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的。武大人,你说是不是?“彭尼说道。
“我认为……”我还没说完又被沙迦打断了,为什么沙迦也染上彭尼的坏毛病了?
“你说没错就没错了?既然知道《福音书》有错误,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修订?教宗虽然忙,也没忙到那个程度吧?”沙迦说道,“反正《福音书》现在最多也就是一个宣传品,武,你说是不是?”
《福音书》是早期的经书,那时候教廷还只有一条教义,就是“善良”,而“真实”只不过是由“善良”推导而出的一个很不重要的推论,地位还在“平等”之下。
“善良”这种东西可谓是见仁见智,怎么说都行,同一件事情,可以说是“善良”,也可以说是“邪恶”,所以《福音书》随意性很人,和现在的经书对照一下就会发现很多不同之处。
有一个比喻说《福音书》就像用“善良”这根钉子钉在中央大陆上的木条,一头固定,另一头可以动。而现在的经书就是用“善良”和“真实”两根钉子钉住的木条。我们圣骑士重视“真实”超过“善良”,所以沙迦讨厌《福音书》,以前我就经常听他说《福音书》的坏话。
“《福音书》当然不只是一个宣传品,当年无数的人就是被《福音书》吸引才开始了成为至高神信徒的第一步。它带领无数信徒进入至高神的领域,怎么能说是一个宣传品?武,你说是不是?”彭尼说道。
“我……”
“带领无数信徒进入至高神的领域,那不就是做宣传吗?那个就是个宣传品吗?武,你说是不是?”沙迦说道。“我……”
“……武,你说是不是?”
“我……”
“……武,你说是不是?”
“我……”
“……武,你说是不是?”
“我……”
“……武,你说是不是?”
“我……”
“你们两个要吵架的话可不可以把我的名字去掉?”我问道,他们两个轮流打断我的话,虽然说被人晾在一边不好受,可是现在我觉得也没多大区别。
“沙巴克到了,准备降落!”船头传来凯尔的声音。
龙切尔的首都沙巴克被称为“百变之部”,据说每一个到这里来的人都会看见一个不一样的城市,至高神信徒来会看到一个至高神的城市,堕落的人来会看见一个堕落的城市,而商人来则会看到—个商业的城市。
这里又被称为“迷路之部”,这里的道路四通八达,岔路无数,景色变幻无常,只要拐错了一个弯,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你要是问路的话,你问的那个人不是告诉你“我也刚刚迷路”,就是“啊?那是什么地方?”
这两个传说部是真实的,这是由于沙巴克自身的特点造成的。沙巳克坐落于大陆公路的交会点,长住人口大约是五十万人,并不算多,可是流动人口却有七十万上下,是中央大陆上唯一一个流动人口比长住人口还多的大城市;对比一不同为交通要道的亚曼,亚曼长住人口二十多万,流动人口只有那么两、二万……
那些商人还一天到晚叫税率太高,整天走私,搞得我老是收不到税……
商人多的地方一定会脏。像亚曼,商队每天把城里弄得乱七八槽的,那些商队的人在旷野待久了喜欢到处小便,商队的马每天留下好几吨粪便,没钱的商队不住旅馆到处乱扎营,还乱扔垃圾,我的骑兵队每天都要花两、三个小时捡垃圾。(没法子,预算少养不起人,我的骑兵队什么都要干。)
还有,一有什么事情,商人们都喜欢贿赂官员,那些商队的人还喜欢妓女、喜欢赌博,犯了事处罚他们,他们还会威胁说以后再也下来了。
沙巴克的问题比亚曼要严重得多,它的流动人口北亚曼多三十几倍,垃圾什么的想必也会多三十几倍。而且这里的居民主要以至高神信徒为主,至高神信徒里面的主流信徒都把赌钱、妓女这些东西视为堕落之物,同时也不大看得起唯利是图的商人。
在沙巴克,主流信徒是社会的中坚,商人是收入的源泉,两方面都不能得罪、所以沙迦奉行一个叫做“眼下见,心下烦”的政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把沙巴克分为四个城区,东城是“交易区”,这是给商队用的,南城是普通居民的“信徒区”,西城是“娱乐区”,北城是“行政区”。
东城甚至不可以称为城,因为它连城门和城墙都没有,只有一堆堆的市场和一条条的大马路,这里除了旅馆之外绝对不许住人,也不许有任何娱乐设施,只准买卖物品和暂时居住。
娱乐区为旅游者使用,只准办各种娱乐“性”事业,不准货物经过,信徒区只准居住、买卖生活用品和各种高尚娱乐,不准任何低俗的娱乐和货物出现。
如果一个人只待在住宅区,见识了这里遍地的更高神雕像、泛滥的祈祷室、无处不在的神殿、蟑螂一样多的传教士、高雅的人群、宁静祥和的气氛、高尚的娱乐,比如圣骑士唱诗班、圣骑士音乐会、圣骑士首饰专卖店、圣骑士服装、圣骑士餐馆、圣骑士马车公司、圣骑士射箭馆、圣骑士马匹出租之类的,那他会认为沙巴克是一个很适合至高神信徒的城市。
如果他只待在交易区,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货物、琳琅满目的奢侈品、络绎不绝的商队、热闹非凡的市场、方便快捷的货币兑换服务,比如沙巴克第一市场、沙巴克第二市场、沙巴克货币兑换、沙巴克仓库、沙巴克当铺,那他一定会认为这是个商业的天堂。
如果他只待在娱乐区,看到这里昏暗的小巷、绚烂的灯光,星罗密布的脱衣舞俱乐部、满大街的妓女、喧哗的酒吧、热闹的赌场、比如沙迦脱衣舞俱乐鄗、沙迦公平赌场、沙迦解千愁酒吧、沙迦棍棍爽时钟旅店、沙迦一柱擎天药店,那他就会认为这是一个很堕落,很“好玩”的地方。
这就是为什么来到这里的人会对这个城市有这么多不同印象的原因。
这个政策使沙迦既可以收很多税,又避免召来—大群说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示威信徒,但这却在沙巴克市民之间造成了隔阂。
信徒区的人看不起交易区和娱乐区的人,认为他们堕落;娱乐区的人也看不起信徒区的人,认为他们古板:交易区的人也看不起信徒区的人,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自己供养的寄生虫。这样信徒区的人不会去其它两个区,其它两个区的人也很少上信徒区。
而沙巴克的行政是由各城区居民选举出来的议会负责,修筑道路、规划城市的时候,四个区各顾各的,还要顾及消防、教育、警察等等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虽然有很多圣骑士居中协调,也是弄得乱七八槽,因此而得到“迷路之都”的称号。
不过,不管其它区再怎么乱,北城行政区还是非常漂亮的,规划完善,高大壮观的石头建筑互相辉映,绿树成荫,鲜花处处,路上的马车都富丽堂皇,行人衣着鲜明,互相礼让。更有许多圣骑士不时出现,向北城中心聚集,他们看见我们的飞船也只是向我们行一个礼,接着就继续自己的行程去了。
“我还以为圣骑士都很重视武大人呢!”彭尼对我说道:“怎么连欢迎人群也没有?”
“重视不重视看的不是表象,而是内心。”鲍里斯说道:“就算教廷刻意抹杀武大人的功续,就算教廷可以让武在普通人中默默无闻,但在我们圣骑士心目中,武是永远的领袖,是荣耀的象征!这一点,不需要游吟诗人歌唱,不需要历史学家写在书上。而且,等一下你就知道我们重视不重视武大人了。”
听着鲍里斯这么肉麻的吹捧,我觉得身上起了一层又一层鸡皮疙瘩,这样的话亏他能说出口。圣骑士建立几十年,我真正当圣骑士领袖不过是囚禁沙迦那几个月,就算当上圣骑士团团长,也不过三年,而且那时候我只不过是沙迦的手下而已。
正在这时候,飞船缓缓向下降落,停在一个广场上。广场上涌出一排又一排骑着马、穿着全套圣骑亡甲的圣骑士,源源不绝,一数之下,至少有两千各圣骑士聚集在这里。
在我走出飞船的时候,圣骑士们一起向我举起军刀,大喝一声:“荷!”这是我们圣骑士的正规军礼。
“沙巴克北城巡逻队第一小队队长—圣骑士卡罗琳率领巡逻队第—小队全体队员向您致敬!”第一排圣骑士中,站在最右边的一名圣骑士用非常清脆明亮的女性声音对我说道。
“卡罗琳?”听到她的声音和名字,我个禁被吓了一跳。虽然并没有不准女性当圣骑士的规定,不过一直以来都没有女性的圣骑上,以前曾经有过几名女性的圣骑士见习,但最后都没有熬到成为真正的圣骑士。
“她是第一位女性圣骑士。”沙迦对我说道:“这一队圣骑士全部都是新人,你应该从来都没有见过吧?”沙迦挥了挥手,那一队圣骑土脱下头盔,的确一个个都是生面孔。
“我没见过。”我很老实地承认。
“沙巴克西城执政教官——圣骑士拉杜洪率领执政教官向您致敬!”第二排最右边的圣骑士对我叫道。
听到这声音我心中一喜,卡罗琳我不认识,拉杜洪可是熟人,以前一起去泡酒吧、调戏女侍应,然后一起打架,是热得不能再热的熟人。
“龙切尔财政部检察员——圣骑士厄休拉率领财政部全体圣骑士向您致敬!”第三排最右边的圣骑士对我叫道,
我一听大喜,这厄休拉更加是熟人,足一起召妓、一起贪污公款的熟人,简直就是生死之交,那时候他说回姥姥家继承遗产,一去就没了消息,没想到在这里又见到了他。
“龙切尔……”接下来圣骑士们一排排向我致敬,有的我认识,有的我不认识。搞了好一会儿,终于把见面礼搞完了。
“鲍里斯说得没错,你的确是圣骑士的领袖,足圣骑士荣耀的象征。”接着沙迦指着广场中央的—面旗杆说道:“这广场,叫做胜利广场。”
旗杆足足有三十米高,上面飘扬着一面血红色的旗帜。旗帜足一个带着燕尾的正方形,足足有四米多宽,八米多长。旗帜上面画着一个血红色的龙头,这旗帜住中央大陆没有什么名声,在边境地区、在魔界却是令人闻风丧胆,但,这正是魔皇近卫军的军旗。
“胜利!”圣骑士们欢呼道。
每一个去过边境地区的人,部应该听说过魔皇近卫军的威名、魔界理论上来说是一个统一国家(尽管没有名字),所有魔界的智能生物部是魔皇的臣民,但实际上,魔界也遇到了资讯瓶颈的问题,前几代魔皇不得不把土地分封给他的贵族以维持有效统治。和中央大陆上的千年帝国一样,这些贵族最后也变成了分裂帝国的力量,但是魔界有一点比中央帝国强:
他们维持了中央的军力优势,魔皇近卫军就是魔界中央的军力优势,每当魔界诸侯的分裂倾向超过向心力时,魔皇就会找一个借口,派魔皇近卫军出动杀掉一批叛徒,收回一部分领上和军队,这样魔界就恢复了和平与安宁。
所以魔皇近卫军在魔界的地位不可谓不高,就这么一支一万多人的队伍,据说他们的军费要占魔界中央政府整个军费开支的百分之二十(而魔界中央政府军大约有一百万人)。
在我们抓住魔皇那一场战斗之前,我们也曾经和魔皇近卫军交手不下七、八次,每次都损失惨重。九年前,有一队大约二十人的魔皇近卫军,其中一各身为传达魔皇命令的传令兵被一支有魔法师、有骑士的完整步兵团(大约四千人)包围,居然能杀死上千人后逃去,只留下了八具几乎被砍成肉酱的尸体。
俘虏魔皇的那一次,在囚禁了沙迦之后,为了防止教宗牺牲我,也为了树立威信,我打算发动一场大战役收复刚刚失去的几百平方公里土地——当时失败是因为军粮用完了,现在军粮已经到了,所以可以做出反攻。刚好那时候魔皇率领整支魔皇近卫军来到边境地区,所以我就策划了攻击魔皇的战役。
这个战役的名字叫做“农民”,农民想要什么?是土地,其实这场战役的主要目的是收复前一阵子失地,当时我也没想到能够把魔皇抓住——向魔皇进攻根本就是佯攻。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经过一个月的休整,魔军已经在新占领的土地上修好了十几个防御阵地,中心就是魔皇所在的熔岩城,这些防御阵地都有大型魔法阵防守,硬攻的话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能攻下来。我们的计划本来是想围点打援,把附近几支魔军调出防御阵地好消灭他们,这样附近的魔军军力不足,自然就会收缩战线,我们就能把失去的土地重新抢回来。
当时教廷给边境战争的定义非常清楚,这是一场边境地区争夺土地的局部战争,预算有限,规模有限,主要目的是争夺边境地区的土地,停止魔界对中央大陆的蚕食,锻链部队,维持中央大陆民众的凝聚力,把教廷塑造成中央大陆守护者。但是如果把魔皇杀了,铁定会变成教廷和魔界的全面战争,魔界中央军就有上百万,加上各路诸侯,总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