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剑仙游记-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技不如人,何必送死。”

黑甲骑士的话从黑暗中传来。算你识相!

“大人,我们的三百士兵还被她困着呢,怎么可以丢下它们不管?”

“要管他们,至少得集齐十万神魔才能对付那个蒙面女人。我们几个小小的暗黑骑士能顶什么用处!”

“不会吧,怎么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你看过‘魔史’没有,还记不记得大约六千年前,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无头凶魔,就是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的那个。”

“记得记得,怎么了?”

“当时那个家伙一出现就引来了十万神魔的联手围攻,那家伙把十万神魔杀得只剩二十人,最后还是他自己倒地才被剩余神魔封印住,封印的时候才发现,那个没脑袋的家伙,早在和神魔交手前就已经受了很重的伤,身体处于垂死状态,灵魂也剩下不到一半,可是就是这样的伤势十万神魔依然拿他没办法,要不是他伤势发作,十万神魔恐怕全死光他也活得好好的。”

“刚才那个女的,身上的气息让我想起了‘魔史’中对那个无头凶魔的记载,身上散发出比神灵更加圣洁的气息,其实当时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这种气息引来了神灵的嫉妒和我们魔族的恐慌,所以才会联手对付他。结果就是当时神界的皇帝被斩杀,神族分崩离析,变成现在各自立教,相互攻伐的情况,而我们魔族也好不到哪去,魔帝死后,七色魔神也是互相为敌,争战不止……”

他们所说的这一切,都被我用灵觉“听”得清清楚楚,无头凶魔?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啊?身上还有和我差不多的气息?什么怪东东啊?

今天晚上这样一搞,明目张胆说我坏话的人少了,都成“地下党”了,暗中散播对我的不良言论,也有些人接近我想和我搞好关系,还在言语中暗示给他们什么“精灵森林通行证”之类的东西。我哪有那东西啊,就算有,也不给!

夜深了,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闪闪的星星,想分辨一下星座,但这里的星座和地球上的完全不同,我只好自己编了,哇,那二十六颗星星排列得好整齐啊,和电脑键盘差不多,就叫“键盘座”吧!北边的那些星星,好像金币,就叫“金钱座”吧!“蜘蛛人座”、“蝙蝠侠座”唉呀!还有那十几个星星,隐隐约约的组成“秦琳”几个汉字,就叫“秦琳座”吧。

“秦琳小姐,您在这做什么呢?”

在我看星座的时候,早就感觉到有个人在渐渐的靠近,但我没有注意,反正这些凡人不可能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就算没有护身罡气和仙力护体也一样,普通刀剑是伤不了我的。

“看星星……色魔!”

这个接近我的家伙,居然就是那个色魔!

“色魔?我不是,我是纳加克的七王子斯达克,不是色魔。”

“还敢说不是,你昨天早上,居然变成鹿……”

“误会,误会啊,那天我被人追杀,只好请随队的魔法师用幻术把我变成一只鹿,我一直跑,到了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城边,本想停下喝口水,没想到……”

被他这么一说我也想到了,那天看到的护卫中,无论佣兵还是正规士兵,全都个个带伤,还有不少死人,可能他说的是真的吧。但我又突然想到这家伙当时是有些动作不正常!

“即然你看到我在洗澡,干嘛不离开,还要靠过来欲行不轨。”

“这个……我承认是我的错,但是你太美了,那种美丽,即使是圣徒也无法把持住自己,面对这样的美丽我又怎么能不诱惑呢?”

真是废话,本仙子的魅力凡人哪里能挡得住呢?不过,我还是要让你难过,正当我思考着是要把他扒皮还是抽筋时,只听斯达克继续说:

“今天看到您对付那些魔族时所用的手段,我想恳求您收我为徒吧!”

说完,斯达克就一下跪倒在地。哼,原来是冲着我的法术来的。

“你的体质不适合修行法术啊!”

“我知道!但是我听说精灵族的箭术不是一般的好,我想请您教我箭术?”

“剑术?精灵族的剑术?”

精灵族看来也是个精通剑法的种族,有空去讨教一番,这家伙要我教他剑(箭)术,我就教他好了,反正我是剑仙,剑术正是我所长,虽然斯达克的习武资质不是特别好,但也不是特别差,普普通通而以,不过……我要捞点好处。

“当了你师傅,对我有什么好处?”

“有有有!”

斯达克连忙说:

“您要多少钱我都有。”

“我要钱做什么,我要一些珍惜的矿物和药材!”

见他这么不开窍,我特地点醒他,钱只要够花就行,而那些矿物和药材以后修炼时要用,必竟我身上的仙器只有一把可怜的天冥剑,和那些传说中一出手满天法宝的仙人可差得远了,早在看到那些神使手中的神器时我就有这种念头了,只苦于没有原料,现在有个人提供原料,我一定要炼出属于自己的仙器!

“成交!不过你要的东西只有我回国后才能兑现。”

真是狡猾!这家伙不如摆明了说要我教武功,然后又要我额外提供护送!

异界之旅(新) 第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1…24 12:49:00  本章字数:5275)

“穴位都记熟了吗?”
斯达克收起我临时画的经脉图,闭上眼睛静想了一会儿:

“都记熟了!可是学箭法要学这个做什么?”

“要是没有真气做辅,我们那的剑法,都要有一定的真气修为才能发挥全部力量。”

斯达克想了想,没做声了,虽然从没听说过“真气”是什么东西,但即然是精灵族的东西,一定不会差,没看到她们的箭法都好得吓人吗?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所学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箭法”而是“剑法”,而且是来自……武学发展到他们无法想象的世界所用的剑法(尽管没落了,但剑仙用的剑法怎么也不是“水货”)。

“我把真气输入你的体内,你要记住这股真气行走过经脉穴道,一丝一毫都不能错!”

我把整个手掌张开,覆盖在盘膝而坐斯达克的头顶,以佛宗武学的“开顶大法”为他洗髓扩经,这一下足以顶上普通人十年苦练。

我的真气是阴性的,但并不寒冷,一股清凉的沿着体内的经脉游走全身,几分钟内就走了一个大周天。

“好舒服啊!”

斯达克一脸享受的样子,第一次运行真气很多人都会觉得无比舒服,而且那种舒爽感比之毒品更强烈千百倍,当然,运行真气不仅对身体无害,还有不少好处。但如果出现幻听幻视那就要小心了,那是走火入魔的先兆。修练真气也会上瘾的,很多人一入门就不分白天黑夜的练功打坐,看见小说中那些动不动就闭关的高人吗?全都是“瘾君子”!

“好舒服啊,再来再来!”

我一听嘴都差点气歪了!我帮你开顶灌气,洗髓扩经,你倒好,享受起来了,以为这是什么?按摩吗?

“刚才运行的经脉都记下来了吗?”

“没有!”

“……”

没记下?这么说我做了白工了?二话我说,我马上起身走人。

“喂!琳!琳姐姐,琳师傅,干嘛走啊!”

斯达克连忙起身追来,这一追倒吓了他自己一跳,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步迈出去就“飘”出了老远。

“哇!怎么回事?我要撞树啦!”

撞树?又撞不死,关我什么事。紧接着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不会真的撞树了吧!回头看看,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就这么断了,再往下看,断木压着一个人,不是斯达克是谁?他已经被本仙子真气改造过身体了,可以说是本仙子的“作品”,只是撞树怎么死得了?

“琳姐姐,琳师傅,我知道错了,我一定好好学。呜,我天生的体质就不能学武,又不适合学习魔法……”

接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诉说了他的悲惨:虽然是皇家子弟,但文不行武不就,唯一能行的就是勾搭些狐朋狗友,成了全国上下公认的废物王子,王权争夺压根就没他的份。前几年被那个皇帝父亲打发去别国“友好访问”,没想到还真的和别国权贵的不良子弟称兄道弟上了,前些日子突然接到圣旨,皇帝病危要他回国,没想到一路上埋伏不断,要不是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帮忙调来正规军队护驾,他早就死在路上了。

“姐姐,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看着那张长得和天华极其相似的面容。算了,看在你像我弟弟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要是再把我当成“按摩工”,大不了炼丹炼器的材料我自己找!

“这次就算了,起来!”

轻轻一脚就把那颗压在斯达克身上的树踢飞,把斯达克骇得嘴巴都能塞个苹果。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等你的真气深厚了,一脚就可以踢飞一座山。”

“真的那么厉害?”

“你还不信么,坐好!”

斯达克不敢再多说什么,生怕我突然调头离开,乖乖的盘膝坐好。

“这次要记好真气运行的线路,知道吗?”

“知道了!”

这次,我放慢了真气运行的速度,用多了一倍的时间运行完大周天。

“自己调气运行!”

“调气?怎么调?”

“气在丹田里,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就能感觉到,还记得丹田在哪吗?”

“记得!”

嗯,看来他的记性还不错,让他记的东西一次就能记得。

运行一次大周天,在我这样的高手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自己体内运行大周天的话,一秒可以运转成千上万次,将真气输入斯达克体内运行,运行一次也是几分钟。但要是斯达克自己运行……初学者玩真气哪个不耗上几小时的。

以斯达克这种平庸的资质,终于在太阳冒头的时候运行完了一次大周天。

“行了,回营帐去吧,记住运行时千万不要被人打扰,虽然我教你的这种真气一般不会走火入魔,但岔了气可不好受。回去好好练,三天后我换个身份来教你剑法?”

一听要学箭(剑)法,斯达克兴奋异常,可是接着又问道:

“换个身份?姐姐,什么身份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会去找你的!”

我考虑事情一向非常周全的,要是让人发现我以“秦琳”的身份教出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徒弟,缠着我收徒的人恐怕会……所以呢,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叶琳”的好!

一夜未眠,由于仙人本来就可以不眠不休,不饮不食,倒也不觉得累。而斯达克打坐了一晚上,非但不觉得累,反觉得神清气爽……就像刚打过兴奋剂的人一样生龙活虎(这个比喻不知道好不好)。而营地里的那些人个个紧张得半死,人人都是一副黑眼圈。当我看到那个叫莫伦的剑士也顶着一副黑眼圈时就觉得奇怪了,这家伙不是斯达克的帖身护卫吗?他都没睡好,那斯达克跑出来兜风怎么没一个人知道?算了,想不通,不想了。

队伍再次出发了,佣兵打头(还不是当炮灰),正规军居后,我和其他几个冒险者派去侦察四周情况。

我无声无息的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灵觉瞬间扫描了方圆十几里地里的一草一木,除了几个行人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别问我为什么不把灵觉扩展到几千的范围,那样很累的。等等那个背剑的大叔和他身边的四个人怎么一脸杀气的朝着队伍走去?那个大叔好眼熟啊,哦,想起来了,就是我“毁容”之前问我要不要保镖的那位大叔,除了他外,还有另外四人,两个拿剑的,一个拿弓的,还有一个像是魔法师打扮。他们想做什么?怎么怒气冲冲的朝着队伍杀去?他们和斯达克有仇吗?还是和队伍里的其他人有仇?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了,冒险者公会中好像除了保护斯达克的任务外还有刺杀斯达克的任务,他们然到是……,敢这样明目张胆的截杀,肯定是有几把刷子的人,虽然我感觉那几个人只是比佣兵“大一点的蚂蚁”,但他们的确比普通冒险者强一点(秦琳的“强一点”对凡人来说可就不是“一点”了)。

嗯,已经动上手了?我用灵觉远远观看着这场战斗。那些佣兵怎么那么不顶用啊,三下五除二几十个佣兵就被砍倒在地上,死的死,没死的倒在地上哼哼,这几个冒险者一下就突破了佣兵的防线,杀入早已经严阵以待的正规军中,又是一阵人仰马翻,正规军也没比佣兵高强多少嘛。

这时,斯达克身边冲出两个人影,一个是莫伦,另一个是没见过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武士,莫伦顶住了中年大叔,而中年武士拦下了另外两个拿剑的冒险者。

场上只有他们在交手,佣兵和士兵都只有在一旁观战的份,因为正在交手的五个剑士,身上全都散发出淡淡的金光,这金光可不是那些教派的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的护身圣力,而是斗气!比护身圣力更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