。
“就算这样,”埃弗拉说,“这也不意味着我错了。我们不知道,达伦。你不能光凭感觉就杀了暮先生,我们必须等待。再想想,你会明白我是对的。”
我冷静下来,把事情又想了想。“好吧,”我叹了口气,“在没被证实有罪前,他是无辜的。但我们该干什么?只是坐着,看着事情发生?向警察告发?跟他当面问清楚?”
“如果在马戏团,”埃弗拉思忖着说,“我们可以告诉高先生,让他处理。”
“但我们不在马戏团啊。”我提醒他。
“是的,我们不在。我们只能靠自己。”他思索着,狭长的眼睛眯得更细了。“这样吧,每天他出去的时候,我们跟着他,弄清楚他去哪儿,到底干什么。如果我们发现他就是那个凶手,而且死者是普通人,那么我们就杀了他。”
“你会这么干吗?”我问他。
埃弗拉点点头。“我从未杀过人,”他轻声说,“而且我讨厌这个念头。但如果暮先生滥杀无辜,我会帮你杀了他。我宁愿让其他人来干,但既然现在没有其他人……”
他的表情很坚定,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他。
“但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埃弗拉警告我,“只要有一丝疑感,我们就不能干。”
“同意。”我说。
“而且我们必须共同决定,”埃弗拉又补充说,“你得发誓,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杀他。”
“好的。”
“我是认真的。”他告诉我,“如果我认为暮先生是无辜的,而你要杀他,我会尽一切办法来阻止你,就算这意味着……”他没把威胁的话说完。
“别担心,”我说,“我也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一步。我已经习惯了暮先生。我不想杀他。”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我的怀疑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我会很高兴。但我有一种可怕的预感,情况不是这样。
“我希望我们错了,”埃弗拉说,“说杀他很容易,但做起来可太难了,他可不会躺在那儿,等着我们去杀他。”
“以后再担心这个吧,”我说,“现在把电视声音打开,如果我们走运,警方也许已经破了案,凶手只不过是个看了太多吸血鬼电影的疯子。”
在晚上余下的时间里,我坐在埃弗拉身边看着新闻。我们俩基本上没说话,等着那吸血鬼——或者是凶手?——回来。
第十一章
跟踪暮先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一个晚上,几分钟后我们就跟丢了;他蹿上一个防火梯,等我们爬到顶上,他已经不见踪影了。我们在城里走了好几个小时,希望能偶然碰上他,但整个晚上连他的影子也没见着。
我们吸取了经验。第二天暮先生睡觉的时候,我去买了两部手机,和埃弗拉在天黑前试了一下,效果很好。
那天晚上,暮先生又跑到了房顶上。由于埃弗拉没法跟上我的行动,他——留在地面上。我一个人跟着吸血鬼,然后把消息传给埃弗拉,让他在地面上跟着。
即使一个人跟踪还是很困难,暮先生的速度比我快。幸运的是,他不知道我在跟踪,所以并没有全速前进,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那一晚,我跟踪了三个小时,之后他回到地面上,转了几个弯就不见了。第三个晚上,我跟踪他直至黎明。以后的晚上,跟踪的时间长短不定:有时一小时内他就不见了;有时我能跟着他一直到早晨。
我跟着他的时候,他什么也没做。有时,他长时间待在屋顶上,静静地观察下面的人群(在挑选下一个猎物?)。有时,他一刻不停地四处搜巡。他的路线不定:有时连着两三天走同一条路,有时每晚的路线都不同,根本无法预料。
埃弗拉每晚都累得精疲力竭——我总是忘了他没我这么强壮——可他从不抱怨。我告诉他如果需要,他可以歇几个晚上,但他总是摇摇头,坚持要跟我一起去。
也许他觉得,我一个人会杀了暮先生。
也许他是对的。
除了那屋中的六具尸体外,再没发现新的尸体。后来的消息证实了受害者的确被吸干了血,而且他们都是普通人:两个男人、四个女人,全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过二十七岁——来自本城的不同地区。
听说受害者是普通人,埃弗拉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他们是吸血鬼,事情就容易多了。
“医生能区别人类和吸血鬼吗?”他问道。
“当然。”我回答说。
“怎么区分呢?”
“两者的血液不同。”我告诉他。
“可他们的血被吸干了。”他提醒我。
“两者的细胞也不一样。吸血鬼身体内原子的运动很奇怪——这就是吸血鬼不能照相的原因,而且吸血鬼有出奇坚硬的指甲和牙齿。医生能辨认出来,埃弗拉。”
我试图不要先入为主,对事情做出过分武断的结论。我们跟踪的时候,暮先生没有杀人,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迹象。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许他只是在等待消息平息,然后再攻击——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晚回家,警钟马上就会敲响。
又或者在我们跟踪的时候,他也许也杀了人。他可能知道我们在跟踪,因此只有在确定已经甩了我们之后才会下手。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但我并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需要,暮先生会变得很狡猾。我不能放过任何可能。
虽然白天的时间多在睡觉——为了晚上保持清醒——我还是设法在日落前和黛比待上几小时。通常我会去她家,待在她房里,听听音乐,聊聊天——我要为夜晚的跟踪保存体力——但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出去走走,或者逛逛商店。
我下定决心不让暮先生毁了我和黛比的友谊。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知道我们越早分开越好——我没有忘记我的身份——但我不愿意缩短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已经牺牲了夜晚来跟踪暮先生,不愿再牺牲我的白天。
“为什么你晚上再也不来了呢?”一个星期六,我们看完下午场电影出来,黛比问道。那些日子为了与她共度白天,我比平时起得早。
“我怕黑。”我装出哭哭啼啼的样子说。
“严肃点。”她说,掐了一下我的胳膊。
“爸爸不想我晚上出来。”我撒谎道,“他白天不在,觉得有点内疚。他希望晚上能陪我和埃弗拉坐坐,听我们讲讲白天的事。”
“你偶尔出来一下,他应该不会介意吧。”黛比抗议说,“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让你出来了,不是吗?”
我摇摇头。“那回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我说,“他发现后,简直气疯了,关了我一星期。所以到现在我也没带你去见他——他还在生气呢。”
“他听上去像个老守财奴。”黛比说。
“他就是,”我叹息道,“但我能怎么办呢?他是我爸爸。我只能跟着他。”
我讨厌对她撒谎,但没法告诉她事实。我傻笑着,想像着告诉她真相时的情景:“那个人是我爸爸?他不是。他是个吸血鬼,而且我认为就是他杀了那六个人。”
“你笑什么?”黛比问道。
“没什么。”我赶忙说,一边抹去脸上的笑容。
这是种奇怪的双重生活——白天是正常的男孩,晚上是吸血鬼的致命追踪者——但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如果是一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我会非常困惑;我会在梦中翻来覆去,担心明晚会发生什么;胃口也会受影响,我会变得非常沮丧;我也许会集中心思只干一件事,不再和黛比约会。
但现在不会,与暮先生和怪物马戏团在一起的经历已经改变了我,我能同时应付两个不同的角色。事实上,我喜欢这种角色的变换:晚上追踪吸血鬼使我感到自己很重要,很伟大——达伦·山,沉睡城市的保护者!——而下午与黛比的约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普通的人类男孩。两个世界的生活都很棒。
这样的生活在暮先生盯上下一个猎物——那个胖子——后结束了。
第十二章
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暮先生在跟踪人。他只是在一条繁忙的商业街上徘徊,待了近一个小时,研究那些购物者;然后毫无预警地爬到他倚着的屋子的顶上,开始飞檐走壁。
我给埃弗拉打电话。他从不给我打,因为担心吸血鬼会听见。“他又移动了。”我小声说。
“正是时候,”埃弗拉咕哝道,“我不喜欢他停下来,你不知道傻站在底下有多冷。”
“去弄点东西吃,”我告诉他,“他移动得很慢,我想你能歇个五到十分钟。”
“你肯定?”埃弗拉问道。
“我肯定。”我说,“如果有什么事,我会通知你的。”
“好吧,”埃弗拉说,“我想要个热狗外加一杯咖啡。要我给你带上点什么吗?”
“不了,谢谢。”我回答,“我会保持联系的,待会儿见。”我关掉手机,跟上吸血鬼。
在跟踪暮先生的时候,我不想吃热狗、汉堡、薯条之类的东西:那种强烈的气味,他一下子就能闻到。我啃干面包片充饥——面包片基本没味——喝装在瓶里的自来水解渴。
几分钟后我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其他晚上,他要么待在一个地方,要么就没有方向地四处搜巡。这回他有了目标。
我决定靠近些。这很危险,尤其现在他移动得又不快,更有可能发现我,但我必须看看他要干什么。
我把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分之一——这是我敢尝试的最近距离,看到他把脑袋探出屋檐外,凝神看着下面的街道。
我向下瞥了一眼灯火通明的大街,看不出他在跟踪谁。他停在一盏路灯的上方时,我才注意到灯下有个胖子在系鞋带。
这就是了!暮先生在跟琮这个胖子!这完全可以从暮先生的样子看出来。他瞪着胖子,等着他系好鞋带继续开路。胖子终于起身继续前行。果不出所料,暮先生跟上了他。
我后退几步,通知埃弗拉。
“怎么啦?”他问道。听得出他正在嚼热狗,通话中有咀嚼的声音。
“行动了。”我简短地说。
“哦,该死!”埃弗拉抽了口凉气。我听见他扔掉热狗,推开身后的人,跑到个安静点的地方。“你肯定吗?”他问。
“非常肯定,”我说,“猎物已经出现。”
“好吧,”埃弗拉叹了口气。他听上去很紧张。我没责怪他——我自己也很紧张。“好吧,”他又说,“告诉我你的位置。”
我读出街道的名字。“别跑,”我告诉他,“他们走得很慢。跟他们保持几条街的距离,我可不想让暮先生看见你。”
“我也不想!”埃弗拉哼了一声,“随时给我消息。”
“没问题。”我把手机关了,跟着追击的吸血鬼。
暮先生尾随胖子来到一座大楼前。胖子走了进去。暮先生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慢慢地绕楼走了几圈,检查了一下门窗。我保持距离,尾随其后,准备如果他进去的话,就快速跟上。
他没有进去。在彻底检查完后,他退到附近的一个楼顶上——从那儿他能很清楚地看到所有出口——坐下等着。
我告诉了埃弗拉发生的一切。
“他只是坐在那儿?”埃弗拉问道。
“没错,只是坐等。”我肯定说。
“那是什么地方?”
我跟着暮先生时,看到了墙上的名字,也往窗户里瞥了几眼,但光凭那令人恶心的动物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