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敏急忙往后推,挣扎不休,却一个不注意的撞进了一个怀抱里,一个稍显有些脆弱,但很明显是属于少年的胸膛。
“安敏。”这一声呼唤力道不大,却有著穿透人心的力量。重华撑着一把二十四骨的紫竹伞,紧锁着眉梢,细落的发丝贴着脸颊,他拖着袖扶起他,这才道:“她们若要进,便让她们进,免得累你遭罪。”
安敏低垂着头,嘴里直陪着不是,“不,是安敏没有完成爷交代的事情,是安敏的无能。”
珈蓉抬头,直视着重华看不出任何心思的黑烁眸子,淡淡地吸了口气,这几日不见,他倒是变得愈发的难猜沉静。
“重华哥哥,你为何不见月色。”月色见到朝思暮想的人终于出现了,显然脾气急躁的不满道。
“怎么还会有人敢放你进来?”重华漾起极度冷淡的笑痕,面容霎时变得阴暗诡谲,“安敏,直接丢她出门。”
“重华哥哥——”月色不依不饶地嘟着嘴道;“不要戏弄月色。”
“安敏,派人将她棍打出门。”他眯起双目,松开安敏的手,细白的指尖抵着薄唇,细细娆娆的笑了起来。
华歆月色,相较于珈蓉,他会讨厌她,讨厌她的不知进退,蛮横无理。仗着她自己的身份恣意妄为,根本就不知所谓。
月色气呼呼地跺了跺脚,娇艳的容颜上一片铁青,“人家为了重华哥哥特地出府,哪怕爹爹会因此责怪,月色也顾不上了,重华哥哥然道就不感动吗?”
“……”他眉梢一蹙,阴惊的眼迅速眯起。这女人还要自作多情到什么地步,惹人厌恶的令他都不愿多看两眼,却一直对他死缠烂打,教他不得安宁。
“你……”珈蓉深深一叹,望着不解风情的他,“我看完你,也好回复王妃,免得她担心,你自己好生保重。”无奈的感觉霎时涌上了她的心间,恐怕在他的心中是真的也不愿见到她吧。
“不要再来找我了。”重华冷漠地勾起唇角,把玩着伞柄悬着的莹蓝吊坠,还好过几日他就决定要到珈蓝求学,不然再受她们连番的折腾,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失手杀人。
“重华哥哥好过分。”月色捂着唇,忍不住呜咽出声。
“我明白了。”珈蓉抖着嗓应道,她面色沉静的甩袖带着她的奴仆离开这里,不再停留。
效果真好,只是几句话而已,就解决问题。安敏忍不住暗处拿出一个小本子,记载该如何对付对主子纠缠不休的女子。
细小的水珠砸在伞面上,重华的袖角出隐隐的有些湿漉,连绣纹都显得深色了一点。
对于他人,他实在没有多余的细心和体贴了。
离开这里,他只想离开崇烨王朝,离开这个唤他‘神祗’的地方。
当归,当归,有处才能归,当无处可归,不如不归。
☆、第四十章天瞬往事 (2142字)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这样的场景想必在凡间,每个人都会感觉熟悉。
天瞬微笑着,跪伏在忘川河底,他的指尖划在水面,漾起一圈的涟漪。
凡间的新娘内穿红袄,足登绣履,腰系流苏飘带,下着一条绣花彩裙,头戴用绒球、明珠、玉石丝坠等装饰物连缀编织成的“凤冠”,再往肩上披一条绣有各种吉祥图纹的锦缎—“霞帔”。红衣服穿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喜气,尤其是顶带花翎,身着蟒袍玉带的新郎倌站在一旁,一派喜气洋洋,好不热闹。
“阡陌,阡陌……”她好像很幸福,很幸福,那就好了。
天瞬的指尖硬生生地由着忘川河的冰冷浸染泛青,他只是笑着,温温的笑着,带着一丝的甜蜜。
无妨,只要他记着就好。
阡陌有说过,只有喜(。。…提供下载)欢才可以嫁给一个人。所以阡陌喜(。。…提供下载)欢那个凡人,很喜(。。…提供下载)欢,他们会在一起,然后生很多的小娃娃。
“你还不悔吗?”阎君陪伴他多年,冷峻的眉眼终于忍受不了他常年寡言不语的模样紧锁不消,他抽出一张暗红的火信,握在掌心,顷刻间化成一点点不灭的火光,温暖天瞬的体温,照亮了整片阴冷的地府。
“阡陌,她利用了你,引你犯清规,令你成不了佛,她是佛给你的历练,也是佛的棋子,凌驾,你受骗了!”忘川河的冰冷,阎君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凌驾的委屈,他只能看着,却劝阻不了他。
“她在笑,阎君,我很开心。”他只希望她能幸福,哪怕那个人不会是他。
初次遇见他,是在他刚进入仙界,众仙皆叹他芳华无端,连佛都赞他玲珑剔透,收为佛陀。
再次相遇,却在忘川河,他眼睁睁的看着他进入河底,接受佛的惩罚。
真的有那么喜(。。…提供下载)欢她吗?一个不入流的小鬼!阎君不明白凡间所谓的真爱,纵是每日都有自缢殉情的情人魂归地府,他也只是看着,任着,面无表情地在他们的生死簿上写上判决,无视他们满心的戚哀,啜泣不已的容颜。
可笑,真可笑……
凡人总以为今生无缘,世间烦忧,以为一死了之,黄泉路上,就能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还是生死不离?
愚蠢,真是愚蠢的凡人,世间万物冥冥中自有定数,肆意更改生死簿的安排,也由不的他们要接受任性之下的惩罚。
天瞬自然清楚阎君的为人,说的好听点是严谨尽职,难听点就是阡陌所说的冥顽不灵,对于他本人认定的事情,不论事后结果如何,他还是依然认定他所坚持的看法,“阎君,请唤我天瞬便好,凌驾是属于仙界的,我现在是天瞬,忘川河下的天瞬。”
没有什么不甘、委屈,这是他的选择。
阎君定定的看了他许久,他紧缩着眉梢不放,连嘴角都抿成了一条直线。
固执的凌驾,留在原地等着根本不会回来的情人。
“凌驾,我可以私自放掉你。”哪怕被其他仙人知晓,他会被锁进天河为妖,从此不见天日。
他喜(。。…提供下载)欢会在仙界拈花一笑的凌驾,喜(。。…提供下载)欢他一头连仙子都羡慕不已的三千青丝,喜(。。…提供下载)欢他略带鼻音的唤着他的名字。
“我知道她迟早有一天就那么走掉,我也知道忘川河其实很冷,可是阎君,我不是凌驾了,天瞬的心很小,很笨,只要守着忘川河,我就可以再见到她,我对此已经满足了。”纵是悠悠岁月几番寒暑,他所等待的也只有她,哪怕连一句‘我爱你’都无法说出口。
阎君单手扶额,宽大的衣袖下落着的是一丝丝的担忧和无奈,“凌驾,我不想见你魂飞魄散的一天。”
他不该出现在此,冰冷的忘川河是会侵蚀他的灵魂,佛要他守在这里,就为了看他痛苦求饶的一天。
“无妨,九霄君借我四千年法力。”说起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友人,天瞬就不禁低低缓缓地抿着唇,轻轻地笑着。
这么爱别扭,说不管他了,却在佛的眼皮子底下,明目张胆地将四千年的法力打入他的体内,气焰嚣张地用雷公的雷火驱逐他因忘川河浸体的邪寒之气。
九霄君,九霄君,从今以后,他便不可再见他了,他实在不愿他见到自己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也不愿他再为自己冒险受罚。
九霄君,只该出现在九重天上,忘川河这个地方,会折辱了他。
“若是朋友,为何不帮你离开这里,以九霄君的能力,应该不成任何问题。”阎君嘴角的苦涩愈来愈大,他不想见到他再次因为冰寒而面色铁青,却倔强的不肯吭声的情景。
天瞬面色一凛,他紧咬着下唇,淡淡地道:“九霄君若是出手令我离开,恐怕他的代价是我一世也无法偿还的,阎君,我不愿离开,九霄君为我已经承担了许多本该是我的责难,若没有他求情,现在的天瞬早就已经失去法力,连一丝的冰寒都无法抵抗,而且,你可知晓他为了替我保命,甘愿自上呈仙台,硬生生地贡献仙元两千年,两千年无人可说话,一人寂寞的守在呈仙台,一人承受抽取仙元的痛楚,这等大恩大德,天瞬就算死一千次,死一万次,也无法报答!”说到最后,他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连声音都带着一丝咽哽。
因为九霄君说,他们是朋友,所以他愿意帮他,可是他宁愿上呈仙台的是他,纵是被抽取所有的法力,直至枯竭而亡,他也不要九霄君为他承受两千年的孤寂。
他欠他的,终究太多,太多……
忘川河的冰冷,他一个人也可以忍受的,他爱阡陌,所以留下来,承受惩罚。
流年偷换,他只希望他所在意的都能岁月安好。
☆、第四十一章珈蓝一角 (2688字)
珈蓝
明日当空,珈蓝沐浴在一片璀璨中,绮丽非凡,仿佛被金碧浸洗过。
位于临水湖畔的精致竹楼,屋檐上悬在个朱色的灯笼,无风而晃动,暖洋洋的光线从敞开的窗口倾泄而入,屋内的景物也染上几分暖意的美好。
百尾的身子微倾,他斜倚着窗前,提着一小壶的梨花酿,双目微合,嘴角似笑非笑的轻轻往上勾,也不知是睡是醒。
“凡间真有趣,莫怪连天瞬都来呢。”他端起酒壶,凑在了唇边,抿了抿唇,没急着饮下一口。
百尾的话音刚落,竹帘就被轻轻地掀开,从帘后悄然走出一抹浅色的人影,莹白的发丝,温润的眉眼,连唇边都依稀弥漫着一点点温柔和熙的笑意。
侧耳凝听着竹帘晃动的声响,百尾微微地睁开了眼眸,他的眸底一片迷离,略带着桃花的妩媚,“我还以为你会躲起来不见人。”
七月趴在酒壶旁边,她摇摇摆摆地抓起一些瓜子,百般无聊地往窗边投放。
那个人是天瞬吧,她在妖界随着千骨见过他几次,一个最不像妖的妖。
暖暖的气息感觉会令人放松,使人会腻在他的身边,不愿离开。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千骨不是很喜(。。…提供下载)欢她去找他玩,除了上一次因雷劫而受伤,她就很少接触到他。
“你又私自带着七月出门,如果被千骨知道了,你又得求饶。”温和的嗓音不至于令人难堪,却又点中了重点。
百尾站了起来,他摇着酒壶,手一顿,酒壶微倾,荡漾的液体映出一点桃红,晶莹透亮的液体煞是好看。
“这一次可是小七月瞒着千骨求我带她出门的。”他伸出手,将她轻巧的揽起,眼角挑衅地扫向他,笑的欢快而又恶劣,“是不是啊,小七月。”
七月嘟着嘴,气呼呼地点点头,死狐狸,如果不是有求于他,她才不想见他。
天瞬也察觉了异常,他眉头微微地皱起,“千骨若是回到半步多见不着她,你会很麻烦的。”
百尾的脸上随即绽放出一个颇有深意的笑,“可是小七月想要见一个人,我一向都没有办法抗拒她的请求,这在妖界是众所周知的。”
“我明白。”天瞬若有所思,放下了手边还撩起来的竹帘,“早点回去。”
“那你出来又是为了什么?”百尾嘴角微扬,却隐约的带着漫不经心的认真。
闻言,七月也充满好奇地抬头,圆滚滚的眼珠印着天瞬此时此刻突然薄红的脸颊,她顿时吃惊地微微张大嘴巴,他,他不是在脸红吧。
“找人。”天瞬不觉得有什么好隐瞒的,自从他入魔了以后,就再也无法探寻到阡陌的踪影,顷刻间,他也就想到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失与得。
忘川河,他能探寻到阡陌的轮回,却无法触摸,这一次,他可以触摸到她存在的踪迹,却不知她沦落何方。
“原来你也有执着的一天。”他挑了挑眉,放下酒壶,逗了逗手边的七月,蓦地笑了起来,“用我一世换你十年生死不离,小七月,你有听说过这句话吗?”
七月思考了一会儿,猛然想到在很久以前仙界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呃,有,在仙界!”
传说那是位不逊于九霄的仙人,不同于九霄月华般清冷的发色和气质,他更多的是如水般的温淡谦和,但却为了一个冥界小鬼,自愿进入忘川河下,承受着冥界的阴冷和寂寞。
不过那是她上仙界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了,倒是听说过他和九霄私交甚深,九霄为了能够保下他,自愿上呈仙台被抽取法力。不过,她总觉这骗人的概率好大,以至于今时今日,她也就当成一个夜都梦话来看待。
天瞬微微地簇起眉头,看来百尾还是知晓了一些有关于他和阡陌的事情,他不是存心要欺瞒的,只是有些事情,他可以告诉他们的,他自然可以坦白,例如他的真身,还有来源,只是阡陌,那是他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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