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动,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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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动,心动-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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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带着个包袱朝南走了。要回娘家去,找她爹娘去,身上也没带几个钱。她爹娘都不知去了多少年了。唉”奶奶饭都吃不下,端着碗一个劲儿地叹气。
  “她娘家是在南面吧,我记得。”爷爷抿下一口烧酒,闷闷地答话。
  
  饭桌上,气氛沉重。古珂低头往嘴里扒饭,一边竖起耳朵仔细听两老谈话。
  
  “远着呢,得到镇上去坐车,怕是怎么去镇上都不认得吧。他们找了一下午了,没找见人,这可怎么是好啊。”
  “岚子也不拦着点,唉”爷爷摇头。
  “你别说,他家儿子和女儿都不管了,叫个离了婚的媳妇儿管?岚子也是气不过这一家子真是”一向话不停的奶奶这会儿也说不下去了。
  
  。
  
  大齐的奶奶据说在走丢三天后找到了,被大齐的爸爸带去了城里。后来,大齐和他妈妈也离开了。
  
  过了两年古珂和爷爷奶奶也搬去了城里,与父母同住。接着到了16岁那年。开学不久后古珂在校园里偶然间见到了打篮球的大齐,才知道他们俩考进了同一所高中。
  
  几年下来,由懵懂无知的孩子长成半大不小的大人,古珂懂得了很多事,她渐渐后悔与大齐的决裂,惋惜因为自己的意气用事而失去这样一个亲密的伙伴。
  
  所以在高中校园里两人再次遇到时,她觉得这是修补裂缝的时候了。她在操场边等待大齐打完篮球,琢磨着怎么与他自然地打声招呼,然后也许可以请他吃个冰棒,接着跟他为几年前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最后他们就重归于好,再次做回要好的朋友。
  
  然而,正在她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大齐却突然不打球了,抱着篮球拎起地上的书包径直朝自行车棚走去。才一会儿功夫就走远了,这让她措手不及,到嘴边的招呼也不知道怎么打出来。
  
  他像是没看到自己古珂有一瞬以为自己隐形了,所以纵使她在篮球场边站了那么久,他也没能看到自己。他就这么抱着篮球走了!
  
  她机械地走出几米,终于还是停了下来,意识到哪里不对,但又条件反射地直摇头,意图把那个可怕的念头甩掉。也许他是真的没有看到自己,她心想,可她又怕极了马上追去车棚找他却证实了那个可怕的念头。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她要在校门口等他出来。
  
  古珂冲刺般地跑去学校大门,找了个最显眼的位置站着。
  
  大齐终于推着车子出现了,越走越近,他们不到一米的距离,然后他跨上车从她身边骑过,扬长而去。
  
  她像是被胶带封住了嘴巴,即使奋力蠕动嘴唇却发不出半个音来。她断定这一次大齐肯定看到了她——但他视而不见。那是一种拒绝。
  
  冷漠极了!大齐可能永远都不会理她了。那个可怕念头还是被证实了。自那以后她再拿不出勇气直视他了。被无视,被当成隐形人的滋味有过一次都已足够。
  
  一年之后,大齐又从古珂的眼前消失了。据奶奶说,他是随他妈妈出了国。古珂想,好了,这一辈子大概再也见不着他了。松口气的同时心头却又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失落。
  
  
                  第三章(修)
  
  离学校不远处有个小书铺,空的时候古珂常去那里逛逛。这天天气晴好,她在十点钟的时候出了门,打算去书铺找几本书看。
  
  书铺早10点开门,晚6点关门。店主是个十分有意思的老头儿。古珂每次去那儿都能见到他捧着本书看,鼻梁上架一副厚度夸张的眼镜,滑到鼻头上,总给人以随时可能‘哐嘡’一声砸落下来的危险感,但不管怎样从没见掉下来过。
  
  至于老头儿手上拿着的书,就更有意思了。她尤记得第一次进这家书店的时候,见到这人手上捧着一本破旧得快散架的书本,定睛一看,《本草纲目》!还见他两眼瞪得似铜铃,读得全神贯注浑然忘我。她立马心怀敬意,以为遇上了高人——弄得不好此人是位隐世神医!
  
  哪知第二次上门,一眼见到老头儿手里的书本时,她险些以为眼睛出了毛病,那小书封面上赫然印着三个字——故事会。
  
  那可不是她小时候读的玩意儿?哦不,准确说来是大齐小时候读得入迷的玩意儿。厚厚的镜片上方仍是认真无比的一双眼睛,还时不时“啧啧”地摇头作痛心状;也不知读到了什么故事。
  
  第三次,当她看到老头儿手中的《上错花轿嫁对郎》时,虽然差一点咬到舌头,然惊讶程度已不似上回。
  第四次,《聊斋志异》。
  第五次,《苍天有泪》。
  第六次。。。
  老头儿海纳百川,她最终无奈地做出总结。
  
  二十分钟后,古珂踏进了海纳百川的老头儿所在的小铺子。
  这次,《小王子》。
  镜片上方的眼睛在听到动静时扫过来,“早啊,小姑娘。”老头儿招呼,随即又移回《小王子》,不再言语。
  “早啊,老伯。”古珂打了招呼后径自朝里走去。
  
  铺子不大,四四方方二十来平米,存书量却不小。四面墙竖着整面整面的架子,除去墙角一扇通往铺主住处的门是光溜溜的外,架子上全填满了书籍,铺子中间也立着几个书架,墙根处高高低低堆了一地。进到这间铺子内走路须小心,一不注意就会踢翻哪里一堆书。
  
  这些书并不是店门口的老头儿收集而来,其中有些是附近的大学生搬家时把不要的书拿来,老头儿就收下,堆在哪里。更多的是老头儿的儿子的。据说老头儿的儿子是个读书狂,家里的书堆积如山,严重影响到了生活,老头儿就主张将书低价卖掉,一来总比被虫蛀掉白白浪费的好,二来还能知识共享,环保又经济实惠。儿子迫于种种现实考虑,最终同意将书出售,除了其中朝南一面墙——那一面的书只借不卖。古珂还没借过,一般来说,如果能买,她愿意把喜爱的书籍都买回家去。
  
  她最近迷上了侦探小说,尤其喜爱一次在朋友家里发现的一名法国作家的侦探小说,然而朋友那里存有的几本她已全部读完,之后去了书城,甚至上网搜索也再没找到该作家的其他小说(但据查此人创作量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于是她决定来此处试上一试。这儿的书虽然杂乱无章又比较破旧,但怪模怪样的书籍很多,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寻到宝也不一定。
  
  当然,光靠运气不足以成事,耐心更重要。尤其在这间书铺。她一会儿蹲,一会儿站,一会儿叉腰,一会儿挠头,一排排扫过来,眼睛渐渐有些吃不消,昏头昏脑之际,后脑勺被什么轻轻拍打了一下。
  
  “姑娘找什么?”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传来,还有些口齿不清。
  
  转头看去,赫然看到一个顶着乱蓬蓬头发,满脸络腮胡子的野人。古珂深吸一口气,却马上‘咳咳’地咳嗽上了。那人嘴角叼着一只烟抽得正酣。
  
  “我看你找了好一阵了,要帮忙么?”叼着香烟的嘴又口齿不清地发话了。两手插兜,闲得发慌。
  
  总算看清来人,此人正是店主老头儿的儿子。他已经好一阵子没在铺子里出现了。几个月前那一回见到他从铺里的小门出来,黑着两个大眼圈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趴在墙上拼命找什么。那时他的头发还没那么长,胡须也不那么浓。其实掐指算来,她总共也没碰上这人几回,同他几乎没说上几句话,除了偶尔过路时一声‘借过’或者找书时一声“麻烦让一让”等,两人不曾有过正经交谈。此人一直显得忙忙碌碌。
  
  “哦,不用不用,我随便看看。。。随便看看。。。”古珂连声拒绝。她本就不惯与陌生人交谈,更别提是这样一个怪人。
  
  怪人吸了一口烟,出声:“哦,那随你,需要帮忙说一声,现在爱读书的年轻人不多喽。”呜噜呜噜说完转身走了。
  
  她松下一口气,转身继续寻宝。半小时后就在她即将口吐白沫之时,终于寻到了作家的名字。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一溜过去竟有十来本!她两眼放光恨不能全抱回家去。过会儿冷静下来又想到身边没带那么多钱,于是抽下三本,朝门口老头儿处走去。
  
  “老伯,我买这几本书。”
  老头儿放下手中的《小王子》,拿起书看上两眼却朝摇了摇头,说:“小姑娘,这几本不卖,不过可以借给你。喏,你看,这是记号。”说着指向书面左下角处,那里有一个蓝色印章,像是一个人的名字。
  
  她凑过去细看,念道:“唐众。”
  
  “嗯,我儿子的名字。你这书是南面墙上拿的吧?”老头儿慢悠悠地解释,“那里的书他可都作了记号,不准我卖,要是我给卖了他能跟我拼命。”
  
  老头儿放下书,打开身前抽屉翻找了一阵,从中取出一本笔记本和一只笔递给古珂,说道:“自己写上书的名字,出借日期,和学校名字,你的名字。一次只能借一本书,一个月内还。”
  
  古珂点头,打开笔记本在空白处依序写上信息,边问:“押金多少呀?”
  “哦,不要押金,你是大学生吧,给我看你的学生证,不是学生就要身份证复印件。”
  “咦,不要押金要这些东西?”
  “不要钱但一定把书还回来,不还回来我儿子就去要回来,然后不让再借给你。”
  “那个奇怪的野。。。”古珂眨眼,及时吞回了另一个字。写完把本子推给老头儿,又取出学生证递过去。
  
  老头儿推了推眼镜,将学生证上的名字念出,又看看笔记本上的名字,认真仔细进行核对。
  就在这个当儿,古珂被笔记本上的什么吸引去了注意——那里有什么东西不对头。
  她不由自主凑上前去,定睛寻找。。。
  果然,这一页上面,就在第三行,有个极为眼熟的名字——陆伟齐!
  
  
                  第四章(修)
  
  陆伟齐,是这三个字没错!古珂凑近细看,然而这名字之前写的却不是她所在的大学名称。 那是F大,离这儿相去大约三站公车的路程。
  
  她恍然大悟为何在本校查无此人了。
  
  “小姑娘。。。小姑娘。。”老头儿拿着学生证在古珂眼前晃悠:“你的学生证,收好喽收到喽。”
  
  古珂回神,收下学生证,又问老头儿要来笔记本,往前翻页看起来。
  
  借书的人不多,统共才几页纸。她发现大约半年前开始,陆伟齐这个名字时有出现。最近一次是在半个月前。古珂思索,他该是常来这间书铺了,这也自然,他从小爱读这样那样的书籍,如果知道这样的一间书铺定会时常光顾。
  
  看来也许能在这里遇见他,思及此她不由自主咧开嘴皮子笑起来。
  
  合上笔记本还给对面的老头儿时,她的嘴巴依旧咧得大大的。老头儿不知自己做了什么好事让面前的小姑娘这么高兴,虽然一头雾水,但看到白白的牙齿弯弯的眼角笑得那么甜,老头儿也觉得高兴,跟着呵呵傻笑起来。
  
  。
  
  大齐既然在书铺里借了书,就一定会再出现归还此书。
  
  古珂开始频繁出现在书铺,这一阵子她也不买书回去读了,书铺成了小小图书馆。但凡哪天或哪半天没课的,她必踱步来此,查看还书记录,然后手捧书本阅读不止。累了就在墙角处哪一堆高高叠起的书堆上坐着小憩。
  
  这一天,她捧着侦探小说看得正酣,眼前突然一暗,她疑惑抬头,却被近在眼前的一双眼睛吓了一跳,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你挺会挑,这小说有点意思。”声音低沉,口齿清晰。
  
  古珂认出了这双形状姣好的桃花眼的主人。只因为这人的形象与上一次的野人造型相去太远,故一时没辨识出来。
  
  没错,此人正是书铺主人老头儿的儿子,唐众。
  
  乱蓬蓬的头发已不知去向,形状优美的脑袋瓜子上是寸长的密密的黑发,原本一脸的大胡子也刮了个干净,露出瘦削刚毅的轮廓。此时他嘴角微勾笑意渐浓,左脸颊上出现一个清晰可见的小窝。
  
  我的天,那是个小酒窝!野人大变身,竟然是这副嘴脸古珂看得目瞪口呆。
  
  “小姑娘,你叫什么?”那人问话。
  她回过神来:“我叫古珂。”
  “古珂,我是唐众。”
  “我知道。”古珂顺势说道。
  
  唐众原本留在脸上的笑意突然换了意味:“是嘛”
  
  古珂再傻也看明白了那个意思,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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