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颇有些啼笑皆非:丫的不是怕人家洗不干净吧。= =
往小屋里望了望,发现这里也卖零食的,一个女人坐在柜台上,怀里还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旁边的桌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儿在做作业。
现在天虽然还没黑,屋子里却还是比较暗的,故开了一盏灯,昏黄的灯光衬得光线更暗。
我要了两个雪糕,剥了一个提子的过去喂给比毛。他也不肯伸手过来接,就着我的手吃。那模样太像给嘴嘴喂食了,老子便拿在手上由得他慢慢舔了。>_<
“已经好了,您看可以了吗?”男人的声音传过来,那天因为天气很热,我穿着宽领的T恤,上面是比毛绘的水墨山水,下装依然是及足踝的长裙,脚上是白色的布鞋。
因为水管压力很高,有水溅在我的裙子、鞋子上,比毛抽了纸巾,俯□帮我擦去裙角的泥点,我笑着转过身去,边掏钱边问:“多少钱?”
“十块。”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伸手过来的时候我们都愣了。
“苏苏苏”他的声音有些颤,穿过十一年的时光重现在我耳边。我微微地往后退了一步,比毛起身揽住了我。
那个男人身上湿了大半,分不清是水是汗。他的身体亦不复当初的结实,小腹微凸,皮肤已经很黑,眼中的神采,再难见当年的灵动。
我无法相信,真的我无法相信,苏如是十八岁那年在N大门外邂逅的男孩,十一年后会是这个样子。
那感觉就好像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少年,耗尽一生去修习神功,只为了某天能战胜他的仇人。而当他踌蹰满志的站到仇人面前的时候,发现时间已经把他锈蚀成了一个不堪一击的老人。
我觉得整个人都石化了,我们就那么静静地看着,这目光穿透了这十一年的时光,我在他的眼神中看到疼痛,他轻声地唤我:“苏苏。”
我像被点穴而后又解穴,在一片如血的斜阳中我浅浅地微笑,然后右手得体地伸过去:“嗨,你好吗?”
他怔了半晌,未伸手与我相握。
我于是把十块钱递过去,他缓缓地接了,那一张纸币被揉皱,紧紧地握在他手掌心里。我转身去了车里。
那个近乎陌生的男人垂首站在车窗边,昨日种种仿佛还在眼前,而转瞬间,爱、已隔沧海桑田。
作者有话要说:呃,捉个虫子。
☆、第84章 让一切是非对错
第八十三章:终章
比毛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
彼时夕阳正浓;晚蝉高歌。在我的心里深埋了十数载的一根刺;就这么血淋淋地挑出来,因为太快,便连痛也不甚明显。所以我还能微笑:“你怎么找到他的?”
比毛专注地开车;闻言亦不曾转头:“那天无意中看到你的身份证,因为当时有事顺路;过来N市看看。跟岳父、岳母谈起当年的事情,他们提到那个男人;我在你们学校周围打听了一阵,有人告诉我他在那里。我去看过,然后发现”他依然不曾转头,笑容坏坏地显得很痞:“你的眼光真的很矬哎苏如是。”
我竟然没有跟他一般见识;想来最近的一系列事已经让苏如是的攻品大大提高了吧。不和小受一般见识,不也是一个好攻手则之一么。
我只奇怪一点:“为什么你跟我报帐的时候,没提到来这边的费用呢?”
他万年不变的淡定中终于又现了一丝腼腆:“咳,我卖了两副画,冲抵了。”
老子颇为意外,他的画是从来不卖的。当下心里面便觉得自己有点过份:“下次你直接告诉我,正常支出,嗯,还是必要的。”
他以单音节回应:“嗯。”
接下来的半个月,就很忙很忙。
他说带我去咸阳,那个传说中秦朝的都城。临行前他跟家中父母通了电话,他的父母挂了电话又特意打过来,这次直接跟我爸爸妈妈唠上嗑了。
这一场通话大约用了五十几分钟,那就是一场互捧之战。我老爸老妈夸他们养了个多么优秀的儿子,那边他们说什么我听不见,不过料想也与这差不多。
老子当时就很疑惑:“比毛,你父母太痛快了吧?都没见着我呢。”
他仰躺在沙发上双手枕着头,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他们自己儿子的眼光,错不了。”然后又低声笑:“我哥第一次带我嫂子回来那一阵,我妈那个紧张、激动,三天没睡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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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那天,我们到咸阳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比毛一家五口人十二点一刻已经在机场等着了。= =
GM,我受宠若惊。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只有一种最快拉近距离的方法的话,我想那一定是互捧
自出了机场,比毛老妈拉着我和我老妈的手就没放过,比毛很淡定:“这是爸、这是妈妈、这是大哥、这是大嫂,这是婷婷。”
大家的脸都笑成了菊花,我一手任比毛妈妈牵着,一手牵着他的小侄女,他陪着我和他家老爸,场面那叫一个和谐有爱、那叫一个皆大欢喜。
我们在咸阳并没有呆多久,婚礼经由双方家长协商,定在S市,准备时间两周。
写请柬的时候把老圣、真梵和花猪也填了进去。晚上老圣打电话问我他能带鸭子过来么,我略微犹豫了一下,他急着解释说鸭子不是那种会捣乱的人。我唯有苦笑,其实他是什么人,我很清楚,只是只是结局已定,又何必徒增伤情。但转念之间,又觉得终归是结局,完整一点也无甚不好。于是低声道请他一起吧。
那一晚,老妈留下来陪我,比毛订了房间。老圣他们并没有过来——他是个谨慎的人,可能只是怕我和鸭子尴尬。吃完饭,大家便以“新娘要睡足觉气色才好”为由,早早地离开了。
老妈也没有和我多聊,她对比毛,是放心的。只是三番五次叮嘱我以后不许欺负人家。其实这担心完全没必要嘛,我怎么会欺负自己的小受呢。
她回房去睡了,也拍着我的头让我早点睡。从喧闹中突然安静下来,我颇不习惯。
点了一支烟开了电脑,依然是上游戏登了琉璃仙的号,太久没上线,倒是天下没什么变化。反正黑人继续骗钱、红名继续杀人、老实的忙着做任务、游手好闲的依然看风景逛大荒。
花猪和温如玉他们都不在,我无事时驱号四处遛达,在鸟巢又看见曼陀罗,以一个半跪的姿势帅气地蹲在悬崖边。雅灭蝶以一个坐下相依的姿势靠着他,角度调得非常和谐。红色和白色的翅膀光效相辉相映,给人一种天长地久的错觉。
琉璃仙在崖边看着,那也是第一次,我见到雅灭蝶没有想到上去开红。
在这个空虚的国度,曾有那么多男男女女渴望着幸福,而最后,九黎巴蜀、中原江南、燕丘幽州,许是寂寞太长,或者地图茫远,太多的人在某个叉路口分散。
但是毕竟还是有人能够走到最后的,所以再多情伤,总还有希望。
“嗯?你就这样盯着人看,不怕长针眼啊?”突来的声音将我吓了一跳,回头就碰在比毛脸上。
老子黑线:“你”
“嘘”他做了一个悄声的手势,得意地小声道:“我偷偷溜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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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
“我才不会让你一个人呆一夜,你又要胡思乱想了。”他说得如此煞有介事,老子也笑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胡思乱想了。”
他伸手过来抱住了我,低声道:“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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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裹着毯子靠在他胸口,我却睡不着,翻了几次身,他就摁着老子:“再挑逗我不客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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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那天晚上,我们都没睡,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星星看月亮。
好吧,其实S市的夜晚,星月之辉均被人间灯火掩埋。我们看到的,不过是这不夜城的阑珊夜色。
“如是。”
“嗯?”
他环拥着我,握着我的手,声音很低很低:“我只想告诉你,我们会在一起,相伴很久很久。”
我靠在他胸口,感觉到他的体温和心跳,我愿意相信他的话。我想你也和我一样,曾经历过一些无奈的过往。也许曾错过、也许被负过,伤情之后,也许会赌气地道我再也不会爱了。但到最后等你遇到对的那一个的时候,再念及这些往事,就会觉得那不过是浮云啊浮云。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真有宿命一说,但我想我们终归需要勇气和希望。
所有未在一起的,都不是自己的。可以放手,但不能绝望,我们要永远保留爱和热忱,只为了不薄待对的那个人。
因为——他将会伴我们很久很久。
我醒来的时候是在床上,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当然就更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了。
反正早上是老妈把我从床上揪起来的。
换上了白色的婚纱,还在定妆,比毛已经领着接亲的人过来了。
小唐扒紧了门,要求九万千九百九十九块钱的红包,不给不开门。最后杨叔大手一挥,找了接亲队伍里的几个小伙,宣称要把防盗门的门锁给卸了。= =
小唐看看他们要动真格的,底气顿泄,最后大吼新郎无赖,一边把红包降到了九百九十九块。
好家伙,这缩水可真厉害。
他们冲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比毛脸上的笑意,他缓缓地走过来,丝毫不脸红地道:“来,夫君抱你出去。”
然后他就不顾身后的轰笑声,把老子抱上车了。= =
婚礼的阵容,比我预想的强大——因为来客很多。还好在场人手也多,倒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双方父母都在招呼客人,其实来人中很多他们都不认得,但他们的笑容是那样的真诚热烈。我觉得自己很傻,谁的父母会和自己的骨肉一般计较呢。
令我意外的是,我的老东家竟然也来了,手边还挽着他的夫人——我们叫她余姐。她这次见到我显得很热情,握着我的手不断地夸比毛年轻英俊,我只是淡笑,等老东家把比毛拉到一边介绍几个朋友去了,她的笑容突然有些苦涩:“小苏,你还在怪我吗?”
我怔得一怔,随即反应过来,我想这个时候也许我能表明自己的清白:“余姐,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只有一句话,我和你的丈夫之间,是绝对清白的。”
她只是握着我的手,眉眼之间突然现出说不出的疲惫:“我知道,其实我一直就知道。可是小苏啊,这就是女人的悲哀,当心随人老,最昂贵的化妆品也掩不住你的老态的时候,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
我只觉得震惊,她的笑颇为无奈:“小苏,原谅我吧。”
我伸手与她相握,我想我们之间再不会有深交,而我非圣母,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几句话,就将过去完全抹煞。但我仍愿给她这种假象,她的一番真言,无疑也是求个心安,让自己释怀。
我想冲着老东家,我有义务这么做。
后来呢,老圣他们就来了,让我意外的是花猪带来了温如玉。那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却自有那么一种山一样安全可靠的气质。
我们握手,他看我的目光还带着敬仰,并且非常恭敬地叫了一声:“师父。”
我唯有无言。
鸭子在老圣身边,我老妈很热情地和他握手,招呼他随便坐,他笑着伸手与她回握,那动作很是机械。
老圣很为难地看我:“琉璃仙,我知道我现在不应该再对你说这些,可是可是”我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我从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两杯酒过去,鸭子双手微微握着,竟然现出几分紧张。
我递给他一杯,从近处看他,才发现他消瘦了很多,我突然觉得也许曾经我们的爱,比我们自己想象得深刻。
但是晚了,一切,都太晚太晚。
我轻轻地与他碰杯,低头轻抿了一口酒,他突然拉住我的手,然后突然就红了眼:“他说你已经和他结婚了,他说你们已经结婚了!!”
我以为只羡鸳鸯不羡仙一直都是那么风月博雅的,我以为我们之间所谓的爱,不过是找个人来将就。当我离开他的时候,我发现我爱着他。而此时此刻,他手里握着我的喜酒时,我知道他其实也爱着我。
也许这爱就像卓尔不群对花猪一样,但至少,它曾经存在过。
这就够了。
我曾说过他像我的墨罂粟,其实那个时候我错了。
——他不是墨罂粟,那是我的天罚。
我缓缓地抽出手,老圣迅速侧身挡住了众人的视线。
“鸭子,你干什么,放手!!”他低喝,用力拔开鸭子的手,鸭子的五指本是修长而漂亮的,现在却只握得指节发白。我腕间欧根纱的纱袖被他揉皱,我只是静静地站着,看老圣将那纱一寸一寸地从他手中剥离出来。
他的手没有摊开,我知道那手中放着一枚戒指,一枚莲花座戒托的钻石戒指。最后一寸纱从他手中剥落,他微侧脸仰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