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作者:七虫七花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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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作者:七虫七花膏(全)-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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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业募嗷と耍蛭丫�18岁了,而且她也有自己的工作——在酒吧助唱,我后来才知道她就是为了要搞音乐才同家里闹翻离家出走的。 

她帮我改了姓,说那个不负责任的人不配让别人跟他姓林,让我姓母姓——史,她自己也改了,于是我们的名字就变成了史全和史美。 
再后来,我上了中学,她出了专辑,在我上大学前,她说我已经可以独立了,就跑去了非洲,其实我知道她是因为我的关系,被人在感情上背叛,我姐她对爱情极度地执着,她说她要去最原始的地方找最纯粹的音乐和爱情。你看,她多勇敢! 

相比之下我就太懦弱了。我姐走了后,我在大学里交了一个很好的朋友,叫杜远,因为他个子小又腼腆,朋友们都叫他小杜,我们既是同班同学又是室友,四年里几乎形影不离,交情极好。如果不是在校园里碰到也在读大学的那个人的话,那简直就是完美的生活了。虽然事隔十年,我还是能够认出那个人就是当年推我的那个小男孩。他长大了,变得更英俊了,但是我一看到他那双冒寒光的眼睛就知道他还是当年那个推人的男孩。我很怕他,一直很小心地躲着他,也就在那时我发现同寝室的小杜似乎在谈恋爱了,总是一个人偷着发呆傻笑,我问他他也不肯说实话。那个时候大家都在准备毕业论文,我也没有细问。 

论文答辩的那天,我忘了拿一份很重要的资料,连忙赶回寝室,谁知一打开门就看见小杜和那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滚在床上,当时我整个人都傻掉了,脑子里嗡嗡地响,就愣在了门口。他们两个也看到了我,小杜一脸惊慌失措地奔过来像是要解释什么,我只看到他那只纤弱苍白的手伸了过来,当时也不知着了什么魔,竟然一把打掉了他的手,一步步地往后退,小杜当时的表情像是被人用刀捅了一下,几乎站不稳,无助地转向身后的那个人,朝他伸出了求助的双手,而当时同样惊慌的那个人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竟然也不顾小杜的求援拿起椅子上的衣服就走。 

直到今天我有时候午夜梦回的时候还会记起小杜当时那张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绝望到苍白的表情,他张着嘴却叫不出来,分别伸向前后两个人的左右手空悬在半空中,就这么站在那里,好象连呼吸也停止了。 

当时的我的再也无法承受他这样的表情,飞也似地逃了出来。浑浑噩噩地在校园里也不知道逛了多久,猛地被辅导员拽住,他厉声地问我为什么不去论文答辩,我还来不及解释,就有人冲过来告诉他说咱们班有人跳楼自杀了。 

我一听就急了,一路横冲直撞地奔回了寝室楼,楼下面已经挤满了人,尸体也运走了,只剩下楼前的那一大块暗褐色的血迹,一时间我发现自己哭都哭不出来了。 
这时候那个人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抬手就是一拳,一边打一边骂,说是我害死了小杜,说十年前我为什么不和那女人一起被车撞死,说小杜会看着我,我绝没好日子过,我当时被他打得头昏眼花,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也记不得了,反正那次我在医院里足足躺了半个月,听别的同学说要不是老师拉着我早被他打死了。后来这桩事因为上面的原因被压了下来,没人再提到这件事,仿佛它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毕业后,我去了很多学校教书,但是没有一家能够教过半年的,总是被一些古怪的理由辞退,我想这应该跟那个人也有关,直到后来我找到了在CK的这份工作才稳定下来,也许因为 

CK是私人学校的缘故吧。不过,我的心却一直没有安宁过,我想这就是小杜给我的惩罚吧,惩罚我曾在那一刻抛弃了他这个朋友。 
好了,我说完了,谢谢你,听我说那么久!”我站起来感激地朝王小明鞠了一躬。 
王小明摆了摆手只是用英语问道:“你歧视同性恋者吗?” 
“不,”我坚决地否定,“爱男人还是爱女人,那是个人自己的决定与旁人无关!” 
“那么你就用不着再背负这个沉重的十字架了,当时你只是人受惊过度的本能反应,你好友的死不能怪你,真正应该怪的是他的那个男友——林子言,是他不是吗,是他的自私,是他的行为害死了小杜,他对你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小杜报仇,只不过是为了转嫁他的负罪感,他在自欺欺人,他才是真正应该受惩罚的人,你说我说得对吗?”王小明的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几句话就解掉了我心中那么多年的包袱,我的心中仿佛地狱顿空,一个谢字已经负担不起我当时的感激之情了。 

我正在想该如何表达这份感激之情的时候,王小明又说道: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希望你也能听我说说我的故事,当然最好可以用英语!” 
“当然可以!” 
转眼间角色互换,轮到他做倾诉者而我做倾听者。 

“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对她的印象很模糊,我父亲主要的精力是放在家族企业上,成年累月地在世界各地做空中飞人,我们之间的亲情其实很淡,而他的那些所谓的女友也不过是他的另一项收藏品罢了。 

我也有一个姐姐,她比我大十二岁,在我的记忆中她就是父亲和母亲的综合体,是她教养我长大的,她长得很美,非常聪明,充满女性的魅力,又热情,我们都叫她‘露丝’,说她像红玫瑰一样迷人,小时侯我一直嫉妒地想将来谁会娶到我姐姐,她是我对一切美好生活的最初的梦想。 

但是这个梦想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被打破了,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不名一文的厨师,父亲反对,她却义无返顾,凭着狂热的爱情嫁给了他,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半年,那个人有极端的暴力倾向,我姐姐逃回家的时候全身都是惨不忍睹的伤痕,连肚子里的孩子也流产了。 

露丝虽然很痛苦,但是在我面前她总是强颜欢笑说她很快就会重新振作起来。果然没过多久露丝就在做义工的医院里认识了一个儿科大夫,露丝说那个人很有爱心,对病孩很好,露丝很快就接受了他的爱情,那次婚礼我也参加了,我到现在还认为再也没有比他们更登对的新人了。 

但是这段感情也只维系了一年,婚后不久,罗丝就发现那个人在外面有一个情人,每个周末他都会以看顾病孩为借口出门,其实是去幽会,甚至在罗丝临产的时候我们都找不到他,这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夭折了,他们的婚姻也同时死亡了。 

罗丝在感情上一连受了两次打击终于崩溃了,她开始酗酒、抽大麻、沉湎在自己的痛苦回忆之中,她身边只有我陪伴着,我看着她日益憔悴自己却束手无策。但是有一天当我从学校回到家时却发现罗丝已经离开了,她留给我一封信,说她终于想通了,不能被自己过去困住,她仍然相信爱情,她决定戒酒戒毒,然后周游世界,去全世界寻找真正的爱情。她这一去就走了十年,我只是偶然收到她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而已。” 

“真是一个伟大又勇敢的女性!”我由衷的赞美脱口而出。 
“而作为她的弟弟我却是一个惧怕爱情的胆小鬼!”王小明夸张地挑了挑眉毛,转身走到厨房端了两杯热牛奶回来,一杯递给了我:“让我们为两个爱情的勇敢者干一杯!” 
“好,同时也为两个爱情的胆小鬼干杯!” 
“砰——” 
“哈哈哈——” 

那次的谈话之后,我发现我和王小明之间起了微妙的变化,我们之间有了一种奇妙的默契,往往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个表情,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要说什么要做什么,等办妥后再相视一笑,这个感觉很好,但是明显地对他提高中文水平没有帮助。 

他的中国话说得还是磕磕巴巴,词不达意,估计只有我能够听懂他所谓的中国话。 
虽然带他出去真得会丢我这个做老师的脸,但是我还是决定—— 

“等高?中阳?”那个白痴又开始犯傻了。 
“是重阳登高啊,猪!”我生气地将手中的书随手扔了过去,“我们学院每年重阳前都组织老师去郊外登高,你去不去,不去就算了!” 
我别扭地站起身作势就要走,王小明从后面死死地拽住了我,一脸兴奋地说道:“好的好的,我要,我要等高,我要中阳!” 
“还等高中阳呢?我警告你,等去的那天你给我好好说话,不许做怪动作,不许……你敢丢我的脸,我就扒了你的皮,知道了吗?” 

我还是忘了警告他一件事,那就是:不许帮我乱买东西! 
去的那天一觉醒来,我竟然发现我早放好的旅行包、短袖汗衫、运动鞋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整套名牌的登山用品,包括旅行包、短袖汗衫、运动鞋、运动帽、太阳镜等等一大堆的东西。 

肯定是这个家伙搞得鬼! 
“王小明,你给我滚出来!”我大叫的声音回荡在整座房间了,就算死人也被我叫活了。 
门碰的推开,王小明全副武装地冲了进来,恩,很帅,很酷,很有味道,光彩照人,停停停,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他身上的那套和我手上的那套是一模一样的呢! 
难道要我和他穿一样的一身出去,面对学院里的同事? 
我的脑海中出现了想象的情景:我和他穿的一模一样站在一干众人面前,一高一矮,一个是世界级保护动物,一个是每天你都能在弄堂里撞到的隔壁人家养的土狗,美者越显其美,丑者越显其丑! 

哇,不要,我不要,我被想象到的这一幕情景给吓到了,逼着王小明说:“快,快说出来,你把我的东西扔哪了?” 
“放在门口的筒!”王小明一脸委屈地说道。 
我一把拉住他就冲向门口,门一打开,正好看见准点到的大垃圾车将最后一筒垃圾也就是我们门口的那筒垃圾轻轻松松地倒入了车兜中,在我大叫大喊声中扬长而去。 
“不要啦!”我哭丧着脸哀叫道,转过身重重地睬在王小明的脚上,在他抱脚乱跳的时候愤愤地加了一句:“都怪你!” 
反手关上房门的一瞬间,我好象看到痛得直跳脚的王小明脸上有着掩饰不了的满意的笑容,我一定是看错了,和这个家伙呆得时间太长了自己都神经衰弱了。 

一定是怪极了,不然的话为什么院长她们都在朝我笑。 
呜,我不要啊! 
都是身边这个混蛋害得,现在还敢给我笑得那么无邪。 
还好,还好,学姐没有来,“小史啊,淑桦有一个老朋友到了香港,让她周末去看她,今天就不来了,”院长刚才是这么说的,要是让她也看到的话我真没法活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一组,咱们还是老规矩谁先爬到山顶就算赢,这次这座山是周围最高地形最复杂的一座山,很有难度,所以奖品提高,第一名奖励跑步机一台!”站在山脚下院长像往常一样把大家的兴致吊得高高的,“小史啊,你和洛尔德先生一组!” 

为什么要我和他一组,不要啦,让他和司机一组吧。 
快给我走到小路去,别和他们大部队混在一起,还嫌不够丢人现眼啊! 

“快!快!” 
“你急着投胎啊!这么快,我爬不动!” 
“第一名!跑路机!” 
“你没钱吗?这还不是你的钱买的,我爬不动要不你背我!” 
“去,快放手了,我说着玩的,谁要你背我,快放手,被人家看见难看死了!” 

“死老师,左?右?”站在一处山路的十字路口,王小明气定神闲地回头问我。 
“吁吁,你,你先让我歇歇,喘口气!”妈的,死老外身体这么好干吗,拖得我都快没气了! 
“左还是右,我哪里知道,我也是第一次爬这座山!” 
“地——图?” 
“没拿!” 
“指南枕?” 
“忘在家里了!” 
“……” 
“你这什么表情!埋怨我咯!一点常识都没有,不知道你怎么从哈佛毕业的!中国小学生的课本里就有了:‘如果在野外迷了路,可以看树叶生长的方向,茂密的那一面就是朝南的方向’,喏,你看这棵树这面明显叶子少,那么另一边就是南面了,来啊,跟在我后头,不走拉倒!”(某七小声地说:“十全老弟,你那棵树的叶子好象是被虫咬掉的!”) 


空旷的山野里,只有我和王小明两个人的声音在回荡着,漫山遍野的野花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人走在山路上又轻松又惬意。 
走着走着,我自己也没发觉自己竟然在那个家伙面前哼起了歌来。我的名字虽然叫史全,但是我唱歌绝对是五音不全的,所以我从不在外人面前唱歌,但是我又很喜欢唱歌,因此我就只在自己的亲人也就是我老姐面前唱,这一点相信也是我老姐逃去非洲的原因之一。 

等我意识到自己听到的破坏山林静谧之美的那种噪音是我自己唱歌的声音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唱了多久了,而王小明他一直就走在我身边。 
我吓得忙闭上了嘴,王小明倒停住了脚步,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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